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范例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方將 出租給承租方使用,以滿足承租方工程需要。
第二條、 租用期限:
租賃期限暫定為 個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設備出租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式,交納方法及結算方式。
一、租金的計費方式:
按月租:每月租金 元(大寫: );
二、租金交納辦法:
1、承租方在機械進場前應先行交納 天的租金,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為保證本合同順利履行,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幣 元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由出租方一次性退還保證金;
3、租金結算時間為 ,結算后并全額付清已經結算的租金,逾期 天未付,視為承租方毀約,出租方可隨時停機退場,承租方不得阻擋干擾,出租方已經收取的保證金有權不予退還。
第三條、 工作質量及工作范圍和內容:
1、租期內,在正常條件和不損壞機械設備的條件下,出租方應盡量滿足承租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高效、高質量完成工作;機械設備在往返途中視為正常工作,應按正常工作計算。
2、在工作中,承租方應派人員現場指揮,不得違規指揮,若承租方指揮不當,造成損失應由承租方完全承擔。
第四條、工作范圍、工作內容
1、工作范圍: ,若超出此范圍,承租方應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運行。
2、工作內容: , 若超出此內容,承租方應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月租期內,機械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小時,每月工作時間應為 小時之內,超出的時間則應另外折算計費,超出的時間計費方式每小時按 元收取,并同租金一起結算。如出租方因機械故障不能保證承租方每月 天使用,致使工作時間不足 小時,則不足部分按 元/小時由出租方承擔租金。
2、機械進出場事宜:機械進場費用由承租方負責(指運輸費、燃油料費、過路、過橋費),機械在進場途中,承租方應選好路線,若造成街面、道路橋梁、隧道、通訊、電力線路和機械等損傷,由承租方全部負責而與出租方無關,機械出場 由出租方自行負責。
3、租用期內承租方承擔供應本機械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
4、租用期內出租方負責維修保養,并承擔修理費和零配件費用。
5、租用期內出租方負責提供機手一名,承租方應為機手無償提供食宿生活事宜。
第六條、 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以本合同約定的收款標準為依據,足額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協助承租方做好機手的`管理工作,機手應服從承租方的管理,遵守各項管理制度,但承租方若指揮不當,出租方操作手有權拒絕作業,若承租方強行作業,造成一切經濟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3、租期內,出租方應注意機械維修保養,若機械發生故障,則出租方應及時派人修理,以有利于承租方的工作。
4、租用期內,如因機械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承租方可通知機械提前退場,但不得視為出租方違約并要求賠償。
第七條、 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期內,機械及機手全權由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內容內合理指揮。
2、租期內,承租方保證機手人身安全及安全工作。
3、租期內,應保證機械停放安全并派人看守管理,如發生機械人為破壞、被盜等事故,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5、承租方因出租方機手操作不熟練等技術原因,可要求出租方更換機手。
第八條、 本合同在規定租期屆滿前 天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雙方協商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在機械退場時結清款后自行失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未盡事宜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提起訴訟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涵義。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6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天:指日歷天。
1.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不可抗力:指臺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F象以及政府頒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合同文件。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中標通知書
2.3招標文件
2.4專用合同條款。
2.5通用合同條款。
2.6技術條款。
2.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準后執行。
第4條聯絡。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在簽訂合同后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并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并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擔一切費用。
6.5負責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發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并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承包人代表。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實施計劃。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準。
第10條延誤開工。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暫停工作。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復。發包人收到報告后7天內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準。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提前的時間。
13.2承包人采取的趕工措施。
13.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檢查和返工。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于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質量要求。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并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復核,批準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條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后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后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后應在28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變更
21.1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準的施工順序。
21.2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后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后,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后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后,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后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范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借口拒絕或拖延按
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違約。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索賠。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并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后未予答復,應視為批準。
9.其他
第27條安全施工。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并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后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采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后方可實施。
第29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承包人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0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工程合同 篇3
知識點
合同的公證和鑒證法律制度(了解)
一、合同的公證
(一)、合同公證的概念和原則:合同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雙方的申請,依法對合同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以確認的一種法律制度。國家公證機關依照公民、法人的申請,對其法律行為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進行審查并證明其合法性與真實性的法律依據。我國的公證機關是公證處,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批準設立。
合同公證一般實行自愿公證原則。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的依據是當事人的申請,這是自愿原則的主要體現。
在建設工程領域,除了證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與真實性外。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有時也需要進行公證。如承包人已經進場,但在開工前發包人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場前如果雙方無法對賠償達成一致,則可以對承包人已經進場的材料設備數量進行公證,即進行證據保全,為以后糾紛解決留下證據。
(二)合同的公證程序:1、當事人申請公證。2、公證員應當對合同進行全面審查,既要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也要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能力。3、公證員對申請公證的合同,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公證原則后,應當制作公證書發給當事人。
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經公證處公證后,該文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一方當事人不按文書規定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合同的鑒證
(一)合同鑒證的概念和原則:合同鑒證是指合同管理機關根據當事人雙方的申請對其所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證明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并督促當事人雙方認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我國的合同鑒證實行的是自愿原則,合同鑒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辦理。
(二)合同鑒證的管轄和鑒證審查的內容:合同鑒證應當審查以下主要內容: (1)不真實、不合法的合同; (2)有足以影響合同效力的缺陷且當事人拒絕更正的; (3)當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經告知補正而沒有補正的; (4)不能即時鑒證,而當事人又不能等待的;(5)其他依法不能鑒證的。
(三)合同鑒證的作用:(1)經過鑒證審查,可以使合同的內容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利于糾正違法合同;(2)經過鑒證審查,可以使合同的內容更加完備。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3)經過鑒證審查,便于合同管理機關了解情況,督促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約率。
三、合同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與區別
(一)合同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合同公證與鑒證,除另有規定外.①都實行自愿申請原則;②合同鑒證與公證的內容和范圍相同;③合同鑒證與公證的目的都是為了證明合同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二)合同公證與鑒證的區別(了解)
1.合同公證與鑒證的性質不同:①合同鑒證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合同鑒證辦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為。而②合同公證則是司法行政管理機關領導下的公證機關依據《公證暫行條例》行使公證權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為。
2合同公證與鑒證的效力不同:經過公證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經過鑒證的合同。經過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文書和事實,人民法院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公證證明的以外。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經過公證后,該文書還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而經過鑒證的合同則沒有這樣的效力.在訴訟中仍需要對合同進行質證,人民法院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習題
第1 題
應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的索賠事件,分包商向( )提出索賠要求后,承包商應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響,并依據兩個合同判明責任。
A.建設單位
B.承包商
C.工程師
D.工程師代表
正確答案:B
第 2 題
依據《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當委托人嚴重拖欠監理酬金而又未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監理人可( )。
A.發出終止合同通知,通知發出4天后合同即行終止
B.發出終止合同通知,通知發出4天內未得到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通知,第二個通知到達即行終止
C.發出終止合同通知,通知發出4天內未得到答復,可在第—個通知發出35天內終止
D.發出終止合同通知,通知發出4天內未得到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通知,第二個通知發出42天仍未得到答復可終止合同
正確答案:D
第 3 題
在供貨方的違約責任中,延誤責任的違約金條款不包括( )。
A.設備延誤到貨的違約金計算辦法
B.因技術服務的延誤、疏忽或錯誤導致工程延誤違約金計算辦法
C.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嚴重影響施工的關鍵技術資料的違約金的計算辦法
D.由于供方責任采購人員的返工費
正確答案:D
第 4 題
交貨數量發生增減的原因不包括( )。
A.供貨方的責任
B.運輸部門的責任
C.采購方的責任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將其下屬酒店客房××個窗戶窗簾交由乙方制作安裝,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制定本合同。
一、總價:甲方以每幅窗簾××元的'價格承包給乙方,總造價×××元整(大寫×××××××××)。
二、質量標準:乙方按照甲方已審定的樣品(凈面遮光布和白紗兩層)進行制作和安裝。
三、交貨期限及驗收: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乙方應全力以赴,于一個月內完工,并通知甲方在三日內驗收,如有異議當場提出,乙方立即修改。
四、付款方式及日期:合同簽訂時甲方向乙方預付 )的工程款,并于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日內付清剩余工程款。
五、售后服務:乙方向甲方交驗窗簾后一年內,因窗簾質量及窗簾安裝原因導致的問題,乙方無條件給予維修;甲方人為損壞情況下,乙方負責修復,甲方需自行購買配件及支付維修費。
六、違約責任: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必須完工(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的,時間順延),每超出一天付全工程款0.5%的違約金(不包括甲方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所需修改的時間)。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需雙方協商一致后妥善解決,有補充協議的,簽訂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1、全面掌握合同文件各項條款,嚴格按合同進行管理。
2、熟悉工程量清單及其編制說明,掌握工程具體項目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及計量方式與方法。
3、認真審查圖紙,仔細核對工程統計數據,保證計量數據的'準確性,確保不多計、不少計、不漏計。
4、深入施工現場,隨時掌握全部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按時填報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的各種報表。
5、協助項目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并據工程實際及時做出適當調整。
6、對工程意外、價格意外及索賠等問題提出初步建議,供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決策之用。
7、依據總體施工進度計劃,協助各專業工程師及時上報開工報告。
8、直接對項目經理、項目總工負責。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建筑工程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明確雙方責權利等事項進行協商,并按照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境有好協商達成以下人工承包合同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長慶油田靖邊氣田第四天然氣凈化工程
2、工程地點:陜西省志丹縣
3、工程內容:木工 混凝土工(包括樓木工支模板、混凝土澆筑。門窗及過洞梁除外)
4、承包范圍:人工費
5、開工日期:20xx年9月23日
6、竣工日期:20xx年10月31日(若遇到天氣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期可順延)
第二條 工程名稱、數量及人工費承包價格:
1、長慶油田靖邊氣田第四凈化廠中控樓。食堂、木工、混凝土工人工費。
2、數量按實際設計圖紙及實際施工工程核算。
3、木工人工費價格為展開面積(即沾灰面積)每平米 元。
4、以上承包費用包括設計圖紙內及甲方要求的縮影的工作內容及廠內材料裝卸倒運、現場清理以及零星工作。
第二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按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說明書,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石油工程建設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關于基本建筑項目竣工驗收的暫行規定》及其它相關規范進行施工和驗收。
2、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將驗收內容,時間、地點和甲方及時聯系,甲方通知建筑單位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到場驗收,驗收合格,建筑單位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簽字后,乙方方可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監理工程師限定時間內整改后重新驗收。
3、無論甲方代表及監理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驗收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以順延。
4、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規范和標準及長慶油田地面工程建設驗收標準,所有工程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施工,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合格。
第五條 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管理,增強安全意識。
2、甲方必須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對待種作業人員的證件、上崗證及技術登記證必須進行嚴格審查,真正達到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章程及管理制度執行,年度安全事故考核為零。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操作,否則按制度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并重罰。
5、乙方在工作期間山于違章操作、瀆職等給甲乙雙方曹誠經濟損失、人身意外傷害的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6、乙方工程開工時施工隊人員必須購買社會勞動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險,若乙方在開工前不購買,甲方可強制性代購買,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如果不按建筑工程施工圖紙設計及驗收規范和圖紙設計要求施工,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技術人員及甲方現場技術人員提出問題未得到及時改正或拒不接受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停工。情節嚴重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辦理該項工程開工的各項手續。
3、甲方負責組織建設單位技術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向乙方現場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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