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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自查自糾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所得稅自查自糾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所得稅自查自糾報告1
1、我企業已(未)按照規定按月開展了全體人員全額的清單申請,有(無)少報工作人員或報少收益的狀況。(少報××人,少報××人。)
2、清單申請數據信息中經營者的'名字、身份證號填寫恰當(不正確)。(不正確的信息內容實際是×××××)
3、xx年扣繳義務人的基礎信息有(沒有)產生變動,產生變動的已立即變更(××基礎信息并未變更)。
4、xx年(稅金隸屬期是xx年xx月至xx年11月)個人所得稅具體進庫數據信息與清單申請數據信息核查所有一致(××月不一致)。
5、xx年(稅金隸屬期是xx年xx月至xx年11月)企業派發收益總人數××人(每個月派發收益總數之和),已申請總人數××人(每個月申請總數之和)。
6、我企業已知道要于20xx年一月1日至一月xx日中間申請xx本年度合同印花稅。
7、我企業已知道20xx年一月1日至1月31日中間向管理人員申報《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綜合申報表》(申報期為xx本年度一月到xx月)
8、我企業已知道到財政局申請辦理稅收事項時務必帶上合理身份證證件,除公司法人、財務主管、伴隨工作人員之外別的本企業職工一律由企業出示委托授權書或介紹信(務必有談判代表或財務主管簽)合理身份證證件,并由企業負責人簽蓋上公司章,另外給予做事工作人員身份證件影印件。
企業所得稅自查自糾報告2
一、薪水、薪酬層面
1、有無未依照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確定規范的要求確定應代收代繳稅金的個人行為,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2、有無扣繳義務人對薪水、薪酬、獎勵金、商品、商業票據等派發已做到應納稅標準的未按照規定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款。
3、有無扣繳義務人未屬實填好《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未準時申請或未準時解繳所代繳的稅金。
4、有無有將薪水、薪酬個人所得與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相搞混,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5、有無有從“法定盈余公積”、“分配利潤”帳戶中獲取獎勵金,立即付款給對生產制造、運營有杰出貢獻的職工,而不通過“應付工資”帳戶結轉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6、有無有根據“應付福利費”帳戶派發商品和現錢,而不通過“應付工資”帳戶結轉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7、有無將別的經營收入(如房租)或營業外支出記入“其他應收款”等往來賬戶借貸方,隨后再根據該帳戶給企業員工派發商品或現錢,而不通過“應付工資”帳戶結轉少繳納個人所得稅。
8、有無對本人一次獲得的幾個月獎勵金、年尾漲薪或工作分紅,不按獨立做為一個月的`薪水、薪酬個人所得測算繳納稅金,而按全年度月平攤測算少繳個人所得稅。
9、有無公司供應工作人員獲得推廣產品抽成收益,未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xx、有無公司代員工購買保險,車險公司一次性退還保金,未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承攬(租)經營所得層面
1、沒有企業營業執照掛證工程建筑企業工程施工的,有無分包的工程建筑企業未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
2、對公司工程項目經理內部承攬工程施工獲得的個人所得稅,有無發包單位未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
三、貸款利息、股利分配、收益個人所得層面
1、公司向員工或別的本人集資款,有無對付款的貸款利息未按照規定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有無對公司將應付款未付款的貸款利息立即提升貸款本錢的業務流程,未按照規定代收代繳個人所得稅。
2、有無對公司向入股的員工或是別的本人付款的股利分配、收益收益未全額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3、有無對企業為本人壓力的個人所得稅,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未將付款額計算成價稅合計收益后測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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