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員工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你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我公司工作,就職于__________部任_________一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但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你開始無假不到(沒有向所在部門主管說明不到公司上班的原因和事由,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同事多次打你電話也不接聽,同時你也沒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任何請假或離職手續,此行為屬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曠工行為),截止_____年___月___日你已連續曠工超過____天,此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第____頁____條)“員工連續曠工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作嚴重違紀處理,公司將與之及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據此,按照《勞動合同書》第X條(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第(3)點之規定:“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針對你連續曠工超過____天,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之行為,現公司將正式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的.保險公司將從_____月起停止購買,你_____月份的工資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發放,請你在__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到公司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公司人力資源部
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2
甲方:__(全稱)
乙方:__
丙方:__
甲乙丙于 20__ 年 8 月 22 日共同簽署的《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三方協議書》,因乙方掛靠人__ 自20__年卷款潛逃事件,導致甲方 有限公司麗水工程至今未能竣工驗收。現三方為了甲方工程能夠順利完工驗收,體現企業互惠友好的經營理念。經三方商議決定解除三方合同。
合同內容條例如下;
1、 20__年8月22日丙方以分包形式在乙方的名義下承包甲方公司麗水南城新區十路鋼結構廠房,根據當時三方合同條例,甲方工程款項總額2755440.00__元(貳佰柒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__元)匯入乙方賬戶,經乙方扣除稅金及管理費后由乙方匯入丙方指定戶頭,至今丙方收到乙方匯入工程款總計為____元(貳佰零貳萬壹仟__元),現三方合同確定為解除。由此丙方未收到的工程款555440.00__元(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__元)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匯入丙方( 有限公司賬戶)甲方已經匯入乙方的'工程款金額,乙方必須按付款金額開具稅票給甲方!接下來匯入丙方的工程款金額,甲方在未付金額____元(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__元)中直接扣除6%的稅點即可。
2、 原三方合同規定:__工程所有驗收資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現三方合同解除、丙方代
3、 三方合同解除時,乙方必須向丙方開具甲方匯入乙方工程款項中的管理費154000.00
4、 甲方在工程驗收所需費用的全部由甲方負責,丙方負責配合及協助。
5、 三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必須先將工程款555440(伍拾伍萬伍仟肆佰肆拾__元)(扣除
6、 質保金40000(肆萬__元)在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給丙方(限公司)則合同解除。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三方合同解除協議與《輕鋼結構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三 份,三方各執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__
合同生效:__
合同解除時間:__ 年 月 日
合同解除地點:__
甲方:__(公章) 乙方:__(公章)
位 所:__ 位 所:__
法定代理人:__ 法定代理人:__
委托代理人:__ 委托代理人:__
電 話:__ 電 話:__
手機:__ 手機:__
丙方:__(公章)
位 所:__
法定代理人:__
委托代理人:__
電 話:__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3
公司與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系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脫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脫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準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協議保留關系”: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系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于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系,并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何種情況解除、中止勞動關系
“停薪留職”:單位沒有崗位或者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停薪留職”期間可不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放長假”:因單位原因放長假的職工,沒有崗位或無法安排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放長假”期間作為計發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長期病號”:請長期病假的職工,醫療期滿回原崗位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既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哺乳期”:哺乳期內請長假的,因本人原因逾期不到崗,逾期時間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單位工作年限。
“掛名、掛靠”:這類人員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且單位未支付的,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脫產學習”:經單位同意脫產學習的,學習期滿不回單位,逾期時間不作為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
“因私出境”:歸僑、歸眷職工因私出境,可申請事假。去港澳地區的,假期不得超過3個月;出國的,假期不得超過6個月,續假期限一般不超過1個月。假期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日起計算,超過所限假期不歸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出境定居”:因獲批準出境定居而中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可憑有關證明,將個人賬戶中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費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并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協議保留關系”:與單位協議保留勞動關系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限期召回或者依法與其,協議保留勞動關系期間不計算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限期內不回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擅自離崗”:由于個人原因擅自離崗的職工,用人單位應按曠工處理。對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15天、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用人單位應除名,解除勞動關系,并且不支付經濟補償。
這個得分合法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合法: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違法的,怎么弄都可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_____(方)因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_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
(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年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_____個月以上不滿_____年的,按_____年計算;不滿_____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_____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年。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______
(簽字或簽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5
車間員工xx,于20xx年xx月xx日起請假四天,截止xx月xx日仍未到崗。公司多次聯系該員工未果,根據公司管理規定以及《員工手冊》中員工處罰規定:“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累計曠工五天,即予以開除,不發工資。”等相關規定,公司決定:開除xx,并不發11月工資,且該員工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所發生的一切事宜,均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特此通知!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勞動者)
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方用人單位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因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原因,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____年____月止。
三、結算的薪資薪資結算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______。經濟補償金計________。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7
鑒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____年____月____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20____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默認。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________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8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采取下列第 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____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_______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_______元。
收款人: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因公負傷,經治療一段時間后,身體仍無法承受現工作的原因,乙方要求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并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并且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 雙方約定甲方需要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工資、經濟補償金、一次性補齊傷殘補助津貼、其他福利待遇共計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2
甲方:云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黃xx 身份證號碼:
云南中茂(集團)有限公司,與云南中茂(集團)有限公司成本合約部預算員(黃xx)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法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影響協議效力的情形,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種理由要求確認無效或者撤銷或者變更。雙方之間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也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結款項。
(二)甲、乙雙方于20xx年06月30日起終止勞動關系。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三)經雙方核對無誤,甲方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稅)人民幣壹萬伍仟柒佰叁拾玖圓伍角整(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服務期間所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所得及費用:保密費、加班費、離職補償費、帶薪年休假補償、社會保險費等各種形式的勞動報酬等以及相關全部經濟補償等費用)。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他請求,且不再就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繳交及各種社保待遇、經濟補償、賠償金及其它涉及勞動爭議事項向有關部門投訴、提出仲裁申請或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關系解除后無任何糾葛,乙方承諾并放棄任何可能存在的權利和權益。
(五)乙方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任職期間接觸到的本公司全部相關信息及本協議的內容。乙方若違約則無條件承諾:在甲方書面提出賠償要求后一個自然月內返還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及賠償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甲方:云南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日期:__年__月__日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3
企業名稱(甲方):xx有限公司
職工姓名(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 年月日訂立了為期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原因,經________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另: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 (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4
本單位與xxx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xxxxxxxxxxxxxx)簽訂的xxxxxxx期限勞動合同,由于xxxxxxxxxxxxxx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移轉至xxxxxxxxxxxxxx。該職工在本單位的相關工作情況:
1.本單位與其最近一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該職工在本單位的.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工作崗位為:xxxxxxxxxxxxxxxxxxxxx。3.該職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共計為:xxxxxxxxxxxxxx。
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5
田某于1992年進入某廠任員工,后升任為干部,任現場整理課主管一職。20xx年6月,公司以其不勝任工作為由,將其調離現場,在不降低其薪資待遇的情況下,調任總務課。
不久,該員工請假7天,請假期滿,未到公司上班,也未辦理續假手續。公司向其發出“上班通知”及“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快遞各一份。同時,田某以公司未支付雙休日加班工資及擅自調崗變相解除勞動合同為由,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問題】:該公司的作法是否合法
【案例分析】:
本案看似復雜,但爭議點可以歸納為幾個:一是調崗的合法性;二是公司是否因未足額支付加班工資,田某構成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三是田某請假后一直未上班的事實性質認定。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可以對其進行培訓或調動工作崗位”,公司出具了田某任課長主管產品質量期間,該部門的產品質量異常統計單、返修單等質量單據,以及經田某簽名確認的不改變薪資待遇的“人事異動單”。
據此,仲裁委員會認為該員工不勝任工作,公司的調崗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同時,結合該公司的規章制度,認定田某擅自離職不歸,并在公司發出通知后仍不予答復,已經達到“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程度,公司解除與田某的勞動合同合法。
【律師建議】:
該案涉及調薪調崗、加班費、解除勞動合同等勞動法相關問題。可以看出,公司完善的.相關制度及證據保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起了相當大的作用,歸納為幾點:
1、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調崗,員工不勝任工作之事實需確實存在,并掌握不勝任工作的相應證據,該證據得到員工的確認或有法律上的證明力;
2、工資條的簽收,表明員工對工資條記載的加班工時、績效等的確認;
3、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都需通知勞動者,此為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保存證據的必要措施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2-17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06-29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02-12
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02-17
企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12-26
公司解除員工勞動合同12-07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15篇)02-21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4篇01-05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15篇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