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工商監管措施調研報告范文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不斷升溫,旺盛的市場需求,巨額的利潤,吸引眾多投資者的目光。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帶動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同時也引發了一些問題,影響到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力度。筆者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視角,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應對措施。
一、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無證無照和超范圍經營問題突出。一些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通過收取管理費等方式,或將本企業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出租給他人使用,或以本企業名義設立項目經理部,為一些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進入房地產市場提供"保護傘",致使房地產市場開發主體混亂,無證無照經營現象較為突出。
(二)招投標運作不夠規范透明。土地的劃撥、出讓等信息宣傳和公示不到位,存在違規操作的問題,致使部分業內企業知情不多、參與面不寬。同時,在土地拍賣時,招投標部門對參與競標企業的資質條件、主體資格等審查不夠嚴格,未充分征求工商部門的意見。
(三)虛假違法廣告現象較為嚴重。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吸引人氣,發布含有明顯低于市場價的房價信息等內容的虛假廣告,如有消費者咨詢,則稱該房已售,并借機推銷其他商品房。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虛構商品房銷售進展的信息,在社會上造成商品房供求緊張的氛圍,引誘消費者購房。有的違反《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的規定,發布含有"投資、就業、升學"等禁止性內容,誤導消費者。
(四)合同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不按規定將自制的合同文本送相關部門備案。自行設計的合同文本對商品房的質量、配套設施、公攤面積、公共設施管理、房屋權證辦理等規定不夠明確,特別是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糾紛的解決方式規定模棱兩可,或者設定"霸王條款",規避和免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在糾紛發生后,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五)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呈上升趨勢。目前,在商品房銷售中存在面積"縮水"、公共設施達不到預先承諾、不按約定辦理房屋產權證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某開發商在業主入住后3年多的時間內,拒不履行辦理產權證的承諾,引發42戶業主集體投訴。
二、加強建筑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措施
對于上述存在的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房地產市場管理涉及多個部門,政出多門,各自為陣,相互協同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有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項目經理部的管理、設置及主體定位等缺乏具體的規定,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的項目經理部過多過濫;出租、出借營業執照以及掛靠經營等往往通過內部協議等隱蔽的方式進行,加之工商部門手段有限,調查取證困難,后續監管難以實施。
作為履行市場監管的職能部門,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積極主動介入房地產市場監管,當好監管房地產市場的主力軍。筆者認為,要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以拍賣監管為切入點,全面介入房地產市場監管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起點。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國有土地出讓采取招標拍賣進行。《拍賣法》和《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拍賣活動實施監督。我們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建立健全拍賣備案登記制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土地競拍活動的監管,全面掌握轄區房地產開發的狀況。嚴格審查競拍人主體資格證明、資質條件、資金來源等備案材料,對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相應資質條件或假借他人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參與競拍的,不予登記備案,并及時通知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取消其競拍資格,將違法開發行為拒之于門外。
(二)以經濟戶口管理為基礎,規范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
一是嚴格主體資格審查。建立轄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濟戶口臺帳,逐一錄入企業的登記注冊情況、資質證書期限、資質等級等。并全面清查房地產在建開發項目,對照房地產企業經濟戶口臺帳,對從事房地產開發、建筑施工的企業和個人的市場主體資格進行審查。重點查處無照經營、掛靠經營、企業出租出借營業執照、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對一些重點嫌疑開發項目,要通過加強企業財務的檢查,對企業在建開發項目的投資情況和財務收支進行嚴格審查,及時查處掛靠經營以及以收取管理費等形式出租、承租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行為。針對以內部協議承租、借用資質和營業執照以及掛靠經營調查取證難的問題,應從開發項目的資產管理入手,由開發企業出具在建項目投資情況,注明投資方、投資額等,經公證處公證后,報工商部門備案。對拒不辦理備案手續的,列為重點對象,嚴格審查。
二是加強注冊資本監管。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管理的規定,一級資質企業,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二級資質企業為20__萬元,三級資質為800萬元,四級資質為100萬元。通過企業年檢,對照其資質等級,檢查其出資情況,嚴厲查處"兩虛一逃"違法行為,并通報建設部門吊銷資質證或降低資質等級,對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三是加強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對在建項目的項目部,實行限期備案登記制度,要求開發企業提供營業執照、中標通知書、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設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以及房地產開發合同等嚴格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相關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后,方可從事項目開發。
(三)以執法辦案為手段,強化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是加強房地產廣告的管理。重點查處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未取得商品預售或銷售許可證、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以及違反《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規定而擅自發布廣告的行為;查處商品房預售、銷售廣告中未載明開發企業名稱、代理銷售企業名稱、預售或銷售許可證書號的行為;規范廣告中有關房地產項目、面積、價格、位置、周邊環境、房貸等內容,嚴厲查處虛假廣告和其他違法廣告。
二是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管理。檢查從事廣告策劃和商品房銷售代理經紀公司、從事買房賣房換房的經紀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在代理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賺取差價的違法行為;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的行為。
三是加強房地產展銷活動的管理。對未經登記,擅自舉辦房地產展銷會的,嚴格依法查處。
(四)以長效監管為目標,探索創新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
一是建立房地產市場信用監管制。對城市規劃區內在建的房地產開發工地進行全面清理,并登記造冊,錄入企業從事建筑、開發情況、登記注冊情況、資質條件、合同備案、廣告登記、消費投訴和違法處罰情況,建立健全房地產企業"經濟戶口"。同時,建立"黑名單"和"黃牌警告"制度,定期對信用良好和不良企業進行公示,促進房地產企業誠實信用,守法經營。
二是建立合同備案制。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環節使用工商、建設部門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示范文本格式條款或自行制定合同的文本,必須報工商部門審核、備案。
三是健全12315監控網絡。通過12315消費者申訴網絡,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調解購房糾紛、發現違法線索、查處違法案件,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效率,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四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對違法經營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后果嚴重的建筑房地產企業,在依法予以查處的同時,要通過新聞媒體、紅盾信息網站及時予以曝光,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提高其違法經營的成本,增強對違法經營者的震懾作用。
五是加強部門協作機制。建筑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涉及建設、規劃、房管、國土資源等多個部門。工商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上述部門的協作與聯系,互通信息,及時了解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出讓、劃撥和規劃開發項目情況,明確房地產市場監管重點。同時,要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重點違法行為,組織聯合執法整治行動,增強工作合力。
【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工商監管措施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市場監管調研報告12-23
學校存在問題整改措施報告06-19
農資市場監管調研報告10-22
糧油市場監管調研報告03-27
司法救助存在問題調研報告范文11-16
禽業養殖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03-10
旅游安全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05-07
房地產市場的調研報告03-31
工商局食品安全監管調研報告03-18
旅游企業發展環境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