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2016最新頒布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政策公布
導語: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積分制入戶的積分指標和排名規則進行了優化調整。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據悉,廣州市從2011年起每年面向來穗務工人員實施積分制入戶。這已是第二次對《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進行修訂,相關內容充分體現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居住證暫行條例》、《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以及中央、省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關于超大城市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的要求。據悉,今年積分制入戶指標將在去年4500個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這是廣州用實際行動貫徹落實戶籍制度改革精神,也是對來穗務工人員熱切期盼的回應。
政策調整
新修訂的“辦法”和細則在2014年版的基礎上,作了以下幾個方面的調整:
(一)新增“創新創業”計算分值指標項目。明確在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就業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積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貫徹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國家戰略,推進我市“國際科技創新樞紐”建設,為高新企業吸納技能人才。
(二)新增“職住區域”導向指標及分值。設置職住區域導向指標,明確:“(1)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積10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積4分,最高不超過20分。(2)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積10分。”這一規定是貫徹落實省城市工作會議關于“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過加強落戶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三)調整“技術能力”指標及分值。明確現正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可予加分。通過分值調整,既體現了對技術能力的要求,又兼顧了對申請人“正在從事該職業”的要求,一方面是確保真正為廣州吸納經濟社會發展亟需的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出現有些申請人為積分制入戶突擊考證的現象。
(四)將“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指標”名稱修改為“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指標”。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急需工種,市來穗局會同市發改委、人社局每年修訂印發“積分工種目錄”,將我市急需或艱苦行業列入目錄,符合工種目錄的從業人員可以獲得相應積分,為學歷、技能資格等尚未達到人才引進等遷入條件的特殊艱苦行業人員入戶打開一個入戶通道,也為廣州經濟社會厚植“工匠精神”土壤,實現更加精準地吸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五)將原按繳納“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時間長短進行排名,修訂為按繳納“醫療保險”和持“居住證”時間長短進行排名。此項修訂不但是回應社會各界的關注關切,也是以更科學更合理的規則為在廣州長期做出貢獻的來穗務工人員入戶暢通渠道,同時樹立更加鮮明正確的導向,激勵來穗人員真正在廣州“安居”、“樂業”,體現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有關精神。
【最新頒布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政策公布】相關文章:
東莞積分入戶06-08
積分入學入戶01-17
積分入戶東莞11-13
東莞積分入戶電話11-22
天津積分入戶專欄11-15
積分制管理方案07-04
上海積分入戶分值表11-13
2017深圳積分入戶公示05-08
積分入戶珠海分值表11-13
廣州市入戶條件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