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分包合同三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武漢市第三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棗陽項目部
乙方:
為了加快棗陽國際大酒店工程的建設,確保工程優質、高速低耗、如期完成,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訂砌筑、粉刷工程專項勞務作業達成如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工期、目標等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
4、建筑面積:(以實際面積為準)
5、承包方式:
二、工期:
1、開竣工日期:
三、質量目標: 創隆中杯
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 創市優樣板工程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包價
一、 工程范圍:
本工程的砌筑、粉刷、屋面工程及散水等泥工所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所喲偶那個材料及機械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小型施工工具(含斗車及架子車)。
二、工作內容及包價:
(1)、1,內外墻體的砌筑,包括室內的砌塊磚的運輸,砂漿調運,勾縫及拉墻筋、構造柱插筋的植筋工作。
2, 內外墻墻面粉刷,包括剪力墻面、柱面、樓梯、雨棚及門窗洞口側壁的粉刷工作。
3,樓地面的找平層施工。
4,散水抹灰施工,屋面找平層及保溫層的施工。
5,二次結構砼的澆筑,包括構造柱,圈梁,過梁,壓頂等。
二、工程總價: 約為: 元 。
其中:1,砌體綜合單價85元/m2,2,內墻粉刷7.5元/m2
2,外墻粉刷26元/m2, 4,屋面10元/m2(保溫找平)
5,樓地面4.5元/m2, 6,樓梯踏步450元/層
7,散水6元/m2,8,二次結構砼150元/m2
9,拉墻筋植筋0.5元/根(含結構膠,具備相應資質)
10,構造柱植筋2.2元/根(含結構膠,具備相應資質)
注:以上價格為4m以內(含4m)樓層的價格,含內腳手架:樓層在4m以上的砌筑,內粉刷工程增加系數7%,內腳手架0.5元/m2。
第三條 人 員 要 求
一、 乙方在進入現場施工前,人員選派要確保思想品質高、技術素質、身體素質好,禁止招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歲以上的年長者進入工地,女職工的人數不超過總人數的5%。
二、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專職技術、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專職管理人員必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名單及聯系方式,正式開工后必須全部到位,甲方核實)形成獨立的管理網絡,能獨立承擔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隊伍。
三、人員進場須向甲方提供職工花名冊,并附個人照片、身份證復印件,流動人員計劃生育證等,并在公安機關辦理如暫住證(或委托甲方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負),經甲方對照審查后方可工作。乙方未按要求辦齊以上證件,甲方有權停撥工程預付款。
四、所有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簽字后持安全卡上崗。乙方作業人員應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穿戴好各自的勞動保護用品,充分發揮安全“三件寶”的作用。
五、所有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須持證掛牌上崗,施工人員必須具備有效的職業資格證書且必須將崗位證書(有效的)原件或復印件進場時報送甲方備案。原則缺一份罰款1000元。
六、乙方應組織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工人 1 名,缺一人每人每月罰款50元。
第四條 雙 方 責 任
一、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提供乙方人員生活用水、用電及住宿,膳食場所,乙方自行解決其伙食費問題。
2、
3、
4、 向乙方下達階段性施工任務計劃書(工期及進度要求)。 做好各分包班組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施工前及時向乙方提供設計文件、變更通知、監理或業主通知。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施工技術總交底,與建設方、監理、設計、質監、安監等部門的協調并向乙方及時反饋。
5、
6、 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行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導、督促、檢查。 對乙方的不規范行為,甲方有權責令整改、處罰、停工、直至清退出場。
有如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清退乙方隊伍并不予結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a、對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合理工作安排及技術交底拒不執行的;
b、質量達不到施工質量規范標準的,如施工中連續出現三次返工的;
c、施工進度、工期達不到甲方進度計劃要求的;
d、安全、文明施工達不到項目部管理要求的。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駐現場代表需專職在崗,每天常駐現場,處理一切與合同有關的事物,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乙方代表必須與甲方項目部管理人員一起參加考勤,每缺一天罰款 50 元(事先請假另外)。乙方代表及技術人員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會議(包括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要求乙方參加的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應提前 2 小時向甲方提出,否則每次罰款 元,遲到罰款元。
2、乙方的管理應對其自有職工自行管理,如相關安全教育,安全知識及技能培訓,生產工作安排、工資分配、生活費用、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紅色)絕緣膠鞋、手套、雨衣、防暑降溫、防寒防凍等〉,意外傷害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
3、班組間應相互謙讓,友好合作,發現問題,發生糾紛應及時匯報項目部管理人員協調解決。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安全操作規程、文明施工條例,嚴格按照施工圖紙組織施工,并按甲方制定的有關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項目管理制度進行現場管理。同時必須嚴格執行甲方主管部門的相關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工程質量。
5、乙方設專職安全員工作(含宿舍管理)。設專職質檢員 負責各道工序的施工和自檢自查,建立嚴格的自檢制度,發現質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無條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承擔直接和間接損失,并承擔有關部門及公司的`質量安全檢查中的處罰,驗收原則上應一次通過(各分部、分項、檢驗批驗收,乙方檢查合格后,通知甲方驗收會同相關單位驗收),若提出整改意見后,再次驗收仍不能通過以每次1000元的罰款;配合項目部做好原始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檢測記錄等技術,安全資料工作,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迎接各主管、職能部門的檢查驗收(施工技術人員、專職質檢員、專職安全員必須與甲方管理人員對口)。認真學習施工規范和設計文件、變更通知、堅持按規范、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文件、變更通知施工。提前 48 小時書面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建議,若因乙方未能提出而影響進度,一切延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所有工序乙方必須先做樣板,報經甲方、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否則乙方除承擔返工的材料損失外,每次罰款1000元。
6、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員的原因造成監理和甲方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甲方任何形式的經濟處罰,均由乙方負責承擔并在每次支付工資款時予以扣除。
7、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下達的生產計劃任務書,按計劃任務書要求配足勞動力,每少一人罰50元/天。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完成甲方的所有進度指令,如不能按階段計劃完工,每階段每延誤一天(含陰雨天)罰款1000元,且甲方有權重新選擇班組進場施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停電、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時,經甲方項目部簽字認可,工期可相應順延,但無任何經濟補貼給乙方(為不影響總工期,甲方可在總工期范圍內,對順延工期予以合理調整)。如因甲方原因停工超過24小時,工期順延。
8、對于現場指令(甲方所有管理人員,業主及監理或上級有關職能部門)的執行,乙方所有員工必須執行現場指令(不管是書面或是口頭指令),特別是需要立即整改的口頭指令,對于違背的將進行處罰,每次處罰100元,對于累計處罰3次的人員或所在班組,將對該班組處罰1000元,同時將該人清理出場。
9、開工前,乙方需提供合同以外的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及文明施工等達標承諾書,并報甲方備案。
10、乙方使用的材料應提前半個月向甲方申報用量計劃,特殊材料提前一個月報計劃,甲方組織采購。如因乙方的申報供量計劃不準而造成的誤工、影響工期和材料計劃過余浪費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節約使用甲方的材料,不得隨意浪費,如有超用的情況發生,由乙方按市場價負責賠償,在結算款中扣除。
11、乙方管好進場人員,甲方撥付的人工勞務費專款專用,及時發放本工地勞務人員工資,不得挪作他用。及時處理勞資糾紛,杜絕投訴和上訪,嚴禁將勞資糾紛推向社會。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違法違紀、違章打架、報110、投訴、上訪等事件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每發生一起,視情節輕重給予乙方500-2000元罰款,并賠償甲方名譽損失費2000元。
第五條 工程驗收程序、工程量的核算、工程款結算程序及付款方法
分包合同 篇2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并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給營業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并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中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組團二標段 2、工程地點:航開路十字西北角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過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2、施工機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電梯并配備司機,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機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電焊機、氮弧焊機、焊條、焊絲、拋光機、拋光片、拋光蠟、電錘、切割機、角磨機、手提電鉆、刨子、中小木鋸、錘子、斧頭、鋼銼、螺絲刀、方尺等)。 3、施工用水、用電: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4、安全帽由乙方自理,乙方需為其員工購買保險,甲方不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
xxxxxxxx組團二標段(3#、4#、7#、8#住宅樓、9#商用樓、2#地下車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紀要、洽商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分項工程施工。 第四條 工期
1、開工日期:年日 2、竣工日期:年日 第五條 承包合同價款及工程量計算方法
1
2、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伍拾肆萬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說明:(1)以上價款中包括施工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施工期間各種市場風險、國家
政策性調整風險,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單價。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 元/工日計算。
3、工程量的計算:以實際完成的欄桿扶手工程量計算。
第六條 技術質量要求、質量管理
1、嚴格按照設計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中的相關要求進行施工,質量
達到“合格”標準。
2、護欄和扶手轉角弧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接縫應嚴密,表面應光滑,色澤應一致,不得有裂縫、
翹曲及損壞。
4、材質要求:室外欄桿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質不銹鋼管;室內欄桿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質不銹鋼管。
5、壁厚要求:管徑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徑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6、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全面系統審核施工圖紙,對圖紙的錯誤、不詳或疑問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
否則,由此引起的漏項或施工中返工損失、工期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7、護欄進場后,將分批次抽取1-2%的樣本做破壞性檢查,如發現達不到質量要求,則視為本批進
場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標人可以處以不低于1萬元的罰款,此費用招標人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且無需經分包人確認。
8、對焊接點的要求:管子與管子(彎頭)對接,接縫必須滿焊且平整,不得出現錯臺現象;管子
與管子交叉或丁字型連接,焊點不得少于4點;管子與圓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點不得少于10點。焊接部位必須打磨并拋光。
9、護欄安裝前完成對材料質量的檢查驗收,確保材質符合要求。安裝過程中,按工序對固定鐵腳
進行隱蔽驗收。護欄安裝完畢,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護欄工程檢查驗收。根據護欄安裝質量要求、評定標準,結合隱蔽驗收記錄,對護欄質量等級進行評定。所有驗收必須是監理、總包方全部驗收認定合格后方能確認質量合格。
10、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單位發現質量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驗收,如已施工的, 2
必須無條件重新返工,期間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工期不順延。
11、乙方必須實行樣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樣板間,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條 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協調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進度協調。并承擔自身施工安
全的全部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其材料堆放場、施工操作現場必須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乙方需為其員工購買保險。
4、甲方不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5、施工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發生的火災由乙方全部負責。
6、施工中產生的廢料、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并運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協調與業主、監理公司和設計單位的工作關系,以及與地方的公共關系、幫助協調施
工中造成的擾民、噪聲、環保問題;
(2)向乙方下達施工計劃;
(3)對乙方的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解決技術問題,并對質量安全工
作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
(4)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作為施工依據;
(5)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6)不得有意損壞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現場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允許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內留宿。
2、乙方責任及義務: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質量及安全要求,服從現場施工員的安排,嚴格按照設計圖紙、
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3)專業人員及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
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
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6)做好質量自檢工作,樹立質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絕質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圍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8)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
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3
(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
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接受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0)乙方應派駐工地負責人(全權代表) ,聯系方式 ,該負責人不
得隨意離開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得項目經理同意后方準允離開,否則視為違約按2000元/天處罰。
第九條 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所承包分項工程應全部達到合格標準。
2、分項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處理,至達到合格為止,其人工費自負,損失材料照價賠償,并接受項目部的處罰。
3、如乙方無法保證本工程的技術、質量、工期進度,未按程序進行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出質量隱患及各種合理建議。
第十條 結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計量,每月1日到5日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計量工作日,計量審核完畢30日內支付該批工程款的70%,依次類推。分包項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員撤出、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價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保修期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在一月內把剩余款項全部付清。
2、乙方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時,必須每月報工人工資發放表,由甲方財務統一發放民工工資,發放完民工工資后剩余款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過程施工的變更簽證及零星用工不計入月計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總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雙倍賠償。
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總費用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影響其它工種施工每影響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總費用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停工、怠工,如發生此現象甲方有權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條 其他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將相應人員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查,并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場。
2、因停水停電或其他原因導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窩工乙方自行調節,不計取任何費用。
3、若施工過程中因乙方不及時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影響的,甲方有權外協施工,費用以外協合同 4
價款從乙方主體勞務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資引起的鬧事、停工影響到工程進度、項目部信譽時,甲方有權直接支付工人工資,并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5、項目部及公司的相關規定、管理辦法和細則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
6、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理、及業主認為乙方隊伍從質量、進度、農民工管理等各個方面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更換勞務隊伍,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從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起,一周內必須從工地撤出,結算按完成成品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結算,不合格產品要扣除質量問題處理費用。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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