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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國家安全法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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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國家安全法簡報1
《國家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國家安全的專門性法律。它在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保障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它的頒布和實施,對于進一步加強我國的國家安全工作,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家安全法》是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地防范、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武器。國家安全法是黨領導下的國家安全工作的長期實踐所積累的豐富經驗的基本總結和集中體現,并且適應了新形勢下隱蔽斗爭的要求,集中反映了廣大國家安全干警和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共同意愿。堅持了四項基本原則,體現了黨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一貫倡導的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專門機關與有關部門相結合的原則,并吸收借鑒了外國有關國家安全立法的好的.經驗,是建國以來第一部維護國家安全的專門法律,它的實施,標志著國家安全工作的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逐步完善。國家安全法對刑法的有關條款作了修改、補充和完善,為更有效地防范、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國家安全法》是機關、團體和組織及全體公民履行憲法義務、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準則。我國長期處于和平時期,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變化,隱蔽敵人的分裂破壞滲透策反和情報竊密等現實活動愈加突出,使得一些個人和組織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缺乏應有的警惕,有的甚至有意或無意地泄露國家秘密,危害了國家安全;一些人的國家安全意識淡薄,對身邊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視而不見、是非不辨,甚至妨礙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也有些人為了達到某種個人目的,置國家安全和利益不顧,公然向境外間謀情報機關和其他敵對組織出賣情報或者直接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對此,我國《國家安全法》規定:不僅我國公民,而且我國的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及企業事業組織,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國家對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組織和個人給予保護,對維護國家安全有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還具體為公民和組織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指明了方向,如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保守所知悉的國家安全工作的國家秘密;在有關機關了解危害國家安全的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應當如實提供;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向有關機關報告。同時,任何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和其他違法行為,都有權向上級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有關部門檢舉、控告。這些規定對規范公民和組織的行為,增強公民和組織的國家安全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作斗爭,支持、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做好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了行為準則。
國家安全是國民安全的根本保障,維護國家安全是保持一方凈土的重要前提。維護國家安全,任重而道遠。
我們殷切希望,通過《國家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國家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觀念,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履行職責,在隱蔽斗爭戰線上,構筑起一道牢固的反奸防諜人民防線,有效地防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國家安全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學習國家安全法簡報2
2016年2月22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二十三周年,國家安全聯系著每一位公民的自身安全,要自覺樹立防范意識,提高保密觀念。會上,李光曙局長對全體干部職工提出要求,要求大家要對國家安全及敵情觀念有深刻的了解和認識,在保護國家安全的問題上,要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要時刻牢記“國家安全、人人有責”,要自覺建立起反滲透、反策反、反竊密、反恐怖、反顛覆、反破壞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全體干部職工要注重提高保密意識,堅守原則、廉潔自律。
全體干部職工表示,將以這次學習為契機,進一步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和敵情觀念,營造“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筑牢反滲透、反策反、反竊密、反恐怖、反顛覆、反破壞的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切實維護好我區的社會安全和政治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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