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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船合同范本(精選10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定期租船合同范本(精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定期租船合同 1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約代號
現有規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____號的船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租船人______________相互達成協議如下:
第二條 船舶規范
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這個租期內,本船應與附表規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應予以降低,足以賠償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第三條 船舶狀況
船東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個租期內,本船應緊密、堅實、牢固,處于良好工作狀態,在各方面適于貨運,船殼、機器、設備處于充分有效狀態,并按規定人數配齊合格的船長、船員和水手。
第四條 租期
船東供租,租船人承擔本船________日歷月(確切租期由租船人選擇),從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條 航行范圍
本船在倫敦保險人學會保證條款范圍內(但不包括________),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但同樣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擱底的地點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錨地或地點,進行合法貿易。
在船東保險人承保的情況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許可以外的地區進行貿易,也可隨意派船到船東需要支付兵險附加保費的地區進行貿易。不論哪種情況,船殼、機器附加保費由租船人負擔,但該附加費不得超過按照倫敦保險人最低費率的最少險別所征收的保費,其保險條件不得擴大學會按期保險條款(1/10/1970)的標準格式或學會兵險條款(1/7/1976)的標準格式,但不包括封鎖和圍困險。租船人在收到有關憑證保單附本時將附加保費付還船東。
如附加保費有回扣,應退還租船人,船殼、機器保額定為________,保費即按此計算,但如保單記載的船殼、機器保額與上列金額不符,則取較小的金額計算。
如本船航行中國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約的選擇權。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東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臺灣港口。
第六條 禁裝貨載
本船用來載運合法貨物,但不包括________(租船人)有權按照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的規則或任何主管當局適用的條例如,運輸危險品。
第七條 交船港
本船在_______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經常安全浮起,隨時可供使用的泊位,在辦公時間內交給租船人使用,交船時貨艙須打掃干凈,適于在裝船接收貨物。
第八條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____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_____17點之前沒有準備就緒交付,租船人有隨時解除本租約的選擇權,但不得遲于本船準備就緒之日。
第九條 交船通知
船東給租船人________天預計交船日通知及________天確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條 貨物檢驗
租船人在交、還船港代表雙方在委任驗船師檢驗交、還船時的貨艙和確定船上存油,交船檢驗算船東時間,還船檢驗算租方時間。驗船師費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在測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調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過6英尺。
第十一條 船東供應項目
船水供應及/或支付有關船長、船員、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資、領事費以及其他費用,供應及/或支付甲板、房艙、機艙、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應及/或支付全部潤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項船舶保險及入干塢、修船其他保養費。
第十二條 起貨機
船東給全部雙桿吊及/或轉盤吊提供起重裝置和設備,達到格式表所規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裝卸貨物實際使用的一切繩索、滑輪吊纜、吊貨具及滑輪。如本船備有重吊,船東給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裝置。(參見第15條
船東按需要提供甲板水手開關艙,在船到達裝卸泊位或地點之前把起貨機裝置就緒,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備每艙絞車工及/或轉盤吊工一人,按需要晝夜操作。如港方或工會規章制止水手開關艙或操縱絞車及/或轉盤吊,則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費用。
第十三條 照明
船東用船上燈光和群光燈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艙口和貨艙同時作業。
第十四條 清艙
如租船人需要,并為當地規章所許可,船東應提供水手清艙并清除墊料,以適于裝運下航次貨款。租船人付給船東或水手清艙費定額每次最多________。
第十五條 租船人供應項目
租船人供應及/或支付(除非為船東的事務而發生或在船東造成的時間損失內發生,不論是否停租)主機和輔機用的全部油料(為了補償船上人員生活用油,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減)、港口費、強制引水、舢板、拖船、領事費(但按第8條屬于船東支付者除外)、運河、碼頭及其他捐稅(但屬于國際或本地船東或海員所征收者除外)和費用,包括任何外國市政稅和國稅,還支付交船港和還船港的一切碼頭、港口和噸稅(在交船前或還船后發生的除外)、代理、傭金等費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裝載、平艙、碼垛(包括墊料,但船東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墊料)、卸載、過磅和理貨、上船執行職務的官員和人員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項費用。
第十六條 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噸燃油________和每公噸柴油________付款。船東接收還船時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現行加油合同的還船港油價付款,如還船港沒有合同油價,則按鄰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價支付。本船交付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噸,本船退還時存燃油不少于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噸,柴油不少于________噸,不多于________噸。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時間不計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東加油合同的選擇權,在租期內,如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則租船人有權解除本租約。
第十七條 租率
從本船交付之時(格林威治時間)起至還給船東之時(格林威治時間)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載重________噸,2240磅為1噸。每噸每日歷月的租率________支付現金,不足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應在交船后7個銀行營業日內,以后各期租金應在到期后7個銀行營業日內,以現款在________給________預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預付到經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個航次所需的時間),該項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約已具體規定的項目外,還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應得的回扣和傭金,有關實際停租或估計停租期間的任何款項或費用,還扣除經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間內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根據本租約,租船人對船東的索賠款項。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則租金余額應在本船起租后7個銀行營業日內支付。租船人還有權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預計代船東執付的港口使用費或開支以及還船時船上存油的估計金額,以上付款,還船后多退少補。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撤船,不給租船人使用,但這并不損害船東根據本租約在其他方面對租船人具有的索賠權。
第十八條 還船
本船應于租約期滿時,按交付給租船人時大體相同的良好狀態(自然損耗或由于第2條列舉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滅失除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沒有冰凍的港口____ 退還。
租船人有卸畢還船的選擇權,給船東或水手支付包干費最多________以代替清艙,清除墊料。
第十九條 還船通知
租船人給船東不少于10天的預計還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條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將超過租期時,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該航次,但如市價高于租約規定的租率,則對于超過租期的時間按市價支付。
第二十一條 貨 位
除保留適當足夠的部位供船長、船員、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屬具、家具、食品與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間和運力,如有客艙,也包括在內,均歸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 甲板貨
租船人有權按照通常海運慣例,在甲板及/或艙口部分裝滿貨物,費用自理,并承擔風險。裝載甲板貨應受到船舶穩定性和適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長與水手對甲板貨應妥善照料并拉緊捆索。
第二十三條 租船人代表
租船人有權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運并考察航次盡快運行情況。對他們將免費提供房間并供應與船長的伙食標準,費用由租船人負責。
第二十四條 證件
船東保證持有并隨船攜帶必要的證件,以符合所靠掛港口的安全衛生規定和當前要求。
船東保證,本船起貨機及其他一切設備符合本船靠掛港口的規定,還保證本船隨時持有現行有效證件。如船東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規定或未持有上述證件以致岸上人員不能作業,則由此損失的時間應停租,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船東負擔。
租船人有權免費使用船上的絞車、吊桿包括重吊及/或轉盤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貨機應保持完好工作狀態,便于即時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時仍應給予足夠時間的通知。
第二十五條 熏艙
在租期內,船東提供有效的熏蒸滅鼠證書或免疫證書。由于載貨或根據租船人指示而靠掛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負擔,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東負擔。
第二十六條 停租
A)如時間損失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1)人員或船用品不足;(2)船殼、機器或設備損壞;(3)船舶或貨物遇到海損事故包括碰撞或擱淺造成延誤;(4)修船、進干船塢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5)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貨運需要的有效證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馬和蘇伊士運河丈量證件;(6)船長、船員或水手的罷工、拒航、違抗命令或失職;(7)任何當局因船東、船長、船員或水手受到控告或違章對本船實行挽留或干預(但租船人的疏忽行為或不軌行為所引起者除外);(8)船東違反租約而停工;(9)由于本條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惡劣天氣除外)或由于傷病船員上岸治療而使本船繞航、折返或靠掛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約另有規定的停租項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礙本船有效運行或使本船不能給租船人使用。
B)如裝卸貨物所需的絞車轉盤吊或其他設備損壞或不堪使用,或絞車轉盤吊動力不足,則開工不足的時間應按所需作業的絞車及/或轉盤吊的數目比例計算時間損失,如上述原因使裝完或卸完整船的時間推遲,則開工不足的時間應相應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繼續作業,則船東支付岸上設備費用以代替絞車/轉盤吊,租船人仍應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轉盤吊數目不夠,則租金應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轉盤吊數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裝卸工人待時費,如有罰款也包括在內,均由船東負擔,并入租金內扣除。
D)租船人有將任何停租時間加在租期內的選擇權。
E)如本租約所說的原因使本船延誤達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第二十七條 航速索賠
根據本租約第1條,如本船航速減低及/或耗油增多則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和多耗用燃料費用和,應從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條 征用
在租期內,如本船被船籍國政府征用,則租金應從征用之時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時船上存油金額應退還租船人。如征用期超過1個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約的'選擇權。
第二十九條 干塢
從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過10個月,本船應在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同意的方便地點和時間,至少進干塢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條 船長責任和提單
船長和水手應盡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慣常的協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長應聽從租船人的指示。船長本人或經租船人要求授權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貨收據簽發提供的任何提單。
第三十一條 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確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閱。甲板、機房日志應用英文填寫,最遲應于每航次完畢時交給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辦,則以租船人提出的數據為準。對此船東無權申訴。
如租船人有理由對船長、船員或輪機長的行為不滿,船東在接到不滿的情節后,應立即調查,如情節屬實,船東應予以撤換,不得拖延。
裝卸工人和理貨員由租船人安排并作為船東的雇員,接受船長的指示和指導。租船人對雇用的裝卸工人的疏忽、過失行為或判斷錯誤不負責任,對引水員、拖船或裝卸工人的疏忽或裝載不合理或裝載不良造成船舶滅失,也不負責。
第三十二條 墊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墊支船長必要的款項,供船方在港的日常開支,收取2.5%借款手續費,此項墊款應從租金中扣還。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拒絕墊支。
第三十三條 冰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進入冰封的地點,或本船到達之時,由于冰情,即將撤去或可能撤去燈塔、燈船、航標和浮標的地點,本船也不得派往或進入因冰情有危險,使本船不能順利到達或在裝卸完畢后不能駛出的地點。本船沒有破冰航行的義務,但如需要,可尾隨破冰船航行。
第三十四條 船舶滅失
如本船滅失,租金在滅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蹤,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報告之日正午停止,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應退還租船人。
第三十五條 加班
如需要,本船晝夜作業(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內)。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歷月定額________付給船東,作為船員和水手的加班費,不足1月按比例計付。
第三十六條 留 置 權
為了索回本租約屬下的賠償,船東有權留置屬于定期租船人的貨物和轉租運費以及提單運費。為了索回預付而不應得的款項,索回因船東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租船人有權留置船舶。
第三十七條 救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報酬,扣除船長與水手應得的部分與各項法定費用和其他開支,包括按約對救助損失時間所付的租金和損壞的修復和燃料的消耗等項后,由船東與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財產無效所遭受的時間損失和費用(不包括本船的滅失),由船東和租船人均等分擔。
第三十八條 轉租
租船人有轉租本船的選擇權,但原租船人對船東仍負有履行本船約的全部責任。
第三十九條 走私
船東對其雇員的不法行為犯罪行為,如走私、偷盜、行竊等后果負責,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誤應予停租。
第四十條 退保費
由于本船在港時間達30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東因此從保險公司得到的退費應給予租船人(一經從保險公司收到,如數退給租船人,否則從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計的金額)。
第四十一條 戰爭
如船旗國卷入戰爭、敵對行動或軍事行動,船東和租船人雙方均可解除本租約,本船將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選擇的安全、開放的港口,于卸完貨物后還給船東。
第四十二條 海牙規則
船東或其經理人作為承運人,按照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牙規則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規定(但第三款第六節第四款第五節除外),對本租約名下所載運的貨物,根據船長簽發的提單或根據第20條由船長授權經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的提單負責短少、滅失或殘損。
第四十三條 互有過失碰撞及兵險條款
雙方互有過失碰撞條款和航運公會兵險1條和2條是本租約的組成部分,本租約名下出具的提單均應載有此項條款。
第四十四條 共同海損
共同海損按照理算規則和清算。
第四十五條 仲裁
本租約發生的一切爭執在________提交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四十六條 傭金
船東應按本租約所付租金____ %的回扣付給租船人、百分之____ %的經紀傭金付給________。如任何一方違約以致租金沒有全部支付,則責任方應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雙方同意解除本租約時,由船東賠償經紀人的傭金損失,在此情況下,傭金不超過為期1年的租金計算的數額。
第四十七條 其他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電 傳:________電 話:________電 傳:________
定期租船合同 2
船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與租船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注:雙方可以根據合議適當刪減以下條款,如有需要,也可在本合同最后并入附加條款。
第一條承運船舶的規范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船旗國:_________________;建造時間:__________;船級:___________;登記港: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載重量:__________公噸(包括貨物和燃料以及不超過_______公噸的淡水和物料);夏季海水干舷:________米;散裝艙容:_________立方米;包裝艙容:_________立方米;船舶噸位:__________總噸/總登記噸;在良好天氣條件下,風力達到包括最大風力蒲福風級______級,船舶滿載航速大約為:________節,此時耗油量大約為:_________公噸(燃油)。
第二條租期
上述船東同意出租、上述租船人同意租用上述船舶,從交船時起算,租期為________,并在下述航行區域內使用船舶。
第三條交船
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交付租船人并使其處于租船人的控制之下。在船舶交付當時,船東應當為接收貨物作好下列準備:貨艙打掃干凈,船體緊密、堅實、牢固并在各個方面適于普通貨物的運輸。船舶應裝備有壓載水艙,同時具有啟動所有裝貨設備的足夠的動力。船東應在______天之前向租船人遞交預計交付船舶的日期通知。
第四條交/還船檢驗
在交/還船之前,除非另有約定,雙方當事人應自負費用指定各自的驗船師,分別在船舶到達第一個裝貨港/最后一個卸貨港之前,聯合進行交/還船檢驗以便確定船上留存的燃油量和船舶狀況。每次檢驗后都應共同出具一份聯合檢驗報告并由雙方檢驗師簽字。如果雙方檢驗師不能達成合議,則各自有權出具一份獨立檢驗報告,陳述有關事項。
如果一方未能參加檢驗并且未能在聯合檢驗報告上簽字,則該方仍然應當受制于另一方在報告中所記錄的數據。
交船檢驗時間由租船人承擔,還船檢驗時間由船東承擔。
第五條危險貨物/除外貨物
(a)船舶應被用來運輸合法的而非任何具有危險、有害、易燃或腐蝕性質的貨物,除非是依據船舶登記國和裝卸港以及任何船舶必須經過其水域的中間港口和國家的法定當局之要求或建議。另外在不影響上述大原則的前提下,下列貨物也將被特別除外:任何品名的牲畜、武器、彈藥、爆炸物、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如果協議運輸國際海事組織所屬的貨物,那么這些貨物的數量應當被限制在_______噸,而且租船人應向船長提供證據,以證明他會按照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定合理地給貨物包裝、加標、裝船和積載。如果租船人未能履行上述規定,船長有權拒裝這些貨物,或者將它們卸載(如果已經裝船的話)。以上事項引起的風險和費用由租船人承擔。
第六條航行區域
船舶應當在____________范圍內的安全港口和地域之間(其中_____________除外),根據租船人的指示,從事合法貿易。
第七條船東負責的事項
除非另有約定,船東應提供并支付船舶保險、供給、房艙、甲板、機艙和其他所有的必需用品,包括鍋爐用水。船東還應支付船員的工資及他們在裝卸港的領事簽證費和屬于船員的港口服務費用。船東應當維持船舶的船級并使船體、機械和設備在提供服務時保持高效狀態,而且還應保證有一整套勝任的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的班子。
第八條租船人負責的事項
在租期內,除非另有約定,租船人應當支付所有燃油費用。租船人還應支付港口費用(包括強制看管人和貨物看管人以及強制垃圾處理費理)、與租船人業務有關的所有通訊費、引航費、拖帶費、代理費、傭金、領事簽證費(屬于船旗或船員個人的除外),還有所有其他通常費用(第七條中提及的除外)。但是,當船舶因為自身的原因(并非迫于天氣)而駛入港口,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將由船東承擔。由船員疾病導致的熏艙費用應由船東承擔。由在本租約下船舶掛靠的港口和裝載的貨物所引起的熏艙費用應當由租船人承擔。在船舶被連續租用期間達到或超過6個月后,所有其他的熏艙費用應當由租船人承擔。
租船人應當提供和支付必需的墊艙費用和特殊貿易或非通常貨物所必需的任何附加裝置。但船東應允許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墊艙設施。在還船之前,租船人應將墊艙設施和附加裝置移走,該費用和時間由租船人承擔。
第九條航次的履行
(a)船長和船員應盡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慣常的協助。船長應當諳熟英語并且因被視為租船人的雇傭和代理(雖然是由船長任命)而須執行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同時,租船人應在船長的監督下履行所有關于貨物的操作,這會包括但不局限于裝載、積載、平艙、綁扎、牢固、墊艙、松綁、卸載和理貨。上述操作的風險和費用由租船人承擔。
(b)如果租船人有合理的原由對船長或高級船員的管理方式表示不滿,則船東應當在收到投訴的詳情后對此進行調查。并且如有需要,應當重新任命有關人員。
第十條燃油
(a)租船人在交船時和船東在還船時,應當按照以下約定接收并支付留存在船上的所有燃料油和柴油。交船時,船上有燃料油___公噸,每噸___________;柴油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還船時,船上有燃料油__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柴油____________公噸,每噸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日期:
定期租船合同 3
出租人: 集團有限公司船務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20 年5月26日
合同簽訂訂地: 省 市
就乙方租用甲方船舶一艘從事長江內河航線拖輪作業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訂立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條款如下:
一、船舶說明
船名“ 8號”;船舶登記國:中國;船舶種類:全旋回拖船;船籍港: ;船長:30米;型寬:10米;型深:4.5米;功率:1764KW(2400HP);航區:沿海及長江A、B級。
二、船舶航行區域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的船舶用于給靠離靖江港口的船舶提供常規拖輪輔助作業及船廠大輪進出塢等作業。
三、租期
租期為一年,自20 年5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6日止,合同到期后,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合同可續簽,本合同所約定的條款繼續有效。
四、租金
年租金雙方約定人民幣312萬元整(大寫為:叁佰壹拾貳萬元整),每月租金為26萬元人民幣。
五、結算及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每季季末至7個銀行工作日內,乙方憑甲方出具的發票及指定的銀行帳戶通過銀行以支票或匯票形式支付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超期日則按日1‰償付滯納金。
六、船舶維修保養
1、租期內,甲方負責船舶日常的維修保養,并負責船舶物料的供應,保持船舶適航。如船舶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損壞,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在合理時間內進行修理,確保船舶正常營運。
2、租期內,應船舶主管部門的要求或者根據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需要對船舶的結構、設備進行改造、換新、添置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租期內,甲方每月享有貳天的船舶停航維修保養時間,并可累計使用,船舶停航保養天數以甲、乙雙方確認為準,每年的停修時間超過24天,超過部分按日扣除租金。
七、船舶的檢查
租期內,甲方負責做好航行日志,并及時向乙方通報船舶使用情況及船舶的狀態,按時接受艇檢驗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因甲方未及時向乙方通報船舶使用狀況造成船舶停航,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八、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1、負責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證書和有關文件資料,保證船舶適航。
2、負責辦妥有關航運手續,在租期內,有關證件到期,甲方必須負責辦妥,包括(年檢、定檢、塢檢)檢驗,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租期內,如果由于合同一方或其他工作人同,雇傭人員違反合同,疏忽或其它過失造成雙方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人員、財產損失或損害則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甲方負責為出租船舶配備持有效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的合格船員,并負責船員的日常管理。
5、甲方負責辦理船舶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船舶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6、租期內,船員發生工傷事故,在保險范圍內的,由甲方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范圍外的,雙主應根據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7、租期內,乙方享有對甲方船舶的經營權和調度權,甲方船舶必須服從乙方的調度指揮,如甲方船舶不服從乙方調度指揮,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處理意見,如甲方不能滿足乙方規定的要求,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
乙方:
1、合格營運,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租期內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甲方船舶損失或被查扣,責任由乙方承擔。
2、租期內,船舶的燃油、淡水、岸電、港口使費、簽證費等地方性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款約定的船舶航行區域及用途使用船舶,如需變更船舶用途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
4、乙方負責為甲方的船舶提供安全可靠的停泊位置,并保證在適合船舶安全的.條件下合理使用船舶。
5、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向甲方付清租金,如不按時付清租金,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九、免責條款
在合同租期內,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責任發生的船舶滅失或失蹤,租金自船舶滅失或者得知最后消失之日起,停止支付,免除乙方責任。
十、交還船
交還船地點為 集團船務分公司基地。交還船時,船存燃油差額部分由受益方,按市場價折算人民幣付給雙方。
十一、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償付給對方租期內未履行完畢期間的租金20%的違約金,如不足以彌補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合同的變更的解除
1、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雙方,如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2、租期內雙方如變更合同的租賃形式,或簽訂補充協議就確定的租賃形式有關條款進行協商達成一致。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海事法院提請拆訟。
十四、本合同于20 年5月2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集團有限公司船務分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 年5月26日
乙方: 服務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20 年5月26日
定期租船合同 4
出租方:_______(簡稱甲方)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
承租方: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電話: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規定,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船名、規格及用途
甲方將自用的挖泥船、泥駁船、拖輪各一條其船體本身附屬設施出租給乙方。武漢港務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上述船舶的所有權人,特授權漢口港埠分公司作為出租方出租該船舶,乙方將此船舶用于漢江新溝河段挖泥施工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總工期約二個月,從《交接確認書》所記載的實際交付之日起作為起租日。雙方約定起租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保證金、繳付規定
1、雙方約定租金按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計算,船員勞動報酬_______元整(¥_______)計算,兩項合計_______元整。租賃期的第一個月內,不足一個月仍按一個月計算。第二個月開始,不足一個月以天為單位計算,租金計算標準為:_______元×實際工作天數。
2、租金支付采用先付后用方式。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預付第一個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元整給甲方,次月起每_______日按進度支付租金,余款待工程完工后進行一次性決算。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租賃合同,停止乙方使用,收回租賃物。
3、雙方約定租金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開始計算。
4、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此款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不保值、不得沖抵租金。待本合同正常履行終止,合同標的物順利返港后,雙方財務對賬清算后辦理退還手續。
第四條船舶的交付地,拖移,返送及費用
1、雙方約定:船舶交付地分別位于______________碼頭及______________碼頭,由雙方現場辦理交接。在船舶交接的同時,雙方以書面的形式簽署租賃物的《交接確認書》。甲方將船舶交給乙方后由乙方負責安排拖移至漢江新溝并承擔拖移及海事簽證等相關費用。
2、工程完工后,租賃船舶由乙方負責安排拖回至甲方指定的碼頭并承擔拖移費用,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簽證工作并承擔簽證等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躉船安全無損完好,并不得缺少經確認的.隨船本身附屬設施,若發生缺少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書面確認延期租賃,乙方不予返還躉船,視為乙方延期租賃,需按本合同項下標準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拒不支付租金,應按超出租賃期限的時間計算,雙倍支付甲方租金;逾期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繼續使用該船舶。返港后雙方先辦理租賃船舶交接確認書后,再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3、乙方在租賃躉船交接時應對躉船質量進行現場驗收,同意接收并簽署《交接確認書》的即證明認可船舶符合租賃要求,事后不得異議。
第五條船舶維修、保養租賃期內,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元整包干的方式托甲方負責船舶的日常維修及保養工作。如因超期使用所產生的船舶維修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雙方約定事項
1、租賃期內,由于乙方使用導致的所有燃潤油料全部由乙方承擔。
2、雙方約定:乙方托甲方安排10名船員隨船輪流工作,工作時間為每天6:0022:00時。隨船船員的勞動報酬由乙方支付(包含在總價內),并服從乙方管理。若無特殊情況,甲方保證平均每月27個正常工作日。
3、租賃期間,乙方僅擁有船舶的使用權,無處置權。更不能因自身債務及糾紛將甲方船舶作抵押。
4、甲方禁止乙方任意改造船舶。若因乙方經營需要對租賃船舶進行局部改造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由乙方向甲方出具《船舶改造方案》,并與甲方簽訂《船舶改造協議》,同時征得船舶監管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改造。在沒有簽定補充協議前乙方擅自改造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并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6、若因乙方工作需要,需將船舶遷移至漢江新溝外其它泊位水域時,乙方需報請甲方同意,并確保船舶安全,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船舶移至漢江新溝外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合同,收回租賃船舶。
7、乙方負責現場生產安全。并承擔船舶在當地海事、航道等各種社會管理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搞好船舶的各項安全防范工作,懸掛信號標志、(信號標志應符合《內河避碰規則》規定)完善防碰撞設施、配置消防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合理的使用船舶。
8、合同期滿后,如甲方需繼續租賃該船時,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1、租賃期內,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下,甲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拖走船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乙方擅自將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轉讓,抵押或挪作他用。
(2)乙方利用租賃船舶及設施進行非法活動,違法經營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
(3)乙方未按規定繳付租金,拖秋5天。
(4)租賃期內若乙方因船舶使用管理或引起第三方的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和負實際最終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2、租賃期間,如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未按約定按時將船舶交給乙方,影響乙方使用。
3、由于雙方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終止合同時,必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
若屬甲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終止日起,甲方將乙方已繳付的船舶返港費及尚未履約完所剩余的部分租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若屬乙方原因違約解除終止合同時,自合同解除終止日起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退還租金及返港費,乙方不得拆除船舶上所增加的一切設施。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需解除終止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船舶返港費用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進行。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后可作出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武漢海事起訴。
3、本合同一式貳份,另附交接清單一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托代理人:_______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定期租船合同 5
租用單位(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船________馬力________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躊理。
第三條:船在租期內,因氣候(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第四條: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第五條: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第六條:租金每月為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第七條:燃料由________方負責,但________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第八條:裝運亂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第九條:雙方交接船舶地點: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船管處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定期租船合同 6
租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船舶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____ 船____ 馬力____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
,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風、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已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舶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____ 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分按日計收。
7.燃料由____ 方負責,但____ 方需協助,其費用由____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____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 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定期租船合同 7
使用單位:__________開發總公司(甲方)
船舶單位:__________公司(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海虹1”輪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開拓和發展業務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1年,自20__年6月15日起至20__年6月15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日為人民幣22000元,不足一天按比例結算,合同生效日即進行結算,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付50%月租金作為定金,以后的月租金分別以當月的10日和20日前分兩次付清,如拖延不付,乙方有權隨時令船停航或終止租船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船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7.船舶港務費、加水加油費、引水費、拖輪費、系解纜費、船員工資及獎金由乙方承擔,其余費用由甲方負責,租期內甲方每航次付勞務費人民幣5000元。
8.如因臺風原因而影響船舶航行和貨物裝卸,損失的'時間由乙方承擔三分之一(以航海日志記載為準);回上海加油的時間從租期內扣除(船到上海裝卸時加油除外);不論船舶在外港或回滬,修理所用間均由乙方自負;船舶回滬加油或修理,以船抵吳淞口錨地時起算;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上海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副本1,甲方1份,乙方1,船管處1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行。
11.本合同于20__年6月15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負責人: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負責人: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鑒證機關: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定期租船合同 8
使用單位: 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 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 船 馬力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年,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 方負責,但 方需協助,其費用由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處 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行。
11.本合同于19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
帳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年 月 日
定期租船合同 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派船從 港裝載鐵礦砂運往 港一事,簽定本合同如下:
一、 運輸事項:
1、 貨物名稱、數量、規格:
鐵礦石 噸 散裝
2、 承運船舶規范:
船名: 航次: 總 長: / M
型寬: 滿載吃水: / M 總艙容: / CBM
3、承運日期:
根據甲方要求,在 港同意裝貨, 港同意卸貨的前提下,乙方派適載海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抵 港分批承運(受不可抗力影響除外)。
二、 裝卸事宜:
1、乙方應按約定的或習慣的或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送到約定的到達港,并在貨物裝妥后發出抵卸港通知。
2、乙方只負責裝卸港各一個安全泊位的船舶港使費。若需移泊,須經承運人同意,且移泊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移泊,并視為甲方違約。
3、乙方不負責兩港裝卸及有關堆艙費、綁扎費、裝卸費、貨港費、平艙費、船舶速遣費、貨物代理費及港口建設費等其他應由托運人承擔的費用。甲方應在裝畢、卸空前付清裝、卸港港口建設費,若未及時支付,由此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由托運人承擔,并且承運人有權保留貨物留置權。
4、甲乙雙方以水尺計量進行交接,數量以裝貨港港航水尺交接數為準。當收貨數量與運單數量差異大于-5‰時,以實際收貨數量做為運費結算數量,而且乙方需按照貨款貿易價格向甲方賠償超過5‰的那部分貨損。
三、運費及費用結算:
1、運價: 港至 港 人民幣 元/噸(人民幣 元/噸);
2、船舶每航次運費以實際受載數結算。運費在甲方收到乙方發票后于十個工作日內以現匯形式一次付清。
3、乙方船舶在港口發生的港使費均按交通部規定執行,并由港口向乙方結算。
四、船舶停港時間及滯期:
航次裝、卸港留港時間各 小時,滯期費率 。裝卸港留港時間自船抵裝卸港指泊錨地起至裝卸完畢辦妥交接手續止,一旦滯期永遠滯期,時間以航海日志記載為準。
五、特約事項:
雙方共同保證船舶的周轉周期,做好船舶航行、靠泊裝卸工作。甲方負責疏裝、卸港,應提前辦好貨物在港口的相關手續及卸貨港碼頭的'接卸工作,保證乙方船舶及時裝卸。
六、違約條款:
1、合同簽訂后若出現船、貨落空,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總運費30%的違約金。
2、如甲方運費不到位,乙方有權行使貨物留置權,并由甲方每日按照運費的仟分之伍支付給乙方滯納金。貨物留置期間產生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負。
七、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盡可能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立由原告住所地海事法院判決。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定期租船合同 10
使用單位:
簡稱甲方
船舶單位:
簡稱乙方
1.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同意將船 馬力 噸租給甲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 工作,甲方只有調度權,航行安全、技術操作由乙方船長負責。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設備等工作,必須經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對船體及船上設備損壞,退租時由甲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駕駛造成損失乙方自理,特殊情況造成損失,按海事章程辦理。
3.船在租期內,因氣候(大氣、雨、霧)等原因滯船均包括在租期內,但機器發生故障或者船上責任在24小時內照收租費,超過24小時由甲方通知船管處按乙收租費退給甲方。
4.無論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政府法令和軍事行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受損,呈請上級按海事處理。
5.租用期定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
止,甲方如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五日前向船管處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船調回,另行安排任務。
6.租金每月為 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處即進行結算,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超期部份按日計收。
7.燃潤料由 方負責,但 方需協助,其費用由 方承擔。
8.裝運亂石石子等特殊物資的船舶由甲方負責配備鋪墊船板等,以保護船體。
9.雙方接交船舶地點 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處各執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船管處 份,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以便執行。
1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12.未盡事宜,發生后按照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可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負責人: 負責人:
賬號: 賬號:
鑒證機關: 負責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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