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用人公信度調研報告
xx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按照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選拔干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選人用人的公信度,既是廣大群眾對干部選任工作結果的認可度問題,又是衡量干部選任工作水平的一項綜合性指標。最近,我們專門就“如何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采取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形式進行了調研。在此基礎上,對近年來我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做法進行了認真總結,對存在的不足進行了認真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對策和建議。
一、我市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市委在干部工作中能認真貫徹《干部任用條例》,從五個方面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著力提高選人用人的公信度。今年2月省委組織部通報了首次全國組織工作滿意度民意調查結果,我市“組織工作總體評價”、“組工干部形象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評價”、“防止和糾正用人上不正之風評價”四項指標分別為74.32%、74.31 %、67.70 %和67.68 %,均高于全國、全省平均水平。
(一)不斷擴大民主,以認真落實群眾“四權”來提高公信度
1、擴大推薦提名環節中的民主。從2016年以來,市委多次對重要職位的人選實行了民主提名推薦。今年2月,結合市政府換屆,對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其它重要領導崗位等30個職位人選進行了民主提名,先是召開有210名正縣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的會議進行無記名投票提名,其次在市級領導層面廣泛聽取意見,反復比選,拓寬了選人用人視野,受到了干部群眾的普遍好評。
2、擴大組織考察環節中的民主。一是堅持考察預告制度。考察前將考察任務、內容、時間、考察組成員、聯系方式等情況在擬考察的范圍內進行預告。二是完善民主推薦制度。堅持把民主推薦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確定考察人選的必經程序,堅持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未經民主推薦或經過民主推薦但多數群眾不贊成的,決不提拔任用。三是推進干部考察進社區制度。將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納入干部的考察范圍,全面了解的干部的道德本質和廉潔自律情況。
3、擴大決策任用環節中的民主。對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項,按規定由書記與副書記、分管組織、紀檢等工作的`常委共同醞釀后向常委會提名。制定了《市委常委會任用干部票決辦法》,規定提拔擔任市委管理的縣級領導職務的,由市委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11個縣(市、區)黨政正職、62個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由市委全委會表決。該辦法出臺后,34名縣(市、區)黨政正職和市直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用由市委全委會進行了票決。
(二)不斷改進選拔方式,以提高用人質量來提高公信度
1、積極推行公開選拔。不斷提高公開選拔的干部在新提拔干部中的比例。市委先后8次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選拔了60名縣級干部和3名企業經營管理者。
2、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市直機關內設副縣級職位,除有明確規定不宜實行競爭上崗的外,一律實行競爭上崗方式確定人選。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不斷改進和規范競爭上崗程序,確保競爭結果公平、公正。
3、認真探索公推競崗。2016年底采取公推競崗的方式,選拔了20名副縣級干部。公推競崗主要采取“三推三考”的方式進行,“三推”即群眾民主推薦、單位黨組織推薦和全市領導干部署名推薦,“三考”即調研考試、面試考評、組織考察。綜合考察對象的調研分、面試分、考核分確定錄用人選,避免了用人上的主觀隨意性,社會反響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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