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范文參考(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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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參考 篇1
【摘 要】終身學習是20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形成于歐洲的一種國際教育思潮,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現代科學迅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產生的。
終身學習是指人的一生持續不斷地學習并獲得知識技能的過程。
就圖書館館員而言,有權利和義務去獲取其終身所需要的知識及技能,以適應現代圖書館的發展或自身崗位工作的需要。
【關鍵詞】圖書;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1、終生學習的目標
1.1知識經濟的客觀要求
無論是知識經濟的客觀要求還是圖書館發展的內在需要,對圖書館來說,汲取新知識絕不是傳統作用上的一次性學習活動就能完成的,而要通過一個持續性的有目標的學習過程。
終身學習的目標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全員普及性的學習主要圍繞各項新技術,如計算機、通信、網絡、多媒體等技術以及圖書情報學知識的獲得和更新。
第二,崗位性的定向學習,主要針對不同崗位的專業人員.如信息技術人員要不斷跟蹤新的信息技術,以便圖書館信息系統能及時升級更新適應信息網絡化社會的發展;信息加工人員要學習各種新的文獻加工;信息檢索咨詢人員要學習各種新的檢索技術,提高咨詢水平;行政管理人員則要學習新的科學管理思想與管理策略。
第三,培養具有創新科研能力的研究人才,主要培養高效信息人員,開發他們的智力資源,增強科研新能力。
1.2現代社會的客觀要求
據有關研究機構分析:20世紀70年代中期畢業的大學生到1980年,所學知識已經逐漸老化,90年代的大學生畢業時,在校所學的知識就需要更新。
同樣,圖書館專業隊伍的知識老化也不例外。
目前承擔圖書館工作的多數人畢業于20世紀80年代,這部分人中一些擔任著圖書館的管理職務,一部分人已成為圖書館的專家學者,對圖書館發展具有一定導向作用,然而這部分人在校學的是傳統圖書館學已經不適應信息時代圖書館的發展,因此,盡快調整知識結構,學習新知識、新技術對他們至關重要。
2、圖書館館員終身教育的有效途徑
2.1健全人格
健全人格是各種良好人格特征的完美結合,表現為個體人格結構中知,情,意,行諸方面的均衡發展。
終身學習是健全人格的內涵之一,也是培養健全人格的有效途徑;健全人格是終身學習素質的外在表現,是終身學習的目的,二者相關聯系、互相推動。
圖書館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是傳播人類文明,弘揚先進文化的重要場所。
作為圖書館館員要肩負這一使命,就必須通過學習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樹立堅定的意志和堅忍不拔的品格,培養創新人格,這是構成圖書館館員健全人格的第一要素,是圖書館一切工作的出發點,是圖書館館員必須具備的人格要求。
2.2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的核心是圖書館館員在職崗位培訓。
它的類型多種多樣、豐富多彩、既有研究型,也有針對工作環節的專題型;既有圍繞新技術、新標準的學習型、也有交流經驗,暢談心得體會的研討。
第一,現代技術培訓。
利用計算機網絡遠程化教育是世界范圍公認的繼續教育的有效模式。
調查報告表明:計算機網絡教育可以節省40%的時間和30%的費用。
目前大部分圖書館已經開始使用計算機,還有不少圖書館開展了計算機網絡管理。
這就為在職培訓創造優越的技術條件,為推動在職培訓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它不僅能夠適應圖書館館員的學習個性化,還能提高其主觀能動性。
第二,人才結構整合。
這種在職培訓是圖書館內部的局部培訓,它是合理搭配人才結構,優化組合人才的培訓。
我國長期以來的“師徒制”就是其中的一種模式,在圖書館內部體現為學科互補型、年齡搭配型、智力思維契合型等。
知識結構不同、學科門類不同的館員相互搭配在一起,能夠互通有無,取長補短,能夠建立起科學的'比例關系,形成較為完善的知識結構框架。
年齡差距的館員相互搭配在一起,就如同傳統、現實與未來的交流,具有歷史的延續性、現實的適應性和對未來的前瞻性。
智力思維不同的館員相互搭配在一起,能夠形成復合思維的人才群體。
以古籍整理為例,年長者的專業理論水平,具有了準確辨別文獻的實踐能力,而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解決文獻開發,又需要掌握計算機技術的年輕人員的參與,他們優勢互補,既在專業上教學所長,又推動了計算機管理在古籍管理領域的實現,這種在職培訓簡單易行,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與培訓結構合作。
合作途徑大致可分類:一是圖書館可以通過“請進來”的方式,邀請培訓教師定期來館進行講學、咨詢、研討、學術交流。
二是圖書館經常向培訓機構提供所需信息,傳達實際狀況,然后由培訓機構有針對性地進行策劃設計,并因需施教。
三是圖書館與培訓機構商定學術主題,相互探討、評價、總結經驗、共同完成研究報告和論文。
2.3自我培訓
所謂自我培訓,是指組織創造出有利于學習的環境與資源條件,學習者根據自己的需求,設定學習目標,確定學習需要的資源,自己選擇學習策略,并評價自己的學習結果,這是在脫離學校教育的條件下,由學習者完全獨立進行的,即指學習者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自己所規定的學習任務。
它要求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不斷激發獨立自主意識,發揮主體能動性與創造性,最終落實到創新學習上。
只有善于進行創新學習的館員才能表明他們真正學會學習,學會學習的主要標志,就是讓館員能夠自如地開展自學;而只有自學,才會使館員享受到“終身學習”的樂趣。
【參考文獻】
[1]趙家騏.樹立終生教育理念[M].北京郵電大學出版社,2009,8.
[2]畢玉修.高職院校圖書館館館藏分析與建設:以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圖書館為例[J].河南圖書館學刊,2011,2.
論文參考 篇2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一定優勢,就需要有一個先進的成本管理會計體系。
由于目前經濟環境的不斷轉變以及技術的迅速更新,傳統的成本管理會計體系已經無法滿足現代企業的管理需求,所以,成本管理會計的創新已經是迫在眉睫。
因此,本文針對這種情況,對成本管理會計創新進行了研究,希望能給廣大企業管理者提供一些參考。
關鍵詞:成本管理會計體系、創新、研究
隨著企業間的競爭越發激烈,企業的財務管理也有了更多的需求。
而成本管理會計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點內容,是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兩者的綜合。
成本管理會計是通過計算和提供成本信息進行會計策略,其工作直接關系著企業的產品生產與營銷模式。
所以,從成本管理會計的多個方面進行創新,能夠幫助企業適應當前的市場競爭,推動企業的平穩發展。
一、成本管理會計的觀念創新
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經濟還是技術都得到了新的發展,人的觀念也需要不斷的更新才能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
所以,成本管理會計的觀念也要有所創新,才能保證企業的發展。而成本管理會計的觀念的創新要從幾個方面來進行。
一是市場觀念。
成本管理會計有著調整企業戰略和制約企業經營的職能,就應該關注市場的發展和需求,以便幫助企業制定具有一定競爭優勢的策略。
二是動態管理觀念。
隨著我國計算機使用的普及,信息的傳遞已經變得更加快速準確。
面對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企業要迅速作出相應的決策,以便獲取市場的競爭力。
成本管理會計作為企業制定策略的重要參與者,一定要抱有動態的管理觀念,才能根據企業內外環境的變化,作出企業成本管理正確的分析。
三是確立企業長期發展的觀念。
成本管理會計是以企業利益至上為基本觀念的,但是企業利益的獲取不能從短期來計較,而是要以企業的長期發展為目標。
成本管理會計不僅要為企業短期的效益服務,還要符合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
所以,為了保證企業隨著社會發展而發展,要對企業的成本管理會計觀念進行創新[1]。
二、成本管理會計內容的創新
成本管理會計內容的創新,需要從技術、信息、企業形象和人力資源幾方面來考慮。
首先,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飛快發展,成本管理會計應當重視成本管理中的技術開發、技術管理和技術推廣等方面的內容。
成本管理會計應當從企業長期發展的角度,對技術成本進行管理。
其次,隨著信息技術的日新月異,成本管理會計應當注重信息的收集和處理等方面的內容,要做好信息系統的成本管理和分析,使得企業有更多的信息資源,用以制定企業戰略。
再者,現代的企業營銷情況總是受到企業形象好壞的影響,人們對企業形象的印象直接影響了人們對產品的選擇。
所以,成本管理會計要對企業行為在社會的.影響作出分析,在企業的形象樹立上做出成本管理分析,以便維護企業的形象。
最后,企業的管理仍然離不開人,人力資源成本費用的分析和管理也應該加入到成本管理會計內容中。
成本管理會計加深對人力資源的成本管理和分析,能夠幫助企業在管理上更好的發展。
總之,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成本管理會計在管理內容上也要有所創新[2]。
三、成本管理會計策略的創新
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成本管理會計在管理策略上也應該有相應的創新。
一方面,市場的競爭越發激勵,就說明企業的財務風險越大。
所以,成本管理會計應該增加風險制約策略,對企業的成本風險作出基本的分析和管理。
風險制約策略是指在接受既定風險的條件下,采取相應措施來降低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
其具體措施是通過與其他企業合作,承擔共同的風險,來降低風險成本。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市場比較開放,所以出現了百家共鳴的現象。
企業已經不能靠產品高價出售來獲利,只能靠降低產品的成本來保證企業的基本利益。
所以,此時成本管理會計應該采用轉移成本管理重心的策略進行企業的成本管理。
產品的成本可以通過產品開發和采用新材料等策略來降低,這就要求成本管理會計將技術成本合理的管理起來,將成本管理重心轉移到降低產品成本上。
總而言之,為了適應企業發展需要,要對成本管理會計的管理策略進行創新[3]。
四、成本管理會計組織架構的創新
現代經濟的發展,導致了企業在成本管理會計的各個方面進行了創新,無論是成本管理的觀念、內容還是策略,都發生了轉變。
然而傳統的成本會計組織架構面對這些創新,已經不具有足夠的協調和分析能力。
所以,成本管理會計組織架構也應該隨著社會發展進行創新。
一方面,要建立一個能夠提供公司財務信息和管理信息的部門,使得經濟和管理信息能夠更好的融合。
另一方面,企業還要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對成本管理會計各方面的創新進行指導,使得成本管理會計的創新更加規范化。
所以,為了適應企業的發展形勢,成本管理會計的組織架構也要進行創新。
總而言之,通過研究成本管理會計觀念的創新、內容的創新、策略的創新以及組織構架的創新等方面的內容,可以對傳統的成本管理會計進行改革,使其適應當前社會與企業的發展需要。
成本管理會計的創新,能幫助企業順應市場發展與需求,生產和銷售具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所以,對成本管理會計創新的研究,對于企業的穩定發展有著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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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軍.知識經濟時代的管理會計創新[J].財政監督,2014
[3]黃媛媛.風險成本管理會計研究初探[J].大眾成本,2009
論文參考 篇3
社會資本辦醫從未像今天這般受到重視與鼓勵。
2013年12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衛生計生委等四部委決定在溫州聯系點的基礎上擴大社會辦醫試點規模,正式確定溫州等13個城市(區)作為社會辦醫(國家)聯系點,鼓勵在社會辦醫方面進行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創新。
緊隨其后的2014年1月13~14日,國家發改委社會司在京舉辦“社會辦醫(國家)聯系點政策培訓班”,正式啟動聯系點溝通聯系機制。
北京市通州區、上海市閔行區、浙江省溫州市、河南省鄭州市、云南省昆明市等13個聯系點的市(區)政府負責人,在會上集中聽取國家各部委及行業專家解讀鼓勵社會辦醫的政策,交流做法與經驗。
溫州試點啟動一年半以來,其經驗已被認可并得以推廣。
近日,本刊記者專訪溫州市衛生局局長程錦國,探究新形勢下溫州如何重新定位社會辦醫目標,進而塑造新的醫療服務格局。
《中國醫院院長》:自成為國家社會資本辦醫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之后,溫州市社會辦醫環境有了哪些轉變?在新形勢下,溫州對社會辦醫有哪些新的深思與規劃?
程錦國:我們一直在探索如何讓社會力量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如何破解約束,打開市場的大門。
溫州在社會辦醫方面有較好的基礎條件,也誕生了全國最早的民營醫院,政府部門的監管經驗也較為豐富。
自2003年開始,溫州便出臺了一系列行為規范、市場準入要求等制度,按照公立醫院同等標準,對民營醫院的質量和運轉進行監管。
成為國家社會辦醫試點之后,溫州市著重于醫療服務增量和質量的提升。
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民營醫院的床位數要占總床位數的20%,而溫州市自己的要求是至少要達到30%以上。
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主體,相比以前也有了變化。
在招商引資時,資本的質量被著重考慮。
溫州市對社會資本的選擇提出三項標準。
一是資本要有實力。
醫療行業投資額非常大,資金回報周期比較長,一般需要7年時間才能實現財務平衡。
二是要有創辦醫院的經驗。
隔行如隔山,以企業的方式來辦醫院必定行不通。
三是要有高等院校或者大型醫療機構作支撐。
早期,社會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只是單純的投資。
面對公立醫院的強勢競爭,民營醫院辦得相當不易,也難以壯大。
如今,如何把公立醫療資源和社會資本相結合,這既保證了資本的安全,也使公立醫院能得到快速提升,而且最關鍵是能打破制約公立醫院發展的一些體制和機制的理由。
目前,整體來說,溫州的醫療資源依然面對短缺。
但當下的醫療資源又存在嚴重的浪費,多數公立醫院運轉低下,服務效率不高,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不高。
因此,把這兩塊理由對接既不失為一種良策,而且很快就能奏效。
因此,溫州目前就在進行這樣的嘗試,中國醫藥集團已經簽署了收購溫州市腫瘤醫院的相關協議。
溫州市腫瘤醫院是浙江省兩家公立腫瘤醫院之一,一直命運多舛。
“非典”之后,這家醫院被市中心醫院兼并。
本想以后者的技術、人才、品牌優勢帶動這家醫院發展,但實際上,市中心醫院自身難保,腫瘤醫院更是逐步萎縮。
溫州的腫瘤患者顛沛流離在赴上海就醫的路上。
不久前,政府新批了68畝地讓腫瘤醫院和社會資本合作擴建醫院。
我們還期待建醫學園區的模式。
溫州作為海西經濟圈內的重要的城市,可發展這種特色園區填補空白。
接下來,溫州將在推進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同時,圍繞國家戰略,建設一到兩個醫療產業園區,引進一些高端企業和醫療機構進駐。
《中國醫院院長》:溫州是如何測算醫療服務市場的發展需求的?溫州將重點從哪些方面進一步完善社會辦醫機制?
程錦國:2013年,浙江省每千人床位數為4.16張,而溫州是3.26張,相差0.9張。
按照建設衛生強市的要求,溫州千人床位數要達到5.4張,這意味著還要增加兩萬張病床。
就地域而言,溫州北距杭州370公里,南距福州370公里。
在這750公里的范圍內,只有溫州一個大城市。
當年溫州在做社會資本辦醫試點調查時,測算的輻射人口是2250萬人。
憑借溫州醫科大學的實力,溫州整體有著較高的醫療水平,對周邊地區的患者有吸引力,發展的空間巨大。
下一步,溫州將從三方面改善社會辦醫環境。
首先,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力爭把“試點”作成“示范”。
拓寬民辦醫院融資渠道,破解民辦醫療機構融資難理由,爭取2014年在項目融資上取得突破。
積極推進營利性民辦醫療機構通過以土地、房產等固定資產申請抵押貸款,以及利用收費權、知識產權作質押進行融資,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民辦醫院上市融資。
探索研究民辦醫院提供基本醫療服務部分的稅收政策,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和預防保健的收入一律免稅。
其次,建立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合作模式,積極吸收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衛生領域。
以盤活存量、做好增量為原則,大力支持發展國有資本、社會資本和國外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非公立醫療機構,適度降低公立醫院的比重,最終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
最后,積極發展健康服務,建設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機構。
國務院在去年頒布《關于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溫州也在尋求健康產業加速發展機遇,如加快溫州中藥材基地建設、推進生物制藥、藥品和醫療器械產業發展,和溫州醫藥物流基地建設。
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
2014年,爭取建設具溫州特色的“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2~3家。
《中國醫院院長》:您如何理解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的“創新社會資本辦醫機制”?如何引導公立與民營醫院間的關系,同時借力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程錦國:首先,我認為,社會辦醫的機制創新一定要結合醫療行業的特點,不能唯利是圖。
第二,我們應該尊重市場經濟規律。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醫療和教育已經是最后的堡壘,而這兩個堡壘也著實堅固,許多市場經濟的理論和實踐被擋在了外面。
這兩方面一旦放開,目前的許多政策都要相應調整,從而實現完全的體制創新。
舉例而言,現有政策要求公立醫院不能作為投資主體。
但我認為,只要注意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公立醫院完全可以成為投資主體。
公立醫院和社會資本舉辦高端醫療機構,從政府的`角度來說,這一做法的主要目標在于解決基本醫療資源短缺的理由。
而從醫療的角度而言,基本醫療和高端醫療沒有明確的界限,疾病本身也沒有基礎和高端之分。
如果將高端理解成服務一流、環境一流,則這一概念就被庸俗化了。
所有改革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競爭釋放改革紅利。
總的來說,溫州市及周邊群眾看病難的理由依舊很突出,還不存在資源過剩之說。
據我總結的經驗來看,2000年左右的醫療體系改革相對比較深入,而這輪改革以產權制度改革為切入點,確定出資者的職責和義務,這是把醫院辦好的前提。
但是上一輪改革也造成了大量院中院的出現,有利可圖的科室被拿出去。
因此,我們要從上一輪改革遭受的挫折中總結經驗教訓。
當前公立醫院處在一種“人人當家作主,但大家都不是主人”的狀態。
一家醫療機構應該擁有一個明確的法人。
多元資本合作應該在法人治理的框架下進行,實行董事會下的院長負責制,這樣的股份制套路才是正確的。
在社會資本活躍的當下,能否把一些理由通過社會化的模式來解決,讓公立醫院走出“成長的煩惱”,節約成本、提升效率,這也是衛生行政部門亟需深思的理由。
論文參考 篇4
摘要:由于兒童自身的生理心理的特點,其權利內容與其他人權的主體并不能完全重合,如果憲法能對兒童的保護予以高度關注,將會使兒童的權利更好地受到保護。本文以我國憲法對兒童權利的保護為中心,對我國現行制度進行剖析,對加強我國兒童權利保護的制度設計提出了具體建議。
關鍵詞:兒童;權利;憲法保護
兒童時期對兒童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形成有重要的意義。孩子的養育對家庭、民族乃至國家的未來都至關重要。然而,我國兒童權利保護的現狀卻不容樂觀。如果能在《憲法》的高度關注兒童,將會使兒童的權利更好地受到保護。
一、我國憲法對兒童權利保護的歷史發展和現狀
縱觀中國的憲法發展史都沒有重視和保護兒童的權利,但1954年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特別關懷青年的體力和智力的發展,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確定了對兒童權利的特殊保護,同時為現行憲法對兒童權利保護奠定了基礎。現行憲法對保障兒童權益的規定有: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第46條)。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第49條)。
二、我國憲法對兒童權利保護的問題和不足
(一)憲法及相關法律關于兒童權利的規定有待增加和豐富
有法可依是完善兒童權利保護制度的首要環節,憲法是一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兒童權利的保障當然離不開憲法,而現行憲法也是只有少數幾款對兒童權利作了規定,遠不足以從根本上解決兒童權利保障的問題。
(二)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兒童權利
在實踐中,處理兒童案件適用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婚姻法》《義務教育法》等等。在現實社會中,要使得受侵害兒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那么其受到傷害的程度必須要達到法律規定的程度,否則,法律就不能對受到侵害的兒童進行有效的保護。
(三)沒有特殊的辦案程序
正是因為沒有專門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所以,也就沒有相應的特別辦案程序。一般的案件是運用相關的調解程序解決,并且大部分是采取教育、警告或者具節悔過的處罰方式。我國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這有利于對關乎兒童案件的處理,但這僅限于刑事方面,其它法律并沒有這方面的專門辦案程序和規定。
(四)沒有權威機構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在現實生活中,知曉案情的人在準備舉報或者報案時,最有可能首先報給居委會、婦聯、或者是公安局,最后處理案件的有權機關只有公安局。但公安局只能處理法律規定有權處理的案件,而對于一些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便無權受理,不能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三、完善憲法對兒童權利保護的對策
(一)完善憲法及相關憲法性法律
當下,在我國有三部保護兒童權利的專門性法律,即《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他法律規范則是存在與一些基本法律之中。在彌補法律空白方面,防止虐待兒童和強化兒童福利、兒童司法保護的專門性法律最為重要。在憲法中進一步確認《兒童權利公約》的一些原則和精神,并在各部門法中確認《兒童權利公約》的具體內容。
(二)現行法律法規義務性的規定過多,期待有關權利的專門立法
目前我國只有三部專門性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然而這三部法律大多是義務性的規定,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很少。我國兒童權利保護的法律體系尚未完全形成,因此,應該盡快建全和完善我國兒童權益保護的法律體系。
(三)規范兒童權利法律保護的組織
在國家層面,我國兒童權益保護的機構只有三個: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是政府協調機構,中共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小組,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這三個機構分別隸屬于政府和黨的組織,很難從基層出發。我國兒童權利保護的社會組織十分少,現有管理機構比較混亂,因此應該重點規范中央和地方兒童權利法律保護的組織。
(四)強化司法對兒童權益的救濟
由于一般的法律法規并不詳盡,為了解決司法問題,法官只有求助于憲法來解決爭端。我國政府和立法機關對兒童權利的保護做出了不懈努力,但新形勢下的問題依然嚴峻。只有完善憲法立法和司法程序來保障兒童的基本權利,以構成對其他兒童權利保護法律的有效基礎,才能使兒童權利的司法補救措施得以強化和鞏固。
四、結語
千百年來兒童一直處于中國傳統的弱勢地位,如果兒童的成長和生活條件惡化,他們的基本權利就會受到嚴重侵害,就會影響人類社會的和諧與穩定。中國兒童權利意識已經初步形成,但是還未普及,隨著現代兒童權利觀念的逐漸形成,逐步完善保護兒童權利的法律制度,規范兒童權利組織的發展,保護我們兒童的權利事業將繼續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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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參考 篇5
【摘 要】在商法的基礎理論研究中,商法的本質居于核心地位,它制約著商法的理念與價值選擇,是商事制度和法律規則設計的內在依據,本文從商法的基本理念、商法公法化等不同視角對商法本質進行論述,明確商法的本質,進一步推動商法理論的研究和商事實踐的立法。
【關鍵詞】法的本質;商法的本質;私法;公法
一、法的本質
研究商法的本質,對法的本質論述已成必要。理解法的本質,必須從認識本質開始。關于事物本質的特征,有學者認為:“第一,本質是現象中一般的東西,是現象中的根據。第二,本質是事物中比較穩定的東西。第三,本質深藏于事物的背后,只有靠抽象思維才能把握。第四,本質是多層次、多等級的。”上述關于本質的論述使我們認識到:作為事物內在的規定性-本質,它具有一般性、抽象性、相對穩定性及結構上的多層次性。法的本質作為法的內在規定性,具有深刻性、隱蔽性及多層次性。它是法與其他事物內在的區分尺度,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根本上決定于社會物質條件,是主體自由的保障。筆者認為,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是法的更深層次的本質,統治階級的意志是法的初級本質,而法成其為法的內在規定性為法的特殊本質,法的本質具有抽象性,一般性和普遍性,又有多層次性,其法成為法的內在規定性,是法一般性本質中的特殊本質。本文主要是透過特殊本質而討論其一般性,即法的普遍性本質。
二、商法的本質是私法
從商法的基本理念論述商法的本質為私法。商事主體的平等性、商法的自治性、商事主體自由行使權利,都是現代商法本質(特殊本質)的體現,可以看出商法的一般本質為私法。
1.從商事主體的平等性論述。商法所調整的商事法律關系是在法律上處于平等地位的主體之間的關系。在商事交易中,主體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享有法律上高于另一方的特權。只有地位平等才能保證交易活動順利公平地進行,這是現代商品經濟客觀規律的反映。私法是調整平等主體間利益關系的法律,私法主體是平等的,無論是法人自然人還是其他組織在商法中均處于平等地位,私法主體地位的平等是他們獨立實行意思自由的前提,私法自治首先要依賴于主體間的平等。因此,商事主體的平等性,體現了商法的私法本質。
2.從商法的自治性論述。商法注重維持私法中傳統的“意思自治原則”。商法所調整的商事活動實質上就是商事交易。商法的最高價值在于效益,在效益之外兼顧公平及其他價值,商事主體參加經營活動的目的就是營利,商事主體為了實現營利的目的,就必須有自由的意志,因為只有他們自身意思的體現才有可能極大程度的實現他們所追求的利益。因此,商法必須是自治的,體現商事主體的利益。另外,市場經濟是以市場為中心進行資源配置的經濟,是一種自由競爭的經濟。經濟主體必須是獨立的、自由的,他們都能夠真正成為自己利益的判斷者和追求者,在市場的調節下自由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商事主體的意思自治是他們參與經濟活動,追求營利的前提。商法在主旨和功能上都決定了其具有相當大程度上的自治性。而私法自治是私法的根本特征。私法自治指在私法領域當事人在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以自己的自由意志,以意思表示的形式創設法律關系,從而達到其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可見,商法的自治性是商法的私法本質的體現。
3.從商事主體自由行使權利論述。商法以權利為本位,權利是人們行為的出發點與歸宿點,權利是目的,義務是手段,人們為了實現自己的權利才去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商事中,權利主要是私權,私權的本質是利益,在商法中多表現為財產性利益,財產性私權維護商法制度的出發點與歸宿點,商品經濟的屬性和要求直接反映在商法中,商法是純化的商品經濟法,商法的制度都是以商品交易為核心而存在,為促進商品交易的'順利公平進行,商事主體享有廣泛的權利,并且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商事主體可以自由地行使權利,任何機關、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其權利的行使。而私法本質就是以權利為本位的法,且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系列授權性規范,從商事主體自由行使私權的論述中,可見商法體系的許多組成部分都有權利派生出來,并受權利的決定和影響,權利在商法體系中起關鍵性和主導性作用,這是私法本質的體現。
通過對商法基本理念三方面的論述,我們可以看到現代商法私法的本質屬性,同時體現了私法的精髓,即調整平等私人之間的法律,以任意性規范居多,關注意思自治,注重權利的行使和保護,其本質是以權利為本位的法,在形式上表現為一系列授權性規范。這也是商法一般的,共同的本質。
三、商法的公法化
商法公法化趨向的立法表現。
(1)商法價值理念的轉變。雖然營利性目標依然是商事主體的終極追求,但是隨著傳統個體本位法律思想的局限性日益顯露,社會本位法律價值觀深入人心,商事主體所遵循的價值理念已有所修正,現代商人不僅要考慮如何營利,還要關心社會利益,如商事企業所要承擔的社會責任問題及應盡的義務:維護生態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確保產品質量等。
(2)商事立法中強行性規范增多。早期的商法以任意性規范為主,允許人們自主選擇為還是不為一定行為,也即行為的方式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然而現代商法基于交易安全的考慮,同時也鑒于具有強大經濟實力的商事主體的經營活動對于社會生活的強大影響,國家不得不對某些商事行為予以嚴格規范,如公司法中對于公司設立條件的強制性規定,對于標準合同和商事契約條款的強行限制,以及公司法關于公司章程絕對記載事項的規定,票據法和保險法中關于絕對記載事項的規定等等,均通過強行性法律條文予以規定。
(3)商行為后果承擔上的嚴格責任主義。嚴格責任主義即從事商事交易的行為人不管主觀上是否有過錯都應承擔法律責任。商事交易的嚴格主義主要包括普遍連帶責任和廣泛無過錯責任。現代商法已廣泛的采納了這一責任歸則原則,如公司設立未能成立時,發起人對于其設立行為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票據法上不僅二人以上共同簽名者需對票據負連帶責任,發票人、承兌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于持票人亦須負連帶責任,在商事交易中,債務人無論是否有過錯均對債權人負責等。
(4)現代商法在傳統的私法責任制度外,逐步發展起來多種法律責任并存的法律調整機制。商法的公法化主要是從違反商法強制性規范的責任上體現的,即違反了商法強制性規范,不只承擔私法上的責任,而且要承擔行政、刑事上的公法責任。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綜合運用對商事關系予以調整。如多數國家的票據法規定:出票人出具空頭支票不僅導致票據法上的賠償責任,而且將導致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證券交易中對于證券欺詐犯罪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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