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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情況調查報告
江西是一個農民工輸出大省。隨著進城務工父母的遠去,大量的適齡青少年成為了一個“留守”家鄉的特殊群體。為弄清全省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基本情況,以利于制定更具針對性與實效性的教育與管理政策,同時配合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研究”工作的開展,江西省教育廳于2007年4月專門組建了以分管廳領導任組長、由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與教科所聯合組成的有關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調研課題組,專門下發3個調研函件,于4月~6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以留守兒童為重點的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的專題調研工作。下面,就全省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調查情況報告并簡要分析如下。
一、江西省義務教育基本情況
到2006年,全省“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100%,全省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為99.64%,初中階段適齡人口入學率為95.5%。全省共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6449所,其中,小學14244所,普通初中2145所,特殊教育學校60所;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5825064人,其中,小學生3999286人,初中生1807153人,特殊教育學生18625人。全省小學在校生中,城市小學生311597人,縣鎮小學生859530人,農村小學生2828159人;一年級752963人,二年級679713人,三年級688516人,四年級691366人,五年級685912人,六年級500816人。全省初中在校生中,城市初中生169554人,縣鎮初中生667735人,農村初中生969864人;一年級541988人,二年級638971人,三年級626156人;男生991012人,女生816141人。
二、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基本情況
(一)“留守兒童”界定 本調查所稱“留守兒童”,是指父母一方或雙方進城務工而留守戶籍所在地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不僅包括大多數留守原居住地的農村兒童,也包括一部分以寄居等方式集聚當地縣城中小學就讀的農民工子女。 或由祖輩陪伴、或寄養親朋家中而集聚當地縣城中小學就讀的農民工子女,是中部主要農民工輸出地區一個人數眾多、不容忽視的獨特現象。這些孩子“進城流動”不過是其父母為尋求更好的教育資源而作出的另一種“留守”安排,與留守原居住地的孩子一樣,他們同樣遠離父母而由祖輩或親朋代管、監護,因而本調查將他們視同為農村留守兒童對待。
(二)調研方法 本調查主要以文件形式下發有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情況的調查統計表至各縣(市、區)的方式進行。農村留守兒童的調查要求分鄉鎮填報、分縣統計、最后由設區市匯總后上報至省教育廳課題組;集聚縣城留守兒童的調查則采取縣城學校分校填報、分縣統計并由設區市匯總后上報至省教育廳課題組。在進行全省普查統計的同時,江西省教育廳調研課題組還于6月15日在新余市召開全省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工作專題座談會,并實地考察了該市渝水區姚圩鎮中心小學的留守兒童教育管理情況;5月底至6月初,調研課題組還派員前往修水、臨川等縣(區)進行了實地調查取樣工作。
(三)農村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情況
1.調查結果 截止到2007年6月,江西全省共有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1449802人,占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24.97%,占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38.17%。從性別結構分,農村留守兒童中男孩為773253人,占總數的53.34%;女孩為676549人,占總數的46.66%,男女比例比較接近。從年齡結構分,6~11歲兒童為836320人,占總數的57.69%;12~15歲兒童為613482人,占總數的42.31%。從分學段情況看,小學生為1030773人,占全省農村留守學生總數的71.10%,占全省小學在校生數的25.77%,占全省農村小學在校生數的36.45%;初中學生為419029人,占全省農村留守學生總數的28.90%,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數的23.19%,占全省農村初中在校生數的43.20%。從絕對數比較看,留守小學生為初中學生的兩倍多(見圖1)。但小學、初中階段分年級人數都相對接近。分年級留守小學生占全省小學分年級學生人數的比例分別為:一年級195254人為25.93%,二年級173945人為25.59%,三年級188155人為27.33%,四年級186756人為27.01%,五年級167584人為24.43%,六年級119079人為23.78%;分年級留守初中學生占全省初中分年級學生人數的比例分別為:一年級143948人為26.56%,二年級146291人為22.89%,三年級128790人為20.57%。從寄宿情況分,寄宿的農村“留守兒童”為444557人,占總數的30.66%;非寄宿的為1005245人,占總數的69.34%,非寄宿生同樣為寄宿生的兩倍多(見圖2)。從父母外出情況分,父母一方外出的農村留守兒童為518119人,占總數的35.74%;父母雙方外出的為931683人,占總數的64.26%,父母雙方外出的也接近為一方外出的兩倍(見圖3)。從各設區市分布情況看,農村留守兒童最多的是上饒市,為343365人,占總數的23.68%;其次是贛州市,為241224人,占總數的16.64%;第三位的是九江市,為211452人,占總數的14.58%,僅此3市,即為全省農村留守兒童的一半以上;農村留守兒童最少的是工業城市新余市,為14596人,占總數的1.01%(見圖4)。
2.農村留守兒童主要特點 從上述調查統計結果可以看出,江西省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主要有以下特點: (1)人數龐大,農村留守兒童為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1/4,占到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近四成。留守兒童已經成為許多農村中小學校的學生主體。 (2)父母雙方外出的農村留守兒童比例過大,接近2/3。據部分地區調查,這一比例還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如吉安市2005年父母雙方外出的農村留守兒童為90056人,2007年增加到110907人,增幅達23.15%。與此緊密相關的是,另據該市調查,80%左右的農村留守兒童的委托監護人均為祖父母與外祖父母。 (3)從年齡結構和分學段情況看,農村留守小學生顯著多于初中學生,由此可以推知,江西省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以年輕夫婦居多。 (4)近七成的農村留守兒童未能實行寄宿制管理,提示江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學校建設嚴重滯后于現實需要。 (5)農村留守兒童各地發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如上饒和吉安市,在農村留守兒童隨外出父母增多而遞增的同時,基層調查也發現,在部分進城務工農民規模較大的地區,如贛州市,近年已開始出現留守兒童遞減而隨遷進城的流動兒童遞增的趨勢。表明部分較早外出務工的農民工已經在城市初步站穩腳跟。
(四)集聚縣城的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情況
1.調查結果 據統計,到2007年6月,江西全省集聚縣城的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為280882人,占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4.84%,占全省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18.39%。從性別結構分,集聚縣城的留守兒童中男孩為162380人,占總數的57.81%;女孩為118502人,占總數的42.19%,男孩相對多于女孩。從年齡結構分,6~11歲兒童為152880人,占總數的54.43%;12~15歲兒童為128002人,占總數的45.57%。從分學段情況看,小學生為176068人,占集聚縣城留守學生總數的62.68%,占全省小學在校生數的4.40%,占全省縣鎮小學在校生數的20.48%;初中學生為104814人,占集聚縣城留守學生總數的37.32%,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數的5.80%,占全省縣鎮初中在校生數的15.70%。從集聚縣城留守兒童絕對數看,小學生顯著多于初中學生,但小學與初中階段分年級人數都相對接近。集聚縣城分年級留守小學生占全省小學分年級學生人數的比例分別為:一年級31706人為4.21%,二年級29848人為4.39%,三年級30028人為4.36%,四年級29486人為4.26%,五年級29737人為4.34%,六年級25263人為5.04%;集聚縣城分年級留守初中學生占全省初中分年級學生人數的比例分別為:一年級32764人為6.05%,二年級37874人為5.93%,三年級34175人為5.46%。從入讀方式分,交借讀費就讀的為62329人,占總數的22.19%;不交借讀費就讀的為218553人,占總數的77.81%。從地區分布情況看,上饒市人數最多,為56046人,占總數的19.95%;贛州市其次,為52551人,占總數的18.71%;第三是撫州市,為36120人,占總數的12.86%(見圖5)。3市合計超過全省總數的一半。從集聚縣城留守兒童縣均人數看,全省99縣(市、區)平均為2837.19人;上饒市縣均人數最高,為4311.23人;其次是宜春市,為3499.5人;第三是撫州市,為3283.64人。
2.集聚縣城留守兒童的主要特點 從上述調查統計結果可以看出,江西省義務教育階段集聚縣城的留守兒童主要特點表現為: (1)全省集聚縣城就讀的留守兒童規模較大,占全省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總數的近兩成;且小學生顯著多于初中學生,提示越年輕的農民工父母對孩子教育越重視,對為孩子尋求優質教育資源的熱情越高。 (2)集聚縣城的大多數留守兒童能夠不交納借讀費就讀,主要是得益于各主要勞務輸出地政府為鼓勵農民工外出務工而主動采取的縣城學校“不設防”措施。 (3)從集聚縣城留守兒童的地區分布情況可以看出,外出務工農民越多的地方,集聚縣城的留守兒童越多。 在“不設防”或“無門檻”政策的鼓勵下,近年來,江西各農民工輸出地區集聚縣城的留守兒童呈快速發展趨勢。由此帶來的主要問題:一是直接導致縣城中小學班額膨脹,一些接受進城農民工子女借讀人數較多的縣城中小學校平均班額大都達到70~80人;個別學校課間做操時學生連手臂都伸展不開,其擁擠程度由此可見一斑。二是使鄉鎮與縣城中小學校的兩極分化現象日益嚴重,農村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成為泡影。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為接受逐年增多的進城農民工子女,在已有學校擴容困難的情況下,許多地方不得不在縣城連年改擴建和新建學校,如修水縣近年即在縣城改擴建與新建中小學校2所,撫州市臨川區也擬于近年改擴建與新建城區中小學校4所;而校建經費的不足又迫使各地紛紛動用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經費,與此同時,許多農村中小學則出現校舍大量閑置等教育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是改擴建和新建學校教師配備,按照慣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新教師基本上安排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縣城學校所需教師則直接從農村學校中選調,由此導致部分農村中小學校在生源減少的同時,雪上加霜,再度面臨大量優秀教師的流失。
三、當前留守兒童義務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
隨著農村留守兒童的日益增多,近些年來,江西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支持下,高度重視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圍繞建立以學校為主導,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留守兒童教育管理體系,結合各地的實際,采取了許多行之有效又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創造了一系列成功的典型經驗。如贛州市于都縣在推行“留守孩關愛工程”過程中形成的“三知(即要求教師清楚地知道留守兒童的基本情況,清楚地知道留守兒童代管人的基本情況,清楚地知道留守兒童父母外出務工的去向和聯系方式)、三多(即多與留守兒童談心交心,多開展一些集體活動,多家訪)、三溝通(即要求中小學教師定期與留守兒童父母溝通,定期與留守兒童代管人溝通,定期與校外義務輔導員溝通)”和校外“一組(組建校外學習小組)、一員(聘請校外義務輔導員)、一中心(創辦托管中心)”機制,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作為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典型案例,在全國進行宣傳和推廣。下面,簡要報告江西省各地近年來采取的有關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其初步成效。
(一)重視建立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領導機制 為使農村留守兒童教育與管理等各項工作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同時加強與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溝通與協調,全省大部分縣(市、區)都成立了以縣(市、區)分管領導為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了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贛州市以推廣于都縣“留守孩”教育管理工作經驗為契機,2004年即將全市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上升為政府行為,由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關工委聯合制定了《關于在全市推廣實施“留守孩關愛工程”的工作方案》,并由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聯合轉發至各縣(市、區)和政府各職能部門。2005年3月,贛州市委、市政府又在于都縣召開現場會,專題研究部署全市“留守孩關愛工程”工作。兩年多來,在當地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贛州市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與此同時,全省各地農村中小學校也成立了類似機構,建立了以學校各職能部門和班主任為主體、全員參與的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機制。修水縣查津鎮中心小學還聯合社會熱心人士組建成立了“關心留守兒童工作委員會”,全方位關注、關照留守兒童的日常學習與生活。
(二)廣泛建立留守兒童檔案與聯系卡制度 作為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近些年來,江西省各地農村中小學校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在大規模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為每一個留守兒童建立了內容詳盡的學習與生活檔案或成長袋,以便于對留守兒童進行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留守兒童檔案或成長袋的內容及記錄方式大都統一規范,主要包括:留守兒童基本情況、學習與在校表現、外出務工父母基本情況及其去向和聯系方式、臨時監護人基本情況及其聯系方式等。此外,每個留守兒童還有一份聯系卡,用以實時記錄教師與留守兒童父母及臨時監護人的聯系與溝通情況。 與留守兒童父母及臨時監護人的定期聯系與溝通,是做好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綜合全省各地的不同情況與做法,中小學校及其教師與留守兒童父母及臨時監護人聯系、溝通的主要方式及內容包括:留守兒童入學時發出《致家長的一封信》,詳細闡明學校的教育管理措施及家長對孩子精神關愛的重要性;留守兒童入學后教師至少每月一次定期家訪,與臨時監護人溝通學生在校與在家的主要表現及其教育管理策略;一學期2~4次與留守兒童父母的電話或書信聯系,報告學生的學習與生活近況特別是孩子取得的成績與進步,新余市的許多學校則通過網上家長學校與外出務工的留守兒童父母進行互動交流;在家長返鄉期間,及時召開留守兒童家長懇談會,與家長面對面探討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這些舉措的實施,不僅能夠使留守兒童的父母及時了解孩子的學習與生活情況,放心在外務工,也有利于學校對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高度重視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 作為集中解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問題的有效形式,近年來,在國家的支持下,江西大力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到目前,全省共建設農村寄宿制學校416所,2007年將繼續完成120所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建設任務。 作為全省和全國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試點縣,江西山區小縣銅鼓從1998年起步,大力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到目前,全縣共建成粗具規模的寄宿制中小學23所,農村小學住宿生達到38.5%,農村初中住宿生達80.3%。該縣寄宿制學校建設的主要特色在于,學校實行兩張課程表,一張抓好基礎教育課程安排;第二張是組織留守兒童大力開展課外特色與興趣小組活動,挖掘“留守兒童”的特長,培養他們的興趣,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辦學之路。從下午4點30到8點30,學生用一小時處理個人事務,在生活教師的指導下學會生活自理;一小時開展課外活動,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課外活動;一小時看少兒電視節目;一小時做作業和溫習功課。豐富多彩的寄宿生活不僅使留守學生的綜合素質大大提高,更增強了學校對學生的吸引力,使留守兒童安于學校生活、熱愛學校生活。
(四)努力完善留守兒童教育與管理制度 由于許多留守兒童存在監護管理上的盲區、家庭教育認識上的誤區(如家長的金錢補償心理與行為)和社會環境的“雷區”,導致不少留守學生學習自覺性和主動性差,行為習慣不良(如說謊、抽煙、喝酒等)和沉迷網絡游戲、打架斗毆等違規、違紀現象多,少數學生已經開始凸現人格不健全(如孤僻、自卑、沖動易怒等)與道德危機(如偷盜等)。針對這一現象,江西各地留守兒童相對集中的農村中小學校,牢固樹立以留守學生為本、教書與育人并重的辦學指導思想,進一步完善校內管理制度,采取各種方式和措施,狠抓學生的養成教育。一方面在司法、公安等部門配合下,于日常教育教學過程中積極開展集體性生存教育、安全教育與法制教育及其他主題活動,強化學生的自尊、自立、自理與自強意識;另一方面則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留守學生的個別化幫扶與監管制度,如通過“兩免一補”、春蕾計劃、希望工程等困難學生扶助工程,幫助他們克服經濟上的困難;通過同學互助和教師的個別輔導,幫助他們克服學習上的困難;通過談心、感化與集體的關心,幫助他們克服思想和行為上的偏差等等。健全的學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強化實施已取得明顯成效,大部分學校留守兒童的違規違紀現象大幅下降,違法犯罪率為零。
(五)全面構建留守兒童情感呵護工程 針對留守兒童親情缺失的現狀,江西廣大留守學生集中的農村中小學校,大力構建留守兒童情感呵護工程,盡可能地對留守兒童進行情感補償教育,對廣大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是廣泛推行“代理家長”制度。主要在班主任、學校領導、課任教師及富有愛心的社會人士中征募,留守兒童代理家長要負責監管留守兒童的學習與生活情況。 二是建立留守兒童結對幫扶制度。比較“代理家長”,與留守兒童的結對幫扶職責相對單一,因而方式更靈活、范圍更寬泛,可以師生之間結對幫扶,也可以在學生之間進行結對幫扶;可以結成學習幫扶對子,也可以結成生活或情感幫扶對子等。 三是開通留守兒童親情熱線。江西的許多農村中小學校,近年來充分利用校園網,通過視頻聊天的方式,為留守兒童架設親情熱線,定期(一般每人一周或兩周一次)讓遠隔萬水千山的留守兒童與父母“面對面”地傾訴衷腸,以滿足其情感生活的需要。這是留守兒童日常生活中最期待的一件事。 四是建立“留守兒童之家”。在高安市藍坊初中等江西許多留守兒童集中的農村中小學校,為了建立“留守兒童之家”,他們從緊張的教學用房中拿出最好的辦公室,從拮據的辦學經費中擠出錢來,為留守學生購置大量的書刊和體育運動器材,甚至專門為留守學生舉辦小型運動會、知識競賽和演講比賽等文體活動,豐富學生的節假日與課外生活,幫助留守學生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園。在婺源縣等地,還有一些退休教師個人免費創辦的“留守兒童之家”在數年如一日地滋潤著留守兒童饑渴的心田。 五是開展心理健康教育。為疏導與調適“留守兒童”因親情缺失、學習壓力過大以及青春期等導致的各種心理障礙,江西的大多數留守兒童較集中的學校都通過配備心理輔導教師、設立心理咨詢室、開通心理熱線等方式,積極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學生心理障礙干預,為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四、加強留守兒童義務教育工作的若干政策建議
根據初步的摸底調查,就全省范圍來看,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對于經濟欠發達的農業大省江西而言,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內,留守兒童仍將呈現穩步、緩慢增長的趨勢。因此,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民工子女特別是留守兒童義務教育工作,仍將是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下面,根據上述調查結果及初步分析提出若干政策建議,供政府決策部門參考。
(一)強化政府行為和政府統籌協調力度 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關系一代人的成長與發展,關系廣大農民工的切實利益。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必須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積極參與,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工作和保障機制,形成全社會關愛留守兒童的濃厚氛圍。但是,在當前的實際工作中,不少地方政府領導由于對農民工子女教育管理工作及其深遠的社會意義缺乏深刻的認識,因而對此項工作往往停留于一般性號召,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或職責不明或互相推諉,最終導致幾乎所有的教育管理責任都落到了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身上,學校的職責被無限放大,致使許多留守兒童集中的學校及其教師已經不堪重負。 切實加強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進一步強化政府行為和政府統籌協調的工作力度。為此提出如下具體建議: 1.以省人民政府的名義,面向全社會,全面推進“江西省留守兒童關愛工程”,從領導體制、工作機制、經費保障、輿論宣傳等各方面,為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基本保證。尤其是要進一步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主要負責留守兒童的入學安排及校內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培訓留守兒童校外輔導員、家長及臨時監護人;留守兒童的校外教育管理工作主要應由基層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負責。 2.省教育廳應選擇適當時間、適當地點(如于都縣),盡快召開全省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表彰一批在基層長期從事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 3.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采取有力措施,引導農民工有序外出,特別是應通過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幫助更多的農村富余勞動力實現本地就業務工,以有效減少農民工夫妻雙雙外出務工現象,從源頭上解決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問題。
(二)大力推進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 實行寄宿制管理是有效加強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最重要形式。目前,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經費的不足以及相關政策的連續性問題。一是從2004年開始實施的“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今年即將結束,這意味著中央對于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專項資助也將結束;二是過去農村以集資或承建方帶資方式進行校舍建設的模式(應該說,容納江西40余萬留守兒童寄宿的農村中小學學生宿舍和食堂大部分都是這樣建起來的),也因與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相關政策抵觸而停止。那么,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的唯一經費來源就剩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經費了。以江西為例,每年2.85億元的專項維改經費(除了校建,更多的要用于校舍的正常維修),對于近百個縣(市)數以千計的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來說,永遠是僧多粥少。 從當前農村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后的現實情況看,對于集中了整個鄉鎮適齡少年兒童的鄉鎮初級中學及鄉鎮中心小學(江西大多數鄉鎮中心小學都集中了全鄉鎮五六年級的小學生),均應按寄宿制學校的標準進行建設。為此建議: 1.國家教育部結合當前正在實施的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繼續專項推進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地方財政按比例進行配套。 2.盡快調整農村中小學師資配備標準,增加農村寄宿制學校教師編制。根據農村寄宿制學校實際運行情況,同時征求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寄宿制學校意見,寄宿制學校生活教師配備標準以小學50名學生1人,初中100名學生1人;或小學每班1人,初中2~3班1人為宜。同時按500名學生1人的標準配備或培訓專職中小學心理輔導教師。 3.鑒于不少留守兒童常年滯留學校(尤其是許多父母雙雙外出的留守學生即使寒暑假也不離校),由此導致水電費、學生食堂等學校運行成本增加,因此應該考慮適當增加農村寄宿制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預算。
(三)規范留守兒童的社會化托管工作 當前,大量就讀于非寄宿制學校(其中絕大部分為村小與教學點的小學中低年級學生)的留守兒童,其課外尤其是節假日期間的校外教育管理問題是一個亟待重視與規范的問題。由于居住分散,加上祖輩監護不力,為有利于其學業進步、良好行為習慣養成與身心健康成長,對這部分留守兒童,必須通過建立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兒童之家”等機構集中進行社會化教育管理。就讀于寄宿制學校的中小學生節假日期間同樣存在類似問題,因而有必要進行統籌考慮與統一安排。 1.留守兒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兒童之家”由鄉鎮政府批準設立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業務上可委托當地鄉鎮中心小學代管。 2.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舉辦的留守兒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兒童之家”,視規模大小設專職管理人員1~2名,所需活動場所由鄉鎮政府或村委會解決,所需運轉經費(必要的管理人員工資及設施設備添置費用)主要由鄉鎮政府負責籌集,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經批準由公民個人舉辦的留守兒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兒童之家”作為社會公益事業,政府根據其規模也可予以適當補助。 3.留守兒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兒童之家”主要組織開展內容健康積極、形式多樣的課外文體活動。活動主要由校外義務輔導員(主要由當地退休干部與退休老教師等組成)或當地的青年志愿者負責組織,中小學教師以巡視方式進行課業輔導。 4.所有留守兒童校外托管機構均不得組織或引誘學生參與任何不健康的活動,也不得進行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
(四)引導留守兒童縣域范圍內就近入學、有序流動 留守兒童大規模集聚縣城,不僅導致縣鎮地區義務教育資源緊張、班額膨脹,更直接阻礙農村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從本質上說,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縣城集聚也是一種擇校行為,因此必須從政策上予以疏導。建議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作出統一規定,既無縣城戶籍、也非縣城就業務工農民的隨遷子女,今后原則上不得安排在縣城中小學就讀,促使留守兒童在縣域范圍內實現就近入學、有序流動。 與此同時,各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必須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工作,努力推進縣域范圍內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提升農村中小學管理水平與教育質量,在經費投入及硬件設施建設得到保障的前提下,關鍵在于穩定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大幅度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含校長等學校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為此,必須從制度層面確保: 1.實現縣域范圍內中小學教師真正意義上的同工同酬; 2.定期、優先培訓農村中小學教師及教育管理人員; 3.嚴禁從農村中小學選調優秀教師進城任教; 4.條件成熟時逐步推行縣域范圍內中小學教師定期輪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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