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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核苷類停藥后的臨床醫學和病毒學復發評估
臨床分析發現,e抗原不僅關系著控制了HBV-DNA以后能否停用乙肝治療藥物,還關系著停藥以后是否能夠保持持續應答不復發。對于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而言,達到e抗原的消失及e抗體的出現(即e抗原的血清轉換),表示慢性乙肝得到有效控制,病情不復發。而臨床治療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最有效的藥物為核苷(酸)類藥物,患者通過一段時間治療,可以達到控制標準。但也有大量臨床實踐資料表現,核苷類藥物的廣泛應用雖然為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帶來的福祉,卻也存在停藥后易復發的不足之處。因此,對于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核苷類停藥物的臨床和病毒學復發評估,也是臨床需注意的重點。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資料選擇本院2012年2月~2013年10月收治的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56例,作為研究對象,男患者31例,女患者25例;年齡在38~74歲之間,平均年齡為(46±5.39)歲;所有患者均符合2005年12月中華醫學會肝病學會分會和中華醫學會感染病學會分會聯合修訂《慢性乙型肝炎防病指南》的診斷標準,均確診為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且56例患者均屬于服用核苷類藥物停藥后復發。患者在接受本次調查研究前,均已排除HCV、HEV、HAV、HIV等感染以及其他原因所致肝臟損傷者。
1.2方法
56例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在入院后,對其均進行血尿常規、肝功能、B超、凝血酶原時間、乙肝兩對半、HBV-DNA、肝炎病毒抗體等相關檢查,觀察并記錄患者的臨床癥狀表現。應用本院自制的調查表,對患者的之前所用藥物類型、服藥療程、治療效果、停藥原因等進行調查記錄,同時觀察患者停藥復發后生化及病毒、血清學等指標變化情況[1]。
1.3統計學方法
所有收集的數據資料均應用統計學軟件SPSS19.0進行統計學處理分析,計量資料以( ±s)來表示,采用t進行檢驗,計數資料采用2檢驗,當P<0.05時,表示差異比較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停藥前所服藥物類型及療程
56例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停藥前所用藥物多以核苷類藥物為主,包括拉米夫定(LMV)、阿德福韋酯(ADV)、恩替卡韋(ETV)等核苷類藥物。服藥療程在3個月~3年之間,具體如表1所示。
表1 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停藥前所服藥物類型及療程
例數藥物類型服藥療程
23拉米夫定3個月~3年
16阿德福韋酯3個月~2.5年
10拉米夫定(短期)+阿德福韋酯(長期)6個月~2年
7恩替卡韋6個月~1.5年
2.2患者停藥原因分析
對56例患者核苷類停藥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出如下幾點主要的停藥原因:⑴未嚴格遵醫囑服藥。約有38例(67.86%)患者屬于未嚴格遵醫囑服藥并停藥,患者在用藥過程中未能嚴格遵循藥物指南或建議規范用藥,很多患者用藥一段時間后自覺病情減輕,便自行停藥,導致治療時間短,治療不徹底,從而引起復發。⑵經濟能力受限停藥。有9例(16.07%)患者屬于經濟能力受限而停藥,由于慢性乙肝的服藥療程長,且患者對疾病的認識不足,對藥物注意事項缺乏詳細了解,在治療一段時間后感覺控制良好,加之經濟能力不足,便會停藥。⑶停藥。有4例(7.14%)患者屬于停藥,經詢問得知患者用藥一段時間后,檢查各指標趨于正常,便在下停藥。⑷其他原因。還有5例(8.93)患者未能詳細說明停藥原因,猜測也可能與不遵醫囑、對疾病認識不足,或是因長期用藥導致身體不適而停藥。
2.3核苷類停藥后病毒學復發的肝功能評估
苷類停藥后復發患者中有21例為慢性中度肝炎、16例慢性重度肝炎,10例慢性重型肝炎,6例代償性肝硬化,3例失代償性肝硬化。對此56例核患者的肝功能進行檢測,發現慢性重度肝炎組與慢性重型肝炎組AST(谷草轉氨酶)、ALT(谷丙轉氨酶)、TBil(總膽紅素)三項指標與顯著高于其他三組,與其他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其余兩指標pt(凝血酶原時間)與alb(血漿蛋白)五組之間比較差異不具顯著性(p>0.05),具體檢測指標如表2所示。
表2 核苷類藥物停藥復發后肝功能情況分析( ±s)
疾病分型例數(n)AST(U/L)ALT(U/L)PT(s)Alb(g/L)TBil(μmol)
慢性中度肝炎21203±52.14354±46.2818.6±2.2834.5±2.3646.5±2.81
慢性重度肝炎16429±117.22768±143.1820.4±3.5731.8±2.52112.3±12.67
慢性重型肝炎10368±86.85465±101.3425.8±3.6928.4±1.87287.2±26.37
代償性肝硬化6184±45.30116±38.5221.5±2.7030.6±3.1866.9±8.02
失代償性肝硬化3118±32.6178±22.1922.8±3.1225.4±2.7354.3±7.36
2.4停藥時間與復發率的關系
對患者停藥時間與復發、累積復發的關系進行比較,發生停藥時間≤12個月者,復發率最高,其次為停藥時間在13~24個月者,復發率最低者屬停藥時間>24個月者。停藥≤12個月者復發率與停藥時間在13~24個月、>24個月者復發率比較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如表3。
表3 停藥時間與復發率的關系(n=56)
停藥時間≤12個月13~24個月>24個月
復發例數(n)31178
復發率(%)55.3630.3614.28
3.討論
由于乙型肝炎病毒有著堅硬的蛋白質外殼,可以起到保護病毒的作用,因此,目前臨床上對于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的治療尚無特效、可根治的藥物,只有通過正確、科學的治療方法,并依賴人體自身的免疫功能,才能控制病情進展,漸漸自愈或者治愈。而在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的治療中,最多應用的是抗病毒藥物,抗病毒藥物又以核苷類藥物最常應用。但長期實踐發現,核苷類藥物在人體內半衰期較長,需要患者長期服藥,很多患者用藥療程都在3~5年之間,由于時間太長,患者很難完全遵醫囑用藥,且此類藥物價格較昂貴,多數患者因為經濟原因無法長期用藥而停藥,這樣一來,便容易造成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再次復發[2]。
通過本次研究也現,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病毒學復發與核苷類停藥有明顯關系,患者多在停藥2年內復發,因此,臨床用藥時醫生應該根據患者實際情況開具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長期服用,且價格較為便宜的抗乙肝藥物,才能獲得穩定效果,避免乙肝再次復發、不斷復發。
參考文獻:
[1]王磊.慢乙肝患者核苷類似物抗病毒藥物停藥后療效持久性及影響因素研究[D].山東大學,2014.
[2]周秀娟,于愛英,王大偉.e抗原陰性慢性乙肝患者核苷類停藥后的臨床和病毒學復發評估[J].中國現代藥物應用,2014,8(14):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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