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委托代理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本合同由甲方:做為組團社和乙方做為代理社,本著公平、自愿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年月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系信息:
組團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聯系人:
二、授權范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
(三)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費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游業務。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
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游法律法規;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范圍內代理委托招徠業務,并報告有關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托代理招徠旅游者事項進行監管,并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對旅游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游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托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游者的違約侵權的,旅游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托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涉及到對旅游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護旅游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游者的賠償后的給旅游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戶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雙方未對委托代理事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由甲方至市旅游主管部門備案并獲得《旅行社同業委托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
(簽章):
代理人:
乙方(代理社):
(簽章):
代理人: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托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復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 萬— 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 (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海口建誠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將 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合同范本《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 現 金 或 轉 賬 ,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人:(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簡稱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參與辦理以下事務:
就雙方糾紛一案提起訴訟一事進行代理,具體內容為代為起訴,參加一審或二審審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楊文戰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為代表為與乙方的聯系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提出并進行和解;
對一審不服提起上訴。
第三條參考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律師費規定及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的代理費為:元。
具體繳費辦法為: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的事務所發生的實際開支(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相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和資料復制費等),由甲方負擔。支付辦法為:據實支付。
第四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的承辦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有關證據材料;按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及相關費用;清償乙方承辦律師在處理代理事務過程中因不可歸責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實際損失。
第五條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對方當事人的委托;及時交付代理過程中所收受的有關物品、孳息及其他財產;依法賠償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六條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代理活動不配合,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乙方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活動,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進行協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案訴訟中當事雙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訴,就反訴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約繳納代理費或拒退所收代理費。
乙方非因第六條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所交代理費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結案(一審或二審判決/調解/裁定)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受托律師: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郵: 電郵:****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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