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借款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單的借款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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