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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臺新規定拼車一天不能超過兩次
導語:廣州即將出臺新規定,通過出租汽車運力動態調整機制、規范經營權管理、構建合理利益分配制度等一系列措施,穩妥推動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動態調整出租車數量、承包費和打車費
根據廣州的改革文件,未來出租車數量、承包費和打車費,都不會是“鐵板一塊”固定不變:
對于今后還投不投放傳統出租車(巡游車),廣州將根據城市特點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有效里程利用率及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并建立出租車運力規模動態監測調整機制,增強企業調整運力規模的自主權,逐步實現更加市場化的運力調節方式。
對于的哥的姐最關心的“承包費會不會降”,廣州將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根據經營成本、運價變化等因素,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并由出租汽車企業和駕駛員在承包合同中明確。此外,還探索利用互聯網技術構建“司企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多樣化”的分配模式。
而對于市民最關心的“打車費會不會漲”,廣州表示將建立出租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由發改委、交通部門定期評估、動態調價。
歷史有償指標將有專項解決辦法
與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一樣,廣州市會對出租車數量實行動態調整。記者了解到,這是因為廣州作為國家中心城市,現有的城市規模、環境狀況、道路資源等因素,都決定了其在交通發展中應該堅持公交優先、減少擁堵、污染的原則。
那么出租車數量會不會越來越少,甚至逐步取消出租車、全部改成網約車?市交通部門表示不會,并解釋,廣州改革中考慮到兩方面因素,一是方便老人、不用手機人群;二是在機場、車站等交通繁忙路段,或早晚高峰等交通繁忙時段,巡游揚手即停的出租車效率更高。
而出租車指標在具體投放中將考慮服務質量,也是此次廣州改革在數量分配中的一個亮點。據了解,廣州的新增出租車運力指標一律無償使用,經營期滿后無償收回特許經營權指標,重新分配;發生服務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的企業,將被收回特許經營權指標;此外,歷史有償指標將有專項解決辦法。這也與交通部的《指導意見》精神一致,在牌照發放中對出租車企業服務質量的考量占了很大比重,有利于出租車企業提升服務質量。
打通轉換通道的哥也能開網約車
作為廣州改革的核心內容,出租車經營分配模式鼓勵“平等協商”、“利用互聯網風險共擔”等改變,對于出租車司機減負意義重大。
根據《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各方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出租汽車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過高的承包費標準和抵押金等“份子錢”要降低。而廣州出租車的“份子錢”管理,將在鼓勵、支持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在堅持經營權無償使用的基礎上,利用互聯網技術讓企業與的哥的姐“風險共擔”。
具體來說,廣州出租車將迎來從硬件、軟件到經營模式、分配方式等一系列轉換升級:
首先是硬件升級減少空駛。目前在廣州,傳統出租車可以裝上新“智能終端”,改變了的哥的姐“巡游上街”的單一營運模式,既可揚手即停,也可打開終端享受智能調度,增加載客概率、減少空駛里程。據了解,從今年5月起廣州已有近3000輛出租車裝上了新型智能終端。
廣州改革還打通轉換通道,給了出租車司機一個“轉型”開網約車的機會,擬規定已取得巡游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在注銷注冊后,可直接申領《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政策+
免費互助合乘不限次數
合乘出行提供者:
須實名注冊,提供車牌號、車型、年檢記錄及保險狀況等;
使用廣州市公安核發的有效機動車號牌,年檢合格;
在合乘平臺提前發布出行計劃、路線;
分攤出行成本的,每天提供不超過兩次合乘出行;免費互助合乘的,不限次數。
平臺:
將車輛信息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實時傳輸合乘出行信息。
車費:
分攤成本僅限于車輛燃料成本、通行費;
分攤費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計費;
平臺可在分攤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務費。
責任界定:
合乘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而是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為。
合乘為什么不能超過2次/天?
記者采訪市交通部門了解到,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出租汽車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法,主要是解決通勤時段市民出行問題,規定分攤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全天不超過兩次,符合絕大多數市民通勤出行特點。同時也是為了防止部分人員利用合乘名義,從事營利性非法營運行為。但對于完全免費互助的合乘,則不再受合乘次數限制。
合乘為什么嚴格限制費用?
據介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指導意見》規定,合乘出行提供者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廣州市規定分攤的出行成本僅限于燃料成本和通行費等直接費用,排除了時間成本、車輛折舊等間接費用的分攤,是對國家規定的具體細化,既有利于鼓勵合乘規范發展,又有利于防止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
如何界定合乘和非法營運?
市交通部門介紹,廣州市交通、發改、公安三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查處道路客運非法營運行為涉及私人小客車合乘認定問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對于以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的行為,將由有關部門按非法營運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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