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銷售代理合同范例
甲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
辦公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誠信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物業
1、 名稱:
2、 類別:
3、 位置:
4、 建筑結構:
5、 建筑面積:23000 平方米
(最終以房管局產權科核定面積為準)
6、 用途:居住、商業
第二條:合作性質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銷售「本項目」;代理性質為獨家代理銷售。乙方協助甲方獲得此項目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委托銷售代理期限
1、 代理銷售準備期: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為止。
2、 代理銷售期限:「本項目」的《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取得后,并向市場進行公開發售為開始至「本項目」銷售完畢為止。「本項目」整體銷售周期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文字,雙方確認蓋章,作為本合同補充協議,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代理銷售期限結束前一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進行協商,
如雙方同意續約,應于期滿前1個月簽訂一份補充協議,確認延續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第四條:代理范圍內房屋銷售價格:
「本項目」銷售均價為 元,雙方簽訂價格確認單。價格確認單作為合同附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客戶款項收取約定:客戶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項由甲方收取,開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財務票據。
第六條:代理費結算及支付
1、 代理費比例計算標準為甲乙雙方確定銷售均價的 %收取
代理費,若乙方按照高于甲乙雙方約定的均價,則產生了溢價部分,溢價部分乙方提取15%作為乙方的服務費用.
具體提取的比例為:
乙方代理服務費=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筑面積* %+(實際銷售均價―甲乙雙方確定的均價)*總建筑面積*15%
2、 乙方代理費須于甲方與客戶簽署正式銷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約束力的文件后,獲取首期房款且辦理相關手續后,乙方對本套房屋的代理銷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的成交價格提取代理費用。具體代理費用依據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執行。
3、 以上之代理服務費根據當月實際合同額將于次月 10 日前結
清,由乙方開立請款單后7天內全額支付。如7日內不支付代理服務費,則乙方將有權向甲方追繳欠款金額0.05%/天的滯納金。
4、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戶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規定收取客戶(買方)相關費用,但不影響乙方對本套房屋銷售代理費用的結算。
第七條:推廣費用
所有有關「本項目」之一切推廣費用如售樓處裝修、辦公家具、廣告、印刷及制作、設計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將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廣費用計劃,推廣費用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執行,但甲乙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及實際需求予以適當調整。具體程序為乙方提請詳細方案,甲方審批后執行。
第八條:「本項目」功能配套及環境設計完善費用
為了更好地進行銷售,乙方將根據銷售的實際需要,本著節約、實效的原則制定「本項目」功能配套及環境設計完善方案,由甲方負責實施并支付費用,乙方將全力配合協作。
第九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 甲乙雙方在「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應精誠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順利高效進行。
2、 甲方責任:
2.1甲方負責辦理銷售商品房的必須證件及資料,并向乙方提供復印件。
2.1.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
2.1.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2.1.3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
2.1.4開工證(復印件)
2.1.5售房許可證(復印件)
2.1.6物業整體規劃平面圖(包括物業內及周邊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說明)
2.1.7各樓層單體平面圖及各單元銷售面積
2.1.8甲方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復印件)
2.1.9天津市物價局對該物業的銷售價格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2.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月支付銷售代理費。
2.3甲方保證「本項目」的各項手續的合法化及項目配套設施的完備化,嚴格遵守工程進度。
2.4甲乙雙方共同制定「本項目」針對消費者的書面承諾,以便保證乙方銷售人員對外銷售口徑的一致性。
2.5甲方提供銷售場地并負責銷售場地的相關費用,包括水、電費、銷售現場的固定電話費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等費用。
2.6購房客戶(買方)在辦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方應提供及時的合法文本及票據的配合。
2.7甲方負責審核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購房者(買方)簽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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