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薪酬調查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薪酬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薪酬調查報告1
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市開展20x企業薪酬調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區人社局領導高度重視,特聘用、抽調專門人員負責此次企業薪酬調查工作。從5月15日開始前期準備,一直到6月5日和6月8日對我區內企業的兩次培訓結束,在工作人員精心準備之下,調查工作得以有序展開,圓滿完成。
一、基本調查情況
這次薪酬調查工作市里提供了251家企業的樣本初始名單。其中,經過工作人員的電話聯系,對于已注銷、無法取得聯系、拒不配合及不屬于我轄區的企業,及時上報給市里并進行替換,我區共替換了131家企業。
在確定了樣本企業后,我隊立即著手把樣本名單分工到個人,并逐一將培訓時間、地點電話通知到各企業聯系人。并充分貫徹落實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精神,利用最短的時間把培訓事宜通知到位,同時把各企業參加培訓的人員名單逐一確認以保證最終企業人員的到場培訓。最終在我隊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5日和8日順利組織完成了樣本企業進行薪酬調查軟件的使用培訓工作。
培訓結束后,各工作人員分工明確,每人負責50家企業,專門跟蹤聯系各企業的薪酬調查人員,認真指導企業進行數據填報,同時督促企業按時報送調查數據。最后,我隊對數據進行匯總、審核后,于6月11日將全部數據上報給市里。
二、調查工作存在的難點和問題
(一)初始樣本企業的確定不夠合理。我隊在確定樣本企業的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或是不屬于區轄區內,或是已經注銷的;還有的企業有多家分店,但總店不在區內,而該企業的名稱同時出現在我區和別區的名單上;同時,還有部分企業是多年沒有業務的近似于空殼的企業。
(二)部分企業態度惡劣、拒不配合。在聯系企業參訓的.過程中,大部分企業都比較配合。但還是有部分企業聯系人態度惡劣,有的直接表示不會配合調查工作,有的則表示每年都抽取他們參加薪酬調查,占用了他們的人力物力。
三、對今后調查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一)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科學確定樣本企業。在薪酬調查工作開展前,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更新各區的企業信息,對于變更住址、已經注銷的企業及時進行調整和替換,對于有多家分店的企業,應當避免該企業同時出現在幾個區的名單上。
(二)對拒不配合調查工作的企業加強走訪。對于此次調查中態度惡劣、拒不配合的企業,我隊應在日常巡查中,加強對這些企業的巡查、走訪。對發現問題的企業進行整改,不及時整改的進行處罰。對沒有發現問題的企業對其進行企業薪酬調查的宣傳,以便今后薪酬調查工作的順利展開。
企業薪酬調查報告2
近幾年來,隨著我省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和改革的日益深化,城鎮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總體上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職工生活水平也有了顯著提高。但由于體制、機制、法制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工資收入分配為核心的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也日見突出。為了準確把握我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總體狀況,弄清存在的問題和癥結,推動建立科學的工資調控機制和企業內部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維護職工收入分配權益,省總工會于x年7—9月份,對近三年多來我省城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情況進行了調查。調查選取沈陽等x市的x行業及沈陽鐵路局、遼河油田等x產業,共14x企業、140x職工為樣本,以抽樣問卷和填寫調查表為主,同時聽取勞動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全面介紹和各市各產業工會的匯報,分別召開部分企業經營者、勞動工資負責人座談會、企業工會主席座談會、企業一線職工座談會,以及對部分一線職工進行個案訪談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考察等,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對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問題進行了綜合分析。現將調查研究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從全省來看,經過多年努力,以“市場機制調節,企業自主分配,職工民主參與,政府監控指導”為主要內容的新型企業工資分配和調控體系已經初步形成。雖然這種新機制還相當不完善,但從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決定機制狀況、企業現行分配模式及特點、政府對企業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情況來看,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機制建設,正朝著適應市場經濟的積極的方面邁進,主流是好的。
1、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決定機制狀況。調查表明,隨著改革改制的推進,我省企業自主決定工資分配的權力逐步落實,過去那種大鍋飯平均主義的'分配制度和思維觀念正在逐步退出,企業根據社會平均工資和企業經濟效益自主決定工資水平的機制正在逐步形成。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對企業調整工資水平發揮了主導作用。職工民主參與工資分配,在企業決定工資分配中,也有了較多的思想基礎。調查顯示,因企業效益增長而提高工資的占54。8,有61。7的企業在招聘職工確定工資或調整職工工資時參照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企業決定工資分配時,31。1的企業認為“經營方應當聽取了工會或職工代表意見后決定”,59。7的企業表示“應當由企業經營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決定”,兩項之和是90。8。有54。8的企業認為職工參與企業分配最有效的方式是“職工代表大會”,23。8的企業認為是“集體協商”,兩項之和是78。6。另外問卷還顯示,75的企業在因各種原因需要降低職工工資時,遵循了“經營方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決定”的程序。從不同所有制企業看,職工民主參與工資分配的方式不同。國有、集體企業工資調整方案一般都由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施行;部分私營企業和其他類型的企業通過建立職代會制度和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在工資分配上發揮了一定作用。統計表明,83。3的職工認為,工資集體協商在企業工資分配中“作用很大”或“有一定作用”。
2、企業現行分配模式及特點。絕大多數企業改革工資分配制度,實行了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模式和以崗位工資為主、一崗一薪、崗變薪變的工資分配制度,少數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實行了工效掛鉤、依據“兩低于”原則自主決定工資總額的辦法,約占總數三分之一的企業實行了經營者年薪制。在各類企業中,最基本的工資支付形式是計時工資,以計時形式領取工資的職工占90。9,以計件形式領取工資的占9。1。問卷統計,在8小時之內能夠完成規定勞動定額的職工占88。8。企業現行工資分配制度突出了技能、管理等生產要素的工資薪酬占有份額,收入分配明顯向技術崗位、管理崗位傾斜,職工各個不同群體收入分配全面拉開了差距和檔次。調查顯示,企業漲工資優先考慮技術工人和技術干部的,占調查企業的57。2。這種以技術和管理為主要考核指標的崗位工資分配制度,對促進職工學技術學管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起到了明顯的激勵作用。
3、政府對企業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情況。各級政府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管理企業工資分配的辦法和措施,初步形成了一套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目標要求,有利于在工資分配中發揮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作用的工作體系,建立了以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手冊和最低工資標準為主要內容的工資指導和調控制度。大連、丹東兩市還開展了企業人工成本信息試點。這些制度在指導企業進行工資分配中程度不同地發揮了一定作用。其中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控作用比較明顯。職工問卷顯示,93。3的職工,其工資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9。2的職工工資沒有過“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企業問卷顯示,在企業因經濟效益下降或資金困難不能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時,有88。5的企業回答能保證職工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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