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引進合同模板
技術引進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企業、研究單位、機構通過一定方式從本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的企業、研究單位、機構獲得先進適用的技術的行為。以下是關于技術引進合同模板,歡迎閱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出口國的企業、其他組織,寫明名稱、法定代表、注冊國、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引進國的企業和其他組織,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等;個人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地址)
甲乙雙方就轉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名稱)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為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的基本情況)
乙方為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甲方轉讓技術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轉讓技術的名稱、范圍、技術指標及技術資料等技術條件。
協議中應當明確規定技術對象、目標、內容、工藝過程、工藝要求技術參數、技術資料等。)
第三條 技術轉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獨家轉讓還是普通許可,要在協議中訂明)
第四條 價格及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價格條件,用何種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在什么階段支付等內容)
第五條 技術驗收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寫明技術驗收包括技術資料的驗收和產品考核驗收。
通常要規定驗收的時間、地點、次數、人員標準和費用等方面的內容。)
第六條 技術及其權利保證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該技術的各種指標和先進程度,對涉及到專利權等技術權利要作出相應的承諾,以確 保引進的技術不發生權益糾紛。)
第七條 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技術培訓的內容,通常包括培訓的人數、專業、時間和期限,培訓的內容、方法和要求。
技術服務通常包括技術指導、技術服務的專業人員的專業、人數、級別和工作時間等。)
第八條 技術保密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明確技術保密范圍和期限。
保密期一般是不超過協議的有效期限。)
第九條 受讓方權利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受讓方對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銷售權及出口的規定、權利行使的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第十條 不可抗力事件及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可抗力條款主要包括不可抗力的范圍,后果,處理及免責范圍。
不可抗力一般應為當事人在訂立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又可分為兩類,即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和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
協議中必須對這些問題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違約構成、違約補救、索賠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及法律適用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規定: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依據中國的法律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爭議。
第十三條 協議的生效期限和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因_________終止(寫明終止的原因)
第十四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協議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協議文本使用中文和英文(其他文字亦可)兩種文本。
如有不同,以中文為準。
第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引進合同模板【2】
合同號:____________
甲方: (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鑒于乙方擁有_______技術,并有能力制造合同設備,乙方有權利并愿意許可給甲方;
鑒于甲方愿意從乙方獲得制造合同設備的技術及合同設備。
為此,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按如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 義
1.1. 合同產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產品。
1.2. 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 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3. 藍圖指乙方制造合同產品目前所使用的總圖、制造圖釬、材料規范及零件目錄等的復制件。
1.4. 標準指為制造合同產品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標難。
1.5.“凈銷售額”是指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扣除包裝費、保險費、倉儲費、運輸費、商業折扣、各種稅收等費用及扣除供方提供的零部件價格。
1.6.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開始生效的時間到本合同14.3條規定的本合同終止時間的期間。
第二章合同內容
2.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合同產品的書面及非書面專有技術。
用該項技術所生產的合同產品的品種、規格、技術性能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略)。
2.2.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和其他所有有關技術資料。
技術資料的內容及有關事項詳見本合同附件二(略)。
2.3. 乙方負責安排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進行培訓,乙方應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員掌握制造合同產品的技術。
具體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三(略)。
2.4. 乙方派稱職的技術人員赴甲方合同工廠進行技術服務。
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略)。
2.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時,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備件。
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2.6. 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項目甲方需要的關鍵設備提供有關咨詢。
2.7.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樣機、鑄件和備件,具體內存詳見本合同附件五(略)。
2.8. 甲方銷售合同產品和使用乙方商標的規定,見本合同第八章。
第三章 價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費用規定如下:
3.1.1. 入門費為_________(幣種)(大寫)這是指合同產品有關的資料轉讓費和技術培訓費,包括技術資料在交付時的一切費用,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1.2. 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甲方每銷售一臺合同產品的提成費為凈銷售額的_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甲方和乙方均以________(幣種)支付。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應通過中國____銀行和______國銀行辦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償還金額,則此款項應通過_______銀行印中國_______銀行辦理。
所有發生在中國銀行的費用,由甲方負擔,發生在中國以外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合同費用,甲方按下列辦法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入門費______(幣種)(大寫)。
(a)由乙方出具的保證函。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付技術資料時,保證償還______(幣種)。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應支付金額為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階段產品的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乙方出具的第二階段產品技術資料、樣機、附件五規定的________己交付完畢的證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合同產品第一批樣機驗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數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美元(大寫)。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驗收試驗延遲并是甲方的責任,將不遲于合同生效后(時間)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在抽樣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按下述辦法和條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歷年度結束后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歷年度的每種型號的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廠檢查和核實甲方合同產品實際銷售量的報告,甲方將給予協助。
乙方來華費用由乙方負擔。
如果匯總和或報告中所列的合同產品數量在檢查時發現出入很大,則甲乙雙方應 討論此差距并洽商采取的正確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并審查無誤后_______天內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a)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該年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滿年度內,甲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天內將提交一份最后銷售合同產品數量的報告,以便乙方計算提成費。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甲方提供技術資料。
5.2. 乙方應在________機場或車站交付技術資料。
________機場或車站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有效交付日期。
甲方應在收到資料兩周內,確認資料收悉。
5.3. 第一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
可以分批交貨。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一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
5.4. 第二階段產品的技術資料和樣機。
5.4.1. 第二階段開始日期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發出與第二階段產品有關的一套藍圖、一套二底圖和一套標準。
可以分期交貨。
5.4.2. 第二階段開始后的________周內,乙方必須盡快發出與第二階段合同產品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樣機、鑄件和備件。
5.5. 在每批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發運后的小時內,乙方應將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編號、合同號、件數和重量電告甲方,同時乙方應以航空信將下列單據寄給甲方:
(a)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
(b)所發運技術資料、樣機、鑄件和備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5.6. 若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或樣機、鑄件和備件在運輸途中遺失或損壞,乙方在收到甲方關于遺失或損壞的書面通知書后,應盡快不遲于__________個月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7. 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在每件包裝箱的內部與外表,都應以英文標明下列內容:
(a)合同號
(b)運輸標記
(c)收貨人
(d)技術資料目的地
(e)重量(千克)
(f)樣機、鑄件和備件目的地
5.8. 每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術資料的改進和修改
6.1. 為了適應中國的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和其他生產條件,在不改變乙方基本設計的條件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技術資料進行修改和變動。
甲方必須將這些修改和變動通知乙方。
乙方有責任在培訓或技術指導時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詳見附件六和附件七)(略)。
6.2. 甲方必須在型號后加注尾標,以示區別那些影響形狀、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應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發展的一方。
第七章 質量驗收試驗
7.1. 為了驗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可靠性,由甲、乙雙方共同在合同工廠對考核的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
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廠進行試驗或重做。
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員 驗證重復試驗,乙方負責重復試驗和乙方人員的費用,甲方負責甲方參加重復試驗的人員和翻譯的費用,具體辦法見本合同附件八。
(附件中附考核的標準和幾次考核的期限(略))
7.2. 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應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標準規定,即通過鑒定。
甲、乙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3. 如考核試驗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附件規定的技術參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消除缺陷后進行第二次考核驗收。
7.4. 如考核試驗產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則乙方派人參加第二次考核驗收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則由甲方負擔。
7.5.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二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如系乙方的責任,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參加第三次考核,費用由乙負擔;如系甲方責任,該費用由甲方負擔。
7.6. 若考核試驗產品第三次考核試驗不合格時,雙方應討論執行合同的問題,如系乙方責任,則按合同9.8條規定,甲方有權修正合同。
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共同協商進一步的執行問題。
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為改進不合格的樣機提供技術咨詢。
第八章 “合同產品”的出口和商標
8.1. 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銷售,可根據下列條件出口到其他國家:
8.1.1. 甲方應首先與乙方協商,要求在乙方的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區安排銷售(銷售、分配網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銷售的數量和項目將通過友好協商決定,若無法安排,則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須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內,將項目、數量和購買商名稱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銷售/分配網不包括的地區,甲方可以自由銷售。
8.2. 對于甲方把“合同產品”出售到任何國家(包括在乙方銷售/分配網所在地國家) 的權利,乙方不得干涉。
為維修中國出口的主權,甲方可以自由銷售作為配件的 “合同產品”。
8.3. 在合同期間,甲方可以在“合同產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標和標上甲方的商標,并注上“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廠制造”。
商標許可證應由甲方和________公司單獨簽訂。
8.4. 當使用商標時,甲方生產的“合同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攻下由乙方提供的標準。
在必要的時候,每年乙方可進行一次抽樣試驗。
在抽樣試驗結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應建議甲方改進不合格的“合同產品”并在________個月內再次進行試驗。
若結果仍不符合,則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甲 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樣品給乙方進行試驗。
再次抽樣試驗,結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標準時,乙方將再次給予甲 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
第九章保 證
9.1.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在合同生效時乙方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與乙方擁有的技術資料 完全一致。
在合同期間,“合同產品”設計變化的技術通知書和技術改進、發展資料,乙方將及時地送至甲方。
9.2.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規定按時交付,有關定義 如下:
9.2.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資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全部資料,并與乙方自己工廠目前使用的 資料完全一致。
9.2.2.“可靠只系指甲方按技術資料制造的合同產品應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產品技術規范。
9.2.3.“清晰”系指資料中的圖樣、曲線、術語符號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9.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書后__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資料,或清晰、可靠的資料寄給甲方。
9.4.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資料:則乙方應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 罰款: 遲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 遲交超過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罰款為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9.5. 若發生9.4條事項,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罰款總數不超過________(幣種)(大寫)。
9.6.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9.4中規定的罰款,應以遲交的整周數進行計算。
9.7. 乙方支付給甲方罰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上述資料的義務。
9.8. 按第七章的規定,由于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三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9.8.1. 若考核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則必須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將不合格的產品從合同 中刪除,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那部分金額。
這部分退還金額僅限于合同產品總的范圍中不合格產品所占 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
9.8.2. 如果根據9.8.1條修改合同,則甲方放棄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產品和零件的制造權,甲方將退回有助于制造這些不合格產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復制或銷毀。
第十章 許可證和專有技術
10.1. 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技術的合法擁有者,或者保證自己有權轉讓或者許可該項技術。
甲方使用轉讓或者許可的技術生產或者銷售產品如被第三方指控侵權,應當由乙方負責應訴;如被第三方指控的侵權成立,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 本合同終止后,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許可證和專有技術,而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10.3. 在合同期限內雙方就履行本合同,不應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雙方提供的任何技術資料或商業情報。
第十一章 稅 費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稅費,發生在中國以外的應由乙方承擔。
11.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的規定納稅,此稅費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凡因執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
在不能解決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或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進行,并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按仲裁的程序進行仲裁,或另選第三國)
12.3.仲裁裁決應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都應遵照執行。
12.4. 仲裁費由敗訴一方負擔。
12.5. 在仲裁過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應由雙方繼續執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或地震等所引起的雙方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超出雙方各自控制范圍事件,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則應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 響的時間。
13.2. 責任方應盡快地將發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電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續到_______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問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簽字,并經中國政府機關注冊的生效。
14.2. 本合同用________文和中文書寫各四份,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執中、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從合同生效(或簽字)之日起________年內有效。
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即自動失效。
14.3.1.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之前的任何時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進行合同延期的談判,屆時簽訂合同延期的專門條款。
14.4. 合同終止前,任何合同項下發生的末清理的賒欠和債務將不受合同終止的影響;合同的終止并不能解除債務賒欠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
14.5. 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6. 合同簽字前雙方之間的所有來往通信文電,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4.7. 只有根據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的書面文件并報原中國政府注冊機關再注冊才能對本合同進行更改和補充。
這些文件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8.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而進行的通信應以________國文書寫一式二份。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 乙方: 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 (人名簽字)
_________(人名打印) 簽字人:________(人名簽字)
________(人名打印)
技術引進合同模板【3】
本協議由按__________________組建,總部設在美國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稱公司)為甲方與____公司(以下稱為買方)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締結,一式兩份。
鑒于公司和買方就本協議達成一致意見,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 定義
本協議各術語的定義如下:
“驗收手冊”
驗收手冊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與買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系統部件”
系統部件是指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并按規定資料標準生產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貨商所生產的部件。
但經雙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進設備也應視為系統部件。
“規定資料”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公司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附屬項目”
附屬項目是指c表中規定的附屬及服務項目,c表附屬本協議且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生效日期”
本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權公司開始用買方資金進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筆付款之日。
上述授權書可為買方正式委托的官員所發之電報或信函,或是雙方正式簽署的本協議副本。
上述生效日期即為本協議規定的開始工作之日。
“可容許的遲延”
本協議中使用的“可容許的遲延”一術語是指由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延遲)中明文規定的遲延原因。
“專有軟件”
與有軟件是指程序,儲存在磁帶、磁盤中的信息文件或可從計算機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為公司所專有的一切程序或資料。
“現場驗收”
現場驗收是指買方按照驗收手冊對買方設施上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 銷售主體事項
公司愿意向買方出售,買方愿意向公司購買設備及其附屬項目。
設備及其附屬項目須符合本協議和技術規格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____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公司應于____(日期)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3份。
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的日程載于附表b。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表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
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 價格
設備及附屬項目購買費加上預付的運往買方的“一切險”運輸保險金,總價為:____。
第4條 支付
本協議所規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額均為____(某國)法定貨幣,買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項都必須使用____法定貨幣,公司書面另行通知買方的除外。
買方同意向公司支付買價,總金額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種發票后,買方必須即刻付給公司業已到期應付的所有款項,包括各種稅收費用在內,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買方或買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遲,不能按議定的付款時間支付公司業已到期的款項,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費的權利,延付費月率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為19.56%),買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協議所規定的此種費用。
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權停止本協議所規定的工作,并有權根據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的規定聲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產生的后果為可諒解的。
買方同意對公司因停工和重新開工所引起的額外費用作合理補償。
如一次或數次延遲付款達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據本合同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確認本協議已被撤銷。
第5條 交貨與驗收
公司至少應在供貨前二十八(28)天將初步驗收的日期用書面形式通知買方公司,且至少應在七(7)天前書面通知買方驗收的確切日期。
買方須在上述設備驗收日期之后連續____周內,每周為五(5)個工作日,共計____個工作日,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
如發現設備有缺陷,應由公司可在每周買方不進行檢測的兩天中或在檢測期間進行校正,但不得妨礙買方進行上述檢測。
校正之后,應允許買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對校正部分進行另行檢測,以證實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時沒有影響以前成功檢測的結果。
順利完成這些檢測后,買方須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
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買方同意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買方在出廠設備驗收證上簽字后,公司須將設備拆卸、包裝,以便運往買方工廠。
從公司工廠至買方工廠的裝運應由____進行或安排,不得無故延誤,____應負責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的附件的水、陸運輸費用。
買方應當連續____個工作日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以確保設備仍能完成出廠驗收時所作的各項試驗。
公司必須在上述驗收后盡快,或在驗收期間,在不妨礙買方檢驗條件下,校正買方向公司監督員所指出的缺陷。
校正之后,應同意給予買方額外時間以重復尚未通過的檢測,以及進行其他一些必要檢測以證明上述缺陷業已消除且不影響先前已成功的試驗。
上述檢測完成后,買方須立即在現場驗收證上簽字以證明驗收完畢,驗收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公司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協議生效后____周內進行,該期限可按本協議第7條(可諒解的延遲)規定延長。
若買方用該設備進行培訓,則認定現場驗收已經進行,應立即簽署現場驗收證,此證從買方首次使用設備進行培訓日期起生效。
如在出廠驗收試驗或現場驗收試驗期間,為查明故障而需重新校正或重新編排程序,在不致引起延誤或價格增加的情況下,應盡可難采用最新的圖紙、數據及與該系統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若因此導致誤期或使價格增加,則只能按買方原來書面要求采用原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本項前文所述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在按本協議第9條(更改)更改訂單后,即成為認可資料。
第6條 所有權和損失的風險
公司保留對設備及其附件的所有權,直到總買價全部付清為止。
盡管如此,該設備及其可交付的附件的損失風險從設備及其可交付附件在公司工廠交貨時已轉讓給買方(根據《國際商會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80年版)。
第7條 可諒解的延遲
如部分或全部因下列原因而致使任何義務沒有或延遲履行,公司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天災、公敵行為、戰爭、民變、叛亂、暴動、禁運、火災、爆炸、地震、雷擊、洪水或其他重大事件、其他重大災難、政府或其他合法當局的法律、法規、命令或規定、運輸延誤或故障、因買方或罷工或其他勞動爭議造成的延誤、因物資、材料、附件或設備短缺或供貨延誤、或其他任何公司無法實際控制的原因。
如因此而沒有或延誤履行協議,公司可以決定延長其執行本協議規定義務的時間,但延長期不得超過事故或其后果的持續期。
但公司應盡一切努力減小可諒解延遲所造成的影響。
除上述規定之外,下列原因也應視為可諒解延遲的原因:
公司沒有收到全部必要的約定資料,但這種延誤必須是公司實際無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公司的責任或過失引起的。
公司須及時將預計的或實際推遲交貨或現場驗收的信息以及有關細節和估計的延誤的期限通知買方。
如果買方導致或引起的可諒解的延遲達一百二十(120)天,在其后的30天以內,雙方未能就變通履行本協議的義務達成協議,包括調整總買價,公司可就此書面通知買方撤銷本協議,這種撤銷應視為是執行本協議第23條(因無力清償債務而終止和撤銷)第2-5款規定。
第8條 稅收
除第3條所提及的總買價外,買方須向公司支付所有的出口經紀人傭金以及銷售、消費、營業、使用、貨物等稅或類似的由____地任何稅務部門根據現行法律或今后制訂的法律,不論其是現在或今后生效的,對公司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稅收。
第9條 更改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不得對本協議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按本條第3款所作的更改除外,但須按此條規定制作更改訂單。
更改訂單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協議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買方和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公司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10條 備件
公司在十(10)年期內(從現場驗收日起)得向買方提供公司設計或制造的備件。
在此XX年期間,買方訂購的備件得以收到訂單時公司的現行銷售價或公司的工廠交貨價供貨,那種價格合理即使用那種。
上述期限到期及在處置用以制造公司設計備件的專門機床之前,公司必須書面通知買方以使買方有機會發出定單。
第11條 侵犯專利
除協議第14條(責任范圍)所羅列的間接損害或意外損害責任外。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保護買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協議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美國專利(非其他專利或權利)的任何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購買的設備中,其附件、設備或零件沒有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有關專利保護由本條第2款另行具體規定。
對于沒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但安裝在本設備上的附件、設備或零件,公司只能按此種附件、設備及零件的制造商保護公司免責的方式、范圍和限度保護買方免責,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從制造商處所得的保護應轉讓給買方。
公司必須盡可能地為買方從公司的賣方和供方處爭取最優惠的保護補償。
公司對買方任何實際或被指控的侵權概不負責,除非:
(i)買方被訴侵權或收到指控侵權的索賠書,且在收到此種索賠書后十(10)天之內將情況書面通知公司。
(ii)買方必須協助公司且與公司通力合作,以便減少(或不使用被指控是侵權的物品)專利權使用費、索賠費、損害賠償金及有關費用,并及時向公司提供買方掌握的可用在此種索賠或訴訟中作為辯駁材料的所有資料、文件、記錄及其他文據副本,對于可能要求公司承擔的任何義務或支付的任何費用、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或專利權使用費,買方概不承擔或支付。
(iii)公司有權進行任何有關索賠之訴或指控的談判或辯護,且可以本公司名義或以買方名義參與談判和進行辯護。
第12條 免責保護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無論如何,買方和公司均應使各自的雇員保持穩定。
各方僅對自己的雇員實行工人恤養和職工責任保險。
買方保證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免于因公司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公司為設備提供服務而使買方、或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所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公司、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公司保證免去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和雇員因買方按本協議進行活動或買方對設備進行維修時使公司、其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受到或承擔的任何或一切損失、損害、責任、費用或開支的責任,因買方、其高級職員、代理人、服務人員或雇員故意瀆職或嚴重過失所致的除外。
履行本協議時,各方須對因自己的過失,不論是主動行為、魯莽、疏忽或缺乏技術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害負責。
第13條 擔保
按本條款規定,公司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就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兩(2)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的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
就非完全按公司設計詳圖制造的設備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證之日起,如在一(1)年之內出現故障,公司只負責在公司工廠進行調換,或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的擔保必須限于本條款以下的規定。
就部件、約定的資料和耗損零件而言,公司須盡一切應盡的可能從其制造者處取得最大程度的擔保,并將同樣的擔保轉讓給買方。
上述擔保不適用于因買方人員修理、更動、不當使用或因買方沒按公司提供的維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使用或維修設備而引起的設備故障。
買方須將有瑕疵的設備部件退回公司工廠。
修理件或調換的新件由公司以工廠交貨價交付買方,如所退設備部件屬本協議的擔保范疇,則可免費。
擔保除外規定:公司應提供由該13條以上所規定的擔保,第12條(保護)規定的保護和第11條(侵犯專利)規定的專利保護,而:(1)不再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而導致有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賠償,(2)不再提供因履行本協議而出現的所有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其它擔保,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有關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默示擔保。
第14條 責任范圍
任何情況下,公司均不對任何種類或性的間接或意外損失承擔責任,包括且不限于因設備或其他任何財產的短缺或使用而導致或發生的任何損失、費用或損害,不論其為何種性質或種類,也不論是何原因。
第15條 使用專有軟件的特許
提供給買方的專有軟件的一切權利仍屬公司所有。
公司在此特準許買方按設計功能使用專有軟件,但該特許不屬買方獨有、且不可轉讓。
特許權費應計入總買價。
未經公司預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專有軟件或其任何部分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資料。
買方必須能夠隨時說明復制軟件是為了有效發揮專有軟件的設計功能。
凡買方違反本條所規定的條件,公司有權撤銷此種特許。
如果撤銷特許,買方須在撤銷后十五(15)天內將所有專有軟件拷貝交還公司。
第16條 出版物
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得復制按本協議規定或為促成本協議而得到的任何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買方也不得使用或公開任何為其所有的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及其任何副本或復制本,也不得將其內容泄露給任何其他個人、商號或公司,除非:
(i)為使買方能操作和維護本設備;或
(ii)給設備的其他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但此種買主、承租人或受讓人必須與買方一樣按本條款的限制性規定保存和使用此類出版物、文件、手冊和資料;并必須簽署一書面協議以取得公司贊同。
雙方清楚知道和同意所有版權均屬公司所有,買方不得傳播、公開或使用由公司提供給買方的一切出版物、文件、手冊和任何形式的資料,本協議明文規定的除外。
雙方還清楚知道和同意,提供出版物、文件、手冊或資料并不是準許或特許制造或讓他人制造本設備的任何零件、部件、系統或元件,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7條 合同的保密
雙方當事人、其雇員、代理人、代表或顧問應視本協議及其任何補充協議和所有條款和條件為機密,無論何時,不經另一方同意,均不得將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任何人或團體公開,法律作有規定的除外。
第18條 買方人員
公司允許一定數量的買方代表在設備制造、試驗和驗收期間到公司的工廠見習,以熟悉設備的構造與性能,確認設備是否符合檢驗手冊規定的運行標準而不另外收費。
但買方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得由買方負擔。
第19條 檢查會
在設備制造期間,必要時,將與買方代表在公司的工廠舉行進度檢查會。
會上由公司報告進度與按計劃完成的情況。
此種會議的記錄由公司整理,并在每次會議后盡快分發給每位與會者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同的人士。
從協議生效后一個月起到提交設備作出廠驗收為止,公司必須每月向買方遞送進度報告,以提供設備近況信息。
第20條 轉讓
本協議呆協議雙方當事人、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利益,且對雙方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未經一方當事人預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其所規定的雙方當事人各自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如公司的權益必須轉讓給繼承其全部財產的其他公司時應當例外,且公司還可轉讓其協議所規定的任何固定或偶然的收款權,也可以轉讓收取買方按本協議規定為支付任何此種款項而交付的任何押金的利益。
第21條 履行權不得放棄
不論何方在何時未執行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合同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解釋為放棄這些規定,也不得影響本協議或其任何部分的效力,以及上述一方此后執行任何和全部此種規定的權利。
第22條 因無力償付而終止協議和協議的撤銷
在之后的任何時候,如對方當事人呈交了自愿破產申請書,或被提起破產之訴,且在此后根據此種起訴被判破產,或法院根據任何改組法規的規定對對方當事人及其資產實行保留管轄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當事人被判無力償還,或因對方無力償還,指定了人員接收對方的資產,且在其后的六十(60天)內未作清償,或對方資產被剝奪至少六十(60天),或對方為清償債務而將全部財產轉讓。
除本條第1款之規定之外,在協議期限內,買方還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公司取消設備購買。
收到此種通知后,公司應采取措施確保盡快中止設備的生產,至少在收到通知三十(30)天后,完全停止該設備的生產工作,并通知各轉包人停止工作,保護一切為公司占有而買方應取得或之后可能取得利益的財產,并采取其他合理行為,以減少本條第3款所規定的應向公司支付的協議撤銷費用。
如按本條第2款規定撤銷協議,公司有權獲得按公認的會計慣例合理計算的因本協議的履行和撤銷而發生的一切實際成本費用的補償,外加為實際成本10%的利潤。
買方以前根據本協議所付款項必須從補償費中扣減。
收到本條第3款規定的付款數額連同任何包裝費后,公司必須在公司的工廠以工廠交貨價(根據《國際貿易解釋通則》1980年版)將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其他成本已納入本條第3款規定成本的材料交付給買方,同時將其產權轉移給買方。
只要買方同意,公司可全部或部分保留上述未完工的設備、零件成品或半成品、尚在加工的工件及本條第4款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此種情況,買方付費應當減少,減少金額等同公司保留財產的價值。
如應買方要求,公司必須替買方賣掉公司不想保留的任何上述規定的財產,此種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實得額應由公司付給買方或另記入買方貸方。
應買方書面要求,且在提出此種要求時買方已經決定行使其本協議所規定的撤銷協議的權利,公司必須通知買方其應承擔的撤銷費用的責任。
第23條 仲裁
因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必須提交由一名公司代表與一名買方代表組成的委員會討論解決。
討論期間,公司必須繼續努力履行本協議的條款。
如在提交委員會后十五(15)天內未獲解決,則按國際商會的仲裁調解規則,由該規則指定的一名仲裁員最終裁決。
此種仲裁將在____地舉行,仲裁必須使用英語。
仲裁裁決為最終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員有權裁定由協議雙方或一方承擔所有仲裁費用并確定其金額。
如違反或指控違反本協議的時間超過一(1)年,則不得將爭議按協議規定提交仲裁,雙方也不得對對方提起任何訴訟。
第24條 通知
買方對公司送發的有磁本協議的通知或函電,如果不按下列地址送發,則一律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地址略)
如果公司未按下列地址給買方送發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信函,也被視為未按規定送發:
(地址略)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請求、要求、審核、批準、同意或其他信函必須作成書面形式,如派專人遞送,得視為其在遞送當天就被收件人收悉,如用航空郵寄,得視為寄出后的第10天應被收件人收悉,如用電傳,一經答復則視為收件人收到此件。
第25條 其它
本協議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撤銷作廢。
本協議及上述附錄中的標題僅為了查閱方便,并非本協議的構成部分,不得影響對本協議的解釋。
為執行本協議必要職責而需要往返于____地與____地的公司職員,應由買方提供二等艙機票公司不負擔此項費用。
當事人雙方相互保證:
(i)自己是按本協議所注明的管轄區的法規正式組建并合法存在的公司。
(ii)本協議的簽署及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的履行均屬其法人權限范圍之內,且全都經過股東決策的正式授權,不觸犯任何法律,除已經取得或生效的外,不再需取得任何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同意和批準,或需在這些部門,機構登記或備案。
(iii)代表協議各方簽署本協議的人保證其完全有權代表當事人締結本協議。
第2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的執行與解釋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準。
協議雙方對協議之首所述之日正式簽署以下各項規定,特此為證。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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