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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督查方案
河長制督查方案
河長制督查方案【1】
各鄉鎮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墾殖場,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自我縣“河長制”工作開展以來,各鄉鎮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工作進展順利,但也存在一些問題,為扎實推進河長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縣政府近期將組織人員對全縣“河長制”工作進行專項督查。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安排
(一)時間安排:5月17日-5月19日,具體時間由各督查組自行安排。
(二)人員及分工安排(每組最后一個為聯絡員)
督查一組:
組 長:鐘鑫華(縣水利局副局長)
成 員:傅文忠(縣水利局建管股副股長)
劉武斌(縣河長辦干部,電話xxxx)
督查對象:碧溪鎮、橋頭鎮、禾市鎮、蘇溪鎮、馬市鎮、南溪鄉、武山墾殖場
督查二組:
組 長:劉忠紫(縣農業局副局長)
成 員:郭 干(縣畜牧局干部)
匡建平(縣河長辦干部,電話:xxxx)
督查對象:澄江鎮、螺溪鎮、石山鄉、沿溪鎮、萬合鎮、苑前鎮、灌溪鎮
督查三組:
組 長:王顯光(縣環保局副主任科員)
成 員:毛 瑄(縣環保局干部)
翁少軍(縣河長辦干部,電話:xxxx)
督查對象:小龍鎮、中龍鄉、老營盤鎮、上圯鄉、沙村鎮、水槎鄉、上模鄉、塘洲鎮、冠朝鎮
二、督查內容
督查采取聽取匯報、查閱材料、實地檢查等方式進行。
主要督查內容:
1.“河長制”組織體系建設。
各級河長名單公布,目標責任書簽訂,制度方案出臺,“河長制”辦公室人員、經費落實等。
2.水庫水質治理。
從水質未達標水庫名單中抽查2-3座水庫,檢查其水質超標原因、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責任落實、達標治理期限等情況。
3.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試點河流組織體系建設、方案的制定、實施責任主體、具體治理措施、目標要求等。
4.突出問題整治。
“治污、治亂、治臟”為主的水污染綜合整治,侵占河庫水域及岸線專項整治,非法設置入河庫排污口專項整治,漁業資源保護專項整治,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河道采砂專項聯合執法整治。
三、有關事項
1.請各鄉鎮場高度重視,認真配合督查工作,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匯報材料,并提供相關檢查材料。
2.請各督查組聯絡員做好督查聯絡工作,督查結束后請各組將督查報告交縣河長辦匯總,并以縣河長辦名義通報。
3.各督查組車輛由各組組長所在單位安排,督查組應輕車簡從,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河長制督查方案【2】
各鄉鎮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墾殖場,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為掌握全縣“河長制”工作開展情況,進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階段“河長制”工作,縣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從縣水利局、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等“河長制”縣級責任單位抽調人員組成三個督查組對全縣各鄉(鎮、場)“河長制”工作進行了督查。
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從督查情況看,大部分鄉鎮對“河長制”工作高度重視,能嚴格按照省、市、縣工作要求,推動“河長制”工作有序開展,總體情況較好,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組織體系逐步建立
各鄉鎮場均建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總河長”,鄉鎮場長為“副總河長”的“河長制”組織體系,出臺了“河長制”工作方案和20xx年工作要點,設立了“河長制”辦公室并明確了辦公室人員,對本鄉鎮轄區內河庫均由鄉、村相關領導擔任河庫長,并安排了巡查員、專管員和保潔員,落實了河庫管理責任。
(二)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各鄉鎮場均按要求落實了試點河流和試點村,碧溪鎮、蘇溪鎮等鄉鎮專門出臺了“河長制”試點工作方案,對試點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安排部署,蘇溪鎮、馬市鎮、灌溪鎮在試點河流顯要位置樹立了公示牌,將試點范圍、河長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及試點內容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水質治理有新進展
大部分鄉鎮場都能高度重視河庫水質治理工作,結合農村清潔工程,對沿河、庫邊垃圾進行了徹底清掃,大大減少了生活垃圾對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鎮廟石水庫借除險加固工程實施的契機,關閉了庫尾農家樂餐飲店,蘇溪鎮馬跡塘水庫爭取到農業部門沼氣池建設項目,生豬糞便經沼氣池后全部用于周邊果樹施肥,不再排入水庫,水質有明顯好轉。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河長制”工作重視仍然不夠。
“河長制”工作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作,涉及范圍廣,牽涉部門多,協調難度較大,有些鄉鎮僅把它作為一項水利業務工作對待,對“河長制”工作聯動不夠,沒有統籌協調好國土資源、城鄉建設、林業、農業等部門力量,齊抓共管“河長制”工作,推動工作辦法不多,具體行動不多。
(二)水庫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
未達標水庫水質治理進展緩慢,治理力度不強,治理措施、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現象依然存在。
目前,全縣還有38處水庫周邊養殖場在進行養殖,絕大部分養殖場未按要求興建糞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直排入庫現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馬市、萬合、灌溪等鄉鎮對未達標水庫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實治理措施和責任;澄江鎮未制定治理方案、無匯報材料;南溪鄉卡口水庫還存在擴建養殖場等違規行為,鄉政府正在處理之中。
(三)試點工作進展緩慢。
各鄉鎮場雖明確了試點河流試點村,但大部分鄉鎮場未制定試點方案,試點河流“河長制”公示牌沒有樹立,對“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行為未進行摸底調查、專項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鄉鎮場要以這次“河長制”工作督查為新起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長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強化認識,加強領導。
“河長制”工作是一項全面、長期、系統的工作,需要各部門聯合發力,共同推進。
各鄉鎮場、縣有關責任單位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省、市領導關于全面實施“河長制”講話精神,落實專人負責,建立相關機制,負責做好職能范圍內的工作。
各級河長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或河長會議,加強部門間溝通聯系,及時反饋信息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讓問題在一線發現、進度在一線推進、困難在一線解決。
二是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各鄉鎮要重新明確分管領導,調整好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充實“河長制”辦公室人員,確保“河長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大水庫水質治理力度。
對水質不達標水庫要全面清查水面養殖和周邊養殖情況,組織轄區內縣城鄉建設、縣國土資源、縣林業等部門執法力量,從是否符合“三區”規劃、是否未批先建、是否侵占林地等方面規范養殖場的建設行為;縣農業、環保等部門要加大沼氣池、污水處理等項目建設力度,督促養殖業主建設沼氣池及污水處理設施,堅決杜絕直排行為。
澄江鎮烏石崗水庫、沿溪鎮白馬塘水庫、馬市鎮龍山寺水庫等三座水庫20xx年承包合同到期,相關鄉鎮要加強監管,堅決制止重新發包或續包行為。
要開展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專項整治,對河道兩岸的排污口、違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點、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質情況進行排查,摸清“八亂”情況,制訂治理方案,全力開展整治;要健全巡查機制,結合全縣農村清潔工程工作要求,落實各村巡查員、專管員和保潔員,做到各司其職,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潔,并填寫巡查記錄,確保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出現反彈。
三是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各鄉鎮場、縣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全面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微信、報刊等媒介,開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活動,積極營造社會各界和群眾共同關心、支持、參與和監督河庫月保護管理的良好氛圍,宣傳“河長制”新舉措和新做法,宣傳黨委政府保護河湖生態環境重大決策和部署。
為全面掌握各鄉鎮場“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根據市河長制辦公室工作要求,請各鄉鎮場河長制辦公室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和下月工作情況報送至縣河長制辦公室,同時積極上報有關工作動態和信息,上述工作資料報送將納入“河長制”工作考核內容,作為評優評先依據。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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