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樣本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樣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款合同樣本1
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由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各方同意:
1.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萬元;本協議中的貨幣單位“元”均指人民幣元)。
2.借款期限:________年,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果乙方在借貸關系存續期間沒有提出債轉股要求,全部借款于到期日一次還清。
3.資金使用費:資金使用費每年按借款額的________%計算,并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
二、各方同意: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將該項________萬元債權轉為在甲方的________萬元出資或股份(即本協議中所稱的“債轉股”):
1.甲方的年度財務報告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后的一個月內;
2.甲方擬進行增資擴股,變更注冊資本時;
3.借款到期時,但乙方須在借款到期前、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一個月內提出債轉股要求。
三、乙方提出債轉股時,在甲方付清應付資金使用費的前提下,轉股價格按以下方式計算:
1.甲方目前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其有形凈資產經各方協商,確認為________________萬元。
2.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不超過__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__萬元),則債轉股時不考慮甲方的無形資產價值,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 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3.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在______________萬元(包括_____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的無形資產確認為____________萬元,則甲方的無形資產和凈資產按______________萬元計算,因此乙方在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______萬元占甲方注冊資本的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4.若甲方上一年的凈利潤介于___________萬元與___________萬元之間,各方確認的甲方的無形資產在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間,因此乙方實施債轉股時,如果沒有新增資金投入,乙方的________萬元所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按下式確定:占甲方注冊資本的比例=(________ -甲方的凈利潤/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如果同時有新增資金投入,則在上述基礎上按比例折算;
5.如果在增資擴股時,甲方的財務報表不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則以增資擴股時上一個月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的累計凈利潤換算為全年凈利潤為基準。
四、甲方進行增資擴股時如果乙方提出債轉股要求,甲方應按當年資金使用月份數占全年12個月的比例支付應付的資金使用費,并在乙方出具債轉股的書面通知后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須聘請注冊會計師于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完成甲方的年度財務審計工作,并出具審計報告。
六、當甲方發生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資金。
七、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經營管理和財務活動情況,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報表、資料,并為乙方的相關工作提供方便。
八、如果甲方及其股東妨礙乙方順利行使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乙方有權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及資金使用費,甲方須同時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萬元。
借款合同樣本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詳細磋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同意無息借款給乙方,作為生產經營流動資金。
二. 借款金額:XX萬元,XX萬元整)。
三. 借款期限:從XX年10月20日起至XX年10月20日止,共6年。
四. 償還方式:從XX年10月20日起分3次還清(XX年10月20日還款usd3萬,XX年10月20日還款usd4萬,XX年10月20日還款usd5萬),可以提前還款。
五. 匯款方式:甲方在XX年11月3日前將usd12萬元一次性匯入乙方在中國銀行東莞分行開立的外債專用賬戶。
六. 提款方式: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憑單據或用款計劃向外匯管理局申請提款。
七. 違約責任:如乙方無法按時還清借款,甲方有權按乙方開戶行的年平均利率收取違約滯納金,直到還清為止。
八. 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東莞中心支局批準后生效,至還清借款時失效。
九. 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借款合同樣本3
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號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
方,上述保證人自愿為乙方此筆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00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1.5%。
三、借款用途:商業經營、貨物買賣、債務清償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借款歸還: 乙方應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還款日為周六日或法定節假日為理由延遲還款,否則構成違約。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還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六、擔保條款
1、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2、保證期間:為兩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每個保證人均負有在其擔保范圍內獨立清償被保證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義務。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于 年月 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八、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愿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并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
的抗辯權。
2、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刑事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
行要求乙方及保證人承擔償還責任)。
3、如乙方及各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的承諾,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計拖欠甲方兩個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請公證強制執行,乙方及保證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4、因乙方違約,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十、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證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北京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保證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于三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
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未書面通知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保證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范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本合同各保證人愿意單獨或共同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乙方聯系電話為: ,郵政編碼:
乙方特快專遞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甲 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證人:
簽約時間: 年月 日
借款合同樣本4
借款方:___(簡稱甲方)
貸款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簡稱乙方)
根據_____號文件批準的項目,所需資金經甲方申請,乙方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根據用款計劃支用貸款,對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將貸款從甲方的貸款戶轉到存款戶。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借款合同樣本5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于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第四條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后一個月的20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并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分或全部,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第六條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于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第七條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為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第八條違約及違約處理: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上一頁1
供給乙方_________ 型主機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裝并標貼與原樣相同的商標和標簽。
3。乙方每月銷售不少于_________ 套/ 箱。
4。若乙方6 個月不能銷售雙方同意的數量,本合同在任何時候可予以作廢。
5。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廠在_________ 地區銷售_________ 型主機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銷售量達到規定的數量,乙方有權永久擔任代理。
7。廣告費由乙方負擔。
8。經雙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簽署,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文本與英文本發生異議時,以英文本為憑。
10。 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經雙方同意。
甲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 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6
貸款方:
借款方: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
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
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
并聘請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
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
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年零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 貸款時間 | 貸款金額 |
第一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第二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第三期 | 年 月底前 | 元 |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
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
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
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
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
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
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
、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
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
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
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
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
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
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
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
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
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
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
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報送…
…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頒布 單 位: 國家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司
頒布 日 期:
借款合同樣本7
編號: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月息:_______%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情況登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金額: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還本金額:__________________還息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欠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員: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準,不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款方有權給予加收_______%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在到期3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準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個月后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經辦人:(印章)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員:(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貸款人的債權實現,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經各方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貸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貸款余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_可周轉性或分期發放的貸款。
每筆貸款發放根據借款人合理需要、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銀行資金供應可能等確定,貸款發放金額、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為準。
第二條 抵押人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上述的主債權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含訴訟代理費用)。
第三條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價值總計萬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抵押人的義務:
l.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妥善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維修,保證其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負擔。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給予配合協助。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下列抵押物的物權證書等文件交貸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規定,從規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對貸款人要求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財產保險應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把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
7.抵押人負責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保險等事宜及全部費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經營機制或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抵押物的權利發生爭議;
(4)申請破產、歇業、解散;
(5)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法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為、注冊資本發生變更。
抵押為有本項第(1)款第(4)款的情形應提前三十天通知貸款為;有本項第(2)、(3)、(5)、(6)款情形應在事后七日內通知貸款人。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期他等價的抵押物,保證抵押物價值不低于原估價金額,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待業導致內的損失,而獲得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當用于提前歸還貸款本息或存入貸款本息或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內,抵押期間抵押人不得動用。
第七條 以上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銀行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八條 抵押人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應按借款金額的3%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如果造成貸款人損失的,由抵押人損失賠償。
第九條 抵押物依法繼承或受遺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清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合同期限(即貸款展期),應事先取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抵押人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與貸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權利義務,應取得抵押人同意。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合同時,就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局面協議,法律有規定,從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含展期后到期),貸款人有權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扣除處分費用后,優先歸還貸款本息,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不足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另行追償。
第十五條 抵押人發生合并、分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和享受應有的權利。
第十六條 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十七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__________持有。
抵押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樣本9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 ,貸款期限自 至 。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樣本10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方便職工辦理貸款手續,規范貸款業務操作程序,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濟寧市人民政府《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職工購建房實際情況,特制定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
一、貸款對象和用途
1、申請貸款人必須是在職職工,貸款前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均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有資格申請貸款。
職工所在單位欠繳公積金,但單位已經按照規定制定補繳計劃,并按計劃已補繳公積金的,視同連續繳存。
2、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單獨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申請與商業住房貸款組合貸款。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購買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在2年以內;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采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質押、保證),能夠提供市中心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
4、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須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或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須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須有不低于50%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沒有尚未還清并且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6、其他規定。為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已付清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或有不良還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貸款;職工還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后,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7、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者同戶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長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證明。
8、市直公積金繳存人員在外地(濟寧市之外)以個人或配偶名義購買住房,應提供市區住房作為抵押和辦理置業擔保貸款手續,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也可申請貸款。
三、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1、公積金貸款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額和下述4項規定確定。申請貸款額不超過本細則規定的,以申請貸款額作為貸款額;申請貸款額超過本細則下述4項任何一項規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額作為貸款額。
(1)貸款最高限額。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行。目前,我市最高貸款額度分三個級別掌握,一級為市中心,二級為分中心,三級為管理部。
(2)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二手房、拆遷安置房、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于購房總價款的50%。借款人所購房屋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應以評估價確定貸款額度。
(3)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現有價值的70%;以有價證券作質押擔保的,不得超過有價證券面值的90%,并以有價證券到期日為貸款期限。
(4)借款人的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況確定,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12個月×貸款期限×40%。
2、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均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后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齡最小的計算。
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期限短于上述規定的,以申請貸款期限為準;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長于上述規定的,按照上述規定核定貸款期限。
3、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利率標準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還款期內如遇利率調整,于次年元月1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一年期的執行合同利率。
四、貸款資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證。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戶口簿。
3、借款人、配偶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4、借款人婚姻狀況的有效證明。借款人婚姻狀況為單身或喪偶、離異的,須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證明,并加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專用章。離異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未婚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夫妻戶口在同一戶口簿,可不提供結婚證。
5、購建房資料。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據、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承諾書》;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買賣合同、契稅票據、過戶后的房產證;購買單位集資、定向開發房的,應由單位集中辦理,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改委的立項批復、分房方案、職工與單位簽訂的購房協議、40%以上首付款收據、用于抵押的房產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安置許可證、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翻建房屋的產權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大修住房的,應提供區(縣)級以上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房屋所有權證、大修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資料。
6、擔保資料。以現房抵押的,須提供房產證;以期房抵押的,須有售房單位的濟寧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資料;質押擔保的,提供市中心認可的質押物。
五、貸款擔保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擔保公司保證和質押。
1、借款人采用現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認可并簽訂合同的擔保公司為其提供貸款擔保。擔保公司作為償還貸款的連。
借款合同樣本11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借款合同樣本12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證執行版本)
樣本二
出借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
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即(小寫) %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 份。
出借方(簽字):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借款方(簽字):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樣本13
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包頭市房地產抵押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責任,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借款性質:本借貸行為系民間借貸。
第二條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借款人須合法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
第三條 借款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個月,期限最后一天為還款日。實際借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款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未記載的依照本條)。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時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第五條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時間及逾期付息規定: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為 %(百分之 )。利息從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類推(具體付息時間依照借款借據,借款借據未注明的依照本條規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條規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貸款余額的萬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若提前還款,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取得貸款人同意。提前全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還款的,除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息外,還應就提前還款額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1、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當其出現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務商,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3、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資料,在貸款人審查其資信材料、還款能力、借款用途、貸款使用情況時予以積極配合。
4、向貸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產亦可)保證材料,并向貸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證人簽字的《提供住所保證書》。
5、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
書面通知貸款人及雙方共同委托的服務商。
第八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及辦理抵押物登記后,如貸款人無故拒絕發放貸款,貸款人應承擔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費用并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如因生計確需提前收回貸款的,應提前30日書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期限以實際借款天數為準;若借款人不同意,則本合同繼續履行。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因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行使此項權力對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借款人將本貸款資金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且財產管理人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不承擔還款義務;
3、借款人未按時償還貸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經濟糾紛被起訴或借款人的'財產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財產權利的行為發生時;
5、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貸款人的貸款能如期償還,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的位于包頭市 、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合法房地產(權證字號: 號)抵押給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抵押人承諾,抵押行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種原因導致抵押擔保無效,擔保人承諾與借款人一起承擔還款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約定的抵押房地產在本合同締結之日市值約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公休日順延),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費、拍賣費、貸款人律師的代理費等)。
第十四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五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原因使抵押物價值減少,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六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抵債或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的,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抵押物評估: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估價,抵押人必須予以合作。 第十八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九條所述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抵押人同意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協助抵押人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且逾期十天以上者,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費用負擔:因訂立和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和抵押人確認,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時,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發生的與訴訟有關費用、貸款人律師費代理費、查詢費等)由貸款人和抵押人承擔并負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需要人民法院裁決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訂并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外,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合同條款仍然有效。如需辦理變更登記,應由合同各方共同辦理。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締約人聲明,締約人對于本合同的規定清晰明白(特別是楷體字體的條款)無任何疑義和歧義。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 :
20xx年 月 日訂立于包頭市
借款合同樣本14
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下稱“穩得利擔保”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叁萬萬元人民幣,期限六個月,自20xx年01月20日至20xx 年07月20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18‰,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進貨,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20日為結算日,乙方應于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愿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并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借款合同樣本15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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