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分包合同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分包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松原市錦繡江畔龍棲灣小區26#、27#樓
2、工程地點: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
3、建設單位:松原市盛恒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4、工期: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10月30日
5、質量要求:合格品。
6、建筑面積:
1、商業裙房2層3151.62m2
2、26#樓120xx.37m2
3、27#樓8304.33m2
4、地下室4655.81m2
最終工程量以決算建筑面積為結算依據。
二、承包范圍:
腳手架工程:主體工程、二次結構及附屬工程要求真雙排架子,全部腳手架及吊架工程的安裝、支撐、加固、成品保護、拆除。架管架扣的擺放及分類沾油。現場文明施工,場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全部零星用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勞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生產、包文明施工。
四、承包價格及結算付款方式
1、承包價格:13元/m2(建筑面積)關于本工程所有腳手架工程均以此單價計算。付款方式及現場管理要求見邀標公告。
五、技術、質量要求:
1、乙方應配備技術全面大局觀強的管理人員,配備懂圖紙、熟練掌握國家現行施工規范的技術人員以及相應的成熟施工組織、管理人員。
2、嚴格執行相關施工規范,工程質量必須合格。達不到標準而返工的,工料費由乙方承擔,并不予順延工期。
3、任何原因的暫停施工,乙方應無條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視停工原因,甲乙雙方相應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安全生產:
1、本工程安全目標位0事故。乙方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規定,杜絕違章操作,強化安全教育。現場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2、乙方必須按規定配置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文明施工
1、提供作業場地及施工圖紙,乙方負責施工期間維護。
2、材料分類,架管整齊、碼垛、堆放、卡扣分類及裝袋(油托)。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并保證施工現場及周邊環境整潔衛生。甲方若安排清理,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嚴禁在施工現場嘻戲打鬧,嚴禁酒后作業對打架斗毆及酒后作業的甲方將予以重罰。
4、生活用水電、施工用電嚴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惡意浪費水電,甲方將視情節予以重罰。
八、材料設備管理:
1、材料供應計劃由班組提報至甲方技術負責人審批,轉公司材料部門購進。材料進場,由甲方庫保員及用料班組共同驗收,同時出庫給用料班組。
2、材料消耗超出定額含量部分,由乙方承擔。
3、合理使用材料,班組應積極保護、看護材料,減少損失浪費。對惡意破壞材料、嚴重損失浪費、偷盜行為,一經發現,甲方將對乙方的管理疏漏予以處罰。
4、乙方操作人員應按操作規程使用、操作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
九、其它約定:
1、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拒絕支付前期已完工程的人工費,乙方無條件撤出,同時承擔一切損失:
①、短期形象進度拖延3天以上;
②、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要求的管理,多次整改仍不能到達甲方要求;
③、乙方勞動力不足,達不到甲方要求。
2、當乙方形象進度拖延但又不應撤出,同時甲方認為乙方無能力趕工時,甲方有權高價另行臨時發包給其他勞務隊一部分施工內容,以利趕工。乙方必須接受并予以支持,并無條件承擔此部分人工費用。
3、甲方指派乙方完成本工程以外的`工程、工作時,乙方應無條件接受并完成甲方的指派。所發生的人工費另行計算并計入本合同結算價款。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關鍵線路工期延誤,工期予以順延。由此引起的乙方窩工等經濟損失,甲方予以補償。
5、乙方必須按時及時足額發放勞務人員工資。如果不能及時發放有沒有充分理由及證明材料,甲方將從乙方工程款中代為乙方發放勞務人員工資,該部分工資將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回。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與建設單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甲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施工合同,包括甲方有關材料的租賃合同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效力等同。乙方無條件承擔甲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建設單位所承諾的義務。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成,保質金給付完畢,自動失效。甲方對本合同享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 工作日,其中安裝工期 個工作日。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 GB50017-20xx
五、合同價格
金額(人民幣,以下同) :(大寫) 五十五萬元整
六、付款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材料到達甲方的施工現場,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約 40 %,計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每星期報一次進度,按進度的80% 預付給乙方
3、其他約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系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后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并在函件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時間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采用在回執上簽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后 48小時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并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后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并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1 名,姓名為: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于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系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后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2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坐標控制點、工程范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并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3、甲方接到圖紙后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并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筑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筑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并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并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并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于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并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筑規范,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24 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臺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將_____________工程的所有項目的施工任務交由乙方完成,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工程范圍:
4、承包形式:
5、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總工期為 日。
6、質量等級:
第二條、本合同條款符合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承擔施工任務的質量、安全、進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乙方確保主合同責任的全面履行;制訂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和責任制,規范生產;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圖套,并組織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解決圖紙和施工中的技術問題,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技術工作,認定合格后在有關技術資料中簽認;
(3)負責本工程的全面質量安全管理,批準有關質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檢查監督乙方施工中的質量安全工作;工程完成時及時完成驗收和勞動報酬的發放工作;
(4)甲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應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5)及時給相應的人員和設備上保險,發包人給相關人員上的保險,視為承包人上的保險。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全面了解總(分)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的工人投入工作;
(2)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圖套、驗收規范等施工,嚴格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保證施工安全;
(3)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自行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項罰款;
(4)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 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計劃,有不同意見可與甲方協商;
(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工程竣工時,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6)乙方必須為進入本工地的所有職工辦理意外傷害等保險,發生意外事故要及時整改,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
(7)乙方要及時派駐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間如要更換代表,不得擅自更換,應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的代表是具有相應資質的`。
第四條、承包價款
1、承包價款的確定
承包價款以甲方與建設單位結算審計后確定的費用為計價基礎
2承包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甲方按建設單位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后的撥款額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為建設單位撥付額的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______日內按建設單位撥款額結算。
第五條、工程質量與檢查驗收
1、乙方按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評定標準、設計變更洽商單等組織施工,經建設單位及監理檢驗,達到交工驗收條件為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交底記錄和甲方要求組織施工。未經甲方有關人員的書面通知,不得自行變更施工工序、質量標準、設計要求或自行進行材料代換;
3、工程質量按建設方規定要求合格率____________%;
4、乙方因施工質量問題,應無償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費用從承包費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由于甲方供應材料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機械設備、材料
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構配件等由甲方供應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關材料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進行領取、使用,不得浪費。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費,甲方有權對浪費所造成的損失按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做到現場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現場的整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應即時退庫,丟失剩余材料按丟失材料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應即時運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丟失使用剩余的廢材料按原值從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
5、乙方領用材料必須與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廢材料相符,出現材料不符情況,按材料丟失處理。
第七條、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本協議工程應進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
2、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發布的安全操作規程,因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有關規定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應配合土建施工單位實施施工作業場地的維護和清潔工作。
4、乙方所有特殊工種工人必須持《上崗證》或操作許可證上崗作業,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非本專業工作。
第八條、工期延誤
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應在約定情況發生后_______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為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范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________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______%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后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2、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_____%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總工程價款的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1.定義
1.1在合同中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說明外,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發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將工程項目委托給承包人完成的當事人。
(2)承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接受發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項目的當事人。
(3)協議書:發包人與承包人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對通用條款所做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4)規范:與合同履行相關的政府強制性標準、規范,以及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的其它標準、規范和技術規程。
(5)圖紙:按照協議書的約定,發包人負責設計時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負責設計時向發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設計說明、計算書、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它技術資料。
(6)工程師:由發包人指定并根據其授權履行合同管理職責的人員。
(7)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內容之總稱。
(8)區段: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節點工期或約定先行驗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驗收:對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結果進行評價,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標準。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畢合同約定全部義務(質量保修義務除外)并經驗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協議書特別約定的任何區段的施工并經驗收合格。
(12)開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協議書中約定由工程師簽發開工令確定開工時間的,則為工程師簽發開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4)完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完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5)節點工期: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從其開工日期起至該區段完工日期止的時間。
(16)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場所。
(17)進場:承包人為履行合同義務而將人員、機械、材料組織進入現場。
(18)材料:將構成工程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一切設備、制品、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筑原料等各種主輔材料。
(19)發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委托發包人負責供應并委托發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款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
(20)技術資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為保障設備的正常運作與有效維護,承包人應隨同設備一起提供的'使用說明、維護手冊、技術參數、線路圖及其它相關資料。
(21)服務:協議書中約定由承包人所承擔的設備安裝、調試、質量保修及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義務。
(22)樣板: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認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驗收標準。
(23)竣工驗收資料:法律法規規定或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的,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整理與提交的竣工圖、施工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試驗與檢測報告、工程結算書等工程施工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開工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小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竣工圖。
(24)合同價: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發包人所應支付的款項。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除協議書另有約定外,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
(2)《合同協議書》;
(3)《合同通用條款》;
(4)圖紙;
(5)規范、標準;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或工程報價單。
3.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3.1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單方變更合同及3.4款規定情況外,對合同的任何其它變更,除非清楚地以書面形式并由各方簽字蓋章,否則不發生合同變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發包人與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
(1)因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合同的繼續履行違法的;
(2)因政府征收、規劃調整,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因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4)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條件的。
3.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的,合同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范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并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并經工程師審核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為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偽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為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聚眾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30天,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連續停止施工超過30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據3.2、3.3、3.4、3.5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27條的約定處理。
3.7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的要求將承包人的所有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遷離工地。
3.8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況外,發包人與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時,均須事先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
4.合同轉讓與分包
4.1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發包人與承包人均不得將其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采購,不得由第三方采購,否則發包人視為承包人違規分包。
4.3發包人任何有關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為、違約及疏忽負責。
4.4承包人應保證其選擇的分包商具備法律規定的承包相應工程的資質,如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商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發包人有權撤銷承包人的分包決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備資質從而使發包人因此蒙受損失,承包人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4.5當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質量向承包人保證的質量保修責任期限超過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時,承包人應在與發包人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結束后,將其對分包商的該項權利無償轉讓給發包人。
5.工程師的權力
5.1工程師既可為發包人委托的獨立監理公司人員也可為發包人之員工,具體人員名單與分工由現場管理代表在協議書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權書中明確。現場管理代表可隨時單方對前述授權進行變更或解除,此種變更或解除自通知到達承包人后即時生效。
5.2發包人與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師享有下述權力:
(1)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2)巡視和監管現場;
(3)糾正承包人的錯誤施工方法;
(4)判定檢驗報批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
(5)隱蔽驗收;
(6)各區段完工后的施工質量驗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對被判定為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進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對現場施工安全隱患等進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提交合同履行相關方案與計劃;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執行相關的趕工措施;
(11)驗收承包人進場材料、設備并批準或拒絕其進場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規定期限內,將不合格材料、設備予以更換;
(13)組織召開合同履行相關會議并指定承包人參加人員;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現場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條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與承包人合同義務相關的各項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確的權力外,工程師還可行使為保證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工程師就下述事項所做出的決定或簽署之意見,如未經發包人現場管理代表的書面認可,對發包人不發生效力:
(1)簽發開工令、停工令與復工令;
(2)審核與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
(3)工程進度與結算付款審核;
(4)指令承包人撤換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施工人員或班組;
(5)竣工驗收;
(6)免除、減輕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
分包合同 篇5
總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總包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經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后,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加入甲方的施工組織序列。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領導和管理,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1.1本合同規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分項工程,嚴禁乙方再行轉包和分包。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將乙方清退施工現場,視情節輕重罰款2-5萬元。
1.2乙方委托的勞務分包項目負責人:_________,全權負責乙方在勞務分包工程項目各項工作。
2.承包范圍:
2.1甲方將保利海上羅蘭.低層住宅別墅33#、39#、55#及高層158#混凝土分包給乙方。
2.2混凝土工程:泵送接、澆注、振搗、找平、護養、清理、修補、二次結構等。自帶工具:電箱、電纜、振動棒、震動機、鐵鍬、拉板、括尺、磨光機、安全帽等。
3.責任:
款單乙方代表人必須住在施工現場組織生產,控制質量,進度和安全目標和有事外出需向甲方項目經理請假并安排好現場帶帶班的負責人。
3.1乙方組織施工,總包方對工程以檢查為主,對檢查出工程實體未能滿足規范及設計要求的部位,有乙方立即返工拆除并重新施工至合格,因此造成的返工費用及損失由勞務承包方承擔,且工期不得順延。
3.2乙方保證該工期按時完成,因乙方造成工程拖延,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3乙方負責工程安全管理,總包方負責監督、檢查、提供所需材料,如安全管理達不到要求,勞務承包合同自行解除。
3.4乙方每天保持現場文明施工,每發現一次不符合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總包方直接開具罰。
4.安全生產:
4.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青島市標準化工地。
4.2乙方必須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教育。
4.3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范進行組織施工,嚴禁違章指揮,嚴禁違章作業,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因乙方原因引發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協調處理。
4.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正確佩帶安全帽、高空作業未正確佩掛安全帶,每人次罰款20-100元。
4.5乙方人員違章指揮,每人次罰款200-500元。
4.6乙方人員酒后作業、赤腳、穿拖鞋作業,每人次罰款50-100元。
5.施工文明:
5.1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垃圾清理、材料運輸等按照青島市“標準化工地”的要求實施。
5.2乙方承包的分向工程必須做到工完場清,不浪費材料。
5.3嚴格執行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嚴禁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等,違者每次罰款100-200元。
5.4嚴禁打架斗毆。每出現一次給予當事人100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質量:
6.1質量要求:主題竣工一次性驗收合格。
6.2分包工程必須達到驗收規范要求。出現質量問題,必須按照甲方的整改意見及時整改,否則給予相應處罰。
7.進度要求:
7.1乙方代表人必須參加由甲方召開的施工現場工程例會,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合理組織施工。
7.2乙方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停工的,給予每天20xx-10000元的罰款。
8.結算:
8.1±0以上按照建筑面積9.5元/O,地下室±0以下按20元/立方結算包括基礎清槽。
8.2乙方進場工人進場一月發放生活費,每月600元。剩余工程款到農歷12月20日工地結算。
9.其他事宜:
9.1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代表人對乙方全體人員具有約束力;乙方代表必須將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告知其全體人員。
9.2以人為本。乙方應加強對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增強良好的合作意識:總、分包一家人,同舟共濟干工程。乙方應及時足額將工資發放到工人手中,杜絕惡意討薪,農民工上訪等事件的發生。
9.3未盡適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合同。
9.4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9.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合同簽定日期: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中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組團二標段 2、工程地點:航開路十字西北角 第二條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工程材料:所有施工材料由乙方提供(包括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過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 2、施工機械、器具、工具:甲方提供施工電梯并配備司機,除此之外,施工中使用的其他所有機械、器具、工具均由乙方提供(電焊機、氮弧焊機、焊條、焊絲、拋光機、拋光片、拋光蠟、電錘、切割機、角磨機、手提電鉆、刨子、中小木鋸、錘子、斧頭、鋼銼、螺絲刀、方尺等)。 3、施工用水、用電: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4、安全帽由乙方自理,乙方需為其員工購買保險,甲方不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
xxxxxxxx組團二標段(3#、4#、7#、8#住宅樓、9#商用樓、2#地下車庫)設計圖紙、設計變更及圖紙會審紀要、洽商等文件中包含的所有不銹鋼欄桿扶手制作與安裝分項工程施工。 第四條 工期
1、開工日期:年日 2、竣工日期:年日 第五條 承包合同價款及工程量計算方法
1
2、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伍拾肆萬叁仟叁佰壹拾元整。
說明:(1)以上價款中包括施工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施工期間各種市場風險、國家
政策性調整風險,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調整單價。
(2)合同外零星用工,不分技工普工均按 元/工日計算。
3、工程量的計算:以實際完成的欄桿扶手工程量計算。
第六條 技術質量要求、質量管理
1、嚴格按照設計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中的相關要求進行施工,質量
達到“合格”標準。
2、護欄和扶手轉角弧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接縫應嚴密,表面應光滑,色澤應一致,不得有裂縫、
翹曲及損壞。
4、材質要求:室外欄桿扶手全部采用304材質不銹鋼管;室內欄桿扶手全部采用201材質不銹鋼管。
5、壁厚要求:管徑大于等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1.0mm;管徑小于38mm,壁厚不得小于0.8mm。
6、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全面系統審核施工圖紙,對圖紙的錯誤、不詳或疑問必須事先向甲方提出,
否則,由此引起的漏項或施工中返工損失、工期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7、護欄進場后,將分批次抽取1-2%的樣本做破壞性檢查,如發現達不到質量要求,則視為本批進
場成品或半成品不合格,承包人除返工外,每次招標人可以處以不低于1萬元的罰款,此費用招標人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且無需經分包人確認。
8、對焊接點的要求:管子與管子(彎頭)對接,接縫必須滿焊且平整,不得出現錯臺現象;管子
與管子交叉或丁字型連接,焊點不得少于4點;管子與圓球相接,沿管子一周焊點不得少于10點。焊接部位必須打磨并拋光。
9、護欄安裝前完成對材料質量的檢查驗收,確保材質符合要求。安裝過程中,按工序對固定鐵腳
進行隱蔽驗收。護欄安裝完畢,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護欄工程檢查驗收。根據護欄安裝質量要求、評定標準,結合隱蔽驗收記錄,對護欄質量等級進行評定。所有驗收必須是監理、總包方全部驗收認定合格后方能確認質量合格。
10、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現場代表或監理單位發現質量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驗收,如已施工的, 2
必須無條件重新返工,期間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工期不順延。
11、乙方必須實行樣板先行的制度,在施工前做樣板間,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全面施工。
第七條 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協調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進度協調。并承擔自身施工安
全的全部責任。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其材料堆放場、施工操作現場必須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乙方需為其員工購買保險。
4、甲方不為乙方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5、施工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原因發生的火災由乙方全部負責。
6、施工中產生的廢料、垃圾由乙方負責清理,并運至指定的堆放位置。
第八條 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責任及義務:
(1)負責協調與業主、監理公司和設計單位的工作關系,以及與地方的公共關系、幫助協調施
工中造成的擾民、噪聲、環保問題;
(2)向乙方下達施工計劃;
(3)對乙方的工程進度,施工步驟進行安排,指導乙方施工,解決技術問題,并對質量安全工
作進行質量監督和檢查;
(4)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作為施工依據;
(5)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
(6)不得有意損壞乙方材料;
(7)甲方不提供乙方現場食宿,由乙方自行解決。不允許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內留宿。
2、乙方責任及義務:
(1)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執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質量及安全要求,服從現場施工員的安排,嚴格按照設計圖紙、
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3)專業人員及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加強對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紀守法,加強安全、防火、防盜意識。嚴格要求工人按照建
筑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
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工人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現場管理,不允許工人打架罵人,做到工完場清;
(6)做好質量自檢工作,樹立質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絕質量、安全事故;
(7)如遇合同承包范圍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
(8)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
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3
(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
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接受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0)乙方應派駐工地負責人(全權代表) ,聯系方式 ,該負責人不
得隨意離開工地,若有事1天以上(含一天)請假,須得項目經理同意后方準允離開,否則視為違約按2000元/天處罰。
第九條 工程質量驗收
1、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所承包分項工程應全部達到合格標準。
2、分項工程不符合驗收標準的部位,乙方自行返工處理,至達到合格為止,其人工費自負,損失材料照價賠償,并接受項目部的處罰。
3、如乙方無法保證本工程的技術、質量、工期進度,未按程序進行施工,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出質量隱患及各種合理建議。
第十條 結算和付款方式:
1、按月計量,每月1日到5日為上月所完成合格工程量的計量工作日,計量審核完畢30日內支付該批工程款的70%,依次類推。分包項目全部完成、乙方人員撤出、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價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作為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保修期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在一月內把剩余款項全部付清。
2、乙方辦理工程款支付手續時,必須每月報工人工資發放表,由甲方財務統一發放民工工資,發放完民工工資后剩余款項轉入乙方指定賬戶。(過程施工的變更簽證及零星用工不計入月計量款中,完工后并入完工總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轉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雙倍賠償。
2、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總費用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影響其它工種施工每影響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總費用千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逐日累加。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停工、怠工,如發生此現象甲方有權拒付后期工程款。
第十二條 其他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將相應人員配置、施工保障措施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審查,并經甲方現場代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場。
2、因停水停電或其他原因導致工地短期停工造成的窩工乙方自行調節,不計取任何費用。
3、若施工過程中因乙方不及時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影響的,甲方有權外協施工,費用以外協合同 4
價款從乙方主體勞務扣除。
4、乙方因拖欠工人工資引起的鬧事、停工影響到工程進度、項目部信譽時,甲方有權直接支付工人工資,并從乙方工程款中雙倍扣除。
5、項目部及公司的相關規定、管理辦法和細則是該合同的組成部分。
6、施工過程中,甲方、監理、及業主認為乙方隊伍從質量、進度、農民工管理等各個方面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利終止合同,更換勞務隊伍,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從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起,一周內必須從工地撤出,結算按完成成品驗收合格的工程量結算,不合格產品要扣除質量問題處理費用。乙方須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向“xxxxxx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分包范圍: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結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7.3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
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8.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9.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并通過驗收后,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1、質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2.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
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采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后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2.2對于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3、違約責任
13.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3.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后終止。
15、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__份。
工程承包單位(蓋章):勞務分包單位(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日
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 古丈縣羅依溪鎮打攔拗移民家苑 工程的水電安裝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在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輔助材料)、包設備、包工具用具、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風險、包技術資料整理、包交工驗收、包綜合治理等。
三 工程承包范圍
1工程設計圖紙與設計變更單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具體工作內容:
①材料場內運輸、裝卸。
②施工圖紙中安裝內容:
依據設計圖紙和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相關條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強電、弱電預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設計變更等工作內容。
③所需的結構預留洞口的留設、預埋件、管線槽口開鑿、補槽及施工后的現場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規范及常規要求。
⑤因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護、設備調試、竣工交驗。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場內整齊、清潔等工作。
⑧與其它工種的配合施工。
⑨預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澆灌(若甲方施工則扣除乙方該部分工作的相應費用)。
四 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運輸設備,提供現場及樓層固定電源箱。
②乙方自備安裝工程所需工具及勞保用品。
五 質量要求
1.按照國家建筑安裝工程驗收標準,安裝工程施工規范和當地主管部門的其它有關規定,作為本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2. 乙方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
3.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在各次質量驗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見,并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絕或拖延整改,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作出處罰,乙方須無條件服從。
六 雙方職責與權限
㈠ 甲方:
1. 甲方對乙方施工全過程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及清潔衛生進行檢查驗收和監督管理。
2. 切實解決好施工用水、用電、垂直運輸的矛盾,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3. 制定施工計劃。
4. 進行技術交底、安全交底。
㈡ 乙方:
1. 乙方應按圖紙設計規定的要求自行組織購進、使用質量合格的材料進行施工。
2. 乙方組織有資質證的技術人員、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服從甲方、監理等有關人員的'指揮,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3. 乙方應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預防丟失,材料的保管與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決。
七 合同價款
1. 乙方承包棟樓的建筑面積約定為:每平方米為 元,最終按實際工程量以實結算,工程造價最終以甲方與業主方結算價為準。主體施工;一、乙方墊資施工至主體十層時,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 支付乙方工程價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層甲方按該層乙方承包總價每平方米的 支付乙方工程價款。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總價的,留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保修,保修期滿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質量保修金(無利息)給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裝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后負有保修義務,凡保修期內因乙方施工質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補工作,均由乙方限時無償修復,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時間內進行修復,甲方可另派專業人員維修,所有費用從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訂立合同后乙方必須交 萬元給甲方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 乙方進場交 萬元工程履約保證金,主體結構至 層后,甲方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的50%,主體結頂三日內甲方退還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約保證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現場變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甲方需要工期順延,變更造價按甲方與業主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的有關條款執行。
九 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重大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工程竣工后此協議作廢。
十一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9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__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__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__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職務:________,職稱: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________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
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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