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代理合同模板錦集五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銷售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地區 成為甲方健達強力風痛貼產品的'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區域代理合同范本。
二、經銷品種、代理價、首次貨量等:
品名 規 格 零售價 代理價 首次貨量
三、甲方的責權: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沖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后,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范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 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托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合同范本《區域代理合同范本》。
四、乙方的責權: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并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并責成乙方補償被沖貨方的所有損失(沖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件;年任務量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5%貨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200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2005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
甲方: 乙方:(簽名)
簽字: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編: 郵編:
簽約時間: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公司
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及乙方有關實施方法,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的原則,自愿訂立代理合同如下:
一. 代理權限
1. 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把 產品推銷到山東銀座商城,乙方認同甲方在上述商場對 產品的推銷為唯一代理人。
2. 甲方受乙方委托,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并以乙方代理人身份向產品需求方進行咨詢服務以及招投標、簽訂銷售合同等事宜,甲方以代理人的身份參加銷售合同的簽訂,簽訂銷售合同所需要的乙方材料,乙方需及時準備齊全。
二. 代理期限及地域范圍
1.本合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應在所允許行政區域內為乙方推銷某產品及今后乙方另行授權推銷的產品。
三.傭金和考核
乙方根據甲方的業績表現,支付甲方酬金,具體支付時間和標準為:
四.甲方義務
1.在代理權限、期限和地域范圍內,甲方從事乙方相關推銷業務。
2.在進行乙方授權的代理業務活動過程中,甲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
3.甲方應本合同規定的.代理業務范圍及權限內,進行代理活動。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進行酬金的發放。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代理商合同、宣傳資料等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業務資料。
3.乙方應經常與甲方保持聯系,對甲方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六.代理合同的變更、終止或展期
(一)、代理合同的變更
1.雙方經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可變更本合同有關事項。
(二)、代理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提前終止。
2. 約定終止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即行終止: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2) 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給乙方造成聲譽影響或經濟損失;
(3) 乙方無權根據經營需求單方面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3. 本合同終止時,雙方必須結清相關一切財務費用,辦理好相關文件等的交接,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
(三)、代理合同的展期
1.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本合同可展期一年。如不出現以上合同終止的情況,并甲乙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將從本合同期滿日起自動順延一年。
七.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就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山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附則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形成的合同關系為委托合同關系,非勞動合同關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過境鐵路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鐵路運輸及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定義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并經書面記載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語具有如下定義或意義:
1.1“合同”指本合同及雙方達成一致并簽章認可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附錄及附錄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貨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運輸并提供其他相關服務的物品,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約定的物品。
1.3“服務”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的鐵路運輸代理、出口貨物報關報驗、相應的信息傳遞、反饋及其他相關服務,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服務要求及范圍。
第二條服務范圍
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負責安排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以及貨物出口報關報驗等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見附件二。
第三條合同價款
3.1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包括:貨物從[鐵路發站名稱]到[鐵路到站名稱]的鐵路運輸、貨物出口報關報驗及相關服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合同總價的具體構成及單項費用詳見附件三。
3.2本合同價款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調整:
3.2.1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3.2.2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和/或服務范圍發生變化。
3.3乙方應當在3.2款情況發生_____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作為調整后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按下列方法進行:
3.3.1實際委托運輸貨物數量發生變化的,按實際委托運輸的車皮數量或集裝箱數量依據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項單價進行調整;
3.3.2中國和[目的地所在國國家名稱]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其國家鐵路、海關等政府部門有關政策變化造成價格調整的,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文件后按照新價格執行。
3.3.3服務范圍發生變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務的收費標準執行。
3.4貨物起運前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
第四條貨物包裝及交付
4.1甲方負責貨物包裝,應保證貨物的包裝適合長途鐵路運輸和各種天氣的變化,并符合有關主管機關的標準,任何由于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任何運輸工具、人員或者其他貨物或財產的損失和/或對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負擔。
4.2甲方交貨方式為:
4.3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交付乙方。甲方將貨物交付給乙方安排運輸時,應當向乙方書面告知貨物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僅限于貨物的名稱、性質、性能、重量、數量、批次、特殊運輸要求等重要信息資料。
4.4乙方應在接收貨物前聯合甲方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僅限于對貨物的外包裝及數量的檢驗,檢驗完畢后雙方應當簽署交接備忘錄。如乙方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者數量與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時,乙方應當在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后方可收貨。
4.5甲方交付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于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
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
第五條出口貨物的報關報驗
5.1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給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全部損失或責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報關報驗單證后,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報關報驗手續。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報告。
5.3乙方應當在通關后_____個工作日內將整理齊全的貨物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的原件或復印件提供給甲方。
第六條貨物的出運
6.1甲方應當在貨物起運日前_____個工作日將貨物出運計劃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項的不正確、不確切或不完備而導致貨物不能按時發運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或費用。
6.2甲方應負責提供全部出口貨物所需的正確、齊備的運輸單證,由于沒有運輸單證或運單上所附文件不齊全、不正確而發生的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6.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貨物的發運,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將貨物及時發運,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4乙方負責安排起運地裝車、協調口岸換裝作業,保證貨物能夠順利通過邊境口岸。
6.5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國際鐵路運單,并在貨物發運前得到甲方確認,全部單證應在貨物裝運后盡快送達甲方。
6.6貨物在運輸途中,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貨物跟蹤信息,表明貨物的位置,直至到達[鐵路到站名稱]。
6.7乙方應當在貨物到達[鐵路到站名稱]前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第七條保險
7.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應當及時投保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__________。保險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7.2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八條保密條款
8.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8.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8.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8.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8.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8.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8.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__________年。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9.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9.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_____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
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1甲方的違約責任:
10.1.1違反本合同第3.4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在未收到甲方應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或者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義務,由此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10.1.2違反本合同第4.3條、第5.1條、第6.1條、第6.2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通關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造成貨物不能及時起運或者鐵路車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擔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外,每延誤一天,還應當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違約金。
10.1.3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未按時接收貨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擔。
10.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10.2乙方的違約責任:
10.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十一條一般性條款
11.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11.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3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11.4合同的修改:
11.4.1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11.4.2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1.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11.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11.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11.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項目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合作伙伴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帳戶中的余額;如果甲方預付款還沒有使用完,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最低資金限額款項后(實際業務金額將重新以直接客戶價格計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 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授權____________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互動空間”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互動空間”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乙方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 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
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____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乙方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 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業 務代表:________________業務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范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傭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雇主與雇員關系。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范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后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后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后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并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后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權范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為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人身保險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保險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 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為客戶提供收費、送單、咨詢、協助變更保險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 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后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為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并造成嚴重后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核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為。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周歲。
3.乙方成為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保險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復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范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后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范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一)《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作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為準則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為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戶爭吵等過激行為。
二、拜訪客戶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戶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戶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戶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戶,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戶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戶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說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說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準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應盡可能地保證準保戶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么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于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保險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說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為了說明保單的特征,所描述的利益是基于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保險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明每種保險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盡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戶的需求,并且不超過準客戶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保險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保險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戶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戶取消任何現有保單,并應準確完整地說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戶,并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戶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并向準客戶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后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后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保險費回扣或傭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戶投保。亦不可為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戶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保險費;收到保險費后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保險費存入個人賬戶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戶墊交保險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后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戶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戶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戶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戶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保險單或保險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保險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戶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后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戶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戶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余部分。
三十、不得與客戶或其他人串通,制造虛假索賠給付案騙取保險金;也不得接受或試圖接受本公司支付給客戶的全部或部分保險金。
三十一、不得兼職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不得為其他保險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保險。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保險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制、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為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競爭已屬于本公司的客戶,或代理合同終止時仍與本公司商談的客戶。
三十五、代理期間,代理人不得引誘、慫恿或試圖引誘、慫恿任何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員脫離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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