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合同14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答辯狀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答辯狀合同 篇1
答辯人(一審原告):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深圳市XXXXXXXX
聯系電話:XXXXXXXXXXX
被答辯人(一審被告):商丘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
因被答辯人不服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商梁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向貴院提出了上訴,現答辯人針對被答辯人的上訴作如下答辯:
1、被答辯人拖欠答辯人貨款的事實非常清楚。
按雙方合同約定,被答辯人在付完全款后,答辯人才向被答辯人發貨,即交易采取現款現貨。被答辯人訴稱,根據約定,如果貨款沒付清的話,答辯人也不可能發貨。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這種說辭是對合同約定和交易習慣的曲解,明顯不符合常理。而且,先發貨后付款是基于被答辯人的請求,答辯人出于對被答辯人的信任,才按照被答辯人的請求先行發貨,這種交易方式對被答辯人并無不利,也完全符合交易習慣。但被答辯人將答辯人的這種信任作為拒絕付款的理由,明顯違背正常邏輯。
再者,被答辯人本應當對其已付款主張承擔舉證責任,但被答辯人并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其已履行付款義務,理所當然應承擔相應不利后果。
因此,被答辯人訴稱并未拖欠答辯人貨款的主張無法成立。
2、答辯人向被答辯人主張的欠款數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足以認定。 被答辯人訴稱數額不清,就是意欲抵賴欠賬之事實,這與被答辯人之前拒不對賬是有極大關聯性的。因被答辯人早有預料答辯人會追討欠款,在答辯人傳真對賬單要求被答辯人對賬時,被答辯人屢次以各種理由不予
回傳對賬單,以達到抵賴欠款之目的。從答辯人提交的證據來看,既有雙方的訂貨單、購銷合同、貨運單,又有雙方的對賬單,所有業務往來手續均完整齊全,答辯人保存了雙方業務往來的所有憑據,雖然被答辯人沒有回傳對賬確認欠款數額,但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被答辯人的欠款數額
3、被答辯人訴稱欠款已過訴訟時效證據不足。
(1)關于訴訟時效問題。
答辯人向被答辯人發出的最晚一批貨物是20xx年3月8日,此時答辯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最晚至20xx年3月8日。期間,被答辯人曾于20xx年7月22日收到過答辯人發出的.一份催款函,根據規定,訴訟時效從20xx年7月22日開始中斷重新計算,此時答辯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至20xx年7月22日到期。而答辯人向被答辯人提起訴訟的時間是20xx年7月24日,該時間完全在答辯人享有的2年追訴時效之內,答辯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并未過期,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2)關于催款函的效力問題。
由于答辯人是用郵政快遞方式寄送的催款函,答辯人不僅保存有催款函復印件、郵件詳情單,也有從郵政xx上打印出來的簽收記錄。答辯人這種催款函寄送方式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一審法院依法采信完全正確。
綜上,答辯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當依法予以維持,請求貴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上訴請求。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答辯狀合同 篇2
答辯人:XXXXXXX,地址:徐州市XXXXXX室。
法定代表人XXX,酒店經理
被答辯人:XXX,男,漢族,XXXXX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住XXXXX室。
因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并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根據XXX和XXX簽訂的《樓房租賃合同》可知,租賃合同的甲方為XXX,乙方為XXX,在他們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答辯人XXXXXXX尚未成立,答辯人也并沒有與XXX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雖然該租賃合同在經過他們雙方簽字后,已經成立并生效,但是成立生效的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的當事人,答辯人并不是該合同的當事人,因此該合同對答辯人不具有約束力,更不具有法律效力。XXX依據該合同起訴答辯人,要求答辯人依據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和違約金,違背了合同的相對性,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XXX起訴答辯人于法無據,即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
二、XXX與XXX之間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
答辯人自20xx年8月23日成立至今,法定代表人一直是XXX,期間從未變更。在酒店成立后,由于不善于經營酒店造成虧損,為此,委托XXX幫助XXX經營酒店,XXX管理經營酒店是為了要回欠款,并沒有XXX所說的在未經其同意下將所租房屋轉租給XXX的'情形,原告XXX所述的事實是錯誤的,請法院依法查明。
三、被答辯人XXX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和違約金并無事實依據。
被答辯人XXX向XXX主張訴求的前提條件為被答辯人對所訴房屋擁有所有權,即要有權屬依據。依據被答辯人向法院提供的證據,僅憑一份房屋租賃協議,尚不足以證明被答辯人對于XXX現使用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因此,被答辯人向XXX主張的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無事實依據。
四、XXX并不存在違約行為。
在租賃合同簽訂生效后,XXX先行支付了部分租金,之后在向XXX索要正式發票時,遭到斷然拒絕,后經多次催要,XXX亦不予理會。在XXX不開具發票的情況下,XXX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拒絕繼續支付租金。因此,XXX不存在違約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笨梢姡_具發票是XXX的法定義務,XXX必須履行這一法定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焙贤ǖ拿鞔_規定顯然將承租人拒付租金的“正當理由”作為抗辯支付租金的法定理由。開具發票是XXX的法定義務,索取發票是XXX的法定權利,XXX不依法履行法定義務,XXX亦可以依法維護其法定權利,拒絕支付租金。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盭XX不開具發票是一種違法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即國家稅收的流失,并且是故意為之,而XXX拒付租金損害的是XXX的利益,當這兩種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首先考慮國家利益,或者兩者必須同時兼顧,不能因為保護個人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綜上,被告XXX并不構成違約,屬于合法實現自己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是本案適格的被告;XXX與XXX之間也并不存在違法轉租的行為,不存在違約行為;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的訴求并無事實予以支持,應當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XXXX
XXX 年 CXXX 月 XXX 日
答辯狀合同 篇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主張訴訟請求所依據的《租用土地合同》是虛假的。
1、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乙方的簽名非答辯人本人的簽名。
2、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只有_______,而原《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簽名分別是_______、_______。
3、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甲方的合作社公章是________年之后才生效的,原《租用土地合同》上甲方并未蓋公章。
4、被答辯人提供的《租用土地合同》中原租用_______土地有效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延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是虛假的。原租用土地合同約定原租用土地到期時間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改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內履行合同義務,對土地的占有合法。《租用土地合同》中約定租用土地到期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答辯人已交________年租用土地的費用,履行了《租用土地合同》約定的提前支付________年租金的義務,亦不存在《租用土地合同》中約定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情形,答辯人對該地的占有是合法。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所主張的訴訟請求無法律依據,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狀合同 篇4
答辯人因與北京市朝陽區房屋管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 原告作為房屋的產權人和出租人,并沒有善盡法定和約定義務,不應該完全享受權利。
根據《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外出租人防工程和地下室,作為產權人首先必須經過相關部門的批準并登記備案。其次,產權人必須保證出租的房屋符合防火、衛生等管理規定,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衛生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房屋建筑安全不存在危險構件;具有上下水、衛生間、用電設施;設置機械通風或空調裝置并保證有效使用,新風量新風系統回風系統符合規范要求;具有防汛防雨水倒灌設施;設置配備機械防煙排煙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應急照明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以及其他消防設施和器材等等。而本案中,原告出租訴爭房屋并沒有經過批準備案,法律規定應當符合的條件幾乎無一具備。而且,事實上,訴爭房屋從來也沒能正常使用過,除了非典期間長時間停用外,還有多次被水淹多次屋頂滲漏多次由于人防辦公室及地下空間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命令停止使用。而這些都與原告沒有妥善盡到法定和約定義務有直接的關系,根據合同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原告不應在不作任何補償的情況下就毫無阻礙地享受權利。
二、 答辯人并不是適格的訴訟主體,不應當作為本案被告。
按照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只有合同當事人一方才能基于合同而向與其有合同關系的另一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其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也不能擅自為第三人設定合同上的義務。本案中,與原告簽訂《租用房合同》的是被告一北京鑫潮招待所有限責任公司。合同期滿后騰退和交回房屋是《租用房合同》約定的義務,也是《合同法》規定的義務,但是該義務僅只針對作為合同一方主體的承租人而言,并不指向第三人。因此,根據上述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原告把鑫潮招待所作為被告并無不當,但不應該再將合同外第三人的答辯人也作為被告。
三、 原告訴狀所述事實,與客觀情況不符。
原告在訴訟中陳述,答辯人一直實際進行房屋出租的經營,這與客觀情況不符,也是對法律關系的混淆判定。答辯人沒有資格也沒有能力對訴爭的房屋進行出租經營,事實上答辯人也從來沒有對該房屋進行過出租經營。答辯人與訴爭房屋沒有直接的關聯關系,也沒有居住使用該房屋或進行其他形式的占用。此外,原告陳述其多次要求收回房屋,但答辯人強行阻撓,更是憑空杜撰。原告不應該也不可能向答辯人主張收回房屋,答辯人也沒有理由和力量進行阻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因此原告在沒有證據證明答辯人實際占用訴爭房屋的情況下,起訴要求答辯人騰房,不應得到法庭支持。
綜上,答辯人既不是租賃合同的相對方,也不是租賃房屋的實際使用人,原告不論是基于債權的請求還是基于物權的請求,都不應該將答辯人列為被告,因此要求法庭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答辯狀合同 篇5
答辯人:××市××廠,住所地:××市××鎮××沙角頭工業區,負責人:王××,電話:××××
因原告鐘××訴答辯人一案,答辯人現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供的送貨單是偽造的,答辯人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貴院應當依法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一、多天送貨出現在一張送貨單上,不符合一般的交易習慣 按照一般的交易方式來看,賣方向買方送貨,應該是每天一張或者多張送貨單,買方收到貨后,再在送貨單上對貨物進行簽收確認,不可能會出現多天送貨出現在一張送貨單上的情況。而原告提供的所有送貨單,都是多天送貨情況出現在一張單上面,而且答辯人方的收貨人確認收貨,簽名都是一簽到底,而不是按天數簽收的,這不符合一般的交易習慣,顯然是偽造的。
二、收貨人簽名是偽造的,答辯人公司并沒有名字中帶有“渝”字的員工
所有的送貨單上“收簽人簽章”處的簽名都是一個“渝”字,而答辯人公司從來都沒有過名字中帶有一個“渝”字的員工。而且,收貨人的所有簽名都是一簽到底,筆鋒和字跡都是連貫的,顯然是在同
一時間寫的,而這顯然不符和一般的交易習慣?梢姡肇浫撕灻莻卧斓摹
三、送貨單上沒有具體的送貨日期
所有的送貨單上都沒有具體的送貨日期,這再次證明送貨單是偽造的。此外,由于無法確定準確的送貨日期,原告應當舉證證明其訴訟請求沒有超出訴訟時效,否則,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四、送貨單上沒有標明大寫的貨款金額
每一張送貨單上都沒有大寫的合計貨款金額,只有小寫的貨款金額,這顯然不符合常理。依照常理,原告如果真向答辯人送貨,一定要在送貨單上寫上大寫的貨款金額,以防止雙方對貨款數額發生爭議,而且,原告以往給答辯人送貨的送貨單上都標注有貨款的大寫金額,這完全可以證明送貨單是偽造出來的。
五、原告提交的送貨單與以往原被告雙方交易的送貨單完全不同 原告與答辯人曾經有過交易,原告將送貨內容寫在收據上,寫清楚貨款金額,標明大寫貨款金額,再經答辯人公司曾守源簽名確認,然后拿著收據向答辯人要求支付貨款。此次原告提交的送貨單與真實的'送貨單完全不同,而且漏洞百出,可見,原告提交的送貨單是不真實的。
六、原告妻子劉××一直在答辯人公司擔任出納和會計并掌管公司公章,原告具有偽造送貨單的便利條件
原告妻子劉××在答辯人公司工作多年,擔任會計和出納職務,
并掌管公司的公章,這使得原告完全具備偽造送貨單的便利條件。而且,劉××在原告向法院起訴前即向答辯人公司辭職,答辯人多次打電話給她,要她過來辦理財務移交手續,她也一直不敢過來辦理,由此可見她虛怯的心理。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鐘××提交的送貨單完全是其伙同妻子劉××偽造的,是不真實的送貨單,請求法院查明事實,依法判決駁回其所有訴訟請求,還答辯人以公道。
答辯狀合同 篇6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因答辯人與馬某生、馬某偉“借貸糾紛”一案,馬某生、馬某偉不服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______民三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收到貴院送達的(20xx)______民再終字第______號再審案件應訴通知書,現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維持二審原判。
事實與理由:
本案的事實是答辯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馬某生、馬某偉分別借了兩筆款,各______萬元,共計______萬。后經過催要一共討回______萬欠款,還剩______萬沒有要回。故答辯人在一審中提出了______萬元的訴訟請求。一審中因答辯人當時不能找到馬某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書寫的借條原件,在加上對方混淆視聽、胡攪蠻纏給一審法官以錯誤引導,致使一審法官的錯誤認定使得答辯人無形中損失了______萬元。貴在二審法院明察秋毫,通過對事實和證據的認真審核、調查在形成完整充分“證據鏈”的基礎上,認定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條(當時提供的是復印件)的證明效力,使得答辯人的合法權利得到了維護。
馬某生、馬某偉在再審申請中說一、二審法院違背了“不告不理”原則,這完全是申請人在信口開河。一、二審法院的判決并沒有超出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只要是一個認識字的.人看看一審,二審的起訴狀和一審、二審的法院判決書就一目了然。再審申請人一審中因答辯人當時無法找到馬某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書寫的借條原件而想瞞天過海、欲蓋彌彰賴掉該筆欠款。答辯人在一審中的訴訟請求是要求申請人償還欠款______萬元,一審法院判決答辯人敗訴:二審訴訟中答辯人的訴訟請求還是要求申請人償還欠款______萬元,二審法院判決答辯人勝訴;不管是勝訴還是敗訴,法院都是在答辯人的請求范圍內依法進行判決,并沒有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
二審結束后,答辯人通過苦苦尋找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請人馬某偉借條的原件,但是答辯人還是無法找到原件。也正是這份證據讓申請人產生了賴賬的邪念,也使得答辯人飽受一、二審訴訟之累。法院判決依據的是事實,復印件的效力在和其他證據組合形成完整“證據鏈”時是完全有證明效力的。綜觀本案全貌,完全可以證明這份復印件證據所證明事實的真實性。
申請人所說的“子債父還”更不值一駁,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張權利,因此二審法院的判決并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向申請人主張權利是因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請人確實向答辯人借了______萬的款,望再審法院維護答辯人的利益。再審申請人所說的______萬元借款是當時所謂的“合伙協議”原因所產生。這樣的說話根本不符合邏輯,合伙是協議出資,怎么能變成欠款呢答辯人和本案申請人曾經是有過生意買賣方面的協議,但是這和這筆欠款根本無關。
綜上所述、二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懇請法官依法維持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______民三終字第______號民事判決,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請求。
此致
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合同 篇7
答辯人AAA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答辯如下:
一 答辯人認為SSS物業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適格原告。
根據合同法律關系的相對性原理,與答辯人簽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的是大連SS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即使根據該協議書的約定向答辯人主張權利,其主張人必須是合同的相對方大連SS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不應為協議書以外的第三人。原告應向答辯人出示相關證據證明其對“KKK”進行物業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國家行政管理部門的相關手續,以證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進行物業管理的資質、經營性收費許可等。
二 關于物業費的`問題
1.〈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根據其合同性質應為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履行各自義務,也就是作為物業公司必須要向業主提供符合雙方約定的管理與服務,業主才有按約定繳納物業費的義務,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沒有達到雙方約定,系違約行為,應由其自行承擔違約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業主完全有權按〈合同法〉的相關規
定行使抗辯權利。其是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約行為依法行使違約救濟權的合法行為,
2.“KKKK”小區是一個實行封閉式管理的小區,關于這一點從答辯人與大連SSS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中就可以確定。但答辯人居住的0號樓卻不在小區封閉管理的范圍之內,是該小區唯一一棟樓梯口面對小區外的建筑。樓梯口面對公交車終點站,關于6號樓的物業管理問題,業主在06年至今多次找開發公司及物業公司要求解決,物業公司領導答復向總公司反映0號樓問題,對物業費進行協商。在協商過程中物業公司并未將結果履行告知義務,突然將答辯人起訴,并主張高額滯納金,其行為違反了〈民法通則〉的誠實信用原則。
3.原告向答辯人所主張的物業管理費中所包含的收費項目中主要應為保安費、保綠費、保潔費以及管理費。對于保安費,由于6號樓樓梯口在小區外,直接面對海口路,離小區入口30多米遠,樓道內經常會有陌生人進入,作為答辯人根本就沒有可能得到物業的保安服務。對于保綠費,6號樓前既沒有綠地,也沒有假山,答辯人也不屬于在小區內居住的居民,因此對于該項費用原告也無權向答辯人主張。對于保潔費,0號樓樓道內盡管進行了衛生清掃,但扶手、地面及玻璃灰塵遍布,垃圾清理不及時。對于管理費,由于0號樓臨街,導致一樓全部商用,管理混亂,時常發生打架事件,嚴重影響答辯人的日常生活。同樣一個小區,同樣的業主,同樣的物業費標準,但是
答辯狀合同 篇8
答辯人(被上訴人):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被答辯人(上訴人):
住所地:
因被答辯人不服_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_行初字第_____號《行政裁定書》提起上訴一案,答辯人現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做出《_______區集體土地被拆遷房屋補償面積認定會審表》(以下簡稱《會審表》)沒有超越職權。
《_______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下列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一)協助征地補償登記、調查;(二)督促、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具體事項;(三)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征地補償費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開等情況;(四)協助處理征地補償糾紛及遺留問題。
根據該規范性法規文件的規定,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街道辦事處在征地拆遷工作中有“協助征地補償登記、調查”的職權和職責,而做出《_______區集體土地被拆遷房屋補償面積認定會審表》即是履行該職責的體現。答辯人做出《會審表》的行為,性質上屬于征地補償登記、調查行為,該行為并沒有超越職權,依據即是上述規范性法規文件的明確授權。
二、《會審表》并非是對上訴人“房屋合法性”的認定,而是對其“補償面積”的認定。
1、上訴人以“答辯人并非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無權對房屋的合法性進行認定”為由,認為答辯人超越了法定職權。對此,答辯人認為,上訴人錯誤地將“房屋補償面積認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認定”,混淆了概念與事實。
《會審表》并沒有認定上訴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違法,合法面積多少,違法面積多少,《會審表》只是認定在征地拆遷中依法應該給予上訴人征地拆遷補償的“房屋補償面積”的多少。
2、答辯人認定上訴人“房屋補償面積”依據的是《_______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即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號令)!禵______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取得市、縣(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以房屋權屬證書為依據。
《_______市征地補償實施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取得市、縣(市)房屋產權管理部門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由區、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下列規定認定:(一)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興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依據;(二)市區范圍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興建的房屋,屬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須經鄉(鎮、場、街道)批準;屬占用耕地建房的,須經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的,按違法建筑處理。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興建的房屋未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合法建筑對待。(三)縣(市)轄區內,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興建的房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認定。
答辯人根據上述規定,認定上訴人的房屋補償面積,合理合法,做出這樣的認定,并不越權,亦不違法。
三、《會審表》不具備可訴性。
1、答辯人做出《會審表》是一種準備行為,屬于部分性行政行為,是為最終做出權利義務安排進行的程序性、階段性工作行為。
一個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是一項程序繁雜的系統工程。從建設單位申請用地、批準用地、擬定征地方案、發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補償安置、拆遷騰地,要經過許多環節和程序。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屬于資料調查登記,有些屬于準備工作,這些工作主要是為做出具體行政行為之前所做出的各種準備行為。如果這些行為都是可訴的,無疑會徹底打亂整個征地拆遷工作的連貫性和延續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時間成本,浪費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個征地拆遷工作無法進行。
以答辯人做出的《會審表》來說,該《會審表》是一種資料調查、登記、確認行為,既未送達上訴人,亦未經過行政復議程序復議,未經復議的行政行為,屬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為!稌䦟彵怼芬栏接谄浜罄m的決定行為,本身缺乏獨立性。《會審表》是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做出的,在《會審表》做出之前,工作人員已經就上訴人房屋補償面積問題做了大量的調查、核實工作;在《會審表》做出之后,尚有《征地補償告知書》、《限期騰地決定書》。在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會審表》,對上訴人被拆遷房屋認定的補償面積是不會發生變化的。故《會審表》不能單獨的影響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答辯人只是依據事實,進行確認,沒有增加或者減少上訴人的權利義務,不屬于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會審表》是無后續行為的,也就是說,其具有影響上訴人權益的獨立性,才是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一條第二款第(六)項之規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2、答辯人并未將《會審表》送達上訴人,答辯人做出《會審表》的行為不具備具體行政行為的拘束力和執行力。
具體行政行為一經做出,對管理相對人來說立即產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體行政行為一經生效后行政機關和對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成員必須予以尊重的效力。對于已經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不但對方當事人應當接受并履行義務,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也不得隨意更改,而且其他國家機關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再次受理和處理同一案件,其他社會成員也不得對同一案件進行隨意的干擾。
執行力是指使用國家強制力迫使當事人履行義務或者以其他方式實現具體行政行為權利義務安排的效力。
綜合言之,行政訴訟法意義上的具體行政行為是一種行政主體行使對外管理職權實施的產生“規制”效果的行政行為。所謂“規制”效果,是指該行為能產生規范、處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說該行為實際影響、侵害到了相對人為法律所保護的權益。如果不能產生“規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訴訟法意義上的具體行政行為。
本案中,《面積認定會審表》只是一個房屋面積認定材料,不具備具體行政行為所具有的拘束力與執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強制效力,并不滿足“規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綜合上述事實和理由,答辯人做出《會審表》的行為并沒有超越職權,亦不違法,該行為不具備可訴性。_______區人民法院____行初字第____號《行政裁定書》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答辯人據此請求法院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合同 篇9
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請的購銷合同糾紛一案提供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已經按照雙方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所確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了相應款項,但涉案工程因發包人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欠付答辯人巨額工程款,目前,答辯人已將______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該案目前正在審理之中。
法院應當將______公司追加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范圍內對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已經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了相應款項,不存在違約,合同約定的支付余款的付款條件未成就。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訂的'《預拌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第五條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約定“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十五層后按月進度的______%支付,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即使按照被答辯人所稱的合同總值______萬元,答辯人已經向被答辯人支付商品混凝土款______萬元,已付款比例占合同總額為______%,已超過合同約定的“工程施工至框架十五層,甲方開始支付已結算工程量的______%工程款”;答辯人已遵守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約定的付款義務。
至于余款,合同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目前該工程只是主體工程完工,尚未完成室內安裝等工程,工程并未進行竣工驗收,因此并不符合“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的付款條件。
二、涉案工程發包人______公司應當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范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因工程發包人新利通公司欠付答辯人巨額工程款______億元,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得已停工,答辯人就工程款追償糾紛將新利通公司訴至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之中。
鑒于由于______公司的原因致使工程停工,且導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驗收,從而也導致答辯人無法對被答辯人支付剩余款項,建議法院追加______公司為本案被告,在其欠付答辯人工程款的范圍內向被答辯人承擔相應責任。
綜上,答辯人與被答辯人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但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并未成就,因此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或者為盡快化解本案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答辯人也請求法院將涉案工程的發包人______公司追加為被告,由______公司在欠付答辯人的工程款范圍內承擔相應的付款責任。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合同 篇10
合同糾紛答辯狀
鹿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黃香珍,女,1962年12月7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330302621207362,住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龍泉巷10弄9幢201室,聯系電話0577-88500367。
被答辯人:林永疇,男,1959年1月26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住溫州市甌海區潘橋鎮丁岙鎮丁腰路11弄4號,聯系電話XXXXXXXXX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林永疇訴答辯人黃香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與被告陳意澤之間只存在店面租賃合同關系,因此不需要為被告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其次,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利害關系,不具有被告主體資格,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林永疇對答辯人黃香珍的起訴。 (一)對事實部分答辯:首先,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證明原告提供的4號證據:收據中的黃香珍簽名非黃香珍本人所簽,該份證據無效,因此,可證明黃香珍并沒有授權陳意澤去經營,黃香珍未參與到被答辯人林永疇及被告陳意澤之間的交易中。其次,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的租賃協議的第一款中:甲方自愿將溫州鞋市場第456東號(計半間)的攤位轉租給乙方即陳意澤經營。并且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實施細
則》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涂改、偽造?勺C明,雙方簽的只能是店面租賃合同;并且根據收據簽字非黃香珍本人所簽以及租賃協議的第三款中相關規定,得知答辯人黃香珍只是按合同約定收取租金,在經營、銷售、管理等方面由租賃方陳意澤自主管理的,進一步證明了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是店面租賃合同,是財產租賃合同而不是經營權的轉租,即出租人黃香珍將攤位使用、收益權交給承租人陳意澤使用收益,陳意澤支付租金給黃香珍,陳意澤以自己的名義生產經營,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發生民事法律關系,所以被告陳意澤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關債權、債務應由被告陳意澤自行承擔,被告黃香珍不承擔給付義務。 (二)對適用法律部分答辯:被答辯人林永疇在起訴狀中所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一款“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币约啊逗贤ā返60條第一款“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眮硪蟠疝q人黃香珍承擔連帶支付鞋款513800元及其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支付之日的利息的責任。而此案中,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涂改、偽造!冻鞘蟹课葑赓U管理辦法》第4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
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而且根據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則,所以可知,答辯人黃香珍與陳意澤之間的租賃協議是有效的,他們屬于租賃合同關系。 因此,答辯人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完全不接受,現提出依法處理本案的主張:答辯人與被告陳意澤之間只存在店面租賃合同關系,因此不需要為被告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其次,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利害關系,不具有被告主體資格,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林永疇對答辯人黃香珍的起訴,望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證據和證據來源:
1.租賃協議書,證明答辯人與陳意澤之間是店面租賃合同關系。
2.被租賃的房屋照片,證明房屋的.實際情況
3.司法鑒定機關出具的鑒定書,用于證明被答辯人所提供的收據中的簽字并非黃香珍所簽。
此致
鹿城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黃香珍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項:
(l)本答辯狀副本X份。
(2)證物或書證XX(名稱)X件。
次承租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賠償,法律未規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不可能存在權利義務關系。
4、房屋轉租不是房屋租賃權的轉讓。租賃權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賃關系,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仍然承擔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租與租賃權轉讓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第十四條 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涂改、偽造。
對個體工商戶轉借、出賣、出租、涂改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吊銷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ㄒ唬┚妫
。ǘ┝P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營業;
。ㄎ澹┛劾U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處罰,可以并處。
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伙債務
《民法通則》第三十五條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五十二條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民通意見》47.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盈余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48.只提供技術性勞務不提供資金、實物的合伙人,對于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也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技術性勞務折抵的出資比例承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合伙人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沒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資比例承擔。
53.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
《合伙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四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但債權人在五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
《律師法》第十八條律師可以設立合伙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對該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和連帶責任。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得轉借、出賣、出租,違反規定將沒收其非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改變字號名稱、經營者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方式、場所等項內容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新的經營者想要延用原執照上的字號名稱,必須等原執照注銷滿一年后方可提起申請。想要盤店創業市民,一定要先到工商部門詢問清楚,以免在交易中受騙。
http://zjnews.zjol.com.cn/05zjnews/system/20xx/03/31/016477117.shtml
答辯狀合同 篇11
答辯人(被告):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被答辯人(原告);某銀行下屬信托公司
答辯人因同被答辯人拆借資金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合同無效
1、合同約定的“拆借資金期限”條款無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下稱《拆借辦法》)第七條規定:“同業拆借資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拆借雙方可在規定的限度之內,協商確定拆借資金的具體期限和利率!倍袊嗣胥y行在“關于印發《拆借辦法》的通知”第一條中明確規定:“拆借資金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其他金融機構對專業銀行拆出資金,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個月。”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拆借期限長達10個月至一年,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當屬無效。
2、合同約定的“拆借利率”條款無效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業拆借資金年利率最高不得超過13.17%,折合成月利率為10.98‰。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月利率高達15‰和17‰,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同樣無效。
依據《拆借辦法》第九條規定,拆借期限和拆借利率為拆借資金合同的必備條款,也是最主要的條款。顯而易見,本案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均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法規規定,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無疑屬于無效合同。
二、被答辯人訴求賠償“利息、罰息、復利”于法無據
1、由于本案合同無效,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規定,無效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只需將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產返還給對方。本案中答辯人已經將本金歸還對方,被答辯人訴求違法約定的“利息”于法無據。
2、合同既然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即使違反該合同也不構成違約。并且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不在答辯人方面,答辯人已經歸還了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罰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3、對于復利:第一,同業拆借計算復利,沒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依據;第二,因為合同無效,所謂的“利息”尚不受法律保護,“復利”更是無源之水,無從成立。
此外,由于被答辯人違法拆借,依據《拆借辦法》等金融法規規定,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受法律保護,且應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綜上所述,本案合同因主要條款違反了金融法規的規定而無效,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在于被答辯人。答辯人既已歸還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利息、罰息、復利”沒有事實根據,更與法律相悖,請求合議庭依法作出公正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 致
答辯人: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年 月 日
答辯狀合同 篇12
答辯人:成都X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被答辯人:德陽X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長。
答辯人就德陽XXX化工有限公司訴成都X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從程序上,本案已過訴訟時效多年,被答辯人訴訟主張不應得到支持。
具體理由如下:
1、我公司與被答辯人之前簽訂的編號為CDXY059買賣合同對合同有效履行期是有明確約定的:“有限期限:xxxx年4月24日至xxxx年4月23日”。即,本合同不能無限期拖延履行下去。在xxxx年4月23日前,我司應完成生產和交貨義務,被答辯人應完成收貨并足額付款義務。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并使該狀態超過此期限,即構成根本違約。該有效期屆滿次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被答辯人要求解除合同應在合同有效期內提出;要求返還已付貨款等解決糾紛的訴訟請求,應在2年訴訟時效內主張。目前,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3年多,其所有主張依法不應得到支持。
2、我司在合同中約定期限條款的是考慮到生產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運輸、倉儲成本在逐年上漲,履約期過長極易導致虧損等難以預料的風險。在履約期內的成本上漲風險我司自愿承擔,但因被答辯人過錯造成合同長期無法履行,并導致我司不斷擴大的經濟損失,其不利后果若由我司承擔,顯失公平。
3、合同簽訂后,我公司積極投入生產,并在xxxx年8月16日按被答辯人的要求生產完畢,并于xxxx年8月26日正式書面知會被答辯人要求交貨并催告被答辯人履行付款義務。至此,已經完成了出賣人的合同主要義務(生產及交貨)。被答辯人復函稱因自身基礎工程滯后,將在xxxx年12月左右收貨。我司出于對被答辯人基本誠信的信任,接受了被答辯人延期收貨的請求。但是,被答辯人承諾的期限屆滿后,杳無音訊,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我司發貨,此狀態持續了近6年。被答辯人在6年期間從未向我司主張任何返還貨款或解除合同的請求,沒有引起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由存在。其在時隔6年之后突然提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旨在造成訴訟時效未過、合同仍在履行的假象,我司認為該通知書不能產生此法律效力,故未提異議,不予理睬且不予認同。
4、被答辯人在自己承諾的收貨期限屆滿時未兌現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被答辯人在合同有效期屆滿后杳無音訊,其行為已經構成根本違約,且被答辯人對此是明知的。事實上,我司現在也不可能再以當年約定的合同價格出售同類產品與被答辯人。該合同因被答辯人過錯,早已終止履行,被答辯人的實際行為也證實了此效果。至于是否從形式上履行解除手續,已經毫無意義。但被答辯人在明知自己出現了根本違約的情況下,怠于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過去多年,其不利后果應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了合同履行不能,但怠于行使解決合同糾紛的權利,導致訴訟時效早已屆滿,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應予駁回。
二、從實體權利上,被答辯人的要求于法無據,于事實嚴重不符。
1、雙方約定的定金條款系簽約時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定金罰則實行無過錯主義原則,旨在保護守約方的權益,只要出現根本違約,則無權要求退還,故本案定金應由我司全部沒收并無不妥。
2、被答辯人因自身過錯兩次延期履行期間,并未按合同向我司支付第二筆貨款6.37萬,而是主動支付了4萬元。我司認為該4萬元的性質并非純粹的貨款,還有擔保自己一定會按承諾履行收貨及足額付款義務的意思,有履約擔保的性質。其目的是取得我司的諒解,也確實得到了我司兩次寬限履行期限的實際效果。在其提出的履約期限屆滿后,再次違約并長期不聞不問,其已經無權利再主張我司歸還該筆款項。
3、我司并非如被答辯人所述的`“被告并無實際損失”,而是存在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定制的產品屬于非標類產品,我司生產后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無法以同類價格轉賣;在經過合理期限的倉儲保管后,因無法承擔日益增長的倉儲費,只能作為廢品處理。因被答辯人怠于收貨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以及其后長期不聞不問的行為,導致我司產品維護保養、倉儲、定制產品折舊處理等重大經濟損失,已經超過了被答辯人已經支付的款項,具體如下:
(1)倉儲費及保養費
因被答辯人定制的產品體積龐大,我司生產車間不能長期存儲,否則將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而被答辯人對如何安置該產品沒有任何指示,我司不得不委托第三方代為倉儲,按日倉儲費15元計算,倉儲期為xxxx年9月1日至xxxx年3月14日。對于汽車衡類大型機械類物品來說,該倉儲價格遠低于市場價,我司已經盡到了妥善保管的謹慎附隨義務。該筆費用共計19050元支出系我司墊付,其發生的直接和根本原因在于被答辯人怠于收貨,此項費用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
(2)折舊處理造成的價差損失
因該電子汽車衡系被答辯人指定型號、規格、尺寸,相關配件也是按其要求定制的,屬于非標類產品。如被答辯人不接收,則我司無法尋找同類需求者,也無法以合同同等價格出售。鑒于被答辯人長期不收貨,也無任何指示,而第三方倉儲人也在催促我司盡快搬離,而長時間的保管也難以避免的造成該產品逐漸老化和貶值,在長期得不到被答辯人收貨通知的情況下,我司為避免日益增加的倉儲開支、產品銹蝕老化等損失的擴大,不得不按廢品材料出售。廢品出售價格與合同約定價格之間差距77200元。該損失目前亦由我司先行承受。我司認為,該損失的發生原因系被答辯人過錯造成的,依法應由被答辯人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我司并非如被答辯人認為的“沒有任何損失”,事實上,因被答辯人的根本違約行為造成了我司大量的經濟損失,且該損失已遠超過被答辯人已支付費用的全部。即使通過普通人日常生活經驗判斷,都可知此損失發生的必然性。該損失應由過錯方承擔,我司作為守約方,已經盡到了一切誠信、謹慎的義務,若由我司承擔此損失,與理不通,與法不容,也顯失公平。
綜上,被答辯人主張已經超過訴訟時效多年,且造成了我公司重大經濟損失,被答辯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給我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司將提起反訴向其追究賠償責任。
此致
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成都XXX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六日
答辯狀合同 篇13
答辯人:XXXXXXX
地址: 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被答辯人:XXXXXXXX
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聯系電話: XXXXXXXXXXX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的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日前答辯人已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貴會已予以立案受理,F被答辯人向貴會提出對仲裁協議效力及仲裁管轄異議,對此,答辯人特作如下答辯:
一、在雙方簽署的《定作物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彪m然該約定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與上海仲裁委員會有一字之差,但是能夠確定就是指上海仲裁委員會。
二、盡管上海市的區域內有二家仲裁機構,但是屬于上海市的仲裁機構僅此一家,另一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顧名思義不屬上海市,他只是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派出機構,不屬上海市。
根據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解釋第三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因此,雖然雙方約定是上海市仲裁委員會,名稱不夠準確,但無可爭議就是上海仲裁委員會,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該仲裁協議有效,上海仲裁委員會具有管轄權。
綜上所述,答辯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貴會
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提出管轄權異議于法相悖,懇請貴委依法作出決定予以駁回。
此致
上海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
特別授權代理人:
答辯狀合同 篇14
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20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20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20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20xx年4月15日準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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