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必備]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借款合同1
貸款人: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 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日至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止
第三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四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0。8%/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4、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六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八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附則
1、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還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款方式:__________支付。
四、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款項,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出借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______%。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出借方應追回款項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出借方的違約責任
(1)出借方未按期提供款項,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六、本合同自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總共為_______月。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第五條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_____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六條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七條擔保條款
1、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2、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八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將現款交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借據,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若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2、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若逾期還款,除按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還清借款為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間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律師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丙方對發生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_份,丙方執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
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
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
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5
甲方(出資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下稱“穩得利擔保”公司)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叁萬萬元人民幣,期限六個月,自20xx年01月20日至20xx 年07月20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18‰,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乙方借款用途為進貨,乙方應合法使用貸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五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六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到期結清本息,每月20日為結算日,乙方應于當日將當期利息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托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逾期之日起三日內丙方應將應付款項償付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各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必須辦理公證,乙方自愿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3)、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4)、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6)、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8)、乙方未按約定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致使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費;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償還本金或利息的,應自逾期之日起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每日50元的逾期管理費;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5%的罰金,并應自收到丙方的追償通知(電話或書面通知)后的三日內,無條件向丙方償清全部墊款及罰金;
3、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穩得利擔保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穩得利擔保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穩得利擔保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乙方還應向穩得利擔保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5、借款合同簽定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支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在保證金余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授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6
一、個人借給公司的借款合同怎么寫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個人的基本信息)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XXXX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項在借款期限內的利息計算,利息的支付方式。
3、借款期限及還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約定具體如何歸還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時候歸還,由公司從個人工資款項中扣回多少元等)。
4、還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確約定,則可以不要。
5、保證條款:(如果公司需要這方面的保證的話,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條款,要的話根據個人和公司的協商進行補充。)
6、違約條款: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寫
7、其他:公司跟個人在借款時如果有什么服務期限或什么附加條款請注明。
8、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借款合同的概念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
三、借款合同的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作為特殊種類物的金錢,因此,原則上只發生履行遲延,不發生履行不能。
(二)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后,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決定的,也是貨幣這種特殊種類物作為其標的物的必然結果。
(三)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四)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個人借款合同7
甲方(貸款人):xxx
身份證號:xxx
乙方(借款人):xxx
身份證號:xxx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xx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xx向xx借款人民幣x元(小寫)xxx整(大寫)。于x年xxx月xxx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x年,自x年xxx月xxx日起至x年xxx月xxx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xxx。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xx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x年xxx月xxx日,從x年xxx月xxx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x份,雙方各持x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xxx
聯系方式:xxx
乙方:xxx
聯系方式:xxx
連帶保證人:xx
簽訂約日期:xxx
個人借款合同8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擬同意。為明確甲、乙雙方借貸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一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二款。
第三條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
2、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借款利率按有關規定調整與執行,乙方將在營業場所對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不再另行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條借款期限及還款總期數
1、借款期限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2、實際借款發放日與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不一致時,以實際借款發放日為準計算借款期限。
3、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期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
第五條借款發放
1、乙方發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證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請借款和擔保手續,簽署了申請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經乙方審查同意。
2、甲方授權乙方在審查同意后,將借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并經乙方認可的賬戶(賬戶名稱、賬號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即為乙方依約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義務。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發放后,甲方就所購商品或服務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乙方無關,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六條借款償還
1、甲方應根據乙方相關貸款辦法規定,在下述四種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方式歸還借款本息,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法;
(二)等額本息還款法;
(三)等額本金還款法;
(四)其他還款法。
2、甲方應當于乙方規定的每期還款日(詳見第十四條第六款)前,將當期應償還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罰息、復利等足額存入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賬戶名稱及賬號見第十四條第六款),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于當期還款日直接從該賬戶劃收應收款項。
3、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罰息和復利—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扣劃甲方還入款項。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對逾期借款加收罰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償還借款利息時,乙方有權按人民銀行的規定對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七條提前還款
甲方如欲提前還款,應于擬提前還款日前三十日將提前還款申請書及還款計劃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經乙方審核同意后即為不可撤銷。甲方經乙方審核確認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還清當期本息后方可提前還款。提前還款日前已計收的利息不作調整。提前還款,乙方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______%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甲方對借款提供的擔保可選擇如下方式,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八款。
一、抵押擔保
(一)抵押人自愿將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單”所列明的財產(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抵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產生的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
(四)抵押人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抵押人向乙方提供該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乙方保管。
(五)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抵押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處分抵押物,或實施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乙方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者提供擔保遭拒絕,乙方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權。
(六)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抵押權:
1、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七)抵押人應向乙方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和相應資料,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保管。
(八)甲方還清全部貸款本息及其它應付款項,并履行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則抵押關系終止。
(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將其所知道或應當知道的對抵押權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對抵押物應當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持抵押物完整無損的義務并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十一)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該行為,并要求抵押人在十日內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十二)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可以將抵押物出借、(在抵押行為成立后)出租;抵押人在從事上述行為前,均需及時通知貸款人,若上述行為影響債權安全,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禁止實施上述行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變更、贈與抵押物。
(十三)抵押權存續期間,經乙方同意的抵押物轉讓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或轉為定期存款質押。
(十四)抵押人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購買抵押財產等保險并以乙方為優先受償人,且不得約定任何有損乙方權益的條款。保險期限應長于借款期限,如本合同借款展期,抵押人同意繼續辦理抵押物延長投保的手續。保險單和續保單正本由乙方保管。如抵押人拒絕辦理續保手續,乙方可以代替抵押人直接辦理續保手續,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十五)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不得中斷或者撤銷上述保險。
(十六)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用于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十七)乙方與甲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抵押人的責任,無須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承擔擔保責任。
二、質押擔保
(一)出質人自愿將本合同附件二“質押物清單”所列明的動產/權利(以下簡稱質物)質押給乙方,作為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
(二)本合同質物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質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三)質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四)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行使質權:
1、甲方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2、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未受清償或未受完全清償的;
3、質物價值減少,出質人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
(五)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實現質權:
1、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受償;
2、拍賣受償;
3、變賣受償;
4、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
(六)甲方與乙方變更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額、期限、利率、結息方式、還款方式、還款期數、每期還款額),只要不加重出質人的責任,無須征得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對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七)出質人應將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乙方保管。甲方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或出質人代甲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乙方應將質物及其相關證明文件返還出質人。
三、保證擔保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四、保證保險
(一)甲方辦理保證保險,負責繳納保險費,并指明乙方為被保險人。保險單據交乙方審核保管。
(二)保證保險的期限應長于借款期限。
第九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提供的申請借款文件是真實、有效、合法的,并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甲方應定期或隨時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反映甲方財務狀況或收入情況的文件或證明。
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在變化發生后十日內通知乙方。
4、甲方不得挪用借款。甲方借款不用于購買或退掉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或服務,應按提前還款與乙方結算,否則,視為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5、本合同履行期間,擔保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其擔保能力的變化,甲方應當在變化發生的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應當在十日內提供新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或者采取乙方認可的補救措施。
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投保保險并以乙方為保險的優先受償人。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中斷、撤銷保險。
7、本合同項下的按揭律師服務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費用按照相關規定或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2、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的,應承擔甲方未按期還款承擔的罰息及復利相當的責任。
第十二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由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擔保需要交付的,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需要登記的,自辦妥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四條附則
1、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借款文件、資料、證明、憑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份數,詳見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九款。
第十五條具體約定
1、本合同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小寫)。
2、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還款總期數為_____________期。
5、賬戶一名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賬戶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
6、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為_____________。甲方在乙方開立還款賬戶,賬戶一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賬戶二名稱: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
7、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_份。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9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后,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占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范圍)
第七條合同的履行:
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戶,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戶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_日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0
借款人:(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100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項目的實施需要資金;
2、乙方受 委托進行個人貸款,有關權利義務均由 承擔,甲方可以代為行使;
3、甲方已經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資料(見附件),并承諾有關資料是真實、準確、完整、沒有任何遺漏,不存在任何欺詐,否則承擔一切責任。同時就有關資料中沒有體現的一些情況作出了承諾說明,甲方也進行了初步的調查,以后根據需要還可以進行進一步的調查。
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一、貸款金額:
萬元人民幣。
二、貸款期限:
至少一年,最長三年。乙方有權根據履行情況和甲方經營情況決定年限,每一年貸款期滿之前一個月內確定。貸款起始日為年 月 日。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貸款利息為每年20%。每年貸款發生之前七個工作日內支付。
2、本協議簽定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萬元,該費用在貸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沒有到位,乙方應無條件立即返還,并按照月利2%承擔違約金。
四、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貸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應將其簽訂的有關甲方買賣等重要合同
六、貸款償還: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
為有利于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于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后再結匯償還貸款。
七、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 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八、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1.注銷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并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蓋章) 貸款人(蓋章)
企業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
財務負責人 經辦人員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11
抵押人:====
營業執照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 傳真:==========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合法處分權、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單的財產為抵押權人的債權設立抵押擔保。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為:
抵押權人與榆林市凱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的編號為《20xx年陜中銀靖短借字003號》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 主債權
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被擔保人(反擔保情形下,下同)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有關情況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四條 抵押登記
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后 15 日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權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債權或向抵押權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八條 擔保責任的發生
如果債務人/被擔保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抵押權人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債務人/被擔保人依據該等合同規定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被擔保人提出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抵押權人依據合同等規定向債務人/被擔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九條 抵押權行使期間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抵押權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權人有權決定各擔保權利的行使順序,抵押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擔保及行使順序等抗辯債權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對于主合同項下已發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絕的,抵押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金額不承擔擔保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抵押權行使期間仍為原定期間。
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被擔保人開立信用證后,又相繼與之敘做進口押匯融資或其他形式的后續融資,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對這些融資仍以本合同承擔連續的不間斷的擔保責任。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在進口押匯協議或其他后續融資協議簽署 日內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權人的,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述變更不得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抵押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抵押權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抵押人為第三人且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該擔保,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準、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7、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諾在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如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抵押人承諾使該第三人出具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并交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條 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六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抵押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調減、中止或終止對抵押人的授信額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于尚未發放的貸款、尚未辦理的貿易融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和辦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貿易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7、行使抵押權;
8、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與主合同之約定相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抵押權人因業務需要須委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抵押人對此表示認可。抵押權人授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抵押權于合同生效之時設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及債務人/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個人借款合同12
#個人車輛抵押借款合同2#
甲方: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電話:xxxxxxxxxxxx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xxxxxxxxxxxx(大寫) (小寫: xxxxxxxxxxxx)。
二、借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借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借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xxxxxxxxxxxx(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xxxxxxxxxxxx 。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xxxxxxxxxxxx
乙方(簽字):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13
借款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證件名稱及號碼(甲方為自然人的):
貸款人(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循環借款,乙方同意提供循環借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聲明條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簽署與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甲方章程或內部組織文件的規定,且已獲得公司內部有權機構及/或國家有權機關的批準。
(四)甲方承諾以下事項:
1.向乙方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后管理及相關檢查。
3.進行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并、分立、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前征得乙方同意。
4.乙方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5.發生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乙方。
第二條借款額度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額度為人民幣(金額大寫)叁佰伍拾萬元整。
本合同所稱借款額度,系指在本合同約定的額度有效期間內,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民幣貸款的本金余額的限額。在額度有效期間內,甲方對借款額度可以循環使用。只要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余額不超過借款額度,甲方可以連續申請借款,不論借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但甲方所申請的借款金額與甲方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借款額度。
本合同所稱循環借款,系指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額度所發生的借款。
第三條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稱額度有效期間)。在額度有效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在額度有效期終止時,未支用的借款額度自動失效。
單筆借款期限系指自單筆借款提款日起至約定的還款之日止的期間。
甲方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甲方實際提款日起至約定還款日止,以借款借據的記載為準,但任何一筆提款的還款日不得遲于第三條所確定的借款額度支用有效期的終止日。
第四條借款額度的使用
(一)在額度有效期間和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以根據需要逐筆申請借款,雙方辦理相應的手續。各筆借款的金額、利率、期限、用途以循環借款提款通知書的內容為準。甲方循環借款不得用于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于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違法使用該借款而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如擔保人根據擔保合同履行擔保義務的,則乙方根據擔保人已經履行的擔保責任的本金金額對借款額度本金作相應的扣減。
(三)甲方每次申請的用款,其金額不得少于萬元,期限不得短于3個月,不得長于12個月。
實際借款期限、實際提款日、借款金額、利率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所記載的期限、日期、金額和利率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利率、罰息利率和計息、結息
(一)借款利率。本合同項下的單筆貸款的利率為月利率,即在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的基礎上上浮%。
(二)罰息利率。本合同項下單筆貸款的罰息利率按照以下約定確定: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資金的,罰息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浮%。
2.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上浮%。
3.同時出現逾期和挪用借款的情形,應擇其重計收罰息和復利。
(三)單筆借款支用時,雙方可以在借款提款通知書上另行約定單筆借款的借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也可以選擇適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和罰息利率,如果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拒絕發放貸款。
(四)本條約定的單筆借款的借款利率或罰息利率與借款提款通知書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提款通知書的約定為準。
(五)本條所述起息日是指單筆借款轉存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
(六)本條所述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七)借款利息自借款轉存到甲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借款按日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付息,則自次日起計收復利。
(八)結息
1.實行固定利率的借款,結息時,按約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實行浮動利率的借款,按各浮動期當期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單個結息期內有多次利率浮動的,先計算各浮動期利息,結息日加總各浮動期利息計算該結息期內利息。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息:
(1)按月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其他方式。
3.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應確保利息按時到賬。乙方于結息日未足額收到相應的利息,即視為甲方未按時付息。
第六條借款的發放與支付
(一)支用循環借款的申請。甲方支用循環借款時,必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循環借款支用申請書。
(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持續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才有義務發放借款:
1.乙方已經收到甲方循環借款支用申請書,并已經審核同意。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已生效且持續有效。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債權安全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章或有權部門不禁止且不限制乙方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5.其他條件:
(三)借款的支付
1.甲方應向乙方出具借款支用申請、相關交易資料,經乙方同意后,將借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甲方在借款資金使用完畢15天內匯總向乙方報告借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借款資金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在借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充提款條件和支付條件,或變更借款支付方式、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1)信用狀況下降;
(2)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
(3)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
第七條還款
(一)還款原則。乙方有權將甲方的還款首先用于償還本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承擔而由乙方墊付的各項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剩余款項按照先還息后還本、利隨本清的原則償還。但對于本金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利息逾期超過九十天仍未收回的借款或者法律、法規或規章另有規定的借款,甲方的還款在償還上述費用后應按照先還本后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付息。甲方應在結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后的第一個結息日。最后一次還款時,利隨本清。
(三)還本計劃。甲方應按循環借款提款通知書所列的還本計劃償還借款本金。
(四)還款方式。甲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前備足當期應付之款項并于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日還款。
(五)提前還款。甲方提前還本時,須提前十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甲方提前還本應按照實際用款天數及本合同第五條確定的借款利率計算利息。
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本的,有權向甲方收取補償金,補償金金額按以下第種標準確定:
補償金金額=提前還本額提前還款月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甲方分次還款的,如提前歸還部分借款本金,應按還款計劃相反順序還款。提前還款后,尚未歸還的借款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行。
第八條借款的擔保
1.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采取如下第種擔保方式:
(1)抵押人與乙方簽訂編號為的《最高額抵押合同》。
(2)保證人與乙方簽訂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
(3)出質人與乙方簽訂編號為的《最高額權利質押合同》。
(4)其他方式擔保:。
2.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項下具體業務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出支用借款的申請。
2.有權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款并足額清償借款本息,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上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截止上季度末的損益表(事業單位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終了及時提供當年現金流量表,并且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不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重要經營財務事實。
3.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或公司(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附變更后的相關材料。
4.甲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從事非法、違規交易;應配合并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不得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利用關聯交易,以逃避對乙方的債務;不得利用與關聯方之間的虛假合同,以無實際貿易背景的應收票據、應收賬款等債權到銀行貼現或質押,套取銀行資金或授信。
5.在未還清乙方貸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各項權利,要求甲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各項義務。
(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借款,但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遲延除外。
(三)對甲方提供的有關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應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不得有不誠信、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行為。
(五)乙方權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是累加的,并不影響和排除乙方根據法律和其他合同對甲方所可以享有的任何權利。除非乙方書面表示,乙方對其任何權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遲行使,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或部分放棄,也不影響、阻止和妨礙乙方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發生危及乙方債權情形的補救措施
(一)乙方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向甲方收取了不應收取的利息、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
(二)甲方違約情形
1.甲方違反本合同任一約定或違反任何法定義務。
2.甲方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
(三)可能危及乙方債權的情形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甲方發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并、兼并、收購重組、分立、合資、(被)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甲方沒有履行其他到期債務,低價、無償轉讓財產,減免第三方債務,怠于行使債權或其他權利,或為第三方提供擔保。
3.甲方的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或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4.本合同約定的發放借款的任一前提條件沒有持續滿足。
5.保證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違反保證合同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
(2)發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賃、股份制改造、減少注冊資本金、投資、聯營、合并、兼并、收購重組、分立、合資、(被)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被撤銷、(被)申請破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或重大資產轉讓、停產、歇業、被有權機關施以高額罰款、被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涉及重大法律糾紛、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或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可能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的能力;
(3)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的其他情形。
6.抵押、質押出現以下情形之一,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為、國家征收、沒收、征用、無償收回、拆遷、市場行情變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毀損、滅失、價值減少;
(2)抵押財產或質押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扣劃、留置、拍賣、行政機關監管,或者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人或出質人違反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權或質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7.擔保不成立、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擔保人違約或者明確表示或以其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其擔保責任,或擔保人部分或全部喪失擔保能力、擔保物價值減少等其他情形,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
8.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未遵守承諾事項的;突破約定財務指標的。
9.乙方認為可能危及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救濟措施。出現本條第二款或第三款約定的任一情形,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停止發放借款。
2.宣布借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3.相應調整、取消或終止借款額度,或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4.甲方未按本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對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利息、復利和罰息。
5.借款逾期的,對甲方未按時還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按罰息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方式計收利息和復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償或超過約定的分次還本計劃期限歸還借款的行為。
借款到期前,對甲方未按時還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和結息方式計收復利。
6.其他救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2)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一)費用的承擔。本合同及與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二)公告催收。對甲方拖欠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乙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三)權利保留。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不影響和排除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權利。任何對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能視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或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認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礙對該權利的繼續行使或對其任何其它權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導致乙方對甲方承擔義務和責任。
(四)甲方的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本合同項下的循環借款支用申請書、循環借款提款通知書、各類憑證以及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七)合同生效條件。
1.甲方為自然人的,本合同經甲方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甲方為非自然人的,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有關部門留存份。
(九)其他約定事項
1.借款人信譽下降,生產經營出現不良狀況,乙方不再發放本合同項下未使用的借款額度。
2.擔保人的擔保物價值下降、毀損或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和保全的,乙方不再發放本合同項下未使用的借款額度。
3.保證人保證能力下降,乙方不再發放本合同項下未使用的借款額度。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14
合同編號:
借款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方式:
貸款方:交通銀行 支行
證件類型及編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方式:
擔保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地址:
電話:
應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請,貸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
1.2 借款金額: (大寫: )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
第三條 提款
3.1 提款期為 天,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計 劃 提 款金 額
年季月日
3.2 借款方如需調整提款計劃,應至少提前 天提出,并經貸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注銷,但事前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為 。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 天為一年,按貸款余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借款方應于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賬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3 利息以 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方以銷售收入及其他可還貸資金歸還借款。借款方應按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分次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如確需調整還款計劃,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貸款方,并經貸款方同意。貸款到期,貸款方因客觀原因不能如數歸還,借款方應至少提前 天向貸款方提交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時,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3 借款到期未還又未經貸款方批準展期,對該逾期貸款,貸款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還款,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第七條 約定事項
7.1 借款方應在貸款方開立往來賬戶。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的進出口結算業務全部交貸款方辦理。貸款項下進口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并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借款方應按月報送生產經營有關的統計、財會報表及貸款方要求的其他資料。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籌措流動資金,借款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還本付息;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后 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采取信貸制裁措施。
8.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于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賬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8.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8.1(3)條款所述違約行為,從違約之日起違約發生日借款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余額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 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布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8.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于萬分之 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并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并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9.3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9.4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 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9.5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9.7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
(以下為合同簽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支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日期: 日期:
擔保方:
(法人公章)
簽字人:
職務:
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15
貸款人(提供貨幣的一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借款用途
借款人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并邀請保證人作保證,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借款金額
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大寫) ;(小寫):
第三條:借款利率
經雙方商定上述借款月利率按月息兩分一厘計算。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繳交利息與還款方式
借款人從簽訂合同日期起每六個月向貸款人結息一次,合同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
還款資金來源:
第七條:特別說明
貸款方如需急需資金使用,可提前一個月想借款方催收借款金額,借款方償還借款金額后,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保證條款
1、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人的貸款,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繳。
2、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人有義務接受貸款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生產經營盈利情況等。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門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貸款執兩份,借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另附繳交借款利息登記表,此表,一式兩份,貸款人、借款人各執一份,用于繳交利息時的記錄證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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