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交流方案(錦集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輪崗交流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輪崗交流方案1
為進一步建立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為人民滿意教育,現制定教師輪崗交流制度。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中心小學校長同意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我鄉在編在崗教師,包括各村校負責人。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輪崗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輪崗年限。
4、暫緩輪崗交流的對象
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
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師;
③配偶殘疾或重病需要照顧的教師;
④子女未滿三周歲的女教師;
⑤家庭遭遇重大變故的教師;
⑥夫妻雙方若均屬輪崗交流對象,一方可暫緩。
5、不作為輪崗對象
①各小學(中心小學)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②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優秀幼兒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中心小學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各村小、教學點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凡評審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在任職期內,必須要有1年及以上在村小學任教的經歷;
擬提任學校中層以上干部的`候選人原則上在本級教師職務任職期內要有村小任教的經歷。對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務提升、職稱評聘、評優評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中級教師崗位十級晉升九級,九級晉升八級;
初級教師崗位十二級晉十一級,必須在有村小任教1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4)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任職期內同行條件評優晉級。
(6)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原則上在學區內流動。
(7)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流入單位考核確定,其它待遇不變。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師的工作與生活,努力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使他們能及早適應新單位的工作環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無特殊情況一周內不到工作崗位的或到崗不正常開展工作的,將按學校考勤制度相關條款處理,并上報教育局。
6、輪崗交流的教師由流入學校考核,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考核結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交流期滿可申請回原學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由組織作出相應處理,原則上在次年教師輪崗中繼續輪崗;考核結果“合格”后方可申請回原學校。
7、在績效考核中,對認真履行交流職責,教育教學效果好的交流人員,評優評先時優先考慮。對拒不執行學校交流安排或雖參加交流,但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當年年度考核只能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內不得推薦評優和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五年內不能提拔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其中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應予以緩聘,并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六、輪崗交流程序
1、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玉鄉學校輪崗交流方案,讓教師明白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
2、初定人選。根據本方案規定和中心學校核定的人數,各校教師自主報名確定初步交流人選。并于8月25日前將情況報鄉教育督導辦。
3、確定名單。中心小學在秋季開學前確定正式交流人員,并通知相關學校。
交流人員應在流入學校開展工作前報到,并由注入學校安排相應崗位,按要求時間到流入學校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2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工作全局,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各教學點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本轄區內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高水平、高質量實施義務教育,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趙坡中心小學教師輪崗交流機制,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精神,立足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真正形成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趙坡中心小學在編在崗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男教師年齡55周歲以上,女教師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縣教育局批假為準)。
3、英語專任教師和“農遠”管理員(以各校確定的教師為準。若是教師職務晉級,也必須參加輪崗。)
4、各小學的校級領導(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
(二)輪崗措施
1、其他學區調入到趙坡中心小學或曹河教學點的教師必須參加兩學年的教師輪崗。
2、中心學校統考或學區統考連續倒數后3名的教師。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出現重大事故影響惡劣的教師。
4、在中心學校各類檢查中受到點名批評的`教師
5、各教學點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本校輪崗計劃。按照中心小學每年公布各校參加輪崗教師人數,妥善安排輪崗人員,便于中心小學對輪崗教師分配工作。
6、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趙坡中心小學、曹河教學點的教師自愿到鄧崗教學點、謝營教學點交流,交流時間為一年。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中心小學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3)、交流期滿后,安排回原學校任教。
三、激勵措施:
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選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四、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評估、教師職務晉級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確定輪崗而不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6、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中心學校予以除名。
7、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3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后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干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輪崗交流方案4
為深化學校課程改革,促進學生多元化發展,實現學生終身持續發展,學校決定本學期進一步深入實施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學,為保證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的有序開展,特制訂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實施程序
1、鼓勵教師結合自己的愛好特長,開發拓展性課程,編撰課程資料,盡可能的形成校本教材,報學校審核。
2、學校審核后確定課程,制作成海報在宣傳欄中宣傳,向全體學生公示。
3、依據學生的學科興趣、發展潛能、未來發展的'要求、學生與家長的共識、以及教師指導意見等,引導學生通過自主選課平臺自主選課。
4、學生選課報名結束后,組成新的班級,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開展拓展性課程教學。
5、制定和完善拓展性課程評價方案,每學期末對學生的拓展性課程學習情況進行總結與評價。
二、實施時間:
本方案從第6周開始實施,本學期初一、初二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統一在雙周周三團隊課進行。
三、實施要求:
1、學生:
(1)及時到達指定教室候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不得在教室滯留,不得隨意調換上課班級;
(2)上課須帶筆記本,自覺遵守課堂紀律,認真聽講,不得在上課期間做作業;積極參加課堂活動和課外實踐活動。
2、指導教師:
(1)指導教師在第6周周一前去圖書室選擇一本教材,或去書店購買一本教材(憑發票報銷),作為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材;
(2)第一次上課前組織部分學生打掃好上課教室的衛生,桌椅擺放整齊;
(3)課前認真備課,充分準備,充分尊重學生的興趣、潛能和未來發展的要求;上課時盡可能地做到講練結合,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
(4)教案寫在“走班選課”活動記載本上,要求每節課寫兩課時的教案,一學期寫14節左右的教案;
(5)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開展課程教學,有事不能正常開課的,必須提前向學校教學處報告,作好調課安排并及時通知學生;
(6)上課期間指定一名學生做好點名工作,對無故不參加的學生及時與班主任聯系,并納入期末評價;
(7)安排學生做好上課教室電燈、門窗的開關工作,課后組織學生打掃好教室衛生。
3、班主任:
(1)根據學生實際,加強對學生的選課指導;
(2)報名方法和時間:0批和1批學生名單已由指導老師確定,不用再選課報名,具體名單見附件,其余學生進入學校外網選課系統自主選課報名,請班主任老師先自己登錄一次,然后對學生進行指導;
報名時間:10月8日——10月10日,報名需在學校進行;
(3)第6周周三上課前把學生所報課程名稱、上課地點等信息在班級公告欄進行公示,告知學生所報課程名稱、上課地點及應注意事項;
(4)高度重視走班選課活動,積極配合各指導教師開展“走班選課”教學,加強學生的紀律教育,督促學生準時參加、認真學習。
4、學校:
(1)加強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的過程管理,對拓展性課程的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確保拓展性課程“走班選課”教學的正常開展;
(2)及時做好指導教師的月績效考核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5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輪崗交流方案6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做好農村工作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加強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推進農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村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農村基層法制更加完備,農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三)至20xx年底,全鎮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實現達標率100%。
三、基本標準
(一)村民自治組織健全,村民委員會及其下屬村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
(二)民主選舉規范有序,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群眾滿意;
(三)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民討論決定,“四議兩公開”、“一事一議”等制度能較好地發揮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實細致,村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健全,村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監督,定期報告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村務公開制度健全,群眾滿意率達到20xx法治村創建活動工作實施方案以上,沒有發生因村級賬目不清、村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六)法制宣傳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質不斷增強,村干部遵紀守法,依法依章辦事,農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農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八)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農村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
(九)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不斷發展,村民安居樂業,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協調發展。
圍繞上述九條標準切實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軟件建設,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個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黨支部或村委會主要領導負責;
2、有一個法制課室(可與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集會場所同設);
3、有一個法制圖書閱覽室(或在農村文化圖書閱覽室設法制圖書專柜);
4、有一個法制宣傳欄;
5、有一個村務公開欄;
6、有一支法制宣傳骨干隊伍。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鎮委、鎮政府成立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鎮長段曉軍任組長,政法書記張榮玲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陳建龍(黨委秘書)、張麗媛(行政秘書)、蘇志芳(婦女主任)張燕(團委書記)、劉永鋒(司法所所長)、劉嬋(綜治干事)、申群山(紀檢干事)擔任。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全鎮 “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劉永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學習宣傳“關于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論述及《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講話》內容。
(二)認真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等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制度。
(三)完善村民選舉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制度。認真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xx]14號)和《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真正做到民主選舉。
(四)完善民主議事程序,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決策制度。規范村級重大事務民主議事、決策的范圍、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進一步健全村級民主管理制度。制訂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務管理制度,把村級各項事務逐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軌道。
(六)完善村務公開、健全民主監督制度。繼續貫切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辦發[1998]9號)文件精神,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推行民主評議干部制度。
(七)進一步加大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不斷增強農村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按照我鎮“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緊緊圍繞鎮黨委、鎮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農村改革、穩定、發展的大局廣泛宣傳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重點宣傳憲法、農業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婚姻法、計劃生育條例等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廣大農村干部群眾依法辦事能力,加強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輪崗交流方案7
為建立校長教師科學合理的交流輪崗制度,優化學校校長教師資源配置,推進我鎮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市教體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輪崗交流對象及條件
(一)教師交流對象及條件
教師輪崗交流對象為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2年的專任教師。具有較強的事業心,愛崗敬業,業務素質好,身體健康。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2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交流期限原則上為2年,交流期限滿,申請繼續交流的,需按程序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其中下列人員不屬于輪崗交流對象:
1、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市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市教體局批假為準)。
2、當學年內有妊娠、產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長期患病臥床不起或長期住院的。
4、其他特殊困難的教師。
(二)校長交流對象及條件
校長交流對象為學校正、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同一職務滿5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均應交流。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滿3年的正、副校長原則上不交流(提拔重用、違規違紀等特殊情況除外)。
二、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一)教師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教師輪崗交流實行統籌安排。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教師按照個人申報、學校推薦、組織調配的方式確定。
1、調整型交流。人員編制富余學校教師向人員編制緊缺的學校交流。鎮中心學校根據各學校實際編制、師資配置、學科結構、年齡層次等情況,對各村小教師進行調整型輪崗交流。
2、強制性交流。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嚴重下降的;社會反響差的,不積極配合教育教學工作,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經教育后仍舊不改正的,實行強制性輪崗交流。
①同級班次位于全鎮同年級倒數前二名的。(雖名次靠后,但學生平均成績與排名前一位的班級文科相差不到2分的、理科相差不到5分的例外。)
②同年級的.班級數少于3個,與同級同科平均分文科低于5分、理科低于10分的。(如接手的班級原來相差很大,但后來教師接手后成績有進步,雖名次未變,但縮小了差距的例外。)
③同一班級的學科名次與上個年度相比,倒退三名以上者。(按全鎮同年級同學科排列。但與前三位平均分相差文科不到2分、理科不到5分者例外。)
3、順向性交流。在村小工作,連續兩年教學成績位列我鎮同級同科第一的,由本人申請,經鎮中心學校審核同意后,可以輪崗交流到鎮中心小學或初中的小學部任教。
(二)校長交流形式及選派方式
村小校長在全鎮村小內部進行交流,校長交流由鎮中心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校長考核情況確定交流去向。
三、保障機制
(一)職稱評聘。
交流期間保留原工資待遇不變。崗位編制保留在原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晉級在原學校進行,輪崗交流期間的工作業績及年度考核情況由交流學校提供;崗位編制接轉到交流學校的,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級在交流學校進行。
(二)優惠政策(僅限順向交流人員)。
1、職稱評聘優惠。政治覺悟高,大局意識強,服從組織安排,能夠出色完成地方黨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務的,在職稱評聘上給予優先考慮。
2、考核獎勵優先。輪崗交流期間,由交流學校負責考核評優評先。在考核評優評先及各級各類表彰獎勵評選活動中,優先考慮參加交流輪崗并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3、培養培訓優先。對輪崗交流人員,優先安排“國培”“省培”“市培”及其他各級各類中小學培訓項目,在學科帶頭人、名師名校長、教學能手等培養、評選中,優先考慮參加輪崗交流的人員。
4、xx初中和xx鎮中心小學教師在輪崗交流期間,年度考核為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優先考慮;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者,可以申請回原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廣泛宣傳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精神和重要意義,為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要引導校長教師消除思想顧慮,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參與交流輪崗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交流輪崗取得實效。
(二)交流學校要為輪崗交流人員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要加強對輪崗交流人員的管理,輪崗交流人員的考勤情況、年度考核、工作量評估、績效考核等由交流學校負責進行。輪崗交流期限已滿,要組織學生、教職工,公平公正地對其服務期的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議考核。
(三)交流輪崗人員在交流期間,要堅決聽從交流學校的指揮,服從交流學校的分工安排;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勇挑重擔,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接受交流學校的考核,考核等次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四)輪崗交流教師如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扣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享受輪崗交流的優惠政策,并繼續延長輪崗交流年限。
輪崗交流教師如拒不接受學校分工,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不得職稱晉升和崗位晉級;對有嚴重違規違紀的,交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輪崗交流方案8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輪崗交流方案9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xx鄉中小學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鄉中小學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全面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結合我鄉中小學教師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輪崗交流方案。
一、輪崗交流原則
教師輪崗交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本著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均衡配置教師資源。
二、輪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新華中學研究報經中心學校批準后在全鄉中小學范圍內輪崗交流。
三、輪崗范圍及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8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我鄉在職在編學校任教教師。
2、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輪崗交流指數確定方式為:新華中學當年超編人數的50%確定為交流到小學的人數;新華中學缺崗科目教師,從小學擇優交流到中學。
四、輪崗交流措施
1、自愿輪崗交流。
(1)鼓勵中學教師申請到小學任教,服務期為1年。
(2)從20xx年9月起,凡參加評審中小學高級、一級、二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履現職期間有一年及以上在小學任教經歷,且認真完成交流任務,成效顯著的人員,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和考核中,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予以優先即在當年年終考核總分上加2分。
(3)自愿交流的教師,于當年7月31日以前由本人提出申請,中學簽署意見后,由鄉中心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4)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中學任教,“自愿輪崗”的可在履現職期內同等條件下參與評優晉級。
(5)輪崗交流教師交流期間的人事檔案保留在中學。
2、需要磨練的交流。
(1)科目課時量課時聘任不足60%的.教師。
(2)不服從學校工作調配的教師。
(3)上述人員人數在交流指標范圍內的直接確定為交流對象,到小學輪崗交流;
上述人員人數多于交流指標范圍的,經全校教師無記名投票的形式確定交流對象。
3、交流輪崗任教教師的考核定性
(1)交流輪崗到小學的教師根據小學考核方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用小學第1名與中學第1名差異系數乘以該教師在小學的考核得分,即為該教師在中學的年終檔案分。
(2)輪崗交流教師最終考核成績居新華中學前15名者,年終考核定性為優秀,并推薦為當縣級優秀教師。
4、輪崗交流服務期滿后,如果愿意繼續留在小學任教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學校討論決定認可后,將該教師在中學的人事檔案轉到小學。
5、交流到中學的任課教師由中學進行考核。
五、輪崗交流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領導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鄉中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
4、當年確定的輪崗交流對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履職,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輪崗交流的視為曠工處理。
六、本輪崗交流實施方案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0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略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活動。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學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總結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第一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二中、金雞小學、沙坪中學、沙坪中心小學、云巖中學、云巖中心小學、樂昌四中
第二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中學、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中英文學校、三溪中心學校、老坪石中心學小、坪梅中學、坪梅小學、坪石實驗學校、關春中學
第四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新時代學校、樂昌實驗學校、樂昌四中、啟智學校、樂昌小學、樂城二小、樂城三小、河南小學、果育小學
第六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城關中學、梅花中學、梅花中心小學、秀水中心學校、長來中學、長來中心小學、樂昌三中、廊田中心學校、五山中心學校、大源中心學校、白石中心學校、黃圃中心學校、慶云中心學校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1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輪崗交流方案12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范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處于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于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于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于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于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于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干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核定范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為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并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大于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為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為農村工作經歷),并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后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注”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核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小學教師考核測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教職工考核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核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核等次應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后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為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并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
輪崗交流方案13
為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加強股級干部隊伍建設,激發隊伍整體活力,根據《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共吉水縣委組織部關于做好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通知》(吉水縣辦字〔20xx〕44號)有關規定,現就人社系統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把推進輪崗交流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通過輪崗交流,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輪崗交流工作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3.量才適用原則。根據干部個人的思想狀況、業務專長、發展潛力和工作實績,要充分發揮干部的個人專長,有效調動干部的工作積極性,按照部門工作職能與個人專長、工作經歷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4.回避原則。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工作。職務層次不同的,一般由職務層次較低的一方回避;職務層次相當的`,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決定其中一方回避。
5.穩定原則。對個別專業性很強、工作連續性強的工作崗位、本單位、本系統一時無合適接替人選的崗位、正在進行重要工作任務,不適宜中途輪崗或交流崗位等,可暫緩交流或不交流。
二、輪崗交流對象及要求
此次的輪崗交流對象為符合《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吉水縣辦字〔20xx〕42號)中規定的需進行輪崗交流的股級干部。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級干部,必須輪崗或交流:
(一)在現股級崗位任職滿8年的;
(二)在現股級崗位懶政怠政、不作為、亂作為問題較突出,不適合繼續留任或不勝任現崗位的;
(三)其他必須輪崗或交流情形的。在現股級崗位任職不滿8年,但任職時間較長的,單位也將視情況予以及時輪崗交流。
股級干部所任單位務沒有發生變化,但所負責工作或分工發生重大變化的,也可視作輪崗的一種特殊形式。
三、輪崗交流操作程序
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嚴格依照《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輪崗交流工作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全面摸底
對照股級干部職數設置情況,對本單位(包括獨立辦公、獨立經費的下屬副科級單位)現有股級干部配備和任職等情況認真統計梳理,填寫《吉水縣縣直單位股級干部任職情況表》,掌握情況,摸清底細。
(二)任職考核
成立以彭木茍同志為組長,陳冬生同志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小組成員的領導小組,對股級干部任職情況進行考核。任職考核情況(見附件2)應作為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的重要參考,對在一崗位工作或任同一職務時間較長且表現優秀的股級干部,優先輪崗交流到更重要單位或崗位;對表現差的,可按程序直接作免職處理。任職考核程序主要有:
1.個人總結。股級干部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本人近三年來履職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形成3000字左右的個人述職報告。
2.個人述職。述職可采取書面或口頭等方式進行。(結合民主測評會開展)
3.民意測評。組織單位干部職工,召開民意測評和民主評議會,對股級干部進行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
4.進行談話。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組成談話工作組,與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股級干部進行談話,深入掌握股級干部個人意愿及近年來工作實績、現實表現與主要不足等情況。
5.綜合評價。綜合個人述職、民意測評與民主評議、個別談話情況,并結合平時的掌握了解,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對股級干部近年履職情況分別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同時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四個層次分別給予等次評定。
(三)執行實施
綜合各方面情況,由局黨組研究擬定本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的意見(其中需跨系統、跨單位交流的,先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協調同意),并按干部調動和股級干部任免等程序規定實施交流。
四、有關要求
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是貫徹落實縣黨代會精神,提升股級干部隊伍活力,提高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和舉措,人社系統全體干部職工應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視情況給予免職或者降職使用。在輪崗交流工作中,領導班子成員要堅持客觀公正分析評價干部,堅持公道正派、人崗相適選用干部,不碰底線、不踩紅線,排除私心雜念,不搞打擊報復,堅決抵制說情打招呼,把握導向,按規操作,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輪崗交流方案14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輪崗交流方案15
為了轉變干部作風,提高機關效能,優化發展軟環境,促進全縣轉型跨越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和《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東組發[20xx]2號)、《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就本單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于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隊伍素質和活力,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促進干部作風轉變,改善經濟發展環境,為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組織保證。
二、目標要求
通過輪崗交流,干部作風明顯轉變,機關效能明顯提高,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機關形象明顯改善,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輪崗交流的對象及范圍
輪崗交流的對象:主要是從事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物審計、項目審批和資金管理工作的股級干部。
輪崗交流的范圍:
1、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的或在同一股室連續任正副職滿8年以上的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2、工作經歷單一,需要通過多崗位培養鍛煉的優秀股級干部,原則上應予以交流;
3、在某一固定崗位上從事執法執紀、人財物管理崗位,負責證、照、牌核發和資金、項目、經費、配額審批等關鍵崗位5年以上的股級干部,必須交流;
4、因親屬關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因工作原因需要交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參加交流或暫緩交流:
1、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或司法機關審查而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健康、涉密等原因不宜交流的`;
3、接近退休年齡的一般不進行交流,確因工作需要,可適當進行調整;
4、其他特殊原因不適合交流的。
四、方法步驟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按照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的辦法進行。
(一)宣傳發動(20xx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召開干部大會,進行宣傳發動。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調查摸底(20xx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局機關各股室基層各單位要根據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對所有股級干部,尤其是重點崗位股級干部進行調查摸底,并填寫《東鄉縣重點崗位股級干部登記表》。
(三)組織實施及審批備案(20xx年5月至20xx年1月)
1、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的對象:本局干部職工包括輪崗交流的股室負責人。
征求意見的辦法:集體談話與個別談話相結合,自我推薦和推薦他人相結合。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辦公室負責將征求到的意見匯總梳理并將結果報局黨政班子聯席會和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2、集體研究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領導小組根據崗位設置的職責要求,依據征求意見匯總的情況,結合本人的德、能、勤、績、廉有關事項,參考個人的工作實際和崗位性質,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局黨政班子聯席會根據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領導小組提出初步議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集體研究,確定所涉股室擬任人選。
3、審批備案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任人選后,按照《關于開展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的實施方案》(東組發[20xx]6號)的規定按要求上報縣委組織部進行審定,并配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對輪崗交流人員進行考察。
(四)總結完善(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同時,要開展談心活動,做好輪崗交流股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要作為加強股級干部管理的一項常規性工作來抓,使之經常化、制度化,并實行集中輪崗交流與平時個別輪崗交流相結合。
五、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東鄉縣建設局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饒有良局長、黨委副書記
副組長:徐愛玉黨委書記
成員:周夢賢黨委副書記
王新強黨委委員、主任科員
李正平黨委委員、副主任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人秘股,由周夢賢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要將輪崗交流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抓好落實,確保輪崗交流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嚴肅組織紀律
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股級機構、職數進行配備,不準超職數配備股級干部,原則上不準混崗配備股級干部。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輪崗交流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辦理移交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的,要進行批評教育;超過規定期限仍未到崗者,予以免職。
(三)嚴格監督檢查
重點崗位股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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