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信用借款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信用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信用借款合同1
甲方(借受人)公司名稱:
甲方(借受人)公司地址:
電話: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姓名:
甲方(借受人)法人代表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姓名:
電話:
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當事人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照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用途
經過甲方、乙方雙方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由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金額(大寫): 的借款,作為甲方在 公司中的合法經營資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乙方向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之后,甲方應該向乙方出具借條。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雙方協議簽訂后三日內乙方需將借出借款支付給甲方,逾期為違約。違約金甲乙雙方同等。
第三條 利息支付和本金收回
3.1 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2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限之內總共支付乙方借款額________%的年利息金額。利息總金額為(大寫): 。這些利息總金額可以分四次支付,每三個月支付一次,約定分別在以下日期: 進行支付,每次支付利息為人民幣金額(大寫): 。甲方提前歸還本金的,利息按日計算并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部分。
3.3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限到期日當日償還乙方借給甲方的所有本金。本金具體金額見本協議第一條。
3.4甲方承諾甲方公司不論盈利虧損,不論倒閉注銷,均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支付約定的利息金額并償還本金。否則,按照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條款進行處理。
3.5乙方若需要在借款期限內收回全部本金或者部分本金,需要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法人代表在接到通知之后必須在四十天之內償還乙方提出的收回本金的金額和相應的利息。收回的本金金額的利息結算至上三個月,甲方不再支付本三個月及以后的利息,只支付剩余的本金利息。
開戶銀行:
銀行卡號:
戶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2 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4.3 在本協議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甲方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時,應最遲于改變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保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清償。
4.4 甲方公司如果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甲方保證在五日之內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4.5 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后七日之內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償還。
4.6 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乙方生產、經營、公司財產等情況。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對甲方生產經營、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若發現甲方有危及乙方債權情形,乙方有權通知甲方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提前收回本金和相應利息。
5.2 若甲方有償債能力減弱可能之情形,乙方有權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息。
5.3 若發生借款或利息逾期,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內的利息總金額。
6.2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按時足額歸還借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權在借款期限到期之前立即收回所有借款本金以及借款期限之內的利息總金額。同時,乙方有權對其未償還的本金和利息按日加收 %計收罰息,直至清償完畢為止。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7.1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可以變更相關內容。
7.2訂立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7.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八條 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有下列第 (大寫)種方式解決(二者選其一):
(一)向借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合同生效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受人)、乙方(出借人)各執一份。涂改無效。
9.2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人簽字、蓋章、捺印,并且乙方簽字人簽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受人)(簽字/蓋章/捺印)
右手食指手印:
乙方(出借人)(簽字/捺印)
右手食指手印: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3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了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系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并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4
合同號:______最抵借字第________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最高貸款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在上述借款期間內,借款人應在最高貸款限額內逐筆向貸款人提出申請,貸款人有權根據國家信貸政策和貸款人實際情況對各筆貸款進行逐筆審批并決定是否發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發放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貸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所有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約定如下:
1、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2、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貸款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貸款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3、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的,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4、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本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7、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貴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后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接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還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11)未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貸款限額指最高貸款本金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貸款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其他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4、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貸款人(抵押權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1、抵押物品清單;2、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5
最高額保證合同
合同號:______最保字第______號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人同意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各保證人無論是同時或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期間根據各筆融資分別確定,即各筆融資的保證期間自該筆融資債務清償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四條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的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五條債務人違約或任一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從所有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中扣劃與債權相應的款項提前清償債務人的債務或進行提存:
1、未接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
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
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且保證人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若主合同項下債權人的債權另設有物的擔保,則保證人仍同意按照本合同對債權人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承擔擔保責任時不分先后順序。
第九條若債務人不能依約向債權人歸還資金或支付利息、費用時,債權人有權從保證人在本行(社)的賬戶內直接扣劃相應的款項以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第十條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債務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債務人進行清算,則應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第十一條債權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保證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保證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附別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是指最高融資的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限額的部分仍在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若發生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債務人或保證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特別是對本合同中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和保證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債權人執二份,保證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
債權人:
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保證人
保證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6
出借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
借款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因流動資金不足,特向甲方借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并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
二、借款利息
借款月利息為_____,利息按月結算,須在每月日之前將利息及等額本金(本金平均分配,按月償還,即本金/借款月數)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如果借款期間銀行基準利率上調,經雙方協商借款利率上調幅度。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為_____個月。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每月以等額本息方式償還,即每月將【本金/借款月數+月息(本金1.5%)】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即每月還款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小寫:_____¥ 。
五、權利義務
1、甲方承諾按時足額提供借款資金。
2、乙方承諾按前述約定方式及時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以其所有資產作為本筆借款本息償還的擔保。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對本筆借款所有的監督,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可了解乙方的項目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
借款到期之日乙方應及時歸還所有款項,如歸還逾期除按前述約定利率支付借款利息外還應加付0.5%的`利息;乙方歸還本金的時間如超過兩周,利息按雙倍計付;乙方歸還借款的時間如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行使前述擔保權并采取相應的法律措施。
八、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生效后本合同即成借據。
九、合同終止:甲方收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及利息無訛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附則內容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址:_____
簽訂地址:_____
信用借款合同7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信用證。
1.2 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幣種)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公章) 借款人: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簽字) 授權人: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8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
---------------------------------------
|種類||用途||
|--------|----------|-----|-----------|
|金額(大寫)||利率||
|--------|----------------------------|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結息,欠息按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
|年|月|日|金額(小寫)|年|月|日|金額(小寫)|
|----|--|--|------|----|--|--|------|
|||||||||
|----|--|--|------|----|--|--|------|
|||||||||
|----|--|--|------|----|--|--|------|
|||||||||
-------------------------------------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計劃辦理貸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4.借款人應按照收購資金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時還本付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關于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經開戶行審查同意,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等相關資料,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商品出庫和銷售應向貸款人報告,同時必須嚴格堅持順價銷售原則(國家另有規定除外),執行農業發展銀行結算原則及規定。
6.借款人實現銷售后,必須及時、足額將銷售回籠款存入農業發展銀行基本存款賬戶,不論借款是否到期,都應主動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不得挪作他用。
7.借款人不得以銀行借款及其形成的資產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或償還貸款人以外的債務,以保證貸款的安全。
8.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9.借款人發生分立、合并、改組、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等改變經營形式行為時,已占用的貸款本息應立即歸還;立即歸還確有困難的,由改變后的企業承擔或分別承擔貸款債務和利息,并辦理貸款債務轉移手續。
10.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商品未銷售等特殊原因確實不能歸還的,應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11.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商品庫存情況及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監管。
3.在借款人銷售貨款歸行或專項補貼到位后,貸款人依據相關規定,將資金分解到借款人相關的專用賬戶。經協商同意,可提前收回相應的貸款本息。
4.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管理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扣收賬戶資金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3.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均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貸款人同意辦理貸款展期的,應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借款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改變住所時,應于變更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展期還款申請書、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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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貸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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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企業法人章|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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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簽章|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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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__________|磚∷__________|
|磚∷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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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9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 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戶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并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注冊資金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并(合并)、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 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后,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占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占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長城卡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稱貸款人是指具有開辦消費信貸業務資格的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包括港澳及海外分支機構);
本合同所稱借款人是指在中國銀行各分支機構取得消費貸款的自然人。
甲方向乙方申請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乙方根據甲方的資信狀況向甲方發放小額信用消費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幣別) 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借款利率為(月/年)息__________,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不變。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貸款的適用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信用消費貸款可用于正常消費及勞務等費用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用款方式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賬形式劃入甲方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后由甲方用于消費。
第七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一次性或分期還本付息法。若采用一次性還本付息法,貸款到期后,甲方應按約定將貸款本息存入本人活期存款賬戶,并授權甲方將貸款的本金及利息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一次性或分期劃扣。若采用分期還本付息法,甲方授權乙方在每個還款期規定時間自動從其活期存款賬戶中扣除還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允許甲方提前償還貸款本息,可不收取提前還款承擔費。
第九條 展期貸款處理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貸款本息,應于還款到期日前30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展期申請經甲方審查批準后,甲乙雙方應簽訂展期協議,乙方有權對展期貸款加收利息及罰息。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用;
4.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
5.甲方在未清償貸款本息之前,不得辦理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清戶手續;
6.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8.乙方在貸款到期時有權從甲方的活期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內直接劃款。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個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按________計收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對逾期貸款按計(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3.2 甲方拒絕或阻撓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過虛假的資料;
3.4 甲方與其他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3.5 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3.7 甲方與特約商戶之間的糾紛影響還款的行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發放貸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影響天數和數額,每天付給甲方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雙方仍需履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中國銀行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借款申請表》、乙方身份證影印件、購物發票影印件以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合同見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印制
信用借款合同11
甲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用借款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信用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甲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后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1. 分期用款計劃:(略)
2. 分期還款計劃:(略)
第二條 甲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乙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乙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乙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乙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按規定加收 %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甲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乙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在乙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愿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條 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雙方就變更內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書面變更協議。由此形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12
合同號:_____最抵字第_______號
債權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債權人(抵押權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為抵押物,為債權人向債務人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_日融資期間內最高融資限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的所有融資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融資方式包括貸款、票據貼現、承兌、擔保、貸款承諾、信用證和保函等。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所產生的債權人所有債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融資過程中發生的墊付款、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應付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三條本合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
如債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為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為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債權人保存。抵押人授權債權人代為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并確認如債權人出示本合同條款于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債權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債權或支付費用,或交由債權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仍及于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后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減少時,債務人應在三十日內向債權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第四條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債權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債務人違約或抵押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1、未按期向債權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2、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3、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4、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5、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6、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7、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8、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并。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注冊資本等的;9、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債權人的;10、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11、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六條債權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本合同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債權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債權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然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為貸款人責任的擔保。
第九條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條抵押人同意債權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債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第一條中最高融資限額指最高融資余額不得超過最高限額,但如因本金計息、費用承擔等原因而使債權超過最高融資限額的部分仍在抵押擔保的范圍。
2、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債務人或抵押人承擔。
3、債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債務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份,債權人持二份,抵押人和債務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債權人(抵押權人)
債權人(抵押權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抵押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
本合同附件:抵押物清單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13
編號:
甲方(借款人):_ ___ 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______ 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萬元整。(小寫: 元)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個月,自____ 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_年__月__日止。
借款最后還款日為__ __ 年__ __ 月___ _ 日。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二)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 __ %的罰息。
(三)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_ __%的利息。
(四)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查封和拍賣甲方名下財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五)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同意并承擔乙方催款期間的`相關所有支出(如催款人工資,車費,電話費,飲食費,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用等一切費用),并且同意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三、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備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
金 額
年月日
金 額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信用借款合同15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
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 銀行開出通過 通知編號為 的 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
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并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
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
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
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 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
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戶內
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
并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
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
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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