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擔保合同(匯編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擔保合同1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為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幣種),金額(大寫)。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x月,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為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范圍
5.1具體保證范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約定的保證范圍為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采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為擔保金額的;評審費率為擔保金額的%,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
擔保費人民幣。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為: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后,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為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9.6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
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并、分立、合并、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11.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委托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
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委托擔保合同3
委托人(甲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受托人:(乙方)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和委托,同意就甲方向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權人)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 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署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 甲方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住址且具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
1.3 甲方在其借款申請中應向乙方如實、完整地說明其個人有關信息以及借款資金的使用用途,甲方將按其申請以及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1.4 甲方應就其個人所有的和其與他人共有的以及其有權處置的全部資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以及甲方所承擔的負債(含或有負債)情況以及銀行賬戶情況(包括開戶行、賬號和存款余額等),向乙方作出詳細充分的說明,并提交全部文件、憑證及其他材料,甲方保證上述情況說明及材料全部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和有效的,并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欺詐或誤導。
1.5 截至本合同簽署之日,不存在對乙方訂立或履行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涉及乙方的任何刑事/行政/民事訴訟程序、調解程序、仲裁程序、行政處罰程序或其他爭議。
1.6 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事先經過乙方正式明確的書面同意,甲方不會就其任何資產或權益進行轉讓、轉移占有、出租、出借、承包、托管、設定擔保、設定信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進行處置。
1.7 對于任何損害或者可能損害乙方在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權益的事實發生或可能發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發生違約行為等,甲方應采取補救措施并即時通知乙方。
1.8 甲、乙雙方知悉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為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 ,(幣種) ,金額(大寫)元。具體內容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期限以主合同為準。
第四條 保證方式
乙方為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具體保證責任范圍、保證期間等以乙方出具的保函、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約定為準。
第五條 反擔保措施
本合同訂立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反擔保的方式和內容應以乙方的最后確認為準,并另行訂立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條款。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交納擔保費、評審費,擔保年費率為主債權金額的 %,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率為擔保額的 %/年,金額為 人民幣。評審費一經收取即不予以退還,非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獲得主合同項下融資或貸款的或者甲方提前履行完畢主合同項下債務的,乙方已收取的擔保費均不予退還。
6.2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每日按延遲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賠償損失。
6.3 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占、挪用。
6.4 應積極配合并自覺接受乙方對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6.5 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之前,甲方不得進行可能危及乙方追償權實現的資產轉移。
6.6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個人資產、個人信息等的變動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6.7 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6.8 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消、被起訴或仲裁、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6.9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6.9.1 包括但不僅限于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9.2 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仲裁、訴訟等;
6.9.3 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9.4 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被處理(如轉讓、贈與等);
6.9.5 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6.10 甲方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11 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有權了解甲方的個人信息、財產變化等情況,在本合同終止前,甲方須將變更情況提前三十日前書面通知乙方。
7.2 保證期間,主合同債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有權自主選擇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支付:
7.2.1 通知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支付;
7.2.2 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7.2.3 乙方直接代償。
7.3 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除收取擔保費以外,按被擔保金額每日萬分之 比例支付逾期擔保費。
7.4 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除收取逾期保費以外,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并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收取代償款的利息。
7.5 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怠于行使或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6.1 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
7.6.2 甲方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7.6.3 當甲方死亡、失蹤或處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狀態時(甲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并提供相應的反擔保措施除外);
7.6.4 改變資金用途;
7.6.5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6.6 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6.7 個人財務狀況惡化,生活發生嚴重困難;
7.6.8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
7.6.9 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違反主合同或本合同的;
7.6.10 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
7.6.11 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特別約定
8.1 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并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8.2 非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或者無效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所支付的評審費用不予退還,擔保費則根據具體的擔保時間、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和為履行相關責任產生的費用進行扣除后,剩余部分予以返還,不足部分,由甲方進行補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任何義務事項的(包括承諾性事項),應當承當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支付擔保保費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3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放款通知
11.1 具備下列條件后,乙方正式通知主合同債權人放款:
11.1.1 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押登記等手續;
11.1.2 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3.1 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還款后,乙方有權要求或委托主合同債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3.2 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主合同債權人處開立的賬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各持一份,登記機關執一份(若需要),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4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受托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萬元,借款期限(月),經甲方申請,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萬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字()第()號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范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征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四)乙方有權監督并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后,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數×3‰。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30‰,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簽約日期:年月
簽約地點:
委托擔保合同5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人:
鑒于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甲方向 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配備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并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 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2、3、乙方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項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鑒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后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復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并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后續服務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擔保合同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擔保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8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甲方向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額(大寫)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編號為,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有權委托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托擔保借款本息后終止。
六、本合同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簽訂的合同(合同號)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9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托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愿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范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后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后,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了解,并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于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戶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戶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0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托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范圍
2.1擔保方式和范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托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復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并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于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于承包、租賃、聯營、合伙、轉讓、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后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于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系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于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于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并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后檢查或在乙方保后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并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占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并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系人,聯系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系人或聯系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系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托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于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托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托費的約定:
委托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于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于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托費;并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戶,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稅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戶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托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于委托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2
編號:
本擔保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托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為______年的編號為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委托擔保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貸款,現委托乙方為其保證人。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借款合同》(貸款本金:人民幣10000元,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 )中約定的債務,以及因甲方違約導致的所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托保證期: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在與貸款人簽訂相應的擔保貸款合同時,應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大寫)。
四. 甲方以資金到位x%的轉賬形式或委托付款人從貸款中轉賬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應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于甲方,來源于甲方對貸款人的貸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 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補償性債務;
3.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滯納金;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屬于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違約金額: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應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x年x月x日
委托擔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向 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向 借款金額(大寫) 元¥: 元,期限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編號為 ,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后,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后優先受償,有權委托銀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 /‰,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 其他約定
一、 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原因。
二、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后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 甲方未按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 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托擔保借款本息后終止。
六、 本合同為 年 月 日 與 簽訂的 合同(合同號 )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擔保合同15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涂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咨詢。
委托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托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兌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托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范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后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銀行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后的余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后,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復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后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并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兌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后,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后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并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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