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精華10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房屋合同 篇1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代碼證:*9*****
注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托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項目中的第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 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采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后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余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后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余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并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后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余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后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筑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筑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筑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筑面積為準,采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于約定層高15厘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實際交款并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于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設備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注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項目,不擅自變更建筑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運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并采取補救措施于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于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于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并取得建設工程項目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文件后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并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后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并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文件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并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文件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托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于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M2,(_________房_________廳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住宅_________幢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M2,(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或間)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_年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當月(季)初_________天內交清。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三個月房租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產稅、個人收入調節稅、土地使用費、出租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方負責交納;水電費、衛生費、房屋管理費由________方負責交付。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額20%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設備的.毀損,應負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甲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托維修造成房屋毀損,乙方不負責任,并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雙方有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處理。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時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可經公證處公證,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3
1、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
2、房屋租賃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出租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納時間:
有國家統一規定租金標準的,按國家統一規定簽訂,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合同代表人雙方協商議定。
4、房屋租賃規定: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合同對房產新的所有方繼續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將租賃房產轉讓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護公共財產的.義務,不得擅自亂開、亂改、亂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內,建設廁所、廂房、平房、栽植樹木等必須做到不礙四鄰的通風、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環境衛生等,否則要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承租方必須服從國家統一規劃,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時,必須立即搬遷,如若有意刁難,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調換房屋時,必須在一個月以前告知對方協商解決,在未達成協議前,原合同繼續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5、承租方的責任:
(1)按規定時間,及時交納房租費。
(2)保護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無故損壞房屋財產,負責修復或賠償。
(3)擅自將房產轉租或進行非法活動,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4)出現問題(漏雨、傾斜等)及時告知出租方,否則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出租方的責任:
(1)每年春季對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對應該整修的必須及時全部整修,保證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發生。
(2)必須按合同規定質量,提供出租房屋,內外墻皮整齊完整,不漏雨、不傾斜,如因出租房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3)對因國家建設需要搬遷的承租戶,必須按國家搬遷規定妥善進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兩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出租、承租雙方協商同意修訂。
出租方:______(蓋章)承租方:______(蓋章)
鑒證機關: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蓋章)
鑒證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
房屋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經紀代理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坐落于武漢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乙方對上述房屋已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為自愿購買該房屋。經丙方居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約定: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給甲方,甲方交人民幣__________元給丙方作為物業交接保證金,在甲乙雙方物業交接完畢后______日內(遇節日順延),由丙方打入甲方指定賬戶或以現金形式交付;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甲方將本合同項下房屋的產權證、土地證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用于辦理過戶、貸款手續;
3、乙方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于過戶當日,在見到已是乙方名下的房產證收件單后,由乙方于__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打入甲方指定賬戶。(貸款_______________元整,由貸款銀行直接打入甲方賬戶)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房屋過戶、貸款、交易稅費用承擔方式為: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在房屋交易過程中、丙方向甲乙雙方提供居間信息及咨詢服務,促成本合同依法簽訂,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登記、房款交割、金融貸款、房屋所有權交付等居間工作,保障交易安全性,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宗須向丙方支付經紀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如單方違約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由違約方支付經紀人代理費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由雙方平均負擔經紀人代理費的_____%,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甲乙雙方須提供相關證件資料(資料清單附后)交由丙方辦理貸款及過戶手續。丙方在甲乙提供相關證件、資料齊全后__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貸款手續,在:(1)________內,(2)貸款審批通過__________日內,協助辦理過戶手續(遇節假日順延)。交易不成,由丙方將上述證件全部退還給甲乙方。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貸款、抵押、面積、權屬等信息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貸款問題、面積爭議、未結費用、共有、設定抵押、租賃等行為或情況告知乙方,并自行解決。如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發生如產權、債權或租賃等方面糾紛或不能正常交易時,由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應在收到:(1)乙方全部房款后______日內;(2)房屋過戶完成后_______日內,與乙方進行物業交接,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應結清水、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水、電存折等由甲方過戶給乙方。甲方應保持房屋現狀和結構及水表、電表及配套設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單附后)
第九條 房屋內水、電、天然氣、電話費、寬帶、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支付至交接當日,此后產生的上述費用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甲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且應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逾期不交付房款給甲方,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丙方在甲乙雙方提供資料齊全情況下,協助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果未履行義務,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丙方在乙方按約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約定及時進行房款交割,應承擔經紀代理費每日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因此給無過錯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簽字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簽字,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 乙方(買方) 房產所有權人: 代理人: 房產共有權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丙方(經紀代理方):
蓋章: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條件:
合同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是當事人雙方為了消滅原有的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通過行使法定解除權或者約定解除權而使合同的效力消滅。
在租期較長的房屋租賃中,當事人都有可能發生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為使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綜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合同解除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不定期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隨時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租賃用途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閑置公有住宅用房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故意毀壞租賃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毀損,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租賃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建設,提高單位或個人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內容如下:
1. 出租方同意將位于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出租給承租方,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產證為準)。
2. 該物業的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須于每月___日前交付;押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于合同期滿后無息退還。
3. 租賃雙方確定租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該物業只限于作_____用途。
4. 租賃期內該物業的管理費、水電費、煤氣及有線電視等雜費均由____支付。
5. 在租賃期內,承租方若托欠租金達___天以上或中途退租,出租方有權無條件收回房屋,并將承租方所付的'押金作為違約金拒絕返還;承租方如需室內裝修或結構更改,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將該物業擅自分租或轉租給其他人;保持該物業設施良好,如有損毀必須由承租方負責修理賠償或直接從押金內扣除;不能作非法用途或放置違禁品,否則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擔。
6.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維修非承租方正常使用損壞或故意損壞的該物業的室內外設施;出租方中途毀約不租,則出租方除須退還承租方己付的押金外,還須支付同等數目的金額賠償給承租方。
7. 租賃期滿如承租方須續租或退租,應提前___個月通知出租方。
8. 本合同若有其它爭議或補充,由租賃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單)后正式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房屋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恪守遵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概述
甲方委托乙方出售的房屋(下稱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1。1 甲方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1。2 該房屋位于______市;
1。3 該房屋的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屋權屬證書登記面積為準)。
上述相關信息由甲方提供,甲方應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書等資料
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如下證件、證書等資料:身份證件;房屋權屬證書;結婚證;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
第三條 購房人登記
乙方應為甲方建立購房人登記制度。登記了的客戶經甲方確認后,若該購房人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的______日內,購買了該房屋,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傭金。
第四條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為:______年。代理期限屆滿后,協議雙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代理期限自動展期______個月。代理期限展期結束后,除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延長代理期限外,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五條 傭金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以__________(小寫)元出售以上房屋。(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將收取買賣之間的差價作為乙方應得的傭金。
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義務
本協議中,一方義務即為另一方權利。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虛假、偽造情形。
甲方應保證在與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時,結清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煤氣費、暖氣費、有線收視費或其他任何與本房屋有關之費用。
乙方可以協助甲方及購房人辦理入住手、立契過戶手續及貸款手續(如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因向乙方提供不真實、不合法或無效的相關信息、資料給乙方及 /和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私自與乙方介紹的購房人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支付相應的傭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協議終止(包括提前終止)后起之______日內,甲方不論是直接地或是間接地與乙方尋找的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均應按實際成交價之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2。上述傭金于甲方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交納首付款的同時,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逾期未支付的`,甲方除支付傭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全部傭金______%的款項作為違約金。
3。為確定該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格,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其與購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拒絕出示房屋買賣合同的,乙方有權按本次交易的評估價格向甲方收取傭金及違約金。
4。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未能為甲方成功代理出售該房屋的,乙方無須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協議雙方應首先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按本協議約定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進行解決。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均采用中文文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賣 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 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漢市 區 ,為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樓層 、房型 、權屬 、裝修狀況 。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晰,甲方房屋產權現狀為 ,經甲、乙雙方核實,同意交易該房屋。
3、甲方房屋主要轉讓設施有: 。
4、甲方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有: 。
二、房屋買賣價格
該房屋買賣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三、房屋買賣稅費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四、付款方式。
五、辦理過戶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此協議簽定后 日內,在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房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9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
第二條 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
第三條 甲方保證本次贈與并無任何惡意,而且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否則,愿意對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于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
第五條 乙方違反第四條的約定,甲方有權收回上述房屋。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七條 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為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10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地址:電話: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住置權的公園小區號樓西起間。房屋面積: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房屋用途:除飯店以外的經營用房。
三、租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大寫)(小寫)
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五、租賃期間,因乙方經營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交納(如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取暖費、水電費、衛生費、微機供水費、工商地稅費用等由乙方負責交納),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如給排水、采暖設備)。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用途,不得拆除損害固定設施。
六、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退還所剩租金的同時,賠付乙方一個月的違約金(以月均租金為基數)。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租金。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房屋轉租。(特殊情況必須通知甲方同意,方可轉租)。
八、租賃期滿續租時租金隨行價,同等條件乙方優先。(此合同繼續有效。)
九、本合同簽字或蓋章后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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