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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效開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1
為切實關愛農村留守兒童,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保障廣大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根據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如何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對象與目標任務
工作對象:農村留守兒童為父母雙方從農村居住地流動到其它地區3個月以上,自己留在農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的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
目標任務:在全區范圍內建立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使農村留守兒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發展,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成長環境有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兒童保護管理制度;倡導和完善“代理家長”制;積極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及監護人培訓工作等。努力實現農村留守兒童“學業有教、監護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護、活動有地”的工作目標。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排查,建立臺帳。20xx年6月23日前,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轄區內所有農村留守兒童、輟學兒童進行全面、深入、細致排查,徹底查清留守兒童數量、構成、特點、家庭狀況等基本情況,以村為單位建立農村留守兒童臺賬,于6月25日前以社區為單位匯總報社會事務局。6月30日前,社會事務局匯總后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時,7月15日前,各社區服務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數、姓名、監護人情況、父母動態、學習狀況等為主要內容的留守兒童信息庫。
(牽頭單位:社會事務局。責任單位:雙龍社區服務中心、石橋社區服務中心、紅山社區服務中心、轄區內各學校。)
(二)評估風險,明確分級。各社區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建立類型、等級評估體系,實行分類監管。對被監護人的評估,一類:無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親屬委監護人的農村留守兒童;二類:無父母監護,但有其他親屬為監護人的農村留守兒童;三類:無父母監護,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監護人的農村留守兒童。根據留守兒童生活、監護、教育、健康情況以及受到傷害的程度和頻次,將各類分為四個等級。一級:受監護人基本沒有履行監護職責或無監護人,被監護人已處于流浪乞討維持生命和生存。二級:委托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不力,導致被監護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長、輟學以及染上不良行為。三級:委托監護人疏于對被監護人的監管,導致被監護人心理受到嚴重傷害、歧視、漠視、體罰及不公正對待。四級:委托監護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監護責任,導致被監護人行為出現偏差、心理失當、性格孤僻、偶爾會逃學等。對委托監護人進行評估,較好:委托監護人較好履行監護職責,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較好保障;一般:委托監護人能基本履行監護職責,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產生行為偏差、心理失當等情況的潛在風險;差:無監護人或委托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缺乏良好的引導和關懷,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現行為偏差、心理失當、輟學、外出流浪乞討等非正常情況。
(牽頭單位:社會事務局。責任單位:雙龍社區服務中心、石橋社區服務中心、紅山社區服務中心、轄區內各學校。)
(三)建立機制,構建體系
1.強化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各社區服務中心要督促轄區處出務工人員為家中留守兒童指定委托監護人、對一類留守兒童要由社區指定其監護人并訂立監護合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監護責任監督制度,督促外出務工人員妥善安排好留守兒童學習與生活,切實履行法定監護責任。學校、村委會(社區)要與農村留守兒童法定監護人、其他監護人簽定《留守兒童管理教育責任書》,對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的,予以教育、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責任單位:雙龍社區服務中心、石橋社區服務中心、紅山社區服務中心、紅橋公安分局、轄區內各學校)
2.強化社會的關愛責任。新區工管委、社區服務中心對留守兒童實行一對一幫扶,村居兩委對其轄區實行留守兒童多對一幫扶;積極探索各種關愛模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辦好事、辦實事。要充分考慮農村留守兒童的特殊性,以親情關愛和貼心服務為主,以賞識教育和勵志教育為重。
(責任單位:新區各單位)
3.強化學校的教育責任。成立留守兒童心理疏導工作小組,通過家校聯系、心理撫慰、生活關心、學習輔導、結對幫助、親情電話等方式給予關愛;轄區內各學校在校內設立留守兒童心理疏導室,開展形式多樣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導農村留守兒童積極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對留守兒童兩周必須家訪一次,每月必須召開一次留守兒童監護人座談會。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農村留守兒童的.實際需要,把學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兒童日常工作中,努力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和監護條件,保障農村留守兒童在校人身安全。
(責任單位:工會、團委、轄區各學校)
(四)著力優化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環境
1.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享受應有的教育權利。社會事務局要緊緊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充分保障農村留守兒童享受應有的教育權利,將農村留守兒童管理教育工作納入素質教育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總體規劃,在安排、指導、檢查、考評學校工作時,將農村留守兒童管理教育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統一部署,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平等權益。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局)
2.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大力發展園區經濟,增加就業崗位,吸引廣大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就業,徹底根除農村留守兒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權益保護,努力營造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責任單位:經發局、社會事務局、新區各單位)
3.落實救助政策,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障制度。社會事務局要設立留守兒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貧困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救助工作,保障農村貧困家庭留守兒童享有的社會救助。要及時將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家庭及留守兒童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確保家庭困難留守兒童獲得應有的社會救助。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要配合有關部門了解和掌握農民工家庭及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結合開展與農村留守兒童“手拉手”、“結對子”送溫暖、獻愛心活動。
(責任單位:社會事務局、工會、團委)
4.大力開展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志愿者服務活動。組織心理健康教育隊伍,聘請有資職的心理輔導教師不定期對轄區各學校教師進行培訓,推行學校每周一節心理健康教育課,使農村留守兒童心理有關愛、感情有寄托、學習有幫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責任單位:工會、團委、職校)
(五)切實凈化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的文化環境
加強農村校園周邊網吧、游戲室、營業性音像場所的整治和監管,特別是要建立完善的網吧長效管理機制。(責任單位:紅橋公安分局、紅橋工商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機構,明確職責。健全完善新區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的統一管理和領導,保證各項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組 長:郭振東 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新區各局(部、室、處、大隊),分局,社區服務中心負責人,轄區各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社會事務局,辦公室主任由耿濤同志兼,負責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統籌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找準工作切入點,加大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切實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措施落到實處。要把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實現農村留守兒童生活因難“應保盡保,應救盡救”提供經費保障。
(三)加大督查,嚴格問責。為確保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落到實處,各責任單位要建立督查機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訪、突擊檢查等形式,對此次開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開展的關愛服務進行督查,對認識不到位、作風不實、工作不力的必須立即整改。對督查中發現有假落實、嚴重失職和重大過錯的必須嚴格問責,切實保障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2
為切實從源頭上解決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推動全社區上下切實關注關愛留守流動兒童,結合我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以優化留守、流動兒童生存發展環境,促進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為目標。以動員社會支持,提高家長素質為著力點,通過支持行動、維權行動、關愛行動、宣傳行動四大行動,切實推進留守流動兒童問題的有效解決,促進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
二、工作內容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健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開展留守流動兒童情況調查,建立留守兒童情況檔案。廣泛開展留守兒童專題調查,了解留守兒童生活、學校情況,社區領導小組定期研究留守流動兒童成長中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他們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
(二)積極開展宣傳活動
努力營造留守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定期上門宣傳國家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留守兒童家長監護人的職責任務,宣傳家庭教育科學知識和方法。以社區家長學校為陣地,今年以“如何加強孩子的道德教育”、“如何關懷、愛好孩子”、“如何培養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為內容。給留守流動兒童家長傳授科學育人的方法。
(三)積極開展維權行為
通過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開展維權服務,與兒童家長簽訂監護制度和監護責任書,切實維護留守流動兒童合法權益,利用寒暑假、雙休日組織留守流動兒童參加法制和安全教育講座。請兒童心理學專家給留守流動兒童進行心理咨詢及健康知識講座。
(四)積極落實關愛行動。動員社會力量為留守流動兒童辦好事、辦實事。
1、社區關工委要與留守流動兒童建立“家長聯系卡”、“親情電話卡”。
2、社區關工委要成立“愛心樂園”,針對留守流動兒童的星期愛好,定期舉辦音樂、舞蹈、書畫、乒乓球、生活技能等培訓。關工委在暑期中將組織留守流動兒童進行音樂知識培訓和電腦小報知識培訓。社區愛心學校于每周六上午將繼續為留守流動兒童進行文化課輔導。
3、社區關工委為留守流動兒童成立咨詢、關愛小組,以社區兩委成員、青年志愿者、計劃生育工作者等與留守流動兒童結對幫扶的形式及時了解他們的心理問題,幫助他們解決思想、生活、學習中的困難。
4、根據留守流動兒童的居住情況以居民小組為單位成立留守小隊,開展手拉手互助互學活動。5、每年春節期間,組織留守流動兒童開展一次家庭親子活動。
6、社區積極做好對特殊困難的留守流動兒童的申報工作,以盡可能地保障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三、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黃天壩社區“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領導組”,由社區支部書記任“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領導組組長,居委會主任為副組長,婦聯、社區教育、關工委、社區衛生、民政、團委等各部門負責同志任成員,辦公室設在社區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各居民小組也相應成立關愛留守流動兒童領導組,負責相關工作。
2、明確職責。分管社區教育的要聯系學校保障留守流動兒童平等的教育權利;分管社區衛生的要聯系境內社區衛生服務者等普及醫療保健知識,確保留守流動兒童計劃免疫和健康服務;分管社區綜治的加強法律知識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分管民政的'要對留守流動兒童中的殘疾兒童要予以特別關愛;婦聯、團委要廣泛動員、組織志愿者開展留守流動兒童關愛行動。社區婦聯要加強同本單位各部門的協調溝通,及時掌握情況,為社區領導當好參謀。其他部門要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抓好落實。
3、營造氛圍。及時宣傳報道留守流動兒童及其家長的先進事跡,定期召開社區各職能部門關愛留守流動兒童經驗交流會,宣傳關愛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社區婦聯、關工委、教育等部門共同對留守兒童監護人和班主任進行培訓,傳播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和科學的家庭教育知識,提高他們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水平。
4、加強督查。社區定期組織人員對關愛留守兒童情況進行督查,以保證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方案如期執行。社區關工委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專題會議,聽取各居民小組、小區樓院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情況匯報,總結經驗,提出工作意見和要求。
5、評比表彰。每年年末在總結督查的基礎上,開展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創新案例評選,評出留守流動兒童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充分發揮他們的示范帶頭作用。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方案3
為深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意見》,促進廣大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現結合社區實際,并就進一步做好關愛留守兒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認識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重大意義
做好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是關注民生的重要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要充分認識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作為一項義不容辭的重要任務,統籌協調各方力量,盡心盡力抓好落實。
二、貫切實強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組織領導
縣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縣教育局牽頭、團縣委、縣婦聯、縣農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衛生局、計生委、文明辦、總工會、縣文廣新局、縣關工委等相關單位組成。縣政府副縣長楊靜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相關單位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由相關單位的股室負責人擔任。協調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成員單位明確目標責任,認真落實工作任務。鄉鎮要比照縣里的做法,盡快健全完善本地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協調領導組織,把留守兒童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為留守兒童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做到有人辦事、有錢辦事,切實加強對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組織領導。
三、工作目標和任務
總體目標是:以心靈關愛、健康成長為核心,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為重點,建立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牽頭的工作責任制度,以加強農村公共服務、建立全面保障機制、改善學校生活學習條件、營造全社會關愛環境為基本途徑,通過5年努力,基本建成系統化、網絡化的關愛體系,力爭使所有農村留守兒童學有所教、困有所幫、愛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實現全覆蓋、全關愛。
今后5年,要完成六項主要任務:一是探索建立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統籌、政協參與、部門聯運、社會協同的工作機制。二是落實包保責任制,建成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分工協作、全面覆蓋的工作網絡。三是研究和探索農村留守兒童法定監護人履行義務的形式和方法,落實監護責任。四是加強學校服務設施、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社會化服務設施建設,創新服務方式方法,滿足農村留守兒童寄宿、托管以及校內外文化體育活動等多樣化需求。五是探索新型校內管理服務體系,全面落實學校教育和監管職責。六是逐步形成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經費保障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
四、中長期
(一)開展調查研究。深入開展有關流動人口子女、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調查和理論研究,了解留守兒童工作現狀,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在生存、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不斷總結梳理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制定相關政策。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存在問題研究制定和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意見。推動制定和完善涉及留守兒童問題的政策措施。
(三)加強宣傳引導。圍繞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主題,積極宣傳國家保護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宣傳農村留守兒童先進典型,宣傳各地開展留守兒童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努力營造關愛留守兒童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深化指導服務。推動各地創辦一批指導服務機構,對農村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提供指導和服務。加強對指導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推動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規范化、科學化、法制化,努力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監護網絡。
(五)依法維護權益。逐步消除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忽略和歧視,保障留守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加強對侵害流動人口子女、留守兒童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授助機構,為留守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切實維護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
(六)多辦好事實事。結合各部門各單位工作實際,進一步關注留守兒童,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慰問活動,為農村留守兒童解決實際困難,使農村的家長和兒童充分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把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做實做好。
五、成員單位職責
(一)縣教育局
1、發揮在農村留守兒童工作中的牽頭作用,帶頭參與留守兒童的有關工作和活動,統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各項工作;
2、組織農村留守兒童工作專項調研以及有關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會議和活動;
3、積極做好《義務教育法》貫徹落實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4、建立和完善農村寄宿制學校,加強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建設,推動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為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良好條件。
5、建立留守兒童成長記錄。以學校為單位,對留守兒童的思想、學習、生活和家庭教育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反映其進步與不足的成長記錄,根據記錄情況,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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