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安全方案3篇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強環境整治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生活區教師宿舍的規范管理,創建優美整潔文明安全、舒適方便的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
1、設立生活區創建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委員會。
2、理清各樓棟住戶基本情況,掌握各樓棟產權戶、租住戶基本情況,建立住戶臺帳。
3、對樓道內亂涂亂畫和亂堆放以及生活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清運不及時等問題進行整治。
4、對栽種花木、耕種農作物、飼養家畜家禽進行整治。
5、對自行車、摩托、機動車輛亂停亂放進行整治。
6、搞好環境衛生,全面打掃環境衛生,清除各種衛生死角。
7、進行水、電整改維修。
三、組織機構
顧問:z
組長:z
成員:z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9月23-30日)
通過走訪上戶、發放通知等形式,大力宣傳創建安全文明小區的目的意義,營造良好創建氛圍。同時做好住戶情況調查摸底工作,建立住戶臺帳,各住戶推薦好棟長、單元長。
第二階段:成立機構,召開棟長、單元長會議,研究成立創安全文明小區工作機構。設立創建安全文明小區辦公室(10月1-10日)
第三階段:召開住戶會議,公布安全文明小區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訂立住戶文明公約。
第四階段:集中整治(10月11-20日)
1、由學校后勤組織人員對環境衛生、亂堆亂放、亂涂亂畫、亂栽亂種、水溝污泥污水等進行整治。
2、由學校保衛處組織人員對單車和摩托車、小車等機動車輛亂停現象進行整治。
3、各住戶搞好各自的環境衛生,對破爛的'門窗進行維護修理,對樓梯間通道、樓梯扶手、廚房油煙機等進行清洗打掃。
第五階段:自查驗收(10月20-25日)
由學校工會、后勤、創安全文明管委會聯合出動,進行環境衛生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通知住戶重新進行整治。
第六階段:水、電改造,環境整改維修。(11月)
由學校后勤組織對生活區水電外線進行改造,由生活區創安全文明管理委員會組織住戶籌資對樓棟樓梯間進行粉刷,對樓梯扶手刷漆。
安全方案 篇2
新學期開學后,師生集體用餐高峰來臨,學校食堂重新運行,設施設備重新啟用,從業人員重新到位,食品原料重新采購,需要排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為防范20xx年度學校秋季學期開學期間校園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xx年學校秋季開學期間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督促學校及其周邊餐飲單位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
督促學校及其周邊餐飲單位認真開展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自查,排查風險隱患,強化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特別是學校要圍繞餐飲食品安全關鍵控制環節、防控食物中毒關鍵措施,組織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開展培訓教育,強化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二)強化學校及其周邊食品經營戶食品安全專項檢查
強化對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餐飲單位的專項檢查。嚴查食品采購與貯存是否符合要求, 嚴查從業人員管理與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要求, 嚴查加工制作過程是否符合規定, 嚴查設施設備與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嚴查應急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強化對校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專項檢查。加大對袋裝麻辣小食品、熟食類小食品、奶制品、膨化食品、飲料、糕點等兒童消費量較大較集中的食品品種監管力度。認真清查過期食品、XX變質食品、無生產日期或生產日期標識模糊、無保質期、無執行標準代號、不符合儲存條件的小食品。堅決取締查處無證食品經營戶,清理或規范不符合食品經營條件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食品經營者。
(三)督促指導無證學校食堂盡快辦理相關證照
部分學校食堂無《食品經營許可證》,卻長期為廣大學生提供餐飲服務,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秋季開學檢查時,各鄉鎮所要重新對無證學校食堂進行審查,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對學校食堂進行審查,嚴禁擅自增加面積要求,對符合審查細則要求的要依法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對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與縣教育局溝通,教育部門要給予經費投入,盡快督促學校改善食堂條件。
(四)嚴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督促學校食堂及其周邊餐飲單位嚴格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學校食堂嚴禁加工制作冷葷涼菜;嚴禁違規加工制作四季豆和豆漿等高風險食品;嚴禁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嚴禁采購散裝、無標簽標識的腐竹、干米粉等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嚴禁從外采購包子、饅頭、糕點等不經加工直接入口的餐飲食品(有生產許可證號的除外);嚴禁加工使用劣質奶、霉變大米、發芽土豆、XX變質肉類等有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嚴禁將剩飯剩菜加熱后給學生食用;嚴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開展方式
(一)聯合檢查
食藥監局與教育局聯合對轄區學校進行全覆蓋的檢查,各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檢查時間從20xx年9月6日至9月14日。
(二)檢查形式
在秋季開學檢查時,要使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和《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進行檢查記錄,部門學校(縣城學校、鄉鎮所在地中心學校)使用全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進行監管。
(三)監督抽檢
食品藥品稽查大隊于9月22日前完成3批次抽檢,抽樣要求同《桂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xx年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林食藥監食生〔20xx〕2號)文件附件4《桂林市20xx年餐飲食品監督抽檢工作方案》。
四、加強信息報送
請各單位按文件要求開展檢查工作,于9月23日前將工作臺賬及總結上報縣食藥監局餐飲股。
安全方案 篇3
為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壓降道路交通事故,穩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態勢,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市政府統一部署,特提出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準確把握“十二五”時期發展主題,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促轉型、惠民生、保穩定”大局,以“事故少、秩序好、道路交通暢通和諧”為目標,進一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 工作措施,深入開展“平安暢通縣區”創建和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努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全力預防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重點壓降重特大惡性事故,確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增加,為全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群眾安居樂業創造安全、有序、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改。省級督辦危險路段整改率達到100%,市級督辦路段整改率達到90%以上,縣級督辦路段整改率達到85%以上。
(二)車輛、駕駛人源頭得到有效管控。對全市“重點駕駛人”和“黑名單”人員管控率達100%;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交通安全責任制,完善運輸企業內部安全責任制度和監督機制,交通安全重點單位整改率達100%。
(三)非客運車輛違法運營得到有效遏制。城郊結合部重點道路、農村鎮區主干道路以及國省干道沿線無非法客運車輛聚集點,杜絕非客運車輛非法從事校車營運,校車登記及識別標記發放率達100%。
(四)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得到深化。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工程運輸企業主體責任更加落實,政府部門安全監管更加有效,駕駛人素質明顯提高,道路行車秩序明顯好轉,涉及工程運輸車輛的重大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五)摩托車、電動車專項治理得到深化。管制區域內外地號牌和無通行證摩托車基本杜絕,農村地區無證無牌摩托車違法上路不高于5%,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不高于5%。
(六)交通事故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群死群傷交通事故明顯減少,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數,不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有社會影響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公路:104國道、312國道和240省道、342省道等國省干道,高速公路,農村道路。
(二)重點路段:20xx年以來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多發的路段;交通標志、標線等安全設施不全的危險路段、危險橋梁、沿河高路基路段以及寬路窄橋、人車流量密集的專業市場、農村節場、馬路市場路段。
(三)重點單位:20xx年以來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3起重大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車輛單位和市、縣級重點單位。
(四)重點車輛:從事公路專業客貨運和危險品運輸的車輛,學校接送車輛,交通事故多發、影響交通秩序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機動三輪車和工程運輸車輛。
(五)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公路上的客、貨車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車、占道行駛,報廢車輛、非法拼裝改裝車輛上路行駛;農村道路上農用運輸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各類摩托車無證無牌上路、非法違章載客等;城區的機動車闖信號、逆向行駛、亂停亂放、爭道搶行等;高速公路上的違章停車、超速行駛、隨意停車上下客等;公路上的'各種違章搭建、占道經營、打谷曬場、馬路市場等。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進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機制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工作機制,嚴格把好“四個關”(把好駕駛人和機動車輛營運資質和安全設施關,安全隱患整改落實關,校車安全管理關,拖拉機、農用車安全管理關),形成職能互補、齊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頭管理社會化聯動格局。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管理“主體在縣、管理在鎮、延伸到村”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模式,推進交通安全示范鄉鎮、企業、學校和公路 “四項示范”創建,確保年度創建工作達標。
(二)創新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模式。完善交通管理社會化網絡,統籌協調和組織落實各地各部門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隱患整改和考核督查等相關工作。以全市安全生產考核為抓手,推開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機制;在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架構下,推動逐級建立市、縣(區)、鎮各級交通安全機構,將交通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細化落實到轄區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公安部門要繼續實施城鄉社區警務戰略,做強做大社區交通安全工作站、駕協服務站和交通警務室,不斷提高社區交通管理服務水平。
(三)強化車輛駕駛人源頭監管措施。進一步完善交通安全源頭分級管理運作機制,建立車輛、駕駛人源頭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監管工作評價制度。交通、公安等部門全面加強駕校、培訓班和教練員隊伍的管理,嚴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嚴格落實交通違法計滿12分駕駛人學習考試制度、“黑名單”制度、“榮譽駕駛人”制度,建立重點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定期通報制度;交通、農機、公安等部門加大農村地區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及拖拉機源頭監管力度。
(四)進一步整頓專業運輸企業。針對“三鐵”等重點工程集中開工建設的實際,交通、公安、建設等部門要以工程車輛運輸單位為重點,對全市運輸企業和駕駛隊伍進行規范管理,加強重點單位和駕駛人的監管。同時,進一步落實客運、危險品運輸等重點單位的監管責任,對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單位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責成有關部門嚴肅紀律,追究責任人責任。建立運輸企業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情況抄告制度,定期向企業及其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對問題突出的重點單位進行掛牌整改。
(五)堅持抓好工程運輸車輛整治。按照《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城管、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做好城市綜合體建設、地鐵建設等重大建設項目的服務保障工作,督促工程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源頭管理工作。鼓勵和指導工程運輸企業做大做強,對外地車輛及駕駛員實行轉入制度,嚴格落實工程運輸車準運、準行機制,進一步加強路面管控力度,深入推進工程車整治常態化管理,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努力規范行車秩序。
(六)大力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整治。公安交巡警部門繼續強化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速行駛和高速公路占用應急車道等重點交通違法,以及工程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等重點車輛的整治,重點突出違反標志標線等交通違法行為及死亡事故高發的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包括電動自行車)、行人交通違法整治等工作。
(七)切實抓好重點區域的交通環境整治。公安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市場周邊地區、貨運物流中心區域的停車秩序,強化重點路段占道設攤、以車設攤等行為的清理取締;市(縣)和農村地區切實加強鎮中心區交通秩序管理,嚴格查處摩的、殘的等“五小車”整治,進一步優化城鄉道路交通環境。
(八)全面加強高速公路安全管控。深化平安暢通高速和“文明平安服務區”創建活動,持續開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嚴格查處超速、超載、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等高速公路重點交通違法。嚴格落實惡劣天氣高速公路各項管理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分級管制的預警機制、指揮協調機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建立市級統一指揮調度平臺,完善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加快高速公路急救點建設;健全完善由交巡警、路政和經營管理單位等參加的高速公路安全聯席會議制度,落實道路施工安全監管、隱患排查整改責任,在重點路段安裝引導提示系統,確保高速公路運行安全。
(九)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健全完善各類道路交通安全硬件設施;嚴格落實新建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劃、建設、投入使用“三同步”制度,杜絕交通安全設施不到位的道路開通啟用,結合全省公路交通事故綜合預防示范工程創建,建成一批交通安全設施規范的示范路、樣板路;全力推進“感知中國”智能交通物聯網示范點建設,力爭將惠山交通指揮分中心建設成智能交通物聯網示范控制中心。
(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進一步推進交通事故預防示范工程,各級政府和交通、建設等職能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分別對國道、省道、市(區)道路和農村道路進行實地勘查,進一步梳理存在安全隱患的點段,分類登記,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治理計劃。通過隱患的整改進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條件,杜絕發生因隱患未整改而釀成的重特大惡性交通事故。
(十一)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在我市的深入實施,切實加強專業車輛單位、專業駕駛人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推動各部門各單位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主體責任。各市(縣)區政府牽頭、文明辦、綜治辦、安監局等相關部門銜接,積極依托媒體網絡等宣傳陣地,開展廣泛有效的交通安全宣傳,加強輿情的控制和引導,營造和諧的交通管理社會氛圍;把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和安全生產的考核內容,進一步深化開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創建活動,繼續制定開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協勤活動,發展壯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機制,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交通安全法定責任,要把改善道路交通環境,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主要內容,切實加強對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要通過各級交通安全聯席會議的規范運作,牢牢掌握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現場督辦,確保整改到位。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從路面管理到源頭管控、從車輛單位到參與者個人,涉及許多環節和多個部門,只有各單位、各部門管理形成合力,才能實現工作效能的最大化。在專項整治工作中,公安、交通、城管、建設、農機、宣傳等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強配合,教育部門要在抓好中小學生宣傳教育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學生接送車輛的管理。
(三)加強檢查,強化考核。各地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的“平安無錫”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落實責任,強化考核。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安監部門,要按照省、市兩級政府的要求,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及時總結各地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對進展不快、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單位要予以通報,以期取得預期工作目標。
(四)加強研判,定期報告。每季度(4月、7月、10月、12月的20日前)向市交通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整頓工作進展情況、安全情況、工作措施、經驗做法和存在的問題,重大行動要及時報告,整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總結于12月10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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