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代理合同范本
篇一:企業特許經銷代理合同(范本)
編號: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特許乙方經銷“XXX”品牌系列產品一事,簽訂本合同。
合同總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XXX”品牌系列產品 地區總經銷商。
2、合同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滿,雙方根據銷售情況重新協商是否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續約權。
3、甲乙雙方為相互獨立的民事主體,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系。乙方應以自己名義進行經營,自行承擔經營過程產生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關聯企業名義從事任何民事活動。
4、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大寫 元)的履約保證金。
4.2 乙方應按“XXX”品牌統一形象裝修店面,應在年 月 日前開業。開店一個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5張)及營業執照復印件交甲方存檔。乙方不按此約定辦理的,視為乙方無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乙方遲延的,乙方應于不可抗力因素發生后24小時內通知乙方,因此延誤的時間相應順延。
4.3、乙方跨區銷售、竄貨,或低于甲方限價銷售,甲方按乙方違規操作銷售總額的200%追究違約金,并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如果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違約金的,乙方須立即以現金補繳。乙方應在保證金被抵扣后一個月內重新補足。乙方逾期補繳違約金或補足履約保證金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4、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三個月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給乙方。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店面裝修的需要甲方配送一定價值產品給乙方作裝修及展示之用。如因乙方原因造
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按送貨單上標注的價值返還所配送產品的價款給甲方。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特許經銷證書、銘牌、統一商號,并提供裝修設計、廣告、展會設計的理念和相應營銷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域內設立同等級別的經銷商。
4、乙方應按甲方的限定的價格銷售,乙方違反限價銷售的按本合同“履約保證金”相關規定執行。甲方提供經銷產品的價目表給乙方,甲方按價目表的定價供貨,但有權根據市場價格波動情況相應調整供貨價,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5、甲方確保產品的質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生產,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新的產品推出應優先推薦給乙方。
7、乙方在開業前應先派人員到甲方公司進行免費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產品特性,產品新用途,使用說明,庫存安全管理,保養方法,售后服務(安裝)等系統知識;培訓所需的差旅費及工資均由乙方承擔,住宿由甲方免費安排;乙方店面開業后,甲方根據需要不定期提供培訓服務,乙方可派員到甲方公司學習。
8、甲方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和商品保存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并有權檢查和審核乙方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以保證與XXX公司發展規劃同步。
9、甲方將現有位于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客戶自本合同簽訂日起逐步交乙方負責,交接后如果仍有客戶要與甲方直接發生業務往來,甲方將返還傭金給乙方,甲方銷售人員應調動乙方區域的資源協助銷售。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經銷區域內經營XXX有限公司“XXX”品牌系列產品。
2、自行承擔經營所產生之所有費用及風險。
3、必須按甲方的'統一模式進行管理,在其店面中只能經營XXX有限公司“XXX”品牌的產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之經銷權轉讓或許可他人行使。
4、在授權范圍內,獲得甲方指定產品、商號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權。
5、向甲方提供經依法核準的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6、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種成文規章制度。
7、首批進貨額(以實際回款計算,下同)為人民幣 元。
8、乙方發展的下屬分銷店應由甲方統一簽訂合同,安排開業,分銷店的產品由乙方按限定的價格供應。分銷店應遵守甲方制定的關于對外統一售價、打折、促銷等銷售政策,乙方應對分銷店的經營行為負責,分銷店的違約行為視為乙方違約。
9、乙方不得跨區銷售或竄貨,一經證實,甲方有權將跨區銷售的產品沒收,并按本合同相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與甲方產品相類似的產品,不得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或與甲方相同或相類似行業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如乙方違反本條條款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11、乙方在銷售上述產品時批發價不得低于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加上運費之和。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工作,并將每月營業真實情況在每月底傳回甲方以備研討及宣傳。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否則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甲方的產品和服務之外中使用XXX品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
14、乙方登記備案資料發生變動時,必須在七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5、乙方應根據所承諾的銷售目標進行投入,包括店面、人員、廣告、銷售渠道等,乙方應將投入計劃在開業后月內提交甲方,甲方不定期進行核實。乙方的投入不足使得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無誠意或無能力完成銷售目標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
1.本合同所稱“商標”是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
2. 乙方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4.無論商標還是其他知識產權的使用,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5.乙方因經營甲方產品或服務而產生的相關智力成果(包括知識產權,下同)歸甲方所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合同后,該智力成果仍屬甲方所有。
6、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使用XXX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甲方所作的任何授權均不構成對XXX有限公司所有的注冊商標及知識產權的專有權及相關權益的轉讓。
7、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所得收益的總額支付經濟賠償金。
保密
1. 乙方在甲方獲悉的包括但不限于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生產信息、管理信息等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商業秘密相關資料或載體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2.本條保守商業秘密義務,乙方與甲方解除合同后亦需遵守。如因乙方違法造成商業秘密泄露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 險
1.貨物運離甲方工廠時應買保險,保費由乙方付,受益人為乙方,如發生意外主要由乙方自行負責,必要時甲方予以協助。
2.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店面財產及場所責任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受益人應為乙方。否則,所產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所聘請的員工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產品收發貨及費用
1.甲方發貨實行款到發貨,按訂貨單和實際匯款單發貨。
2.乙方在首次訂貨時可自選產品,產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辦方式,托運費用和方式由乙方負責。
3. 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3天內對產品進行驗收,驗收以甲方發貨單為準,如因甲方原因有少發或錯發情況,乙方應將相關資料傳回甲方以備核查補發,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無誤,乙方需簽單收貨,并將單據傳回甲方。如甲方在貨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驗收單據,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合格入庫。
4. 質量標準:按樣板驗收。同時,甲方產品屬天然纖維織造而成,制成品與畫冊、樣板或其他電子圖片不可能100%相符,允許輕度尺寸差別和顏色差別,此情況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3天內進行驗收,如屬甲方生產質量問題引起的質量不合格,甲方負責免費調換;如屬乙方原因造成產品出現問題的,甲方概不負任何責任。如貨到乙方指定地點10天后,乙方仍未提出任何書面質量異議的,則視為該批貨品乙方全部驗收合格入庫。
違約責任
1、乙方具有以下任何一款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 連續兩個年度銷售數額無法達到乙方承諾的銷售目標。
1.2 違反本合同約定,損害甲方經營收益、預期收益、名譽或信譽。
1.3出現重大財務危機或誠信危機,甲方有理由相信其已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1.4 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制造或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的。
1.5被人民法院宣布破產清算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1.6 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密、知識產權的規定。
1.7出現其它喪失履行合同能力的狀況。
2、一方違反本合用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本合同其他章節有特別約定的,按特別約定履行。
3、在合作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單方面終止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約導致守約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
其他
1. 本合同所述的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保密條款,乙方必須長期遵守,不以本合同有效期為限。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并從乙方向甲方付清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提交裁決。
4.甲乙雙方就銷售目標、店面投入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并履行。如有其他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則可做附加文件與本合同一起簽訂和生效。
甲方(蓋章):XXX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篇二:網銷平臺代理協議
甲方: XX網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辦公地點:
郵編:
聯系人: 經理
聯系電話:
甲方平臺:
乙方:
辦公地點:
郵編:
聯系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XX網游網銷平臺區域代理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協議約定。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地區XX網游網銷平臺代理。
第二條 乙方可在XX網游網銷平臺獲取授權的區域范圍內自行采購、銷售旅游產品,包括但不限于:全國各地的景點門票、酒店住房、旅游線路以及其它旅游相關的產品。
第三條 為了保障消費者在XX網游網銷平臺的消費權益,乙方須向甲方交納5000元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暫不收取),除外甲方將代扣乙方在XX網游網銷平臺所有產品銷售額的
1.5%/4.5%作為技術服務費。
第四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代收產品銷售款項,在消費者確認消費后10天內按照實際消費人數為乙方提供結算。
第五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__1__年,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作有效期截止前3個月內,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異議,視為乙方同意續約,續約期為1年。如合作期滿乙方提出終止協議,甲方負責在協議終止后3個月內,結清乙方相關款項,包括:產品貨款結算、保證金退還等。
第六條 乙方完全保證其代理區域所發布的的產品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發布不當造成消費者投訴,乙方需及時反饋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妥善處理;超出三個工作日未妥善處理的客戶投訴,甲方知悉后有權向客戶進行先行賠付,賠付款將從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乙方承諾遵守“XX網游網銷平臺先行賠付制度”(指當乙方無法兌現服務時,用
戶可以向甲方提出賠償,甲方賠償后,然后向乙方進行追償),賠付款可以從乙方向甲方交納的押金中直接扣除;如押金款項不足以支付賠償額,則可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后續款中直接扣除;如后續款項也不足以支付賠償額,則乙方應在甲方發出正式書面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將賠償款付給甲方。
第八條 服務叫停制度:乙方承諾當網友投訴比例超過團購的網友總數5%時,且經甲乙雙方核實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啟動服務叫停制度,立即終止本協議并通知所有未前往消費的消費者終止消費,并有權通過互聯網平臺向消費者公示乙方違約行為。
第九條 為保證XX網游網銷平臺各區域代理的合法權益,乙方在XX網游網銷平臺所發布的產品,發布地區不得超出乙方所代理的區域,乙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單方面將產品下架,并按產品上架數量對乙方罰款,每個產品500元。
第十條 甲方負責XX網游網銷平臺的開發維護和更新,保證XX網游網銷平臺的平穩順暢運行,以便乙方更好的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第十一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XX網游網銷平臺相關操作培訓,乙方應安排專人學習平臺相關操作,并熟練運用。甲方應定期向乙方提供網絡優化相關知識,為乙方培養網絡營銷專業人才。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保密
乙方對因XX網游網銷平臺代理而獲知的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3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3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八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九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
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2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1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法人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簽字
蓋章
篇三:《集團外圍銷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
電話:XX 傳 真:XX
乙方(受托方):XX地產代理/機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XX
電話:XX傳 真:XX
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代理物業
〃 XX項目
二、 代理期限
20XX 年 X_月 X 日起至20XX年_X_月 X_日止。
三、代理范圍
由甲方確認的該物業所有可售單位,具體以甲方確認的推售單位為準。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對該物業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2) 已取得該物業為可合法銷售之商品房的相應證明文件。;
3) 負責該物業的銷控工作。
4) 負責該物業的策劃和推廣工作。
5) 負責與購樓客戶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
6) 甲方已審批及預留房源的關系戶客戶歸屬權歸甲方所有。
7)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兆業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8) 甲方同意于該物業銷售支付買家信用卡或借記卡付定金或首期樓款銀行所收取之手續費;如果購樓客戶以外幣形式支付定金或首期樓款,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客戶自行支付,甲方不予承擔。
9) 甲方須按時支付應付與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30天不付,除需支付所欠款項外,還需按所欠總款項之萬分之二/日支付滯納金。
10) 甲方承諾:銷售各方必須享有同等的銷售價格、折扣及其它一切銷售條件。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發揮自身優勢,利用乙方地鋪、網絡資源及客戶資料,充分調動銷售人員的積極性推介及銷售該物業。
2) 乙方應積極配合該物業的市場推廣節奏,在精選地鋪醒目位臵擺放該物業的宣傳資料。
3) 外圍代理轉介及流程按甲方公司下發的《佳兆業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執行。
4) 代理期內,甲方可免費利用乙方內部之網頁進行合理廣告宣傳。
5) 代理期內,乙方須派相關銷售人員對接甲方人員一起處理有關銷售事宜;
6) 乙方須服從甲方對該物業的銷控工作安排,否則,甲方有權追償。
7) 乙方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進行如實地宣傳和銷售,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欺騙,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予以追償。
8) 在認購客戶交付首期款并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后,乙方之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乙方代理銷售程序及客戶確認
1) 乙方轉介人員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外場銷售工作及欄截客戶。如查實乙方在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內欄截客戶,罰當事方公司傭金10000元/次。如乙方因客戶歸屬爭議對現場售樓秩序產生重大負面影響或蓄意滋事,甲方有權收回客戶歸屬權并立即取消乙方轉介代理權,并對已產生的`整體代理費用扣除10%的傭金,并有權追述法律責任。
2) 乙方不得在項目營銷中心外圍及項目展示區進行舉牌、外場銷售工作及攔截客戶,在此轉介期間如產生任何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 項目現場屬聯合代理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的客戶由代理公司項目現場銷售員接待,聯合代理以外的代理公司/機構轉介客戶由發展商銷售員接待。乙方轉介之客戶,轉介當日成交為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為無效轉介。
4) 乙方轉介客戶成交后,由甲方出據蓋章的《外圍代理轉介確認單》進行確認。
5) 定金:認購客戶所繳付的定金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向認購客戶開具收款收據;樓款由認購客戶直接交付/存入甲方指定/收款處/賬號,并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
6) 客戶交納定金后撻定的,甲方沒收其定金。沒收足定人民幣萬元(含)的,乙方按每套人民幣壹萬元收取;沒收臨定人民幣萬元以下的,乙方不收取任何代理費及現金獎勵;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7) 乙方需督促乙方轉介成交之客戶交繳購樓款和辦理按揭手續。
8) 乙方嚴格按照甲方公布的統一口徑接待客戶及對外溝通,嚴禁承諾有額外折扣等銷售口徑,如有亂承諾行為導致引起客戶投訴的,甲方有權收回客戶歸屬權。
9) 如客戶成交后更名為非直系親屬,則轉介作廢。
10) 轉介客戶不享受甲方老帶新優惠和佳族會等優惠政策。
七、代理費
1) 甲方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服務費:代理傭金按成交簽約額的 %/套計算,傭金按稅前計,在客戶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后統一結算。內場銷售的代理服務費仍按與項目聯合銷售代理合作協議中的 %約定結算。
2) 在客戶認購后交付首期款,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并提交完整的購房資料及按揭資料,乙方就相應單位之全部銷售代理工作即告完成,甲方按上述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 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于代理期結束后進行結算,以簽署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完整的購房資料為結算依據;乙方辦理結算請款時,須提供符合國家及地方稅務法規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造成的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乙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當地稅法規定,致甲方產生稅收罰款或滯納金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并按合同金額處乙方萬分之三的罰金。
八、 終止合約
1) 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甲方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并書面通知乙方。
2) 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未達到甲方銷售要求或目標,甲方可單方終止合約,并提前三天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
3) 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本合同的義務時,乙方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三天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約,并書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終止時,甲方仍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于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間已完成銷售之單位的銷售代理費用,且支付期限不得遲于書面通知終止合約后的三十個工作日。
5)本合同服務期限到期后即告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提交甲
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時生效。
十一、《佳兆業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
分,與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之補充協議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代理/機構公司名稱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佳兆業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
一、目的
為了規范營銷案場管理,完善外圍銷售轉介流程,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特制定《佳兆業集團外圍銷售代理現場操作指引》,以下簡稱“外圍轉介”。
二、適用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集團及各分公司,主要針對營銷案場外圍銷售轉介全過程。
三、適用對象
集團營銷策劃管理部為佳兆業集團外圍轉介現場操作指引的制定、公布及監督部門,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戶及營銷部是外圍轉介實施的統籌部門。請各下屬地產公司客戶及營銷部在外圍銷售轉介管理工作中嚴格執行。
四、外圍轉介定義
與公司簽訂外圍銷售代理合同的代理公司或機構,經外圍轉介預約后佩帶工牌的員工,以下簡稱“轉介銷售員”,轉介銷售員與客戶一起到訪的。
五、外圍轉介流程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以傳真預約單的形式進行外圍轉介預約;
2、轉介銷售員與客戶一起到訪;
3、到訪后第一時間由轉介銷售員說明任職公司與姓名,憑簽字確認的《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填寫外圍轉介登記表;
4、由項目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
5、客戶交由現場銷售員開始案場接待;
6、現場銷售負責人保存《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
六、外圍轉介認定標準及獎金報批條件
1、到達銷售現場前至少提前30分鐘,轉介銷售員需以傳真形式將《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傳真至銷售現場,與客戶一起到訪后,客戶對《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簽字確認,憑《外圍代理轉介預約單》方可進行外圍轉介登記。
2、外圍轉介登記表經現場銷售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生效。
3、轉介當日成交為有效轉介,轉介當日未成交為無效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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