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居間合同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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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武裝押運合同書【1】
甲方: 單位負責人: 地址: 職務:行長
乙方:寬甸縣(市)保安服務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 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銀行金融武裝押運保安服務事 項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委托乙方專用運鈔車
臺。
乙方武裝金融押運是指乙
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乙方專用運鈔車,依據甲方的指令,將 甲方出納出庫現金、營業場所款袋進行接、送,包括但不限 于 ATM 機加鈔、清鈔、有價證券及重要憑證的送、取:人民 銀行調繳款、 異地取、 送款和銀行同業間取、 送款、 企業取、 送款等,乙方全責有效運送和有效安全護衛。
第二條,服務報酬支付條款 1、 甲方按照每臺車每年支付 萬元給乙方, 押運員、
攜款員和司機等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其中,由乙方支付給 相應的工作人員。
2、甲方按照每季度支付上述報酬款項。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 (一) 、押運工作:
1、乙方對甲方指定運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單據、外 幣、 密押等負有運送和確保安全的責任。
如發生意外, 現金、 有價證券、單據、外幣等被搶、被盜、丟失、火災;
(款包、 箱破損、鎖開啟)人員傷亡;
交通事故、槍走火殃及他人 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確認押運人員身份的相關信息及照 片,因乙方提供的確認信息及照片不屬實,造成交接環節發 生案件,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押運操作規程》及保衛 工作規章制度,因違反操作規程及保衛工作規章制度,造成 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4、甲方到企業取、送款,因業務需要派出收款員,收 款員的人身安全一同受到保護。
收款員的人身傷亡,款項損 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經濟賠償。
5、乙方押運人員與甲方營業場所人員交接時,以款袋 (箱)進入營業室內到交接區,待甲方人員把營業室邊門落 鎖為甲、乙雙方風險劃分點。
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 負責賠償。
(二) 、具體工作職責: 1、對甲方指定運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單據、外幣、 密押等, 負有派出車輛和全責押運的職責。
其中現金出入庫, 以交割完畢至運送到指定地點交割完畢為責任區段。
送款:
款包、 箱出金庫大門-進入營業室交接區, 營業室邊門落鎖;
接款:款包、箱離開交接區-進入金庫大門。
企業送款:款 包、箱出金庫大門-企業財務人員接收;
企業收款:從企業 財務人員接收-進入金庫大門。
2、甲方向乙方派駐的負責人下達派車指令,乙方迅速 派出車輛, 因乙方車輛不到位, 影響營業場所營業、 企業取、 送款不到位,造成客戶投訴、損壞銀企關系的經濟損失,由 乙方負責賠償。
(三) 、管理責任: 1、乙方提供經雙方商定數量(及商定數量之外隨時保 障無償使用的備用車輛) ,符合公安部、人總行規定技術標 準,狀況良好的運鈔車輛(含通訊、消防、防爆) ;
并對車 輛保養等進行管理。
修車、加油不得延誤甲方指定的任務。
2、乙方押運用槍、彈自行管理。
3、乙方對派駐甲方的押運人員、司機、攜款員負責日 常管理教育的責任。
4、按甲方業務需要同步安排時間(包括出車取、送款 提前時間或延長時間) ,保證甲方按時正常營業。
5、乙方押運人員及車輛安全防范設施自行解決。
(包括 頭盔、防彈背心) 6、乙方派駐人員應服從甲方單位的管理,認真執行甲 方的有關規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押運機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甲方應按時定額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具有在合同規定條件下,使用乙方派駐車輛的 權利。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勝任工作的押運人員、車 輛,乙方調換押運人員和車輛涉及甲方運送和護衛工作的, 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甲方提供工作時間車輛停放場地的方便。
5、甲方協助管理、監督和檢查乙方派駐人員遵章守紀 情況,但甲方無管理方面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及時向乙方全額支付報酬,超過半年后 按超過時間和全額比照當地銀行活期利率向乙方賠付滯納 金。
2、如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工作受損(如不能按時 正常營業、客戶投訴、銀企關系) ,視情節嚴重程度,按每 次扣除一千元 (1000 元) 、 五千元 (5000 元) 、 一萬元 (10000 元)三個檔次。
由甲方出據《違約金扣收單》一式二份,并 于當日將扣收單送乙方負責人一份,甲方據實扣款, (如有 異議,須一周內提出交涉)所扣款項從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 中直接扣除。
第六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遇國家政策、上級指令調整及業務發展 需求,可隨時增減車輛和警員。
2、由于特殊原因,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須提前 15 天 通知對方,待雙方協商后終止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必要時補充合同 協議,補充合同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如發生爭議,雙 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解決。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金融武裝押運合同書【2】
甲方: 地址:
單位負責人: 職務:行長
乙方:寬甸縣(市)保安服務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銀行金融武裝押運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協議,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委托乙方專用運鈔車臺。
乙方武裝金融押運是指乙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乙方專用運鈔車,依據甲方的指令,將甲方出納出庫現金、營業場所款袋進行接、送,包括但不限于ATM機加鈔、清鈔、有價證券及重要憑證的送、取:人民銀行調繳款、異地取、送款和銀行同業間取、送款、企業取、送款等,乙方全責有效運送和有效安全護衛。
第二條,服務報酬支付條款
1、甲方按照每臺車每年支付 萬元給乙方,押運員、攜款員和司機等乙方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其中,由乙方支付給相應的工作人員。
2、甲方按照每季度支付上述報酬款項。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
(一)、押運工作:
1、乙方對甲方指定運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單據、外幣、密押等負有運送和確保安全的責任。
如發生意外,現金、有價證券、單據、外幣等被搶、被盜、丟失、火災;
(款包、箱破損、鎖開啟)人員傷亡;
交通事故、槍走火殃及他人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經濟賠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確認押運人員身份的相關信息及照片,因乙方提供的確認信息及照片不屬實,造成交接環節發生案件,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押運操作規程》及保衛工作規章制度,因違反操作規程及保衛工作規章制度,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4、甲方到企業取、送款,因業務需要派出收款員,收款員的人身安全一同受到保護。
收款員的人身傷亡,款項損失,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經濟賠償。
5、乙方押運人員與甲方營業場所人員交接時,以款袋(箱)進入營業室內到交接區,待甲方人員把營業室邊門落鎖為甲、乙雙方風險劃分點。
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具體工作職責:
1、對甲方指定運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單據、外幣、密押等,負有派出車輛和全責押運的職責。
其中現金出入庫,以交割完畢至運送到指定地點交割完畢為責任區段。
送款:
款包、箱出金庫大門-進入營業室交接區,營業室邊門落鎖;
接款:款包、箱離開交接區-進入金庫大門。
企業送款:款包、箱出金庫大門-企業財務人員接收;
企業收款:從企業財務人員接收-進入金庫大門。
2、甲方向乙方派駐的負責人下達派車指令,乙方迅速派出車輛,因乙方車輛不到位,影響營業場所營業、企業取、送款不到位,造成客戶投訴、損壞銀企關系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管理責任:
1、乙方提供經雙方商定數量(及商定數量之外隨時保障無償使用的備用車輛),符合公安部、人總行規定技術標準,狀況良好的運鈔車輛(含通訊、消防、防爆);
并對車輛保養等進行管理。
修車、加油不得延誤甲方指定的任務。
2、乙方押運用槍、彈自行管理。
3、乙方對派駐甲方的押運人員、司機、攜款員負責日常管理教育的責任。
4、按甲方業務需要同步安排時間(包括出車取、送款提前時間或延長時間),保證甲方按時正常營業。
5、乙方押運人員及車輛安全防范設施自行解決。
(包括頭盔、防彈背心)
6、乙方派駐人員應服從甲方單位的管理,認真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押運機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甲方應按時定額向乙方支付報酬。
2、甲方具有在合同規定條件下,使用乙方派駐車輛的權利。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不勝任工作的押運人員、車輛,乙方調換押運人員和車輛涉及甲方運送和護衛工作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甲方提供工作時間車輛停放場地的方便。
5、甲方協助管理、監督和檢查乙方派駐人員遵章守紀情況,但甲方無管理方面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及時向乙方全額支付報酬,超過半年后按超過時間和全額比照當地銀行活期利率向乙方賠付滯納金。
2、如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工作受損(如不能按時正常營業、客戶投訴、銀企關系),視情節嚴重程度,按每次扣除一千元(1000元)、五千元(5000元)、一萬元(10000元)三個檔次。
由甲方出據《違約金扣收單》一式二份,并于當日將扣收單送乙方負責人一份,甲方據實扣款,(如有異議,須一周內提出交涉)所扣款項從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中直接扣除。
第六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如遇國家政策、上級指令調整及業務發展需求,可隨時增減車輛和警員。
2、由于特殊原因,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待雙方協商后終止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必要時補充合同協議,補充合同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解決。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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