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招生方案匯總八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招生方案 篇1
為切實落實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確保完成職教招生指標,根據教育局職教招生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以下招生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局《關于加強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意見》和《高碑店市教育局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為指導,堅持大力宣傳、營造氛圍、齊心協力、多措并舉的原則,努力做好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
二、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總校成立職教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職教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職教招生工作的數字、文字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每周統計全鄉職教招生工作進度,匯總后向上級匯報。
主任:××××
成員:××××
三、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學校領導及全鄉所有教師要認真學習教育局20xx年職教招生工作《意見》和職教招生《方案》,充分認識到今年職教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同時每一個人都要掌握基本的
招生政策和工作方法,并將此項工作提升到一項政治性工作來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首先召開全鄉中小學校長會和全體教師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召開以校為單位的家長會和學生會;再次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積極宣傳我市招生政策,客觀、準確地宣傳我市職業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目標、學校規模和招生就業等一系列基本情況,提高學生及家長對職業教育的認識;最后下鄉做好家訪工作,真正做到逐一跟蹤、逐一包干、逐一動員、逐一落實。
(三)分解指標,劃片招生。為了更好地、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教招生工作,我們將以中學領導和教師為中堅力量,以小學領導、教師為輔助,將招生指標分解到各小學,并成立以小學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所轄小學教師為成員的`招生工作小組,明確責任范圍。所有教師都要包片,親自進村深入到熟悉的學生家中去開展工作,這樣更有利于職教招生任務的完成。
(四)加強監管,防止外流。為防止生源外流,我鄉根據市教育局的規定做出如下安排:一是為防止外縣市職業學校到學校招生,學校每天安排領導到學校門口值班,制止外縣市學校到我校附近宣傳。特別是六、日及節假日的時間,為防止學生去外縣市參觀,學校每村安排1—2名小組長,隨時注意動向,一旦發現有去外縣市參觀跡象,立即報告學校,及時采取措施進行制止。二是任何教師不得給外市縣提供考生名單和考生信息,更不允許組織學生到外市縣參觀考察。三是任何教師不得和中介組織聯系給外市縣提供生源。對以上問題一經查實依照規定頂格處理。
(五)跟蹤走訪,工作入戶。中學要提供初三年級包括輟學生在內的所有學生名單,并做好學生特別是輟學生的跟蹤走訪工作,要深入到學生家中,了解學生家庭情況,積極向家長宣傳職教招生政策,以及職業教育的廣闊前景,鼓勵其到職業學校就讀,成為有一技之長的技術型人才。中學還要根據職普分流工作要求,將初二年級后三分之一的學生納入到職教招生工作范圍,登記造冊,擴大職教生源。
四、嚴明紀律,落實獎懲:
全鄉干部教師要按照教育局職教招生會議精神,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對違反紀律和政策的按上級有關文件進行嚴肅處理。對招生工作組織不得力,未完成分配指標的學校取消評優評模資格;對招生指標完成好的學校進行表彰獎勵。
為圓滿完成好20xx年職教招生任務,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做到積極招生、靈活招生,同時還要大力發揚“三千”精神,努力營造良好的招生氛圍,確保“打”一場漂亮仗。
招生方案 篇2
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區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小學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初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的文件、政策等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和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著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范地進行。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嚴秋明 姚愛萍
成 員: 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 韓 英
下設辦公室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 初中與時間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年齡15周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3、對年滿15周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小學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初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不影響他人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在我校隨班就讀。本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的,應同時到我校登記備案。
(二)我校施教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商貿城屬張綱中學),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本施教區內小學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的區內小學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簿、房產證、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或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后到我校報名登記。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揚辦發〔20xx〕55號)文件要求開展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小學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小學就讀的,由所在小學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后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 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并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戶口簿、小學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后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小學;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小學;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小學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小學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小學
(2)7月2日 雙語小學、建樂小學
(3)7月3日 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初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小學畢業生;
(5)、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余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準后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范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戶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 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范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xx〕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范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戶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施教區內租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小學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后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初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學生按《江都城區初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到實驗初中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復核及錄取審批工作中,對復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學前不舉辦分班考試,力求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不超過省定標準。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相對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畢后,將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單將在校內公示并于開學后一周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是重要舉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中考時,熱點普通高中將不少于70%的招生指標按照各校中考參考人數(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定向分配給所有公辦和民辦初中學校。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3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中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的在升學時方可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待遇;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中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可能會計入升學總分,具體情況以文件為準。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時,將耐力跑列入體育中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
(三)嚴格執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規范和紀律
按照《關于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xx〕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咨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范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注冊、登記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四)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范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 系 電 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招生方案 篇3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20xx年市區公辦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16號)和《江干區教育局關于二0一三年公辦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99號)文件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指導開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則及政策要求
(一)招生原則
實行“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面向所屬服務區招收適齡兒童入學,公開、公平、公正的組織招生工作。
1、常住戶籍學齡兒童教育服務區:三叉社區(新塘路以西)、景秀社區
2、非常住戶籍學齡兒童動態教育服務區:三叉社區、景秀社區 五福社區(新塘路以東)、三堡社區、錢江苑社區、錢塘社區、運新社區
(二) 招生政策
1、入學年齡
年齡滿六周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
2、報名時間
20xx年6月22、23日
3、報名辦法
(1)本學區常住戶口的學齡兒童:
本學區常住戶口的學齡兒童攜帶房產證、戶口本、兒童預防接種卡原件及復印件報名登記。
(2)下列市區戶籍適齡兒童,實際居住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
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可憑拆遷過渡協議,報名登記,過渡期間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集體戶口的兒童,如實際居住地在學區內,可在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育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3)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本學區內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攜帶①家庭戶籍本、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校教育服務區范圍有效暫住證及房屋租賃證明(或房產證)(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復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本人工商營業執照(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復印件);④記載父母交納社會保險情況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手冊或其他相關證明(一年及以上時間);(原件、復印件)⑤適齡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原件、復印件);憑預登記碼報名登記。
4、錄取辦法
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計劃,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全部入學;
當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產的,以父母房產證為依據認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學區內;
(2)學齡兒童(自出生日起)與父母戶口在本區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學區內;
(3)學齡兒童有市區戶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
(4)學齡兒童無市區戶籍,但符合本學區就讀條件。【居住地以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為依據)、工作地、社會保險繳納地三者一致均在我區的學生,在同類學生中優先安排。】
四、日程安排
序號 時間 工作內容 備注
16月14-16日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6月17日學校張貼招生通告
36月21日下午學校參與招生工作教師進行政策培訓
46月22-23日學校報名登記
46月24-28日學校審核資料并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57月2日前上交教育服務區內戶籍兒童及符合借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各類登記名單
67月7日發放第一批入學通知書
77月8-26日調配特殊情況及符合借讀條件無法解決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87月28日發放第二批入學通知書
98月25日(暫定)一年級新生家長會 分班
108月31日前班主任、任課教師家訪
招生方案 篇4
為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頒布的《幼兒園工作規程》、《河南省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豫政辦【20xx】63號)、《平頂山市幼兒園招生實施方案》(平教普【20xx】24號)和《x縣幼兒園招生實施方案》x教體【20xx】91號文件精神,結合中心校實際,制定幼兒園招生實施方案。
一、招生時間
幼兒園每年秋季招生。具體時間見幼兒園招生簡章,平時如有缺額,可隨時補招。
二、
幼兒園招收身體健康(無慢性的傳染病),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3-6周歲幼兒。
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置的幼兒園,除招收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外,有條件的應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子女入園。
幼兒園對烈士子女、家中無人照顧的殘疾人子女、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單親子女等入園,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予以照顧。
三、招生計劃
1、核定招生計劃。各幼兒園根據辦園標準和幼兒園規模科學核定招生計劃。
2、發布招生簡章。各幼兒園通過網站或在社區顯著位置張貼等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
3、組織報名。幼兒家長攜帶招生簡章中要求的相關證件到幼兒園報名。
4、體格檢查。幼兒在入園前,須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四、職責分工
中心校負責制定本轄區內幼兒園招生方案,統籌、監督轄區內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施。
五、有關規定和要求
1、公開招生信息。各幼兒園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時間、、招生程序、收費項目和標準。
2、科學核定控制班額。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核定班額,各年齡段實際班額超過省、市定班額的人數最多為5名。
3、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各幼兒園要嚴格執行有關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并做好公示。
招生方案 篇5
根據"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規定",為規范我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利條件,促進我校藝術工作的開展,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方案,圓滿完成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
一、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儲明
副組長:雷鳴曉、楊明、杜彥
小組成員:陳寶順、李述良、孟祥利、劉旭、張曉菲
2、工作小組
組長:孟祥利
成員:唐棣等七人
監督小組:
教育局巡視員家長代表
二、招收項目及名額
聲樂: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條件
1、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熱愛音樂,聲樂達到較高水平,有較好的視唱和表演能力。
3、在區級以上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單項或集體項目榮譽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參加其它音樂比賽的獲獎證明。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報名方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大連市中招考試管理系統"(網址:),點擊"網上報名",按提示步驟進行填報。
3、相關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許申報一所學校和申報一個特長項目,申報后不得更改。
(2)網上報名后,考生于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攜帶《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填寫后打印到初中學校蓋印)、本人相關榮譽證書(查看原件、上報復印件)、2張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報名,由我校核驗相關信息辦理準考證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試辦法及認定
1、評委
藝術類專項素質測試的評委不少于7人,其中我校校級領導1人,藝術專業教師2人,專業藝術團體或高等院校的相關專家4人。相關專家從市教育局指定的"專家庫"中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2、考試:
時間:考試時間5月28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大連市第二十三中學音樂教室
組織: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有序的'參加我校專業水平考試。由學生當天抽簽決定考試順序。
內容:形象儀表,自選聲樂曲一首,自備伴奏(存儲在優盤里),視唱五線譜或簡譜(3個升降號以內)表演限時六分鐘。
3、評分標準:見附件一
4、成績認定
(1)專項素質測試采取分現場即時賦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記分辦法綜合評價。
(2)專業水平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達到認定標準者經過專家組和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擇優錄取,予以確定。因生源數量及質量問題,學校實際錄取人數可以少于四人。
(3)我校依據考生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按不超過特長生項目招生計劃數的1.5倍,擇優將符合本校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大連市第23中學網站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上報市教育局安體衛處,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將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在考生原初中學校和社會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
(4)經特長生測試,認定具有我校藝術類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在中考填報志愿時,必須在統招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將不享受特長生錄取政策。
五、考試要求
1、考生按測試時間安排,提前30分鐘持"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登記表"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審驗資格合格后在指定地點自行做準備活動。
2、按中考和高考要求,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遲到考生和丟失"登記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未佩戴考務標志牌人員,嚴禁進入考場。
3、本人要親自參加測試,嚴禁冒名頂替。發現冒名頂替的學生將取消該考生體育測試資格。
4、家長、帶隊教師不得進入測試場地,測試學生必須身體健康,如果由于健康原因等不適合考試,考生必須向學校報告,否則后果自負。
六、安全預案
1、做好測試地點的檢查工作,包括水、電、防火等安全檢查
以及突發事件的撤離疏導。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專職人員維持秩序和紀律。
3、如遇考生身體突發異常反應,及時救助,并通知家長。必要時,馬上聯絡120急救中心給予救助。
4、參與測試的相關老師、領導時刻關注考生的日常表現,如遇心理問題,在場老師或領導立即予以一定輔導,并通知家長。
七、特長生培養
1、要 求:以特長生資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從學校對特長生的有關管理要求,保證排練時間,必須參加學校文藝活動。
2、排 練:計劃每周排練兩次。排練地點在學校音樂教室。
3、師 資:負責人為我校音樂教師。
4、高 考:學校支持特長生高三時進行大學特長生藝術考試,同時也支持特長生報考專業藝術院校。
附件一:
聲樂專項素質測試參考標準
項目
內容
標準
基本要求
音準
無走音的現象,有轉調地方處理得當。
節奏
歌曲節奏把握準確,不搶拍,時值足。
吐字
發音準確,歌唱語言與聲音統一。無含糊不清或過于咬音的情況。
氣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穩、完整,不亂晃。
音色
聲音集中、不散亂,音色響亮飽滿。
綜合表現
歌曲表現力
理解歌曲的內涵,能很好的把握并自如演繹;歌曲的內容表現力好。
現場表演力
從容、自如,不緊張;面部表情與肢體語言運用得當。
聲音控制力
聲音自然、圓潤、有張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點,有穿透力。
歌曲風格的掌握
通過思想特征和藝術特征把握音樂風格,塑造完美音樂形象。
視唱
音準
在給出標準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給譜例。
節奏、節拍
準確無誤的按所給節奏擊打。
識譜
快速認讀線譜、簡譜,無錯音,演唱流暢。
招生方案 篇6
原老三區與原鄞州區兩個招生區域的初中學生升學渠道、高中段學校招生范圍不變
效實中學、寧波中學、鄞州中學、鄞州高級中學4所學校實施三位一體招生,招生數量為招生計劃的10%
3月20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間報名
20xx年,效實中學、寧波中學、鄞州中學、鄞州高級中學4所學校實施三位一體招生。招生數量為招生計劃的10%。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3月20上午8:0025日下午5:00期間,必須通過寧波市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普高招生報名網(網址:)報名。
選拔方式:
一是書面評審,招生學校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人數不超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校園網上公布。時間截止到4月7日。
二是招生學校測試,測試時間不超過150分鐘,難度系數不低于0.70,測試日期為4月22日上午:9:0011:30,測試試卷由招生學校命制、批閱。
三是確定參加保送生測試名單。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進入保送生測試。綜合成績按學生綜合素質及平時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招生學校測試(折算成滿分100分)80%計算形成。
四是參加統一保送生測試,成績合格者(指學生成績≧該校校保送生最低錄
取分數-20分)錄取。
招生方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為著力培養基礎扎實能力突出的創新人才,結合普通高中深化課程改革的進程,進一步落實、深化高校優質生源基地學校建設的各項工作,經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將面向州湖市區提前招收理科創新實驗班。
二、與人數
州湖市20xx屆市區初中應屆優秀畢業生,共招46名。
市區學校按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確定各學校推薦人數。
三、班級特點
1. 提前錄取:州湖中學提前錄取的'學生經教育局核準后,組成理科創新實驗班,不再參加中考;
2. 提前入學:2月下旬理科創新實驗班的學生按專門制定的課程計劃進入學校學習;
3.過程管理:在提前進入學校后,學校加強管理,對不適應理科實驗班的進度和要求的同學,分學期分批調整進入其他班級學習。
四、招生辦法
(一)學校推薦
1.名額分配
(1)根據初中生源學校近三年州湖中學公辦錄取的學生比例(定向降分錄取除外),確定各學校推薦參加綜合測試人數;
(2)按上述公辦錄取比例測算不到1人的初中學校,可推薦1名優秀學生參加考試。
2.推薦要求
(1)尊敬師長、孝敬父母,學習和創新能力強,學習態度端正,身心健康;
(2)文化課成績優秀,且在數學、科學、信息技術學科領域有一定的創新發展潛能。
3.推薦程序
(1)初中生源學校預先確定推薦辦法,并在校內公示;
(2)根據確定的辦法推薦學生,并將推薦學生名單在校內公示;
(3)被推薦學生據實填寫“20xx年州湖中學理科創新實驗班推薦表”,所在班級班主任作出品行評定,學校簽署意見、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校將推薦學生匯總表和推薦表等相關材料于1月6日前交州湖中學教導處,學校對推薦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備案。
(二)綜合素質測試
1.1月13日前州湖中學將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學生名單和準考證發至各初中學校,由初中學校將準考證發給學生;
2. 1月20日在州湖中學進行學生綜合素質測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 綜合素質測試由州湖中學組織,市教育局相關部門予以監督。
(三)錄取與公布
1. 綜合素質測試后將擬錄取名單在州湖中學網站上公示;
2. 公示期滿后將擬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3. 州湖中學將錄取通知書寄發給有關學校;
4.錄取的學生列入州湖中學當年招生計劃。
招生方案 篇8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千方百計滿足城區不斷增長的就學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額”,確保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xx〕x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x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發〔xx〕x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xx年秋季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逐步化解城區大班額問題,切實保障教育的起點公平,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城區所有適齡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城區城郊公民辦聯動、分級管理、共同協作原則。在城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城區城郊公民辦聯動,分級管理,共同協作。縣委、縣政府宏觀領導,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小學一年級招生政策,統籌管理和協調城區小學招生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xx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各學校根據招生政策,修訂完善本校小學一年級招生實施辦法,具體組織實施招生范圍內的招生工作。
(二)堅持“劃片、就近、免試”招生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關于“適齡兒童免試入學”的規定。嚴格按劃片、就近、免試原則招生,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均擁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校要科學設計招生工作流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管,嚴格審核新生入學條件,把好新生入籍關,加大處罰力度,嚴禁違規招生行為。
(四)堅持“三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單獨立頁;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與其所交電費、水費、氣費回執單所標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入學。不符合“三個一致”原則的,按其他認定辦法確定招生學校。
(五)堅持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和城區學生同等對待原則。符合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界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按“一視同仁”的要求,相對就近安排入學。如務工、經商區域內學校確實沒有剩余學位,則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統籌安排到有學位且相對較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二、招生計劃
1.城區:解放小學7個班,xx小學6個班,焦家垅小學5個班,xx小學2個班,xx小學2個班,xx小學1個班,xx學校小學部自主確定。
2.城郊:xx中心小學3個班。
3.班額:根據我縣城區學位短缺的實際情況,xx年城區小學一年級班額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圍
1.解放小學:按傳統招生區域不變。即從xx橋至糧食局大門口,往北至長征東路、西路南側,延伸與園藝路相交,到原國稅局、地稅局(含xx市場)止區域內常住戶口(含有房產戶)適齡兒童;白公渡大橋南側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嶺路的非農戶口和金石1組適齡兒童;居住在以上區域內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2.xx小學:按傳統招生區域不變。即xx村(不含已劃入解放小學招生的部分區域)、梽木山村、xx園藝場地域的常住戶口適齡兒童及居住在xx村、xx園藝場地域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3.焦家垅小學:焦家垅村常住戶口適齡兒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4.統一辦理新生入學手續時間。即9月1日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5.規范行為,依規招生
學校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一律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各種形式的入學考試或測試,對確屬三類殘疾適齡兒童,各校應動員其家長將子女送到特殊學校就讀,完全喪失學習能力或暫不能入學的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按規定辦理暫緩入學手續,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嚴禁任何學校暗箱操作,與民辦幼兒園或托管機構簽訂生源協議。教育局根據招生形勢變化情況,可適當調整相關學校的招生范圍。各招生學校應嚴格按公布的服務范圍招生,觀瀑小學、水頭中心小學、連村小學、見龍中心小學、柳山小學、中長小學、永安小學招生范圍內的適齡兒童不適用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安置條件,應在原籍學校就讀,解放小學、xx小學、東風小學、焦家垅小學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學校招收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同時,凡在崀山培英學校小學部辦理入學手續的小一新生,其他學校不準接收。
6.嚴肅紀律,嚴格追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嚴格執行邵陽市教育局下發的《中小學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x教通[xx]x號)和縣委、縣政府兩辦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城區小學招生秩序的六項規定》。一是明確招生主體責任,各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是主要責任人,招生處室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二是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違規行為的學校,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主要責任人負主要責任,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經核實確認存在違規行為的,對學校和個人做出如下處理:
1.學校有違規行為的,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理,同時,對學校相關責任人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擅自超計劃、超班額、超范圍招生的,除不予辦理相關學籍手續、不予核撥生均公用經費外,校長先免職后處理,并責令學校將“三超”對象退回。
2.國家工作人員(含教育系統內外)應自覺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和反對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遞條子等不正之風,自覺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違者,招生學校有權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縣紀律監察部門舉報違規違紀情況。對招生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從嚴處理。
3.對招生工作中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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