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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公司借款合同通用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設立公司借款合同通用,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設立公司借款合同通用1
股東合作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乙方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擬設立的公司主體
1、公司名稱:公司(具體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萬元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即注冊資本金,為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的登記及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包括但不限于對公司的運營管理、對產品的運輸和銷售。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三年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執行董事兼經理由乙方擔任,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組建業務團隊;
(3)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但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4)審批日常事項,但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5款處理;
(5)每年的12月31日前,擬訂公司的經營方針、營銷計劃,投資方案,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擬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決議;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除財務負責人之外的其他部門負責人等,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具體負責:
(1)對乙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乙方委派的執行董事兼經理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由占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季度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6、甲方或其書面委派的人員有權在提前通知公司后,隨時檢查公司的資產、驗核報表、復印財務賬簿、財務憑證等相關文件,并與政府、核心員工溝通公司事務,有權聘請審計師及律師對公司進行審計和盡職調查。
四、資金及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后,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范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并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2、公司賬戶的U盾兩個,由甲乙方各控制一個,對支出進行審核,甲乙雙方均可授權專人管理。
3、公司每月的財務報表,須于次月15日前以書面或郵件的形式,提交給股東。
4、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執行董事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將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5、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1)資產負債表;
(2)損益表;
(3)財務狀況變動表;
(4)現金流量表;
(5)財務狀況說明書;
(6)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7)虧損原因說明書。
五、盈虧分配
1、鑒于甲方負責設備的生產、技術支持和人員培訓,乙方負責獨家銷售、售后技術團隊組建,因此利潤和虧損,按照如下約定的比例進行分享和承擔。
(1)在公司成立后半年內,乙方完成銷售及技術團隊組建、設備展廳布置,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售后技術團隊的培訓、設備技術升級。
(2)公司如出現虧損,甲乙雙方按實際分紅比例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并且留足三個月的運營開支,方可進行股東分紅,分紅的時間為每半年下一個月的25日前分取上半年利潤。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股權處分及退出
1、公司成立起5年內,股東不得以退出公司經營為目的而轉讓股權,且轉讓份額不得超過該方所持股權的20%。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權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2、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該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且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3、除本協議約定外,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七、增資
1、如因公司需擴大經營規模或公司儲備資金不足,乙方承諾以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有償提供資金給公司使用,提供資金上限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金的3倍。
2、需要增加注冊資本的,甲、乙方應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通過引進第三方投資人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
3、如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八、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可要求解除本協議:(1)公司虧損額達到元;(2)乙方有自行或與第三方制造、仿制公司所銷售的設備;(3)乙方未達到本協議所約定的`銷售業績且低于50%。
2、發生以下任一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實際分紅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實際分紅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實際分紅比例償還。
九、保密義務
1、除非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或法律法規另有要求,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第三方披露或公開保密信息,或者允許其董事、職員、代理、顧問和律師披露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的保密信息:
(1)本協議及本次合作所涉及的所有相關事宜;
(2)甲乙雙方關于本協議的簽署或履行而進行的任何討論、協議條款、交易條件或有關本協議擬議交易的任何其他信息;
(3)任何一方在與其他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進行協商或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得的關于其他方或其關聯企業的任何非公開的信息。
2、本協議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的違反將構成該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且守約方有權啟動法律程序要求停止此類侵害或采取其他救濟,以防止進一步的侵害。
3、本協議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對協議雙方均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且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終止。
十、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未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5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且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守約股東有權要求違約方將股權轉讓給守約方,轉讓價款在當時違約方已實繳的注冊資本金或公司的凈資產評估價中,取價高者。
十一、通知及送達
1、協議各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以書面方式送達方為有效。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傳真、快遞、郵件、電子郵件。上述通知應被視為在下列時間送達:以傳真發送,在該傳真成功發送并由收件方收到之日;以快遞或專人發送,在收件人收到該通知之日;以掛號郵件發出,在發出之后7個工作日;以電子郵件發出,在電子郵件成功發出之后即為送達。
2、通知送達下列地點或傳至下列傳真號碼或發至下列電子信箱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及指定聯系人:
地址:
電子信箱:
乙方及指定聯系人:
地址:
電子信箱:
十二、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文完)
各方簽署如下: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捺印):
日期:
設立公司借款合同通用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5、經營范圍:,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元
(1)甲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元,占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賬號:,)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任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2
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詳細內容見公司章程)。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秉;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3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由出資比例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方需要在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上,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同意,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4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外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3)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5
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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