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的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船舶的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船舶的合同1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地點)簽訂:
甲方(出賣方)(甲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乙方(買受方)(乙方為多人時,應列明)
營業執照號(或有效證件號)
住所地: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的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漁船(船名)(以下簡稱“漁船”)的買賣事項,訂立本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漁船基本情況
1.1買賣漁船及其設備概況
船名
漁船編碼
總長
船長
型寬
型深
船體材質
船舶類型
總噸位
凈噸位
建造日期
作業類型
機電設備
主機型號
主機總功率
主機制造廠
出廠日期
齒輪箱型號
發電機型號
其他
1.2轉讓前,漁船所有權狀況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注
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轉讓內容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漁船%的所有權。
2.2乙方對于轉讓完成后取得的漁船的'處理方式為(可選)
□直接投入作業生產□更新改造□拆解其他
2.3轉讓完成后,漁船所有權結構如下:
所有人姓名
性別
有效證件號
所有權比例(%)
備注
擬持證人
共有人
合計
第三條轉讓價款
甲方向乙方轉讓漁船%的所有權,作價人民幣萬元
(大寫:元)(以下簡稱“轉讓款”)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4.1價款結算方式為(可選)
□福建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結算(以下簡稱交易服務中心),交易中心為4.2條中的收款方。
□自行結算(甲方為4.2條中的收款方)
其他約定
注:如選擇交易中心結算,則交易中心成為收款方,在收到乙方價款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付給甲方。如選擇自行結算,則甲方為收款方。
4.2支付方式
4.2.1定金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乙方應支付定金人民幣萬元(大寫:元)雙方完成漁船證書變更手續時,定金退還給乙方或抵作價款。
4.2.2轉讓款支付
□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一次付清。
□分期付款的方式。乙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轉讓款的%,合計人民幣萬元(大寫:元),在合同簽訂后日支付,剩余款項于前付訖。
第五條實物交割
5.1如涉及漁船交割,雙方約定在年月日在(地點)辦理漁船實物交割手續。
5.2具體交割內容詳見《漁船交割清單暨交接證明書》(附件一)
5.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漁船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漁船交割之前由甲方承擔,交割之后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證書的辦理
6.1雙方約定在年___月___日之前辦理完畢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即完成《漁業船舶登記證書(國籍證書)》、《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漁業捕撈許可證》以及《所有權證書》的注銷及登記手續)
6.2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辦理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合同另一方有義務配合辦理。
6.3在漁船證書變更手續完成之前,甲方不得在漁船上設置抵押擔保、債務等第三方權利。
6.4乙方在未取得變更后的漁業船舶登記、所有權、檢驗、捕撈許可證書情況下,不得出海從事漁業生產。如果在變更前就出海從事漁業生產,產生的事故、損害(包括對第三人)等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費用承擔
7.1涉及與漁船證書的辦理相關的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可選)
□由方單獨承擔。
□雙方辦理漁船實物交割前,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實物交割完成時起,漁船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發生違約行為,都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無權請求返還定金。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將定金退還給乙方。
8.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完成漁船交割,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數),則乙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3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所有權轉讓款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數),則甲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4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第6.1條款約定期限配合對方辦理漁船證書變更登記手續的,每逾期天,應按轉讓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天以上(含本數),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單方解除本合同。
8.5經甲、乙雙方協商,也可約定其他賠償方式.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采取以下方式(單選)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交易中心留存壹份用于備案,其余份用于向漁船權屬登記等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相關手續時使用。
10.3甲、乙雙方應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海洋漁船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xx]138號)文件有關要求進行漁船交易。
第十一條雙方可就下列事項進行特別約定:
11.1該漁船在省海洋漁業船舶交易服務中心或其分部(受理點)進行交易產生的合理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11.2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
11.3保險:
11.4其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的合同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訊地址
第二條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 ) 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今后國家、浙江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船舶修造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農民工務工的工地備查。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的有效依據,農民工和施工企業雙方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船舶修造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船舶的合同3
代理商名稱:________
制造商:_____
1、委任:
茲委任_________為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職責:
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并轉告制造商;
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協助制造廠征收貨款;
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范圍:
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制造商備查;
由于個別船舶收取傭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制造商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傭金:
制造商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_________的傭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傭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___,余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后支付。
當需要由制造商付給業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傭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制造商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由制造商指定的時間內對制造商的走訪費用;
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
制造商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制造商的職責:
制造商應:
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秘密外泄。
7、職權范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制造商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制造商。
8、利害沖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簽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征求制造商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制造商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于制造商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后,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傭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為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_________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代理商: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船舶的合同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過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吉源小區九號樓一單元203號樓房(面積50.03平方米)出售給乙方。具體議項如下:
一、房屋價款:人民幣捌萬肆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簽訂協議時交肆仟元作為定金,協議生效后轉為預交款,余款捌萬元在甲方交房時一次性交齊。
三、甲方交房時間:交房時間定為二〇____年八月十五日。
四、附帶品:有線電視機頂盒一套。
五、有關費用:
1、物業費:二〇____年八月十五日前物業費歸甲方承擔,八月十六日至年末物業費歸乙方承擔。
2、電費:二〇____年八月十五日前電費歸甲方承擔,八月十六日以后電費歸乙方承擔。
3、水費:二〇____年八月十五日前電費歸甲方承擔,八月十六日以后水費歸乙方承擔。
六、過戶手續辦理:甲方負責辦理房票過戶手續,辦理過戶時雙方同時在場,涉及哪方應繳稅費款項哪方支付。
七、交房:房票辦好后交給乙方,同時乙方將所有剩余房款交給甲方,甲方將此房鑰匙交給乙方。乙方檢查房屋是否完好,隨房附帶物品與簽訂合同是否相符。沒有異議合同生效。
此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報房產交易中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____年八月八日
船舶的合同5
本合同根據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公司(下稱建造方)為甲方和根據_____法律組建并營業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公司(下稱買方)為乙方于___年__月__日簽訂。
鑒于本合同中所含的相互約定,建造方同意按下面所訂的條款在________(下稱船廠)建造、下水、裝機、完工,并向買方出售和交付壹(1)艘________船,詳見本合同第一條(下稱該船)買方同意按下述所訂條款條件向建造方購買,從建造方接收該船并支付款項。
第一條 規格和船級
1.說明書:
該船應有建造方的船體編號第___號,并按本合同的條款,說明書和總布置圖(統稱說明書)建造、裝機和完工,說明書經雙方簽字并附于本合同之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主要規格:
全長:___________
總 噸 位:__________
兩柱間長:___________
主機: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
航速: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
續 航 力:__________
設計吃水:___________
定員:__________
上述主要規格的詳細說明及定義、檢驗方法和計算均附列說明書中。
3.船級和規范:
該船包括其機器、設備、儀器應按_____規范建造,并由_____監造(下稱船級社)應授予船級和_______標志。
該船應符合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說明書中所指定船級社的規范并達到其標準要求。
為入級并符合上述規范和達到要求條件所需的全部費用均由建造方支付。
4.分包:
建造方可自行決定將該船建造工作中的任何一部分包出去,但責任由建造方承擔。
5.登記:
根據_____法律在_____國的港口,按本合同規定的交船和驗收時間,該船應由買方登記,其費用由買方自理。
第二條 合同價格和支付條件
1.合同價格:
該船的購買價為__________日元(¥______),這是建造方應收的凈價(下稱合同價),此價格不包括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由買方提供的設備,并可按本合同項下的規定,予以上下調整。
2.貨幣:
本合同項下由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各期款項應為可自由兌換的日元。
3.付款條件:
由買方向建造方分期支付的合同價如下:
(1)第一期:
_____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日元(¥_____)。
(2)第二期:
該船鋪龍骨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日元(¥_____)。
(3)第三期:
該船下水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____日元(¥_____)。
(4)第四期:
交付該船后立即支付金額為______日元(¥______),再加上或減去由于合同價調整而增加或減少的所需的部門金額。
4.支付方式:
(1)第一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_____已出具該船出口許可證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下稱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2)第二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鋪龍骨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_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3)第三期:
當收到建造方關于該船已下水的電報通知后,買方應立即將本期金額電匯至___銀行建造方的帳戶內。
(4)第四期:
在規定的該船交船日至少7天之前,買方遵照經建造方確認的銀行開具以建造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向_____銀行存入調整后的本期應付額的現金。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3款規定在簽署交船、接船議定書后,建造方即可收取上述信用證或現金。本合同的雙方之間不論發生任何性質的爭議或分歧,買方不得延付或拒付款額。
5.預付款:
該船交付前或交付時應付的各期預付款均應得到本合同雙方的同意并經______的批準。
第三條 合同價格的調整
若出現下列應急事件,合同價應按下面的規定予以調整(雙方理解合同價的減少是以規定的違約償金方式減少,而不是以罰款的方式減少。)
1.交船:
(1)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在指定的交船日后的第一個(30)天午夜(12)時內,合同價不予調整,價格不變。
(2)若于交船日后遲交超過(30)天,則在交船日后第(30)天午夜(12)時開始,合同價按下列規定予以遞減:
第(31)天至第(60)天
¥_________。
第(61)天至第(90)天
¥_________。
第(91)天至第(120)天
¥_________。
第(121)天至第(150)天
¥_________。
第(151)天至第(180)天
¥_________。
盡管如此,合同價格的遞減率不得超過(180)天,上述規定的遞減率是以規定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中午(12)時算起。
(3)但是,若交船時間的延遲僅自交船日期的第一個(30)天起至(180)天,超過(180)天,按第十條規定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在上述延遲交船超過(180)天后若買方沒有按第十條規定發出取消合同的通知,建造方以書面要求買方予以抉擇。在此情況下,買方收到通知(15)天后,應予以答復建造方是取消合同還是同意以后擇日接船。茲雙方理解,若該船不能擇日交付,買方根據上述條款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4)若買方書面要求提前交船,為滿足其要求應予以提前交船,若比原交船提前(30)天以上,從第(31)天算起,該船的合同價格,每1天應增加_________日元。雙方認為不應把建造方接受買方要求提前交船解釋為改變或變更本合同所訂的交船日期。
(5)在充分考慮了按第八條規定所允許延遲交船的原因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的原因后,仍然不能按本合同中各條款所規定的日期交船,則應視為交船延期,此乃書就本條款的目的。
2.速度:
(1)經試航證實該船實際速度比該船保證速度減少不到(3/10)海里/時的條件下,其合同價格不受影響和不予以改變。
(2)然而,實際速度低于該船保證速度從(3/10)節開始〔包括減少(3/10)節〕其合同價格按下列遞減〔但小于(1/10)節時可忽略不計〕:
(3/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4/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5/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6/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7/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8/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9/10)節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1)節____________總額___________日元
(3)若經試航,實際速度低于該船的保證速度達(1)節以上時,則買方可根據第十條規定予以抉擇,拒收或取消合同或以降低合同價格后接船。根據上述,低于(1)節其合同價格減少值為___________日元。
3.油耗:
(1)按說明書規定經__________試航證明該船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的________%其合同價格不因此受其影響而予以改變。
(2)該船實際油耗超過規定的油耗從_____%開始,合同價格按增加油耗量的比例而減少,即超過上述值1%時,合同價格減少_____%。
(3)若該船的實際油耗超過規定油耗的(_______%)買方可予以選擇,根據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可拒收或取消合同或降低合同價格的(__%)
其降價的總額為_______日元。
4.總載重量:
(1)按說明書規定該船的實際載重噸若低于或超出其規定總載重量時在低于___________長噸以上,對每長噸降低其價格的________日元,最多降________日元。或者是超過_________長噸以上,每一長噸的增加,其合同價格增加________日元(在此兩種情況下),不足一長噸者均不計)。
(2)若該船實際總載重噸低于合同規定的_______長噸以上,可由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作出抉擇,拒收該船,撤銷本合同,或按上述規定,按_________長噸計,降低合同價格,即總額減少______日元。
第四條 建造期間圖紙的審批及檢驗
1.圖紙的審批:
(1)建造方按照第十八條注明的地址,將圖紙一式三份寄給買方予以審批。在收到后十四(14)天內買方將一份書面批準的或提示意見的圖紙寄還給建造方。建造方向買方提交的圖紙應按雙方同意的目錄清單提供。
(2)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買方委派的代表到達船廠時除非雙方另有商議,買方可將經雙方同意的圖紙清單中剩余的部分圖紙交于代表批準,代表應在收到后7天之內,將一部分附有意見的圖紙送還建造方,凡代表所批準的,將視為買方按合同已予以批準。
(3)若買方或代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其圖紙不按時送還給建造方,其圖紙視已完全被批準論。
2.買方代表的委派:
買方可在船廠派常駐代表(稱代表)以書面授權并負責說明書的修改,價格的調整,圖紙的審核批準,參加試航及有關機械、設備和舾裝的檢驗及買方委托所需作的事情。其費用由買方承擔。
3.授權代表檢驗:
根據合同及說明書規定在整個建造期中由船級社、有關當局及買方檢查組等對該船所用的機械設備和舾裝等予以必要的檢查。
按照建造方和買方雙方同意的意見,代表有權在建造期內參加對該船的各種機械設備進行試驗和檢驗。
建造方應合理的提前將試驗,檢驗的日期和地點通知給代表,便于出席。
接通知后代表不能出席其試航和檢驗時,應視作棄權。代表若發現建造工程所用材料、工藝等有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要求時,代表應迅速以書面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收到通知后,若同意其意見時應立即糾正不當之處。
在該船交船前的整個建造工程中代表可對建造該船的主機和輔機、工程現場、材料倉庫,其中包括船廠、車間、倉庫和辦公室等,同時對建造方所分包出去的與該船有關的現場或材料倉庫等可自由巡視。
4.設施:
建造方應為代表及其助手提供足夠的辦公室并根據船廠慣例在船廠附近提供合理的設施,以便有效的進行工作。
5.建造方的義務:
代表及其助手是受買方聘用該項目的雇員,而不是建造方的雇員。
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的雇員或者其代理方的疏忽而造成買方代表或其助手在工程現場(在船上或在建造方分包商的工地或與該船建造有關的地點)發生工傷等,建造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同樣,由于建造方或分包商或其代理雇員的極大疏忽造成代表及其助手的財產遭受破壞、損失等建造方概不負責。
6.買方的責任:
買方予以保證其代表在執行職責時必須遵守正常的建造程序,避免造成發生不必需的增加而延遲或干擾其建造進度。
建造方有權要求調換其認為對建造該船不適合的或不稱職的代表,買方經實際調查后,認為建造方的要求是正確的,買方應盡快調換其代表。
第五條 修改
1.說明書的修改:
說明書的修改或變更需經雙方書面同意,但根據建造方的判斷,這類修改或變更或累積的修改或變更不會嚴重影響建造方承擔的其他的計劃。此外在修改或變更前買方予以同意由變更而引起可能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合同和說明書的其他條件的變更。
修改協議通過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換文后生效或以電報并經換文確認,本合同雙方已取得一致意見后生效,此換文為本合同和說明書的組成部分。
建造方若發現有必要改進生產方法時,可對說明書作較少的修改,但事先需征得買方的同意,而買方不應無理由地拒絕建造方的修改的要求。
2.船級的變更及其他:
本合同簽訂后,若船級社或其他授權的主管機關要求改變已確定的船級及建造該船的規范時,應按下列規定執行:
(1)若這種變更或修改是強制性的,則任何一方收到船級社或其他主管機構關于對建造該船確定須作修改的信息時,應盡快書面通知另一方,若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的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的修改時建造方應把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
(2)若修改并非強制性的,但買方要求將此修改置于建造過程中實施,買方應將此意見通知建造方,若這種修改不影響其合同的執行并且買方同意由此修改而引起合同價格,交船日期或本合同及說明書方面的變更時,建造方可以接受此修改方案。
3.材料的代用品:
按照本合同及該船建造說明書所要求的各種材料若不能及時購買到或因短缺而影響交船日期時,建造方在買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其他代用材料以滿足船級社及建造該船規范的要求,采用代用材料的協議可按本條第1款規定的方式進行,其中包括修改合同價格及有關其他的條款。
第六條 試航
1.通知:
建造方至少要在試航前(14)天用書面通知或用電報通知該船試航的時間、地點,而買方收到通知后盡快告知對方。買方可派代表隨船試航檢驗。
買方收到通知后不管出于任何原因,其代表不參加試航時,視為買方棄權,建造方可在無買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自行試航。在此情況下若建造方出具證書證明該船試航結果符合本合同及說明書的要求時,買方有責任予以接船。
2.氣候條件:
建造方選擇最為合適的氣候條件予以試航。到確定的試航日期氣候條件不佳時,應在氣候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早地予以試航。茲明確,若該船進行試航時氣候驟變,不利繼續試航,試航應停止并延遲到允許試航氣候條件的第2天進行。若買方根據停止試航前的試驗結果,書面同意接船,則可不再續試。
由于不佳的氣候條件使試航予以推遲而導致交船的延遲,應視為允許的交船的延遲期。
3.如何進行試航:
(1)凡與試航有關的費用均由建造方承擔,建造方需安排足夠的船員保證航行安全。試航應按說明書規定的方式進行,而且做完說明書所規定的性能試驗內容。試航往返航線由建造方予以決定。
(2)在試航前,雖然由買方提供試航所需的燃油、潤滑油等,但在交船前建造方應將試航中所耗的燃油、潤滑油等費用以原購價支付給買方。在測定油耗時,其留在主機、機械及管路中的流動油量不計在內。由買方提供的燃油、潤滑油等數量按建造廠的規定辦理。
4.接船或拒絕接船的實施辦法:
(1)試航完畢后,若建造方認為試航的結果表明該船符合本合同的說明書的要求,建造方應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試航完畢。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后的3天內,電告建造方并用書面確認接船或拒絕接船。
(2)但若試航結果表明,該船或該船的任何一部分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要求條件,或者建造方對買方拒絕接船通知中所涉及的不符合處表示同意,建造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糾正不符之處。當這種不符之處加以糾正后,建造方應或拒絕接船。
(3)若買方拒絕接船,則應在拒絕接船的通知中指出該船的哪一方面或哪一部分或哪一設備不符合本合同和/或說明書的規定。
(4)若買方未能按上述(1)和(2)規定的時間內電告并用書面確認其接船或拒絕接船以及接船或拒絕接船的理由,則應認為買方已接受該船。
(5)建造方對買方根據本條款拒絕接受該船一事可以提出爭議,在此情況下則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的規定,可將爭議提交仲裁,由仲裁庭作出終局性裁定。
5.庫存剩余的易耗品的處理:
若買方在接船時,該船上還剩余試航后留下來的由建造方提供的淡水或其他的庫存易耗品,買方同意按這些庫存的原價向建造方購買并于接船時付款。
第七條 交船
1.時間與地點:
該船應于_____之前或者當日在船廠由建造方交于買方。若根據本合同條款因建造進程的需要而允許推遲交船,則上述交船日期要作相應的推遲,按照上述日期或按推遲的日期移交,均稱為交船日期。
2.何時生效及如何生效:
在買方已履行了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的前提下,該船的交付應在本合同的各方同時向另一方提交交船、接船議定書時生效,確認該船已由建造方交付,由買方接船。
3.向買方提交的文件:
該船交付和接船時建造方應向買方提交下列文件,附于交船和接船議定書之后:
(1)根據說明書制定該船試航的文件;
(2)按說明書規定項下的設備清單,包括備件和其他的所需備件;
(3)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2)所規定的易耗品清單并列有原購買價格;
(4)全部證明書,包括按本合同規定該船交付時須提供的建造方證明和說明書;若船級證書和/或其他的證明書在該船交付時尚沒有提交時,買方接受臨時證明書,不作違約論,但建造方取得正式證書后立即將正式證書提交給買方;
(5)建造方出具的保證書說明該船移交給買方時沒有設定任何留置權、費用、抵押或其他的負擔加在買方名義上,也要特別說明_______當局沒有對該船附加一切稅收和費用,在試航期中到交船前建造方對其分包商、雇員及船員不應負任何債務。
4.該船的招標:
根據本合同和說明書,于建造完工后買方無正常理由,又不接受該船,建造方有權在符合上述規定的程序的條件下對該船進行招標。
5.產權與風險:
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只在完成上述交船與接船后,移交給買方。雙方明確表示,在交付有效前,該船的產權和滅失的風險及該船的設備屬于建造方,但戰爭、地震和海嘯的風險除外。
6.該船的駛離:
該船移交后,買方立即擁有該船的所有權,并應在移交生效的3天內從船廠駛離。若買方于3天內未駛離船廠,買方應向建造方支付合理的系泊費用。
第八條 推遲和延長交船時間(不可抗力)
1.推遲的原因:
若在實際交船前的任何時候,由于天災、戰爭、封鎖、革命、起義、叛亂、罷工、瘟疫、火災、水災、臺風、地震、海嘯、爆炸、碰撞、擱淺、禁運等,造成推遲該船的建造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所需的時間,作為延遲時間的先決條件,以此而推遲履行交船,但不應超過全部推遲所累計的時間。
2.延遲的通知:
推遲開始之日起7天內,建造方應用電報通知買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建造方有權要求推遲該船的交船日并用書面確認推遲開始的日期及推遲的理由。同樣,在此推遲結束后的7天內,建造方應用書面通知買方或用電報通知以書面確認此推遲已結束,也應規定由于此推遲而使交船日推遲的時間;買方在收到此通知后的7天內未能對建造方要求推遲交船日的通知加以確認,應認為買方同意予以推遲。
3.允許推遲的定義:
由于本條第1款規定之原因及根據本合同條款允許推遲交船日任何其他理由,應理解為可允許的推遲,有別于未經授權的推遲。根據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凡未經授權的推遲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4.因超期推遲而取消合同的權利:
除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允許推遲交船日的情況外,按照本條所陳述的原因,其推遲的累計的總括時間達到或超過(210)天的情況下,買方可根據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取消本合同。當延遲累計的時間達到(210)天時建造方應致函買方,予以抉擇,而買方收到建造方通知的(20)天內,應表示其意愿,是取消合同,還是將來于指定日期移交。
茲雙方同意并理解若繼而再次作延遲時,根據本合同條款買方仍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第九條 質量擔保
1.保證:
根據下述條款的規定,于該船移交給買方使用(12)個月內,若發現因材料或工藝而引起的缺陷時,建造方應予以免費為其缺陷進行補救。其保證部分僅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及舵機,但不包括由買方提供的或代表買方提供的任何部分。
2.出現缺陷的通知:
根據本保證,在發現缺陷后買方應盡快地用書面通知建造方或電報通知并用書面確認,對其缺陷提出補償。買方的書面通知應闡述缺陷的性質和程度。若于(12)個月有效期屆滿之前發現缺陷,但在保證期后(30)天內,其通知未能送達時,建造方對此不承擔義務。
3.缺陷的補救:
(1)建造方應根據本合同的保證條款,對出現的任何缺陷予以補救,在其船廠進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2)若將該船駛至船廠修理不能實現時,買方可選其認為合適的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為此,建造方可提供或供應所需更換的部件或材料,其部件或材料的發不得影響或推遲船的營運和航行日程。若買方建議在建造廠以外的船廠修理或更換,不致推遲船期,也不影響營運和航行日期下,買方應將擬進行修理的時間和地點通知建造方。建造方有權讓其代表驗證買方所提出缺陷的性質和程度。驗證完畢后,建造方應立即用電報告知買方予以接受還是拒絕此缺陷為保證中所列之內容。一旦建造方接受,承認本合同項下應補救之缺陷,或者經仲裁決定應為補救之缺陷,建造方應立即向買方支付所需修理或更換部分的金額,此金額應與在建造方船廠進行同樣修理或更換的合理費用相同。
(3)在任何情況下駛往選定地點予以修理或更換部件的駛船費用和責任屬買方。
(4)本條項下的任何爭議應按本合同第十三條款規定仲裁。
4.建造方的責任范圍:
(1)除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外建造方對該船的任何其他的缺陷不承擔責任或義務。在任何情況下,建造方對于因本條第1款所述的缺陷,或因修理該船或因其他的缺陷進行補救所導致的和特殊的,不論直接的或間接的損失、損害包括利潤收入或滯期費的損失概不承擔責任或義務。
(2)交船后經買方更換的,或經各承包商修理過的,或由于疏忽或因操作不當及經買方的雇傭人員或代理人維修過的,或屬于正常的磨損,或在建造方無法控制條件下發生的,對該船任何部分的缺陷建造方均不承擔責任。
(3)該船由建造方建造并售給買方,所以上述條款中規定的保證可代替或排除由成文的或不成文的法律所含的任何其他的保證、保修、慣例及條例。
5.保證工程師:
建造方有權指定一名保證工程師作為代表,在建造方確定的保證期內為該船服務,買方和其雇員應向建造方代表,保證工程師在該船上執行任務并給予全面合作。買方給予保證工程師的待遇應與該船總工程師的待遇相適應。為其提供住房和生活條件,而不向建造方和/或向保證工程師收費。買方每月應向建造方支付_________的金額作為保證工程師在船上執行任務所需費用的補償,并于服務期滿后支付返回_______的飛機票等費用。
鑒于本款所述之細節,雙方應于移交該船后另簽協議,使之付諸實現。
第十條 買方的退貨
1.通知:
該船移交前向建造方所付款額是預付款性質。若買方根據合同允許取消合同的各條款行使退貨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建造方或用電報通知并以書面確認,通知的有效期應自建造方收到通知之日算起。
2.建造方退款:
屆時,建造方應立即將買方支付給建造方的用于該船的全部款額退還給買方,但若建造方根據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提交仲裁者除外。
在此情況下,按需退還給買方的金額計算,并按買方分別支付給建造方之日起,至建造方將這些款項匯還給買方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為_______%計算。但買方根據本合同第八條4款之規定取消合同時,建造方不予支付利息。
3.義務的解除:
建造方將款項退給買方后,本合同項下的各方向另一方承擔的全部義務、責任和債務立即予以全部解除。
第十一條 買方不履行責任
1.不履行責任的定義:
下列所述應視為買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于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分期付款,到期后3日內,買方仍沒有向建造方付款;或
(2)根據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買方在該船移交時沒有支付第四期款額;或
(3)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該船已準備支付給買方時,買方不接船不付款。
2.利息和費用:
若買方不履行支付責任,未按本條1(1)和(2)規定作出的分期付款,買方按應付日起至向建造方支付全部費用加年利率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建造方;若未按本條1(3)接收船,應視為買方沒有支付第四期分期付款,并應支付自建造方計劃交船日期(包括計劃交船的當日)按上述同1的年得率計算利息。
買方有失責、違約時,對建造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全部費用。
3.失責后果:
(1)若發生上述規定的買方違約,則交船日應自動推遲,其推遲期為買方違約所持續的期限。
(2)若買方違約持續(15)天,建造方可自行決定,電告買方,并用書面確認,取消合同,則合同立即失效,買方提供的全部物品均屬建造方財產。若發生取消合同,買方付給建造方的各期付款全部金額屬建造方持有。
4.該船的出售:
(1)若本合同按上述規定取消,建造方有權以其認為合適的方式處理,或繼續或中止該船的建造,公開出售或私下出售,采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方法,而不對買方的損失和虧損負任何責任。
(2)若該船出售時已處完工狀態,則銷售所得,建造方應首先支付參與銷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使建造方支付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全部的尚未支付的合同價的分期款額及由此所需支付的利息,按年率_____%計算。
(3)若該船處于尚未完工狀態,則建造方處理該船所得銷售值,首先用來支付參與出售及由于買方違約而需建造方支出的.全部費用。然后支付該船價格及分期付款需付的差額部分及因取消合同而需補償給建造方合理利潤的損失部分。
(4)鑒于上述兩種情況若銷售金額超過所需支付的總金額,建造方應立即將超過部分支付給買方,不加利息。但是,支付給買方的金額不得超過買方已支付分支付款的金額,若買方有供應品,不應超過其供應品的價格。
(5)若出售的金額不足支付上述所需支付的總金額時,根據建造方的要求,買方應立即支付尚缺差額部分。
第十二條 保險
1.投保險別的范圍:
從該船鋪龍骨開始直至完工、交船及買方接船時止,建造方應自費就建造該船所用供應品,包括已運到船廠的,已裝船的,買方提供的供應品及全部機械、材料、設備、儀器和舾裝件向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應與______所采用的保險條款相適應。
這類險別的保額應概括船舶交付時的金額,最低限度應等于,但不限于買方向建造方支付的總金額,其中包括買方的供應物品。
上述保險的保單應以建造方為抬頭。此保單項下的全部損失應按規定支付給建造方。若買方要求對已付款購置的關于該船所需的部件、材料、機器和設備予以保險時,可投保地震、罷工、戰爭或其他的本條款中沒有明確的風險,為此建造方應予以辦理。該投保費用應由買方于該船支付時補償給建造方。
2.追償額的運用:
(1)部分滅失:
若該建造船舶于買方驗收前,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凡屬保險范圍內使被保險人受到損失,而且所造成的損失并不構成該船的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建造方應依據本條(1)所示,依據保險單應予以追償,所得的金額用于支付修理費用,旨在彌補損失,以達到船級社的要求。根據本合同所含說明書的規定,于該船完工時,買方依據合同予以接船。
(2)全損:
但是,若該船被裁定為實際的或推定的全損,經本合同當事人之間相互磋商,建造方
可抉擇如下:
(a)根據本合同規定,工程需繼續下去,在此情況下,按保單追償的金額應用于該船的修補費用,但雙方應首先書面同意合理的推遲交船日,為完成其重建需調整本合同其他的條款,包括合同價;
(b)根據本合同支付的全部的分期付款總額應立即償還買方,但不計利息,據此,應認為本合同已取消,本合同中任一方對另一方享有和承擔全部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債務應立即終止。在船被裁定為實際或推定全損之后的2個月內,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則適用上述2項規定。
3.建造方投保義務的終止:
本合同項下建造方的船舶投保義務在賣方交船并由買方接船后立即終止。
第十三條 爭議與仲裁
1.訴訟:
本合同雙方之間由于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就本合同中任何規定或與這些規定有關的問題而引起的任何爭執不能解決時,此爭執應提交在________船務局。按船務局海事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但本合同項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欲提交船務局仲裁應以書面向船務局提出仲裁的申請,求償的陳述并附有書面指定仲裁員的委托書及仲裁員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
船務局收到上述所列文件后的20天內,另一方亦要通知船務局委托的仲裁員及接受委托的有關文件。這兩名仲裁員可作為海事仲裁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履行仲裁職責。
主持仲裁程序的第三名仲裁員應由委員會從其成員中指定,該仲裁員與爭執的雙方無任何關系或與本爭執的問題無任何關系,這樣指定的仲裁員,應組成解決該爭執的仲裁庭(下稱"仲裁庭")。但是,若所述之另一方在收到船務局有關文件后20天未能指定第二名仲裁員,則由要求仲裁一方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應被視為已經接受并被指定為自己的仲裁員。這名仲裁員身肩兩方,單獨構成仲裁庭,仲裁應在該名仲裁員主持下進行。
由這名身肩兩方的仲裁員或由三名仲裁員的大多數(視情況而定)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若三名仲裁員未取得多數裁決,則第三名仲裁員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本合同雙方均有約束力。
盡管有以上規定,經雙方承認,關于該船的建造及其機器和設備,或有關材料或工藝的質量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或意見的分歧,經協商一致可提交船級社對爭議作出裁決。船級社的裁決應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裁決的通知:
應立即用書面,或用電報加以確認,將裁決告知買方和建造方。
3.費用:
仲裁庭應決定仲裁費用由哪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費用的比例。
4.提交法院:
對裁決的判決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
5.交船日的變更:
在該船移交之前若引起爭議需提交仲裁,裁決可包括仲裁庭認為合適的交船日予以推遲。
第十四條 轉讓的權利
除事先征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轉讓給第三方。若買方轉讓,則還需經政府批準,而且買方仍對本合同承擔義務。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繼承人或合法的受讓人應繼續有效,繼續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稅務和關稅
1.稅務和關稅:
建造方應承擔并支付_______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________向買方征收有關其供應品的稅收。
2.境外的稅務和關稅:
買方應承擔并支付為執行和/或履行本合同于__________境外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但不包括建造方為建造該船購買所需項目應征收的稅務和關稅。
第十六條 專利商標和版權
1.專利、商標和版權:
該船所用的機器和設備應標有專利號、商標或制造商的貿易名稱。
建造方不得讓買方承擔使用專利權責任,或因違背專利權而引起訴訟所帶來的損失,其中包括在執行合同中因對任何專利和發明使用不當以及由此引起的訴訟所需費用。
本條不應被解釋為本合同所用設備,僅涉及專利權或商標或版權的轉讓,特此證明,所用的專利完全應歸真正合法的持有者。
建造方的擔保不適用于買方的供應品。
2.總圖、說明書和生產圖紙:
建造方對說明書、設計圖紙和生產圖紙、技術說明、計算、試驗數據及其他與該船有關的數據、信息和文件持有全權。在未經建造方書面同意前,買方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將其泄密或泄露給第三方,但可為正常進行操作,修理和維護該船時用。
第十七條 買方的供應物品
1.買方的責任:
(1)應在建造方指定的時間內自己承擔風險、貨價和費用,向建造方提供物品(下稱買方供應品)按說明書規定,在船廠倉庫或堆放處交付,其供應品狀態應完好,以適應裝該船。
(2)為便于建造方將買方供應品安裝在船上,買方應向建造方提供必須的說明書、圖解、指南、手冊、測試報告和規范條例所要求的證明書。買方在建造方的請求下供應品制造商的代表協助建造方安裝或由他們承擔安裝,或在船廠予以調試,但不得向建造方收費。
(3)若發現任何一件或所有的買方供應品有不當或不宜安裝時,建造方有權退貨。但在買方要求下,建造方可予以修理或調整買方供應品但不得影響建造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的權利,同時建造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后果。在此情況下買方應償還建造方因修理或調整所發生的全部費用,交船日也應自動地延長因修理或調整所需的時間。
(4)若在規定的時間內買方未能按時交付買方供應品時,交船日也應自動延長因遲交所需的時間。買方對此應承擔責任,并向建造方支付由于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而使建造方受到的全部虧損和受損,其損失費用應于交船時支付。若買方供應品的遲交超過30天,建造方有權繼續建造該船,可不在該船上安裝其設備,并在此狀態下買方予以接船,不能因此對建造方的其他權利產生異議。
2.建造方的責任:
建造方應在買方供應品交付至船廠后予以貯存和合理的照管,并把這些物品免費安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建造方對買方供應品的質量和效能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1.地址:
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應按下列地址:
致買方:
致建造方: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
2.文字:
與本合同有關任何和所有的通知和通信均使用英語。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但,若____政府不在____日內出具出口許可證和建造準許證,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除本合同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雙方應立即完全解除依據本合同向另一方承擔的義務,并說明本合同未曾生效。
第二十條 解釋
1.適用法律: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同意,本合同每條款的生效和解釋應受建造該船國家法律的管轄。
2.歧義:
說明書中所用的語言或所包括不同的要求,其目的是為闡述、解釋和實現本合同。若文字與所示要求與合同中任何條款的解釋不一致時,當出現此種情況時均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說明書及圖紙也是互為解釋,若圖紙上有的,說明書內沒有規定的或在說明書上有規定的但在圖紙上沒有規定的,均視為說明書及圖紙中已有規定。
3.全部協議:
本合同包括雙方迄今為止的全部協議和諒解,并且以前的與本合同條款有關的交涉、主張、承諾和協議失效。
第二十一條 其他的條款
雙方茲共同確認合同價格,應包括¥____日元的設計費,提供圖紙費,亦即建造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
茲證明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本合同。
買方:_______
建造方: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
職稱:_______
職稱: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船舶的合同6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一發包方:____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船噸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甲、乙雙方必須執行____縣航運公司________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十
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甲方(公章):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發包方:____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船噸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甲、乙雙方必須執行____縣航運公司________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十
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甲方(公章):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發包方:____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船噸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甲、乙雙方必須執行____縣航運公司________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的合同7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茲有甲方與乙方成海運有限公司根據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科江2輪買賣合同》的規定,現在已經具備了合同中約定的`交船條件,甲乙雙方定于月日在舟山XX錨泊地進行科江2輪交接并確認
如下:
一、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乙方已向甲方支付 叁拾貳 萬元人民幣的購船款及科江2輪船舶剩余燃油費及滑油費 零 元。
二、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科江2輪實船交付給乙方,乙方認可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接收。
三、自交付之日起,科江2所有權及經營權由此從甲方轉移至乙方。與此同時,甲方不再承擔該輪的費用、風險、法律責任等全部一切責任,乙方從此將承擔該輪的全部一切責任、費用、風險。
四、本交接協議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簽訂的《科江2輪買賣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的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適應水運市場的需要,乙方承租甲方號(船舶總造價 萬元),船舶尺寸:長 寬 深 馬力船造船 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租期年即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乙方中途退船(罰違約金 萬元),甲方中途要船(罰違約金萬元)均作違約處理。
二、租金:每年租金總價 萬元,每季度( )提前 天繳納。
三、設備保證金萬元(租期屆滿甲方驗收合格后退還給乙方)。雙方應交中介保證金我,甲方將 萬元,乙方交萬元。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船舶完整證件和有關材料。
2、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乙方經營中產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3、乙方在不影響船舶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如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對船舶進行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改建。租期屆滿后,由乙方拆除,并對船體改進進行修復。
4、租賃屆滿后乙方按“船舶設備清單”交船,并保證機械、設施性能正宗,交船地點: ,乙方還船地點:
5、發生糾紛由蕪湖市 船舶交易中心協助調解,調解無效由舶噸位鋼質貨船一艘,造船地點:
海事部門按法律程序處理。
6、甲、乙雙方按船舶總價的2%向中介方一次性付清中介費。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鑒證機構簽字蓋章后生效。 補充協議:甲方向乙方交船后,船上駕駛人員由乙方自行聘請,駕駛人員須按國家相關規定持證上崗。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用船上的過程所發生的一切任何責任事故,民事刑事責任一概由乙方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船舶停用不影響租金的按時繳納。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油料消耗、機器維護、國家規費概由乙方自理)。
合同期滿后,乙方須保證船舶外形完整,機器設備無明顯硬傷(合理損耗不在此列)。
乙方使用過程中,須按船舶性質用途使用,如將船用于海運,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
乙方在租期內須按規定繳清租金,如租金延期超過一星期,甲方有權將船收回押金不退,并終止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船舶交易中心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船舶的合同9
合同編號:
立合同雙方:
承租方: 中港第三航務
出租方:
承租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出租方船舶,配合承租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職責,確保工程項目的優質、按期完成,經雙方洽商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租用船舶的名稱、型號、規格
(船名), 型號、規格等詳見海上船舶檢驗證書。
四、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承擔 ,及配合現場(海上)的一切施工作業 。
(二)、出租方必須全天候(24小時)服從甲方現場調度指揮和工作安排。出租方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性質或航區。如有改變需征得承租方同意,并經航管部門批準。
五、租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暫定),準確租期以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通知為準。租期自船舶進入施工現場并能正常工作使用之日起計算至所做工作完成之日止結束。租期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六、租費及付款方式:
(一)、月租費為 元/月,單價 元/天。月租費中已包括:船員工資、勞務費、淡水、機油、船舶及人員保險、避風費、航道費、港務費、營運費、保修費、管理費、調遣費、利潤、風險、稅金、燃料費等一切費用。不足月的租費按實際租用天數計算。
(二)、船舶的避風由出租方自行負責并自行承擔費用。不能作業的天數按 元/天扣除。
(三)、出租方憑承租方書面指定專人簽單確認后,下月結算上月的租費。承租方按雙方書面確認支付%待出租方合同結算完畢后一個月內付清。
(四)、出租方開具正式的發票收取進度款和結算款,并應指明開戶銀行賬號。承租方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七、雙方的各自職責
(一)、承租方負責出租方船舶現場的調度工作。
(二)、出租方必須保證船舶設備完備,輪機性能良好,配足合格船員,并符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要求。若因出租方船本身或操作原
因,使承租方蒙受損失,出租方要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第三方的損失賠償)。
(三)、出租方必須出示被租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證件(船舶證書、國籍證書、船員證書、航行證書、營業證書、駕駛證照、船舶財產保險及所有權證書等)及港監或航管部門要求出示的證件并提供復印件,船舶設備、人員配備必須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方在配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法規、法令,以及承租方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統一管理。如出租方證件不能被港監、海事、航政部門通過,后果和損失均有出租方承擔。
(四)、出租方船舶如不適用本工程作業,承租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五)、出租方需辦理船舶一切險和船員的.人身保險,費用由出租方承擔,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員保險保單復印件。
(六)、出租方原則上不得調換已被海事部門審查認可的船長、輪機長。如需調換必須按有關部門規定程序實施。
(七)、對于出租方在履約過程中造成的對出租方本身、承租方以及任何第三方財產的損壞或損失,包括間接損失及對人員造成的傷亡,均由出租方自己負責,承租方免于責任。
(八)、出租方必須聽從承租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停泊;確保本合同中所列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
(九)、出租方船員應保管好承租方的貨物及物品,租船結束后如數歸還給承租方,如因出租方原因造成的損壞、滅失,由出租方負責賠償。
(十)、若因大風等自然災害給出租方船舶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擔。
八、安全與環保
(一)、雙方均應加強對船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監和航管部門的航行規定,按操作規程操作,保證安全、杜絕事故。
(二)、出租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被租用船舶設備、人員的安全負責,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出租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一經作業,就表示出租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備設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作業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后果由出租方自負。
(四)、出租方對船舶載重必須每次檢查,不能超載、每次載重必須按有關安全規定執行。
(五)、租用期間,船舶及船員的自身安全由出租方自己負責。在作業過程中,因出租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自行上報、調查、處理、賠償、結案,并上報出租方上級主管部門,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出租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承租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并有效地執行。
(七)、雙方另訂《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九、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租用期內,除了船舶本身的原因,經航管部門確認為不能繼續使用外,出租方不得自行提前將被租賃船舶調離,如擅自調離出租方應向承租方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
(二)、出租方應服從承租方一切生產調度,若出租方船舶及船員不服從指揮調度、未經承租方調度同意而私自調動船舶或為第三方作業,承租方除不負責此期間的租費外,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違約金。
(三)、因船舶故障、事故處理或船舶缺員等出租方原因造成船舶不能正常開航、作業的,該期間的租費承租方不予承擔,給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由出租方負責賠償。并需出租方另付每天 元的違約金。
(四)、合同期內出租方如發生違章、違規行為(包括航行、作業、治安、消防),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根據施工需要及工作情況,遇國家、政府、業主要求緩建或停工、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緩建及工程提前完成,承租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
十、其他事項
(一)、未經承租方書面授權專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有關確認均
船舶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建造本合同說明的一艘XXX,經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船舶建造合同。
第1條 船型、數量和工程編號
本合同工程船為鋼質船體,柴油機動力裝置,單螺旋槳推動。共建造一艘。工程編號:---。
第2條 技術依據
2.1、船舶根據乙方提供的經送審的(CCS審圖中心許可)船、機、電完整設計建造圖紙,及詳細生產設計圖紙及光盤。甲方按現有的設備、設施、場地等條件進行建造。
2.2、以下技術文件和其它有雙方認可的并由雙方簽署,同時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2 1、技術說明書。
2.2 2、主要技術圖紙。
總布置圖/機艙布置圖/基本結構圖/解剖面圖/電力負荷計算書/線型圖/容積圖。
2.2 3、主要機電設備及制造商表;船、機、電供應品明細表。
2.3、用來建造和安裝在船上的所有材料、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消防設備、導航設備、救生設備及輔料均有乙方提供,并應是船檢認可的船用產品。(如鋼板預處理、鋼管鍍鋅,按船舶檢驗要求及規范購置舾裝件及提供加工完整舵、軸系統等標準件。) 所有的材料設備運至廠。
2.4、船舶建造都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或行業標準。采用的工廠造船標準及工藝,須經船檢部門認可。
第3條 建造規范依據
3.1、滿足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當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高于船檢造船規范和有關修改通報時,應以技術說明書和圖紙的要求為準及CSQS標準。
3.2、 船舶應符合技術說明書指明的公約、規則和要求(以下通稱“規章要求”),包括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龍骨安放完畢前的規章要求。
第4條 船舶規格及時間
4.1、船體:
總長: 米; 船長(兩柱間): 米; 型寬: 米; 型深:米; 設計吃水 米.
4.2、主推進裝置:
柴油機一臺,最大持續功率為 KW,機艙內輔助機械、甲板機械等按技術說明書要求提供并安裝.
4.3、船速: 試航速度不小于節。(與甲方無關)
4.4、建造時間年 月 日,交船時間年 月日。
第5條 價格與付款
5.1、 合同價格:
本合同造船總價約為人民幣整。
5.1.1、本合同中第2.3條款合計人民幣為 ---- 萬元整。
5.1.2、本合同中的造船工時價預估人民幣 整。按船舶建造后的實際空船重量結算約。5.1.2.1、甲方承擔船舶輔助吊車費、胎架及支撐費、搭拆腳手架費、碼頭費、無損探傷費、管系酸洗、施工需要的設備/專用工具費、各項試驗/試航費 (不包括所需油料)。
5.1.2.2、甲方承擔船舶的所有冷作、電焊、涂裝、舾裝、室內裝修、管系制作安裝、機電設備安裝調試的人工費用及必須的零碎機加工費用。
5.1.2.3、甲方承擔船舶耗用的焊條、焊絲、碳棒、陶瓷墊片、氧氣、乙炔、二氧化碳氣體。
5.1.3、本合同中除5.1.1款項外的其它費用預估人民幣 ---- 萬元整。
5.1.3.1、船臺費---萬元/艘,施工設計費、放樣費、舾裝件、尾、舵軸系統及主要機械加工另計。
5.1.3.2、船舶檢驗費、拖輪費、巡航費、下水費按實際結算,保險費按船舶總價(按---萬元計算)的 ‰(按甲方公司保險條款要求,費用按實際由甲方代付乙方承擔,受益人為甲方),稅金按建造工時總價的--支付(按最終決算銷售完稅額--支付),上述費用由乙方另行承擔。
5.1.3.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碼頭至作業區域的運費及上下車費,每噸按 元另行計算。甲方提供現場辦公室一間。
5.2、付款:
5.2.1、合同簽訂乙方應先支付給甲方定金造船總價的 %,三個工作日內匯入。
5.2.2、第二期付款: 開工之日,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3、第三期付款: 開工之日起 天, 乙方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5.2.4、第四期付款:下水前一天,支付船廠造船總價的 % 。
5.2.5、在試航前 天,雙方將產生的加減帳項目清算, 確定船舶的最終造價, 船舶法律交接時, 乙方支付甲方余款的全部。
5.2.6、在建造過程中如不正常過度浪費,下料不當(不超過 %),所損失費用按實際由甲方承擔,廢料歸甲方所有。
5.2.7逾期天按正常結算交付,超期每天按元/天,以 天為限。
第6條 監造
6.1、乙方駐廠監造代表及其權利
6.1.1、本合同簽定后,乙方派出監造代表駐廠,參加船舶監造。監造代表應由乙方正式任命并指定首席代表。
6.1.2、船舶建造過程中,雙方商定的檢驗和試驗項目,在甲方檢驗后,提前 小時提交檢驗通知單。監造代表接到通知單后,無故不參加檢驗和試驗時,甲方可在驗船師出席的情況下進行檢驗,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6.2、甲方職責:
6.2 1、甲方應為接船人員提供辦公場所,交通、住宿、伙食,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工程變更和修改
7.1、船舶在施工設計和建造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變更本船工程內容、材料及設備配套,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并經船檢認可后,達成修改工程協議。修改工程協議為合同組成部分,由此修改或變更而引起本合同交船期的變動,價格的調整等問題,均以雙方代表簽字認可的修改工程單為準,費用另行結算。
7.2、本合同簽定后,如船檢要求或船舶施工需要符合其他法定而進行修改的,甲方應立即用書面方式告知乙方,雙方應為此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7.3、乙方自帶的設備、材料的CCS證書,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8條 試航和試驗
8.1、通知:
甲方在試航前 天應以書面方式將試航的時間和地點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船舶試航的通知 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收到通知。如乙方代表無故未能參加試航,甲方可在沒有乙方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執行試航計劃。試航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下水后不作進塢處理。但在下水時造成船體及設備損傷,所有費用均有甲方承擔。
8.2、試航方法:
試航按雙方認可的試航大綱進行,如任何一項試驗項目不能滿足合同或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甲方須進行再試驗和/或試航,并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相應費用。
8.3、接受船舶:
船舶試航結果滿足試航大綱、技術說明書及船檢的要求,拆檢項目完成,缺陷修復,負責相應的證書,甲方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接受船舶。
第9條 船舶交接
9.1、船舶技術交接時間和地點:
本合同船舶的技術交接時間為自合同簽定之日起 天內(按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實際開工日期算起),交接地點為甲方碼頭。
9.2、技術交接前,全船的貨艙、機艙、生活區及公共場所、及其他各艙,全部清潔干凈。各機電設備完好運作。
9.3、技術交接畢,雙方簽署船舶技術交接證書。確認技術轉交乙方。
9.4、船舶技術交接文件:
9.4.1、船舶技術交接畢,甲方應將技術說明規定的正式文件及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交給乙方:
1)、 符合合同、技術說明書規定的試航報告。
2)、 符合技術說明書要求的船舶設備清單,船舶設備證書。
3)、 船舶建造證書。
4)、 船舶質量說明書。
5)、 船舶檢驗證書。
6)、 其他文件,如乙方需要的。(乙方自帶的設備及材料清單或證書除外)。
9.5、船舶的法律交接
在乙方支付全部造船款后,雙方在甲方碼頭完成船舶的法律交接, 簽署船舶法律交接證書。法律交接時的船舶狀況應與技術交接時的船舶狀況一致,正常的磨損除外。
9.6、產權與風險
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前,該船的產權與風險屬于甲方,在船舶法律交接完成后,移交給乙方。
第10條 船舶安全
10.1、船舶在廠期間,甲方應對船舶的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應制定并執行嚴格的安全生產制度,加強消防管理。乙方自負安裝、調試的人員必須具備資格認可。
10.2、船舶在廠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如發生失火或全部或部分損害,甲方應即時書面通知乙方,并即時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事故報告。由于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發生的原因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事故報告,并作出相應的措施和處理。
第11條 交船時間延誤
11.1、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到船舶完工的期間,由于下述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戰爭、地震、海嘯、洪水、臺風或因自然災害使船舶嚴重破壞或造成的交船延誤。應視為不可抗拒或充許延誤。
11.2、由于乙方原因引起返工,而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按現行船舶修理標準收取費用,并順延周期。
11.3、如因船舶設計、材料、設備等原因引起船舶無法驗收,由乙方負責處理,造船周期順延;如因甲方施工質量原因引起船舶無法交驗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12條 質量保證
12.1、材料、設備、工藝及設計的保證:
船舶技術交接后固定件十二個月,運動機械設備六個月內。甲方對船體、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凡是由于施工質量及材料、設備缺陷、安裝工藝問題,而引起的各種故障、損壞,甲方保證免費修理和更換。乙方應嚴格按船舶操作規程作業。否則由此引起的各種故障及損壞由乙方自負。乙方自備設備及材料或安裝調試的工程由乙方自負。
12.2、關于故障的通知:
一旦發現屬于保證范圍內的任何故障,乙方應盡快書面通知甲方,說明故障損壞的性質及程度,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答復乙方進行處理。
12.3、甲方接到乙方關于船舶發生故障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予以明確答復,提出處理意見。如果船期不受影響,或船舶仍能安全航行,甲方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處理意見。如果對故障的性質發生爭議,須經當地驗船師證實,如屬于保修范圍內故障,由甲方盡快負責修理或更換。
第13條 其他事宜
13.1本合同雙方之間引起的任何爭執,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或人民法院起訴。
13.2合同一經生效,雙方單方面均不準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14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船舶的合同11
賣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為______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后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____乙方: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聯系電話:____聯系電話: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的合同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_____船_____噸_____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_____航運公司_____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為期_____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_____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_____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
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的合同13
出租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和條件履行本確認書:
第一條承運船舶的規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國:_________________建造時間:______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船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凈噸/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噸夏季干舷:__________米
總長/型寬:_______米/______米散裝艙容/包裝艙容:__________立方米/___________立方米
艙/艙口:_______/_______吊桿:__________二層甲板: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根據需要增加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和數量:[使用√標明選擇或]
[1]__________公噸______[袋裝或散裝]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加或減少_____%,由__________[出租人或承租人]選擇。
[2]___________立方米貨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加或減少_____%,由_________[承租人或出租人]選擇。
第三條受載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條裝貨/卸貨港:[使用√標明選擇或]
[1]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個安全港口。
[2]在________________港/_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個安全泊位。
第五條裝貨/卸貨率:[使用√標明選擇或或]
[1]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公噸/____公噸,星期日、節假日除外,除非已經使用(____)。
[2]每晴天工作日_______公噸/_________公噸,星期日、節假日除外,即使已經使用(____)。
[3]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貨港或卸貨港]按港口習慣快速裝/卸貨。
第六條裝卸時間的.計算:[使用√標明選擇或]
[1]裝貨時間與卸貨時間分別計算。
[2]裝貨時間與卸貨時間合并計算。
第七條運費率:[使用√標明選擇或或或]
[1]包干運費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負擔裝卸、堆艙及平艙費。
[2]每____[凈或毛]公噸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負擔裝卸、堆艙及平艙費。
[3]每____[凈或毛]公噸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負擔裝貨費,卸貨費按班輪條件。
[4]每____[凈或毛]立方米______________,出租人不負擔裝卸、堆艙及平艙費。
第八條運費的支付:[使用√標明選擇或或]
[1]運費應于裝貨結束后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
[2]運費應于裝貨結束后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但至遲應在開艙卸貨以前。
按照以上或已收取或應收取的運費,在貨物裝上船后即為出租人所賺取;不論船舶/貨物滅失與否,承租人必須支付,無需返還,不得扣減。
[3]運費應于卸貨結束后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
第九條滯期費/速遣費:
滯期費/速遣費為每天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足一天按比例計算,于卸貨結束后___天內結算,但出租人如有留置貨物的權利,不受本條規定的影響。
第十條稅費/規費/費用:
船舶/運費的稅費/規費/費用由出租人負擔,不論其計算方法如何。貨物的稅費/規費/費用由承租人負擔,不論其計算方法如何。
第十一條代理:[使用√標明選擇或]
[1]裝卸港均為出租人的代理。
[2]裝貨港為出租人的代理,卸貨港為承租人的代理。
第十二條傭金:[使用√標明選擇或]
[1]運費、虧艙費和滯期費的傭金包括洽租傭金合計_____%.
[2]運費、虧艙費和滯期費傭金合計____%,另加____%付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法律和仲裁:
本確認書適用中國法律并根據中國法律解釋,自簽訂之日起租船合同成立。本確認書產生的或與本確認書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在北京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金康租船合同:[使用√標明選擇或]
[1]其他條款和條件按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2條除外。
2其他條款和條件按年金康租船合同,但第__________條除外。
第十五條特別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船舶的合同14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后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后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并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并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合同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鑒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戶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稅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臺執照正本。
(18)合同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說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于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并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于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余款同時,應將后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后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后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并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于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余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余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合同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合同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合同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于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后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員(包括船員),于本合同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合同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雇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稅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后有關本合同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合同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范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合同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 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 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的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交易兩邊根據《中華人平易近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律例的,本著志愿、平等、互惠互利、誠篤信用的準繩,經充真敵對協商,就相關_________(船名)船的交易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目,以資配合遵守履行。
賣方出售船舶所具的機能與仿單相符,大金湖船舶招聘并須正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真其機能。賣方其出售的船舶不存正在不適航或其他障礙、可能障礙交通平安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景象;賣方其具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數產權,并該船舶不正在光船租約下。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酷履行,買方應正在合同簽定日后的_________日內領與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金。該金應以銀行匯票體例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買樸直在本合同簽定后,依照第_________種體例,準期足額將船款領與給賣方。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領與全數船款,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大金湖船舶招聘金可抵作船價款。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領與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總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能夠抵作船價款。
2、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真,并正在_________(時間)內頒布發表能否予以認可。
3、買方不得因船舶查抄而耽擱船期,不然,買方應向賣方補償由此惹起的喪失。正在不耽擱船舶一般營運的條件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供給便利。
4、買方查抄處于漂浮形態的船舶時,不成將其裝解開,也不成給賣方形成用度上的承擔。正在查抄歷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記戰帆海日記應供給給買方查閱。經查抄,憑賣樸直在船舶漂浮查抄后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得到承認,賣買關系即告確立。賣方若是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于船舶船級記真的承認通知,應退還金,本合同宣布有效。
5、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情況移交,天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產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排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子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產生部門損害,賣方應將船舶規復至買方看船時的情況。買方應給賣方正當的恢回復復興狀的補綴時間。
6、為便利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廠內,由買方查驗船底及夏日水線以下其它部門。倘若發覺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日水線以下其它部門有斷裂、損壞或缺陷,致使于影響船舶潔臟船級證書的與得,則上述錯誤謬誤應由賣方公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門徹底對勁為止。
7、船舶正在塢時期,正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放置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徹底或發覺出缺陷,致使于影響船舶潔臟船級證書的與得,賣方應公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徹底對勁為止。尾軸的.抽出戰換新之用度由買方負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數船款后,兩邊即簽定交代戰談書。交代戰談書經兩邊授權代表簽訂并加蓋公章后,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整體海員當即離船,海員離船后的食宿戰回程的用度由買方負擔,并擔任放置將海員迎回。買方贊成付海員補助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9、交船時,賣方應將隱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手藝圖紙無償供給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隱有的船舶的其它手藝檔實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羈系薄、帆海日記、輪機日記、營運證、最低平安配員證書、造船塢供給的該輪的穩性計較書、船舶防油污打算戰ism檔(若有)等應由賣方收存與回,但買方有復印的(船舶油污打算戰ism檔不供給復印)。
本合同履行時期,產生特殊環境時,任何一方需變動本合同的,要求變動一方應實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贊成后,兩邊正在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定書面變動戰談,該戰談將成為合同不成朋分的部門。未經兩邊簽榜書面文件,任何一方變動本合同,不然,由此形成對方的經濟喪失,由義務方負擔。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目內容不明白,合同兩邊當事人能夠按照本合同的準繩、合同的目標、買賣習慣及聯系關系條目的內容,依照凡是理解對本合同作出正當注釋。該注釋擁有束縛力,除非注釋與法令或本合同相抵觸。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令、律例施行,法令、律例未作的,兩邊能夠告竣書面彌補合同。本合同的附件戰彌補合同均為本合同不成朋分的構成部門,與本合同擁有劃一的法令效力。
本合同自兩邊或兩邊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具名并加蓋單元公章或合同公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兩邊各執_________份,擁有劃一法令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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