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合同15篇(熱)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個人借款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債務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產(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糾紛的,甲方有權要求提前還款。
第三條、借款利率:
1、雙方確定借款利率為______ %每______月,利息從乙方實際收到借款之日開始起算。
2、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_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結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還的'款項,應優先支付利息。
第四條、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評估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乙方將其名下的位于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的全部價值/剩余價值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該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房產價值/剩余價值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本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七條、本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范圍包括:_____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八條、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九條、雙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發的任何糾紛,均同意選擇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在東莞仲裁,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第十條、送達地址:雙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約定聯系地址均為合法送達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經特快專遞寄送,無論誰簽收或退回與否,均視為已經送達;雙方同意電子送達,任何法律文件一經發送到約定電子郵箱,即視為已經送達。任何一方地址變更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責任由自己負擔。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__________ 。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份各執_____份,抵押登記機關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則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二、利率以每月______%(大寫)______。每年______%(大寫)______計算。
三、借款期限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本息一次性還清。若屆時不能全部還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遲延履行金,同時甲方確認以先償還利息后償還本金的順序還款。
四、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由甲方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開鎖費、差旅費等。
五、保證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擔保范圍包括債務本金、利息及違約金以及出借人應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開鎖費、差旅費等。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貸款人):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xxxxxxxxxxxxxx,于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xx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還款方式:現金/xxxxxxxxxx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xxxxxxxxxx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xxxxxx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xxxxxxx乙方(簽章):x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x簽訂地點: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個人借款合同4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在_________事業進一步得到發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動資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寫:美金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實際需要分期貸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幣支付借款;
2、以電匯方式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內,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內,將美金_________元,匯入甲方提供的中國境內的.美元帳號;
4、本筆借款的提款期為本協議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 0%;
2、根據匯率變化,允許利率有xx年;
3、甲方視為經濟情況,亦可以提前償還借款;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二年內償還;
5、甲方在同時償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有優先清償權。
四、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及_________全部產權房,共計_________平方米作為抵押,甲、乙雙方依法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2、甲方按時償還所借的本息,甲、乙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國家法律規定的行政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時間按上述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2、甲方如延期償還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則要支付雙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償還上述債務,該抵押房乙方拍賣時,應優先償還乙方的債務,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償還。
六、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在執行中友好的協商;
2、如發生糾紛,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方式解決;
3、本合同自簽署后,經外匯管理局登記后生效,本合同項下還本付息,事先經外匯管理局批準。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師樓存證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 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各方經過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協商,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具體約定
(一)借款額度和期限:人民幣(大寫)萬元,借款期限。借款日期和金額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動資金,甲方應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違法活動。
(三)借款利率:____月。
(四)還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利息在借款時付清。
二、保證條款
(一)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丙方做為保證人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保證人代甲方償還乙方到期資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項下資金的罰息;
3、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4、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責任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保全費、公告費、差旅費等)。
5、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保證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內,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產、汽車等固定資產;不得變更、出售、減少自己的股權。特殊情況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7、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三、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借款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或保證人擅自處分合同項下的固定資產和股權;
5、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6、甲方或保證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甲方逾期還款,除應付利息外,延期____日按借款額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四、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____市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解決。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據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6
出借人(全稱):借款人(全稱):保證/抵押人(全稱):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為月利率‰。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為止。
第三條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用作為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后,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為合同履行期屆滿后兩年。
第四條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為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個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借款
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在借款
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借款
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鑒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
資料和印鑒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
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第十三條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第十四條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都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保證/抵押人(簽章):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證/抵押人(簽字):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住宅地址: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7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和丙方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供三方遵守:
1、乙方借甲方現金實際轉帳匯款之日起算。乙方借款用途為 。
2、乙方承諾,在日前將借款本金全部償還給甲方。
3、如果乙方不按照第2條約定及時償還借款,除按照合同約定償還本金,應按照借款總金額的百分之壹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承擔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如果乙方不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利息及費用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4、丙方自愿為乙方的`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乙方不及時按照約定還款或者甲方提前收回借款時,丙方均自愿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保證的范圍包括擔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用、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5、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7、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8
甲方(借款人):xxx(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xxx(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xxx元,于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x年xx月xx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x(簽字、蓋章)
乙方:xxx(簽字、蓋章)
x年xx月xx日
借據
今借到xxx(姓名)人民幣伍千元整,x年xx月xx日前歸還,月息按銀行——(某種)存款計算。
借款人:xxx(簽字、蓋章)
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貸款人: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_______
聯系電話: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經過協商,約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 )。
借款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事,甲方不得隨意變更資金使用用途。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資金借出之日起計息,按(季/月)結息,結息日為滿1季度的當天。
第四條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后,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以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
開戶名:_______
賬號: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擔保合同[s1],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甲方保證
1.甲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發生任何影響其經濟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民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時,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證明文件。
4.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借款期間,甲方變更其住所、電話等信息時,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0
出借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附身份證復印件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元(大寫: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為 2%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還本付息。
五、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借款一次性(現金或銀行轉賬)交付給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條。
六、乙方承諾: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還款,按照月利率 2% 繼續計算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并賠償因甲方向乙方追討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評估費、保全費、鑒定費、郵寄費、拍賣費、查詢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證人:
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11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貸款人的權利義務:
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不得利用優勢地位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貸款人不得將借款人的營業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貸款人的權利主要有:
(1)有權請求返還本金和利息。
(2)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可以按照約定監督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3)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2
貸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為保障各方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本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寫: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天。具體以借款借據/銀行憑據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起算日。
第四條擔保條款
1、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_______________。
2、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借款的使用與償還
為確保本貸款項下的資金安全,借款方須嚴格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隨時檢查、監督該借款的使用情況,并按貸款人的有關指示和約定,使用和償還上述貸款。
一、為便于借款人使用資金,貸款人指定下列帳戶轉款為借款人贖取房產: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償還時,借款人必須按照貸款人的指示將上述貸款本金轉入下列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還款來源
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第一還款來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還款來源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條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實的商務合同、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
二、借款人應當保證有關商業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貸款人如發現不實或違法情況,有權中止本合同的執行。
三、貸款人有權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借款。
四、貸款人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無清償能力時,擔保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擔保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本借款。
五、為保障貸款人能如期收回貸款,經雙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將其名下位于)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如貸款到期,借款人無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雙方約定貸款人有權按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該房產以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1、貸款人有權贖取該房產并按照市場評估凈值的
2、轉賣上述房產。贖取并轉賣該房產后,貸款人收回本合同項下贖樓款、其它相關費用及因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后,余款返還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貸款人無法履行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下列情況解除合同:_____
(一)、如借款尚未發放,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違約方應支付貸款本金總額5%的違約金。
(二)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貸款人有權依法采取一切可實現債權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因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立約各方已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附加條款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立約各方各執壹份,擔保人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壹拾萬______元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每______年支付總額的_____%(即:________元/______年)
三、借款期限:______年(如要續借,再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借款協議)
四、還款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項時,應向甲方出具借條,此借條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還款方式: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還清,甲方并按收到的,甲方將借條交還乙方。
二、 保證條款:
(一) 到期不能歸還乙方的`,乙方有權處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數歸還乙方的,抵押權消失。抵押期間,未經甲方統一,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二)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 本借款的擔保人丙方,具有同等還款責任。乙方和丙方的還款義務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約束力。
三、 違約責任
(一) 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以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二) 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 以上違約金,按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四、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各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字 ) (手印 ) (簽字 ) (手印 ) (簽字 ) (手印 )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15
借款人:
貸款人: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種類和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第種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大小寫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a、個人商品住房貸款
b、個人商業用房貸款
c、個人自建房貸款
d、經濟適用房貸款
e、集資建房貸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貸款用途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利率
4.1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據此確定年利率為%,并按照以下公式換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貸款發放前,基準利率調整并適用于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適用新的基準利率并按照第4.1條的約定重新確定貸款利率;貸款發放后遇基準利率調整,貸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a、貸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準利率調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開始,按該次調整后的基準利率(如基準利率在一個公歷年度內經兩次或兩次以上調整的,則以該公歷年度內最后一次調整的基準利率為準)及上述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b、在貸款期限內不調整;
第五條放款
5.1貸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以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已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且房地產開發商已提供有效的連帶保證擔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行為。
5.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將貸款分次劃入下列賬戶,貸款的發放和支付通過本賬戶進行。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戶名:賬號:開戶行:
5.3貸款資金應由貸款人通過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產開發商支付。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貸款人有權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后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并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5.4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高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a、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b、借款期間,借款人未按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將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或重復抵押等;
d、拒絕或妨礙我行對貸款使用情況和抵押物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e、提供的文件、資料不實,已經或可能造成貸款損失;
f、與他人簽訂有損我行權益的合同或協議;
g、保證人違反保證條款或喪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毀損不足以清償貸款本息或質押權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我行實現質權,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實新保證或新抵(質)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間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遺產或財產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繼續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支付。
第六條還款
6.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種方式償還貸款本息:a、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b、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月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按日計息)每月本息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月數+(貸款本金-已還本金)×日利率×本期實際天數
d、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個月/六個月/一次性)還本;
6.2每期還款日: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下列個人結算賬戶作為專門的還款賬戶:
6.4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并授權貸款人于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戶中劃收;借款人有未償付的貸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戶,并授權貸款人隨時劃收。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按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劃收。
6.5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轉,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提前還款
7.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30天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方可提前還款。
7.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以下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b、貸款發放后第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款,一年后每年提前還款不超過2次,每次還款金額不低于初貸金額(合同金額)的20%。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7.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還款而造成貸款期限發生變化的,未償還部分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貸款利率:
a、按原貸款利率計息;
b、自縮短期限之日起,貸款利率按調整后的實際期限所對應的基準利率和第4.1條約定的利率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但縮短期限前已經計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調整。
第八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需要辦理貸款展期時,應在貸款到期前3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第九條罰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的貸款,貸款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確定。
9.3貸款利率按第4.2條的約定進行調整的,利率調整后罰息利率亦相應變動,其變動周期與利率變動周期一致。
第十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0.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以未取得產權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登記手續,或未在約定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d、借款人所購房產或抵押物、質物發生質量、權屬等糾紛,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g、借款人對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h、發生第10.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i、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次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貸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違約,除第11.2條的約定外,貸款人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對于因借款人聯系方式變更造成貸款人無法電話或信函通知的,貸款人可以公證送達等各種法律認可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11.2貸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戶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二條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貸款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貸款墊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條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擔保時,抵押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四條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抵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14.3貸款人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產生的孳息、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屬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抵押人應予配合。
14.5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當通知貸款人并將抵押的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長于貸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貸款人同意,并將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14.6抵押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毀損、滅失證明。
14.7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4.8抵押人所獲得的抵押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抵押人可將上述價值自由處分。
14.9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向貸款人予以足額補償。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第十五條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六條抵押登記
16.1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證明在貸款全部還清之前由貸款人保管;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和貸款人應辦理變更登記。
16.2抵押物為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的,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或貸款人另行要求的時間內辦妥登記備案或預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應在30天或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在取得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應由貸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應積極協助抵押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抵押物的處分
17.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抵押人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第14.6條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c、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經本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抵押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抵押權人權利的行為。抵押人違反此約定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7.3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償還抵押物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抵押人。
17.4貸款人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如果貸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臨時住房,抵押人應當向貸款人支付租金;已經產生的租金,應當從房屋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17.5貸款人在處分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質押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時,出質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八條質物
18.1出質人自愿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向貸款人提供質押擔保,質物詳見本合同附件《質物清單》。《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18.3貸款人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質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等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18.4質物價值發生了不利于貸款債權的變動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或出質人補足質物價值,借款人或出質人應在貸款人要求的時間內補足。
18.5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的,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貸款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18.6出質人所獲得的質物的賠償金、補償金、保險金以及處分質物所得收益,貸款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
a、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
b、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c、用于修復質物,以恢復質物的價值;
d、雙方另行約定的其他方式。出質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擔保的,出質人可將上述款項自由處分。
第十九條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條交付和登記
20.1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應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貸款人,貸款人驗收無誤后應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質物的保管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20.2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經變更登記的,出質人和貸款人應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貸款人應積極協助出質人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并將相關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一條質物的處分
21.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拍賣、變賣、兌現、提現,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與出質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
a、貸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償;
b、發生18.4條所述情形,出質人或借款人未按貸款人要求補足質物價值的;
c、貸款人與出質人約定將質物兌現或提現償還到期債務;
d、貸款人依法可以處分質物的其他情形。
21.2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先于主債務履行期的,貸款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貸款人依前款約定兌現價款后,應與出質人協商,將兌現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帳戶,以擔保借款人債務的履行。
21.3質物的兌現或提現日期后于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借款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30天內仍未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將質物提前兌現或提現,以所得價款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因提前兌現或提現產生的損失由出質人承擔;如果質物在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30天內到期的,貸款人應在質物到期日按第21.2條約定的方式處分質物。22.4未經本質押權人同意,質押人不得將本質押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再行質押或發生其他任何有損質押權人權利的行為。質押人違反此約定的,質押權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1.5處分質物的所得在償還質押擔保范圍內借款人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貸款人應將剩余部分及時退還出質人。保證條款本合同項下貸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時,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二十二條保證方式
保證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十三條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二十四條保證期間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
24.1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但是自辦妥正式抵押登記手續并且貸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自動解除,但對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債務,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24.2全程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二十五條扣收
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擔保責任的,保證人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開立在XX市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戶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扣收保證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條的約定執行。貸款人扣收時應當通知保證人。
分頁閱讀第1頁:借貸條款第2頁:第十五條擔保范圍第3頁:其他條款
其他條款
第二十六條轉讓
26.1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貸款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貸款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以配合。
26.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二十七條借款人和擔保人承諾
27.1貸款發放后,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質量、權屬或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減少或免除借款人的還款責任,也不限制、減少或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本合同應正常履行。
27.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無需經擔保人同意,擔保人仍應繼續按照約定履行擔保責任:
a、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同意變更借貸條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責任的; b、貸款人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 c、貸款利率依據第四條約定進行調整而導致利息增加的; d、貸款人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條保險
28.1如果貸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質人應辦理抵押物/質押物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貸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
28.2保險單中應當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保險單中應當特別約定,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將保險賠償金直接劃付貸款人指定賬戶。保險賠償金應按照本合同第14.8條的約定處理。
28.3在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全額清償前,抵押人/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或撤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相關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公證
如果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十條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貸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30.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0.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
30.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30.6影響或可能影響貸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關信息。
31.2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的,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31.3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條款、質押條款或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33.1提交仲裁委員會在進行仲裁。
33.2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3.3
第三十四條其他
34.1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34.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于登記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補充條款
貸款人(公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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