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借款合同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協議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協議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下列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的具體約定:
1、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現金(大寫):壹佰萬元整(小寫1,000,000.00元);
2、本借款用途:用于甲方承攬某公司單項工程的周轉資金。此款僅申明甲方借款的合法用途,而關聯工程的一切責權利與風險均完全屬于甲方且和乙方無關,而項目方支付給甲方工程款進度情況與借款本息的償還也不構成任何關聯;
3、本借款月利率為2%,利息結算周期為12個月(此月指‘對月’:即當月借款日至下月對應日為1個對月,無對應日的以月末最后一天視為對應日,下同),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第一條第4款約定執行;
4、協議借款期限至少為3個月,最長為24個月。不足3個月甲方還款按3個月結息,24個月內乙方不得要求中途提前收回本金;3個月后還款時間不足月的按約定月利率和實際天數計算利息;若結息周期或最長借期界滿但未結清應付本(息)則從即日起按借款總額的0.5‰/天收取罰金直至結清應付款項;
5、支付罰金、本、息的方式為人民幣現金,不能以除現金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支付或償還。支付或償還本協議款項的順序為:罰金、利息、本金;
6、本協議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以借款方家庭所有財產無限期連帶保證(擔保),直到還清本協議應還(付)款項為止;甲方24個月期滿后10天內不能結清應付款項的,乙方有權以法律手段申請對甲方家庭所有財產進行公開拍賣,并以拍賣所得實際款項用于歸還因借款按本協議所產生的一切債務;
7、本協議除甲乙雙方簽名檔為手寫體外,其它文字一律為打印體,并經雙方確認無任何涂改痕跡;一經涂改或加入手寫體條款的協議一律無效;
第二條: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分歧爭議的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印)后,乙方向甲方下列指定賬戶轉入本借款全額之日起生效并計息;期滿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入應還款本息數額(罰金)后,本協議自行終止,否則一直有效。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協議借款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利息計算方式為:按月計算,即每月應付利息 = 借款本金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為出借人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借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或質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八條 本合同第七條所列條件全部滿足且借款人辦妥相應借款手續后,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十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一條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五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六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八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條 借款人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對借款人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借款人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借款人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借款人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擔保人為自然人時健康狀況惡化或被有關部門追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時;或影響出借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二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項擔保:
1.保證(詳見編號為 《保證合同》);
2.抵押(詳見編號為 《抵押合同》);
3.質押(詳見編號為 《質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出借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或擔保人未能完全適當履行擔保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質押人不配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導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項權利證書等情況);
5.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的規定未及時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發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數額,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約定的雙方執行的合同期內日借款利率(1+ %)實際挪用金額。
第二十七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款和第二十六條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二十八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九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三十 條 出借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借款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LL:
第三十一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條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特別提示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協議借款合同3
經__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_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協議借款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協議借款合同4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借款方、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借款內容如下:
1、借款金額 元,金額大寫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時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擔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具有清償能力的其它經濟組織。
三、擔保方對上述條款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方進行追償,擔保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個工作內清償上述款項。
四、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終止,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擔保方追索為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方無條件同意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糾紛的.;
2、發生缺乏償債誠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償還本息的;
六、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律師服務費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擔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甲方此筆借款本息收回后,方可免除擔保責任。
八、擔保方如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之約定,未代替乙方清償借款本息,甲方有權按違約總額的萬分之十五(日利率)計算向擔保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由擔保方在其債務履行期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擔保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的,擔保方還應賠償甲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為收取借款依據,副本作為記帳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乙方因,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甲方同意出借,但乙方如何使用借款,則與甲方無關。
二、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以甲方實際出借款項之日起算,乙方應另行出具收條)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逾期未還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利息按月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債權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之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的利息
協議借款合同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第十一條 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折賬戶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并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并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約定新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二、柜面還款方式
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柜臺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并交納。
第十三條 提前還款
甲方提出提前還款時,須于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
甲方申請提前部分還本,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方可提前還款。
提前歸還的部分貸款本金必須是1萬元的整數倍,并必須在還款前由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協議》,在還款期限不變的前提下,就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金后甲方每月還款額作出約定。
甲方申請提前清償全部貸款,經乙方同意,應先歸還當月應還貸款本息,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
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調整。
第十四條 延長還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須提前 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延長借款期限,經乙方批準后,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并辦理延長還款期限等有關手續。甲方申請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與延長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長期限達到新的利率期限檔次時,從延期之日起,貸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檔次利率執行,并根據貸款余額、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計算月均還款額。已計收的利息不再調整。
第四章 貸款擔保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擔保為抵押加階段性保證。
抵押加階段性保證指本合同項下貸款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該房屋《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前,由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條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所購買的房屋,具體內容見本合同第五十四條。
第十八條 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處分抵押物的費用等)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見本合同第五十五條。
第二十條 甲方取得所購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后,必須立即依照法律規定辦妥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抵押期限
抵押擔保的期限自所購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二十二條 抵押期間,甲方應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二十三條 抵押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將損害賠償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該損害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六條。
在借款人未足額清償債務或抵押物價值未恢復之前,甲方不得動用此筆款項。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二十四條 抵押關系終止
甲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則抵押關系終止。抵押終止后,當事人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等。
第二十六條 保證方式
在保證期間,丙方愿對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約定按時償還貸款本息或相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就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同意乙方從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
第二十七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妥房產保險和抵押登記,并將《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資料交乙方代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條 除以下情況外,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無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長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額。
第二十九條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借款合同利率的,無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書面或口頭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認。
第五章 保 險
第三十條 保險
一、本合同簽訂以后,甲方須辦理抵押財產保險。有關保險手續可到乙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或委托乙方辦理。保險期限屆滿日不能遲于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屆滿日。保險期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須對抵押物續辦保險,在債務存續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于貸款本息,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二、甲方應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險期間,抵押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而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時,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抵押物,并辦妥保險手續。
三、保險單必須注明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險單中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該保險賠償金有以下幾種處理方法可供選擇:
(一)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為定期存款,存單用于質押;
(三)用于修復抵押物,恢復抵押物價值。
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七條。
第六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了解、咨詢、知悉購房借款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三、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償前并正常還款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后,將抵押房屋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作其他處分;
五、甲方在還清借款后,有權從乙方取回《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六、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八、甲方承擔抵押物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等費用;
九、甲方的通訊地址(如住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如果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損的情況時,應及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在30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三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二、乙方及其授權代理人有權對甲方所購買的房屋進行查詢和認證;
三、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規定對抵押物進行處分,并獲得優先受償;
五、設定的抵押物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因甲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足以影響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清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六、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發放貸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項權證》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的責任,若有遺失或毀損,乙方負責補辦;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丙方有了解、咨詢、知悉本合同有關事項的權利;
二、保證期間,丙方失去擔保能力或發生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撤銷等行為,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或由對丙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保證人,并重新簽訂保證合同;
三、保證期間,丙方有義務接受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并向乙方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
四、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發生變更,須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甲方因轉讓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所購買的房屋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他人時,應事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認同,方可由受讓人與乙方和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除其遺產或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同意繼續履行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債權未獲清償時,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取消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購房屋的權利,并將該房屋折價、拍賣、變賣以清償甲方的債務。
甲方遺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持經公證的繼承協議、文件與乙方簽訂債務承擔協議。
第三十七條 甲方申請延長貸款期限,經乙方同意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同時重新辦理公證、保險、抵押登記和貸款擔保變更手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條規定之利率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息,乙方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之利率對逾期本息計收利息;
上述兩項違約責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擠占挪用,乙方只擇其重者采用,而不并處。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并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而取得貸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3.借款期間,甲方累計六個月(包括計劃還款當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并自乙方發出催還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以掛號寄出時間為準)仍未清償的;
5.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6.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作其他處分的;
7.抵押期間,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未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借款的;
8.甲方拒絕或阻礙乙方對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的;
9.甲方與他方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內間斷或撤銷保險或拒不續辦保險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13.丙方違反保證合同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實新的保證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向乙方予以足額賠償。乙方有權就甲方應承擔的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扣劃。
第三十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影響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乙方應對未發放的貸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按本合同第六十條約定的違約金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條 丙方的違約責任
保證期間,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有權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本息:
一、丙方拒絕乙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的。
第四十一條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的清償順序
乙方對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和原則清償: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有關費用;
二、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包括罰息);
三、清償甲方應給付乙方而未給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所得價款在支付上述款項后的剩余部分,乙方應返還甲方;若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甲方所欠乙方貸款,乙方可向甲方繼續追償,甲方仍承擔相應還款義務。
第九章 其他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各方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專屬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協議借款合同7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睢縣簽訂。
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 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月,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收據為準,借款收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放款數計算利息。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______%。
借款利息從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結息。甲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乙方有權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實際償還之日止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______%計收罰息。
四、借款保證
丙方根據甲方的請求,同意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丙方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保證方式: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丙方對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
五、違約責任
甲方、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支付違約金,如果不足彌補乙方的,應賠償乙方實際遭受損失。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甲方違約沒有按期還本付息的,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承擔,丙方對此項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協議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借款人申請人民幣借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為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借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借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借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借款的銀行,包括經辦借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借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借款的期間,包括借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項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項目交付使用。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文件”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復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文件、環保批復文件、征用土地批文、開工批復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
2.3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準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借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借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于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借款
3.1 借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借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4 在借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批準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范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借款余額和占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 借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借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借款證交由借款人審核;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借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借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借款分次提取,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__天征得借款人的同意,并支付借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借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借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后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借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借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出申請,經借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借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借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借款。
6.7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_________還款日_________還款本金數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的,可以在該筆借款到期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展期申請,借款人同意后,由借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于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于:
6.9.1 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6.9.2
6.9.3
……………………………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借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借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借款人提交申請,經與借款人協商同意后,可以提前還款。對于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于_________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并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借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歷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托借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于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并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于___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借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余額不得低于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于___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第7.4條規定的支出:
項目完工后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于___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于歸還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并享有_________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借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借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后(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借款本息及借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借款人的同意。
7.6 借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借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并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項目建成后,還款期內借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向借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借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借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后_________日內,向借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并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于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變化;
9.6 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響借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借款人及其委托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借款人應負的義務,并在作出決定_________日前向借款人提出報告,與借款人就借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后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注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借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借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借款人通報。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借款;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向借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為__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___險;保險余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并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借款還清為止。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于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借款人支付未提取借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借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借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借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借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后,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后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協議借款合同9
為了更好地融通各單位自主運用、暫時閑置的資金,保證資金安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經 (甲方)與 (乙方)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一、甲方愿將資金 作為委托借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對象、內容代為發放。
二、甲方將上述款項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發放借款,未發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對甲方存入的資金,未發放部分比照專業銀行單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每季計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賬戶內,視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給、用款單位分次使用時,乙方即按批準發放金額一次由委托借款基金賬戶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據甲方與用款單位協議規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計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賬戶內,視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實際借款余額的 ‰向甲方(或用款單位)計收手續費。
七、委托借款到期,由用款單位主動歸還,并由乙方將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賬戶。到期不還,乙方有權主動從用款單位的結算賬戶中扣收,逾期加計罰息20%,歸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借款基金,必須直接劃入甲方在 銀行 分理處開立的 賬戶內,不得轉劃他戶和支取現金。
九、乙方只承擔甲方與用款單位所簽協議中的有關條款的執行、監督、督促還款的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結清日止。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章
乙方 公章 負責人章
委托人
1.支付費用的.義務。無論委托合同是否有償,委托人都有義務提供或補償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
2.付酬義務。對于有償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約定的報酬;
3.賠償責任。
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334條規定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是指研究開發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委托開發合同,依本條規定委托開發合同研究開發人的違約責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開發人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委托人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并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研究開發人逾期兩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計劃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并賠償因此給委托人所造成的損失。
2、研究開發人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權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開發人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經委托人催告后,研究開發人逾期2個月仍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研究開發經費,并賠償因此給委托人所造成的損失。[1]
3、由于研究開發人的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由于研究開發人 的過錯,研究開發工作失敗的,研究開發人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經費,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協議借款合同10
律師如何審查合同
審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審查合同主體的合法性時,應審查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法人、個體工商戶;是否是具備與簽訂合同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審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負責人的資格證明;代訂合同的,要審查是否具備委托人的授權委托證明,并審查是否在授權范圍、授權期限內簽訂合同;有擔保人的合同,審查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和擔保資格。
二、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審查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時,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審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實性。
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應按照合同的性質,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合同條款進行認真審查,確定合同條款有無遺漏,各條款內容是否具體、明確、切實可行。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全和過于簡單、抽象、原則,給履行帶來困難,為以后發生糾紛埋下種子。
五、審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規范。審查合同時,應對合同草稿的每一條款、每一個詞、每一個字乃至每一個標點符合都仔細推敲、反復斟酌。確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詞義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時糾正容易引起誤解、產生歧義的語詞,確保合同的文字表述準確無誤。
六、審查合同簽訂的手續和形式是否完備。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如需經批準或登記,是否履行了批準或登記手續。2、如果合同中約定須經公證后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名或蓋章;采用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用質押擔保方式的,應按照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按時履行了質物交付的法定手續。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
訂立合同審查
簽訂合同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對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委托代理人簽訂合同的,要求對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等,杜絕憑關系或熟人的介紹草率簽訂合同的情況;二要通過各種方式對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三要掌握與了解對方的履約能力。
簽訂合同時嚴格審查合同條款。應嚴格審查合同內容,使權利、義務對等、條款規范、約定明確,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產生歧義,以防止對方利用條款設臵騙局,留下隱患。這項工作,應由律師把關。
一、簽訂買賣合同前的反欺詐
這期間反欺詐的審查是對簽訂買賣合同的主體的審查。主要應該做好四個方面的審查:從公民和法人兩方面審查對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對方的信譽,審查對方的履約能力,以及對合同承辦人的資格審查。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的反欺詐
這一階段反欺詐的主要任務是對合同的形式,合同的主要條款、合同的簽字蓋章、合同的擔保及有關手續的審查。
三、履行買賣合同中的供方反欺詐
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供方能在交付貨物轉移貨物的所有權之后順利獲取需方支付的價款。一般情況下,都有是由供方先交付貨物,需方在驗收貨物之后才支付貨款。供方在履行買賣合同中反欺詐應注意以下問題:
1.采取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需方拒付貨款,應當按照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拒付規定輸。如果需方無理拒付貨款,供方可申請對方開戶銀行進行說服。經銀行說服無效,銀行強制扣款。
2.在交貨時,根據合同約定供方要求需方提供擔保。需方不提供擔保的,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因為供方一旦交付貨物,就失去了對貨物控制的權利。
3.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申請仲裁的,供方不得先向人民法院起訴,而必須先申請仲裁。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供方可在供方所在地法院,需方所在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之中選擇一個法院,提起訴訟。
四、履行買賣合同中的需方反欺詐
需方在履行合同中反欺詐的主要任務就是確保取得依照合同約定供方交付的貨物。其應注意的問題:
1.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需方然后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不先行交付貨款,需方就不必支付貨款。如果供方遲延交貨,需方可根據合同規定,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供方拒絕交付貨物,則根據不履行規則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
2.根據合同規定,在需方支付貨物價款之后,供方才履行交貨義務的情況下,如果供方在簽訂合同后履行合同前,其財產狀況惡化,有可能在將來需方支付貨款之后仍不能交付貨物,需方有權要求供方先行交貨或提供擔保,否則,需方拒絕履行自己支付貨款的義務。如果供方提供擔保,則需方就須先行支付貨款。供方提供擔保后在貨物的交付期限屆滿仍不能履行交貨義務的,需方可就供方提供的擔保執行,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需方還可以基于情勢變更規則要求解除雙方的買賣合同。
3.根據合同規定,在供方先行交付貨物而后需方才支付貨款的情況下,如果供方提供的貨物質量有缺陷,需方應視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其合法權益。如:同意利用,降低貨物價格;交付替代貨物;拒收或退貨,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等等。
4.如果供方本無履約能力或根本不準備履約,以欺詐手法誘引需方簽訂買賣合同,從而騙取定金或預付款的,需方要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并適時申請財產保全。供方騙款后出逃的,需方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收集提供供方進行欺詐的線索和證據。
5.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或拒絕履行,需方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供方協商,要求供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協商不成,需方可以根據雙方在買賣合同中的約定,或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審查合同
合同審查是指從法律方面對企業合同進行的法律把關,是企業簽訂合同之前的必經程序。通過對企業合同進行法律審查,可以發現合同中的某些問題,減少和避免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分歧和爭議,提高合同履約率,即使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發生了違約或者爭議的情況,也可以比較順利地解決問題,得到必要的補償,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
筆者以為:企業合同的審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一、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
合同的主體是依據合同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法就是審查合同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審查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主體性質不同,審查的內容和方法也不同。
1、對法人的資格審查。
對法人資格審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審查 (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沒有必要的財產或經費;(3)是否有自己的名稱、組織結構和場所;(4)是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判斷一個經濟組織是否具有法人資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對非法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非法人單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資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條件取得營業執照,法律允許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對這類組織,應審查其是否按規定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有些法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或經營單位,可以在授權范圍內,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名義簽訂合同,產生的權利義務由該法人單位承受,對這類組織,主要審查其所從屬的法人單位的資格及其授權。
3 、對外方當事人的資格審查。
對方當事人如果是外國的企業、組織的,對其主體資格的審查更應該慎重,應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質。審查的內容主要有三項:(1)該企業或組織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國籍以及企業或組織注冊地;(3)企業是有限公司還是無限公司,是否具備法人條件。
4、對自然人個人的資格審查。
對自然人的資格審查主要是對自然人的自然狀況的了解,確定其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該自然人所簽合同是依法不能獨立訂立的合同,應及時取得該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認。
5、對保證人的資格審查。
合同的簽訂要求有保證人擔保時,還應審查保證人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首先作為保證人必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次,保證人必須具有代為清償主債務的能力;最后,保證人還必須符合以下規定:一、國家機關不得作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二、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作為保證人;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除有書面授權)、職能部門不得作為保證人。
6、對代訂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資格審查。
所謂代訂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所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因此,在審查合同時一定要審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資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簽發的授權委托書,其代理行為是否超越了授權范圍,最后審查其代理權是否超出了代理權限。
7、對于特殊行業的當事人,從事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或特殊商品的生產和經營,
法律或行政法規要求取得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或相應的資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法律顧問在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合法性的時候,還應要求對方出示相應的證明。
二、審查合同形式是否合法
合同的形式應當符合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例如《合同法》、《擔保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及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定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如果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或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當事人未采取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同樣,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有些情況,同一個合同采用不同的形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樣的。如,對于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對于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隨意撤銷贈與。
對于企業來說,合同一般都是比較重大、復雜的,一般也不是即時清結的,所以應該盡量采用書面形式。
三、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合法
企業簽訂合同,總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經濟目的。但是,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才能依法實現自己的目的。如果合同違法,就可能被認定為無效,不但不能達到簽訂合同的預期目的,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是企業合同審查中最重要的內容。
進行合同內容合法性審查應當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這幾種情況是《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也是企業簽訂合同中經常會發生的情況。
四、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訂立程序是否合法,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審查合同是否需要經過有關機關批準或登記或備案,如果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履行上述手續的,應審查是否履行了上述手續;
2、如合同中約定經公證合同方能生效,應審查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應審查期限是否屆至;
4、如果合同約定第三人為保證人的,應審查是否有保證人的簽字或蓋章,采取抵押方式擔保的,如法律規定或合同要求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審查是否辦理了登記手續;采取質押方式擔保的,應按合同中約定的質物交付時間,審查當事人是否履行了質物交付的約定。
5、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簽名或印章上的企業名稱是否和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一致;簽字人是否是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等等。
合同審查注意事項
應該說,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因為市場交易受諸多因素影響,即使一個優秀的律師也無法預測可能發生的所有情況。審查好一份合同,也許并不
能把所有風險擋在公司門外,但至少會讓我們及時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該發生的失誤。
一、對簽約主體資質進行必要的考察
簽約過程中,大多數員工往往更重視合同內容,而忽視了對合同主體資格的審查,有時甚至為了促成合作或礙于情面將對主體的審查變成“走過場”,這樣的做法容易導致主體缺陷而使合同歸于無效或難于履行,達不到合同目的。因此,應重視合同主體資質的考察。
首先,要審查對方的營業執照及年檢的情況,以了解其主體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冊、是否存在未年檢導致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和經營范圍;
其次,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合同項目,要根據合同內容審查對方的資質現狀,即有否獲得相關資質及目前效力情況(有的資質可能失效),如經營與電信相關的業務應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資格許可證,通信建設工程需要相應資質等級等;
第三,要對對方的履約能力進行必要評估,如根據其經營現狀、以往合作情況以及其他客戶評價等等因素對其履行能力及信用程度進行考量,以保證簽約后順利履行合同。
二、合同內容的審查是重點
首先,要審查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如有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等。如果你對有關法律規定不是非常了解,可以向公司法律人員或法律顧問咨詢后確定。
其次,要審查合同主要條款是否完備、明確。一個合同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的規定,特別是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等主要條款必不可少,一旦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將對合同履行造成重大風險隱患。在這些條款的確定過程中,經辦人員的作用非常重要,因為經辦人最了解合同目的和洽談細節,將公司意圖完整、準確地寫入合同條款,這是每個合同經辦人都應該認真做到的。
最后,最大限度地為公司爭取利益。要站在有利于公司的角度上,對我方權利和義務進行全面衡量,當然是爭取更多權利而盡可能地減少義務,并且,對我方可能出現的違約要規定相對較輕的違約責任;對對方條款的審查,則恰恰相反,不過,凡事都要有個限度,合同條款還是要建立在相對公平合理的基礎上的,否則,顯失公平的合同也可能導致被撤銷的。
三、審查簽約人有無簽約權限
很多情況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此時應當審查代理人的資格和權限。對于初次合作的單位,這項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對對方代理人身份、有無代理權、代理權限范圍、期限等等進行必要審查,否則可能會發生沒有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而導致合同效力受到臵疑。實踐中,主要是看簽約代表是否為單位負責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權書。需要注意的是,單位的部門或辦事處是沒有對外簽約權的,而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簽訂合同時也需由法人授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簽章。合同對方如果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在簽章處應當加蓋單位印章及授權代表簽字,如果是公民個人,則要求其本人簽名并加摁手印。所有的印章和簽字均應當清晰、完整。
協議借款合同11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雙方就竣工的房地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地產抵押,房屋產權證號:欽房權證城區字號,于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貸款金額為:元整。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元整。
二、雙方約定已竣工房地產抵押期限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還清借款本息注銷止)
三、本協議為原借款合同編號:〈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協議借款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并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___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借款單位申請(借款種類),借款_________萬元。
第二條 借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________萬元。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方按照各項借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萬元;
土建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萬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在核準的借款額度內,根據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借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借款方按本項借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門吧收集整理入門資料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____________(公章)
1.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______萬元,
2.借款項目投產后新增加的稅金___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制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___萬元,
5.借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借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準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借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對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簽章后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后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借款合同13
中國農業銀行擔保借款合同
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各計劃單列市分行:
現將《中國農業銀行擔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一、關于印發《中國農業銀行擔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試行)》的說明
隨著《商業銀行法》、《擔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臺,總行1992年印發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適應新形式的需要。為了進一步加強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規范我行擔保貸款行為,總行根據新出臺的金融法律法規,結合幾年來的信貸工作實際,起草了新的擔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關重要憑證。現作修改說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種類
根據《擔保法》和《貸款通則(試行)》有關擔保形式的不同規定,結合農業銀行普遍推行擔保貸款的實際情況,我們將原來兩類擔保借款合同修改為三大類共五種,即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最高額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合同)、質押擔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為便于信貸操作并符合我行習慣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將主合同(即借款合同)與抵押、保證和質押等從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能在一份合同文書中明確地表示出來。
(三)合同條款
1.根據《商業銀行法》和《貸款通則》的規定,在合同中規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須具備的七要素,即:貸款各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或違約責任。同時在擔保條款中,對《擔保法》規定必須具備的保證期限、擔保范圍、質物移交時間等要素作了規范性的表述。
2.針對當前企業轉制過程中針對銀行貸款出現的逃債、廢債等情況,在合同中增加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和違約責任。
3.為了避免“一般保證”給貸款人帶來的麻煩,新文本明確規定“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新文本強調了對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約束,規定了8項約束性條款和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實際操作中可靈活掌握,只要不是惡意逃債損害貸款人利益的行為,也可免于制裁。
5.為了避免出現貸款人提前收貸時保證人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的情況,新文本中增加了“貸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義務”的條款。
6.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新文本中有關糾紛管轄的條款只明確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決的,可在“其他事項”中約定仲裁條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簽章并依法設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簽定后,應登記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記,則已簽定的抵押借款合同無效。“質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簽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如質押借款合同簽定后,出質人不按合同規定時間移交
質物的,則已簽定的質押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貸款人不得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8.為了確保貸款人實現抵押權或質權,新文本規定了對抵押人和出質人的約束性條款及違約責任。
9.為便于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新文本規定,“貸款人依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實際執行時,對此條款應根據實際情況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糾紛。
(四)相關憑證
為了和新合同文本內容相配套,設計了“中國農業銀行借款借據”(共五聯)、“抵押(質押)物品清單”、“權利質物清單”、“房地產抵押物清單”等重要憑證。
1.設計新的“借款借據”是為了適應“最高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最高額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需要,這兩類合同項下每筆貸款的金額、用途、期限、利率、還款方式都以借據為準,借據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必須完整,而且要有雙
方的簽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為此我們根據房地產抵押的特點,專門設計了“房地產抵押物清單”,其中“土地使用面積”一欄是在用無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填寫的。
3.“抵押(質押)物品清單”同時適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動產作為質物的質押借款合同。
4.為了確保抵押(質押)的效力,在“房地產抵押物清單”和“抵押(質押)物品清單”中設計了抵押人(出質人)“主管單位意見”欄和“財產共有人意見”欄。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借款合同和有關憑證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寫齊全、防止漏填、錯填。除借款合同規定的條款外,如需增加條款可在“其他事項”中填寫。
2.各種借款合同要和有關憑證配套使用,避免合同與憑證不配套或內容不符。
3.合同中“貸款種類”一欄填寫“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中的一種。
4.借款合同和借據中“還款方式”一欄應填寫“利隨本清”,“按季結息、到期還本”,“按季結息、分期還本”等內容。
5.保證人保證期間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應掌握在貸款到期后2年。應注意保證期間的約定必須明確具體。
6.關于“最高額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額抵押擔保借款合同”中“最高貸款限額”是指余額還是發生額,目前分歧很大,由于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為慎重起見我們在合同中仍用“最高貸款限額”一詞,如當地立法及司法部門認為可以按“余額”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項”中約定“最高貸款限額”是指“最高貸款余額”。
(六)編制說明
《中國農業銀行擔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試行)》由總行法律顧問室制定并負責解釋。由于該套文本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根據自身情況掌握使用,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告總行法律顧問室,以便做進一步的修改。
附:二、示范文本
保證擔保借款合同
農銀保借字____第____號
貸款人: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貸款金額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
(三)貸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還款方式_______(分期還款的日期和金額為: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歸還_____元)。
(四)利率為月息____‰,按____計付利息(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二、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保證人保證期間: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五、借款人應按合同訂立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簽定延期還款協議。延期協議簽定后,保證人自愿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六、借款人應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貸款在擠占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計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諾:(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戶行、帳號、存款余額等資料。(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并按期清償貸款本息。(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注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采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八、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九、貸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
| 借款人 | 貸款人 |
| 借款人(公章) |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 開戶銀行及帳號 | |
協議借款合同14
鑒于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以個人金牛卡賬戶(賬號: )作為還款保障,向蘇尼特右旗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個人貸款(貸款賬號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書,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借款人以上述個人金牛卡作為該筆貸款的還款主賬戶,并授權貸款人在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約定的'還款日從借款人的個人金牛卡賬戶自動扣收當期應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貸款人及時通知借款人及時存入)。
二、在借款合同期限內,該個人金牛卡賬戶用于償還個人貸款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
三、在借款合同期限內,借款人不得隨意改變個人金牛卡賬戶。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個人金牛卡賬戶的,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
四、在貸款還清之前,借款人應保證有其他合法收入來源用于解決本人及家庭所必需的日常經濟支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等費用全部清償之日止。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經辦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協議借款合同1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鑒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于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系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系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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