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買賣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種子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種子買賣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種子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買方支付定金元;賣方交貨后,買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買方付款后,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后,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項方式執行:
1、合同簽訂后,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于年月日送貨到指定地點,運費元由方承擔。
3、買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點提貨。
4、其他方式:。
第四條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驗收及檢驗、檢疫
1、雙方約定于賣方交貨后日內對種子進行驗收。
2、雙方應嚴格遵照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4404、1—1996《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3、雙方對種子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封存的樣品保存至生產收獲時為止。
4、其他驗收及檢驗、檢疫內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交付的種子不符合第一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點:
時間:
種子買賣合同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種子代銷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
委托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農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計量單位
數量
質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純度
凈度
發芽率
水份
合計金額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提示:需要填寫下列條款中的□時,請打√。)
二、質量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種子標準號: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因種子質量問題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出賣人按(江蘇省種子條例)規定予以賠償。
四、出賣人交付種子時,應向買受人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包括適宜種植區域)說明等資料及相關服務;同時,向買受人交付書面的種子來源、產地、商標或品牌、質量標準、有效期限等簡要說明。買受人應按出賣人提供資料中的'要求栽培、種植。
五、買賣雙方現場對種子交付、驗收。
六、買賣雙方對種子抽樣封存的約定:_________。(
提示:種子樣品應按種子存放的要求保存)
七、結算方式:□貨款已付。貨款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出賣人應向買受人開具銷售憑證。
八、雙方在上述條款履行中,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因種子質量出現問題由當地農業行政管理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他爭議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種子種植收獲之后。
出賣人(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受人(代表)(簽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種子買賣合同3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及價格(可另附表)
品種
規格
產地
商標
交貨期限
數量
(公斤)
單價
(元/公斤)
金額(元)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計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要求
蔬菜的產品質量按下列第 項標準執行:
(一)有機食品標準。
(二)綠色食品標準。
(三)吉林省安全衛生優質農產品地方標準。
(四)無公害食品標準。
(五)約定標準 。
第三條 包裝要求
(一)包裝方式及要求 。
(二)包裝物由 方提供,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和貨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送至 。
2.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段至 提貨。
(二)貨款的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
3.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應于蔬菜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貨款,定金抵作貨款或返還。
4.其他方式 。
第五條 驗收
(一)乙方應在蔬菜交付當日對蔬菜進行驗收(農藥殘留的檢測除外)并將驗收結果書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對蔬菜農藥殘留進行抽檢,檢測結果不合格,且甲方無異議的,乙方可予以銷毀。甲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以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一)當市場價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約定價格的 %時,雙方可對蔬菜價格進行重新協商。
(二)因氣候等因素造成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的,雙方可另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種、規格、產地、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交付蔬菜的數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二)甲方遲延交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乙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提貨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約定批次價款額 %的違約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遲延貨款額 %的違約金。
(四)因包裝物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損失的,由包裝物提供方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工商部門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交工商部門備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種子買賣合同4
提示:本合同適用于種子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戶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注:種子質量標準執行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沒有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二、賣方應提供的相關證件:賣方應出示《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所提供的農作物種子必須經植物檢疫機構檢疫合格,并提供相應的檢疫證明。
三、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買賣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布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買方收貨后復檢,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后兩個發芽周期內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2.買賣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3.申請種子檢驗、檢疫和鑒定的,其費用由______負擔。
四、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種子量的驗收,采取由合同雙方共同抽樣過秤的辦法,以實際過秤量綜合計算為準,最后實行多不退、少補足的辦法。
五、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種子應經過精癬加工、分級,用_______包裝,每袋標準重量為_________公斤,袋內外附有標簽,標簽須寫明作物種類、種子類別、品種名稱、品種審定(登記)編號、產地、質量指標、檢疫證明編號、種子生產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進口審批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商及其地址等事項。 包裝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六、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貨地點為______。
七、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______運輸,運費由______方負擔。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_元,剩余價款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雙方一般責任:
賣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買方或由賣方代辦托運手續或依約定代送。
買方: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接收賣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并按時付清貨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進行實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按《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法定機構進行技術質量鑒定,檢驗和鑒定的費用由申請人墊付,最終由責任方負擔。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條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種子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附后。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備案。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種子買賣合同5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于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制作的種子標簽。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保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保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咨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送交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于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于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60%;另20%的種子價款于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于生產收獲以后20日內付清。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出賣人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托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送種子或少送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或少送種子的種子價款的數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送種子或者少送種子達種子總數30%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少付種子價款數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或者少付款額達種子價款總數30%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種子質量、品種權人、種子標簽、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種子買賣合同6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單位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數量單價 金 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
郵編:
種子買賣合同7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復檢,需方收到貨后15天內,對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
證復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于生產收獲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為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類型進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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