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熱門]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貨物買賣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協議約定的貨物等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
4、產品質量按照以下項執行
1、按照標準執行;
2、按照樣本,且樣本作為本協議附件。
樣本封存:
樣本保管方式:雙方確定按照標準執行。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
2、計量單位和方法: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
4、保險: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轉移: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式: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檢驗機構按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
2、總價:
3、貨款支付:
4、貨款支付時間:
5、貨款支付方式:
6、運費、搬運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第八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款項。
2、甲方交貨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貨物,應按質論價;如乙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調換、修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任意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元,或按照貨款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2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的罰金。
貨物買賣合同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二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三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四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五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在cif條款下
①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②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③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④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⑤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六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七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基礎設計圖。
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零配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八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九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第十二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三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 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表達關于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賣方: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單位:_____數量:____
單價:_____總價:_____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險:______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采用信用證: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采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1)小海運: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1)f.o.b.條款:a.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并未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超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敬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買方:____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貨物買賣合同5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買方購進,由賣方出售下列商品,訂立本合同:
1.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2.合同總值:
3.包裝:
4.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嘜頭: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運期限: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到期。
10.裝運單據:賣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名的、并經賣方認可公證行的檢驗報告。有關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他有關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15.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自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有關本批交易的函電均作為無效。
16.備注: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注:經買賣雙方以電傳或電報談妥條件,議定合同貨物品、數量、交貨期及價格等,爾后由賣方書就售貨合同,正式簽約后作為成交的依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6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二、產品質量與質保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質保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三、檢驗/驗收標準、方法按國家標準與方法。
四、產品價款與結算方式
1、產品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元。
2、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交付與運輸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與費用: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七、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八、不可抗力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
九、爭議解決因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等產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7
摘 要:隨著世界政治、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各國在經濟上相互依賴的程度日益加深。我國積極利用全球化這一趨勢,大力發展對外貿易。然而一部分企業在處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合同形式糾紛時,對法律適用感到無所適從,主要是因為我國在簽署《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時對合同形式所做的保留與新的統一《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不一致所引起的,就此一系列問題作一闡述,以供商榷
關鍵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形式;保留;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對合同訂立的形式采取“不要式”原則。公約第11條規定:“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條件限制。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我國是公約的締約國,在簽署《公約》時對該條款作了保留。但是1999年頒布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放棄了以前必須是書面形式的規定,采取了不要式原則或形式自由原則。由于《合同法》適用于國內、涉外合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也可以采用書面之外形式訂立,于是產生了如下幾個問題:
1 我國在《公約》中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有無沖突?
這里所指的沖突是指與條約所引起的國際法上的義務是否矛盾,要搞清我國政府對《公約》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是否沖突,首先要明確我國政府所作保留的性質。《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第1款d項將條約的保留定義為“一國于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條約時所作之片面聲明,不論托辭或名稱為其目的在摒除(exclude)或更改(modify)條約中若干規定對該國適用時之法律效果。”這一定義明確地闡明:條約保留的效果是排除或修改保留國對有關條款的義務,即保留是排除一項條約義務而不是承擔一項條約義務
從實質上講,保留所具有的排除意義就是“限制了保留國應承擔的整個條約義務的范圍,而同時相應增大了保留國的權利范圍”
明確了保留的性質,就容易理解《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定并不與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相矛盾。因為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要求方面,我國只是排除了承認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為形式上有效成立的義務,卻沒有承擔非書面合同為形式上無效的義務。所以當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的締結如能以非書面的方式證明,我國法院就應當依據《合同法》承認其在形式上為有效成立
2 非書面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
《公約》適用的原則是“對公約締約國的當事人來說,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公約》自動適用,對口頭形式作出保留的除外。”據此,口頭合同很明顯不適用《公約》,但當事人如希望適用公約,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規定,從而選擇適用合同。適用混亂的情形主要是口頭締結的,沒有對適用法律作出選擇的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且該國亦對《公約》第11條提出保留,則根據“約定必須遵守”的原則,應適用《公約》的規定,從而排除國內法的適用,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無效
(2)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也未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也應適用《公約》的規定。與此同時,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定,該合同的形式應受我國所提出的保留的約束。此類合同也排除了國內法的適用
(3)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則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定,在合同的形式方面不適用《公約》的規定,而應根據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法。如果根據國際私法規則適用不承認口頭合同的國家的法律,合同就應符合該國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即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合同無效。反之,如果適用的是沒有作出保留的國家的法律,合同雖然是以非書面達成的,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4)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不是《公約》締約國,則公約不予適用”。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準據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法。此時,如果根據國際私法規則適用我國法律,在《合同法》生效后,如不存在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提出書面要求的其它法律、法規,合同可采用非書面形式
(5)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所屬國均非《公約》的締約國,則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合同準據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法
3 保留是否應撤回?
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盡管在合同形式的法律適用上不存在混亂,但無法回避在該問題上《合同法》的立法趨向與《公約》保留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之間出現的矛盾與沖突。為此,應盡快撤回保留,理由如下:?
(1)我國提出保留的`依據已失去,保留已無意義。依據《公約》第96條的規定,締約國依照第12條對第11條提出保留的條件是:其本國法律規定銷售合同必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新的《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的情況下,我國當時提出保留的依據顯然已不存在
(2)我國在法律上負有使國內立法與所參加的國際公約協調一致的責任。盡管國內法國際法分屬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國內法的修改并不直接影響一國所參加的國際條約”
但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理,這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之間存在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關系,一國在制定國內法時必須考慮國際法的要求:在參與制定國際法時,也必須考慮國內法的既有規定。在目前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的規定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我國有必要消除國內立法與對《公約》所持的立場不協調之處
(3)我國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符合當今國際社會以非要式合同代替要式合同的立法潮流。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國際經濟貿易活動范圍的日益擴大發展及交通通訊工具的日趨發達,各國合同法對于合同形式的要求不斷放寬,不少國家在立法上采用非要式合同為主,要式合同為輔的原則,以適應現代經貿快捷、簡便的需要。表現在國際立法領域,繼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后,1994年由羅馬統一私法協會通過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也規定合同形式不受限制,可采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式。毫無疑問,我國適時撤回對《公約》的保留,既保證了國內立法與有關國際條約的協調一致,又順應了在合同形式方面的國際立法潮流
貨物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
委托人: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行紀人: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一條委托人委托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其(買入/賣出)以下委托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行紀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委托人(是/否)允許受托人把委托事務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
第四條行紀人(買入/賣出)具有市場定價的委托物,行紀人(是/否)可以作為(買受人/出賣人)。
第五條委托人將委托賣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紀人的時間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行紀人將買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時間:________,地點:________,方式:________。
第七條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承擔。
第八條結算價款的`方式及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第九條報酬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
方式:________。期限:________。
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委托物)時,報酬的計算方法:________。
第十條委托人未向行紀人支付報酬的,行紀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委托人或者行紀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二條委托人違約責任:________。
行紀人違約責任: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行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9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第
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3.原產地證明書;4.裝箱單;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貨物買賣合同10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XX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XX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1.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裝運后即刻發給XX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3.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買方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XX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XX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XX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XX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XX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XX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XX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XX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XX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 ____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____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11
買方: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法: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標準:_________;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_________;
5.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異議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_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貨物買賣合同12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鎮。法定代表人:某某,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王某某,男,19 年2月19日出生,漢族,住某某市某某縣某某鎮中心村,系某革某縣某某建筑模板廠業主。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
2、請求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3、裁令被上訴人承擔上訴費用。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上訴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應由有管轄權的某某人民法院審理。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認為該院具有管轄權,駁回了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管轄權異議只對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進行審理,屬于程序審查,不進行實體審理,未經雙方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而一審法院依據被上訴人提供的“發貨銷售單”的內容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顯然對未經上訴人質證的.證據進行了審理,違反了程序審查的規定,認定的事實依據不足。
其次,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四條中約定“模板質量及驗收:貨到現場,由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驗收確認。若發現模板有脫膠、起殼等質量問題,請在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及時協商解決”。說明被上訴人提供的作為雙方收發貨物憑證的發貨銷售單僅僅是證明了客戶已經收到價值多少人民幣的貨物的收據,且貨到現場時上訴人履行的是合同約定的驗收確認模板質量的權利,并不涉及對被上訴人約定中的“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的承認。
再次,一審法院依據“發貨銷售單”的格式條款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而一審法院依據的此格式條款的內容“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此款內容顯然限制了上訴人的自由,排除了上訴人的主要權利,且在收發貨物時被上訴人未對此款內容向上訴人進行合理的提示和說明。因此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格式條款無效。
第四,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
中第七條約定“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訴訟”。合同中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應尊重約定。因此有管轄權的法院應該是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貴院依法審查,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___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2、全套按發票金額___投保____的保險費。
3、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4、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5、按本合同第___條和___條,規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6、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7、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8、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9、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10、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___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11、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___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
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__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__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__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___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__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__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___條、第___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__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___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___。罰金率按每星期___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4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并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系,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 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并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并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 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范圍內,方可適用于其合同,如果當事 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 ,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于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 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于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 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移轉貨 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 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于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于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 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采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 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 ;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于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 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 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 ,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后,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 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貨物買賣合同15
合同號:
簽字日期:
買方:中國公司
(電報掛號: 電傳號: )
賣方:_國公司
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及單價:
生產國別和制造廠:
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并能防潮,防濕,防震,防銹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于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于采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生銹,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凈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裝船時間:
裝船港口:
目的港口:
保險:裝船后由買方負擔。
支付條件:
(1)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1條規定的賣方裝船通知后在交貨期15~20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金額為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0條中所規定的裝船單據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貨后,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通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條所規定的裝船單據后于七天內付款。
付款單據:
(1)為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全套清潔無疵,注明“運費到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裝船”的海運提單。
2)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裝箱單五份:注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由制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4條第(1)項中所規定。
5)通知買方已裝船的電報抄件一份。
(2)裝船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裝船條件:
(1)賣方應于本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四十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中國 公司(電報掛號: ),將作為買方的船代理洽訂艙位。
(3)買方應于船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船。賣方應與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必須換船或船提前或推遲到港時,買方或其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內到達港口,買方應擔負自三十一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
(4)如船只按時抵達裝船港口后,而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由此產生的空倉費和滯期費應由賣方負擔。
(5)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前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賣方負擔;貨物越過船舷和脫鉤以后的全部費用,風險由買方承擔。
裝船通知:賣方應于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價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賣方未及時以電報通知買方,而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時,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應由賣方承擔。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貨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過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藝,其成品質量,規格和性能與本合同規定相符。貨物的保證期為貨物抵目的港后 月。
檢驗和索賠:
(1)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本合同規定。質量證明書應附有制造廠試驗項目和結果的報告。
(2)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局)對貨物的品質,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初檢,并出具檢驗報告。如該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 日內拒收該貨物或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將申請商檢局進行檢驗,并憑檢驗報告有權向賣方索賠(包括換貨)所有費用(檢驗費,退貨和換貨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和裝卸費等)均應由賣方承擔。
(4)若買方提出索賠后三十天內賣方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上述索賠。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賣方推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可不負責任。但發生上述事故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十四日內,給買方航寄一份由主管頒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事故延續十周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遲交貨罰款:除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支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價的5%。罰款率按每七天收%,不足七天時以七天計算。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十周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當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補充條款:
本合同正本共兩份,采用中,英文(略)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即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 賣方:
中國公司 _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___律師)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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