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集錦七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之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雙方陳述和保證
1.1 雙方均是根據其成立地或注冊地的有關法律正式組建、有效存在并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獨立法人。
1.2 雙方均具有訂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權限和政府批準,并具有充分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的每一項義務的能力。
1.3 雙方認可本方代表已獲授權,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其權利,本方代表簽署的
合同或其他文件對本方具有約束力。
1.4 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各方均應受本合同及其共同簽署的附件的約束。無論現在還是將來任何管理機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阻止雙方履行各方在合同及其附件項下的義務。
1.5 雙方承諾對本合同的標的及與標的有關的財產、權利均不存在任何不確定因素,均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爭議。
1.6 雙方承諾互相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政府部門頒發的文件、資料均是真實、有效的。
1.7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規劃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買賣關系。
1.8 商場名稱為:
第二條:買賣房屋(以下簡稱“商業物業”)用途、地址、面積
該項目規劃為 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向甲方購買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二。
2.1 房屋座落于,范圍。(房屋位臵見“附件一”)
2.2 房屋現狀為主體封頂。
2.3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設備設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供暖系統、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有線廣播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設備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2.4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場地包括商業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白天
提供40個收費地下停車位及該商業物業門前的停車位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后作為本合同附件九。
2.5 房屋范圍見“附件一”中雙方認可的各層平面圖中用紅線所圈畫的范圍為準,
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最終以雙方共同認可的政府房屋測量部門的測量結果為準。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方式
第三條:售價及定金
3.1銷售總面積:平方米,1-4層平均售價為:元/平方米。
3.2本合同定金:本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1000萬元人民幣作為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以上合同定金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充抵房款。
第四條:正式買賣合同的簽訂及房款支付方式:
該商業物業在甲乙雙方確定改造方案后,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該合同簽訂之日七日內,乙方付總房款的50%,年月日付總房款的40%,年月日前付總房款的10%。
第五條:稅 費
甲乙雙方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各自承擔其應承擔的部分。
第四章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第六條: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6.1雙方一致同意將本合同“附件五”所確定的建設基本條件和技術要求的協議作為甲方交付房屋的條件。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交付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經乙方按“附件五” 建設標準驗收后,雙方簽署房屋交接驗收
確認書。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前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未能達到“附件五”確定的交付條件、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接收該商業物業的書面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接收該商業物業,否則,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乙方的第六個工作日視為甲方已將該商業物業交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交接確認書無法簽署的,視為甲方按規定交付該商業物業。
6.2甲方保證切實擁有出租商業物業的合法處臵權,(包括“附件二、四”中的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證),并能夠作為商業用途,符合當地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6.3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整改電梯的位臵及設計,詳見附件七。
6.4該商業物業的交付標準:地面,地板磚800㎜×800㎜×12㎜;墻、柱面層采用高質量的乳膠漆刷白;頂棚為輕鋼龍骨礦棉板吊頂600㎜×600㎜×6㎜;照明為:(詳見附件五),水、電、暖、電話線路、有線廣播,按乙方確定的位臵安裝。
6.5甲方應將電源接至乙方所購買房屋的配電柜并獨立安裝計量表,并確保該商業獲得不少于1200KW的正式用電量(遇政策性限電、供電部門停電除外)由乙方獨立控制。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1200KW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滿足上述設備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柜等供電設備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并處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6.6經營用水壓力不低于0.20Mpa—0.45Mpa,水量在80㎡/d,(政策性限水期、供水部門停水除外)確保租賃物水、電、暖(如逾正常停水、停電影響正常供暖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能完全滿足乙方商場的需要。
6.7甲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設備至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柜(水)電表,“表后”:指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柜(水)電表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設備設施)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后”供水、供電設備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商業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固定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亦應配臵滅火栓、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設備,并通過消防驗收及年檢。
6.8甲方應在交付該商業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等。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9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進行維修保養,并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后應保證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完好。保修期外,乙方承擔維修保養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設備的增添。
7.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危及房屋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所購買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外立面和內墻面)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設備、設施,而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外立面改造需經甲方同意)。需要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7.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物業范圍內裝設必備的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乙方無須支付甲方任何費用。乙方承諾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裝設的上述標識所有權歸乙方。
第八條:物業管理范圍
乙方租賃范圍內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也由乙方收取。乙方租賃范圍以外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詳見附件十三的物業管理協議。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商業物業的產權關系清晰沒有爭議,如因甲方的產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總房款的10%乙方支付違約金。
9.2甲方確保出售房屋的'主體結構、樓梯、樓板和墻體的承重,樓板和墻體的防水性,線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存在任何現實的和潛在的危險。
9.3甲方應保證按“附件五”規定的出售房屋的交付標準在規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該商業。
9.4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營業執照》復印件作為附件二中的內容,甲方還應于交付之日向乙方提交合法的、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復印件以及建筑、消防、環保、設備等驗收合格證明,上述復印件均由甲方蓋章后交付給乙方。
9.5甲方必須對房屋周邊的屬于甲方物業管理范圍內的道路進行全面管理,保證乙方的經營需要。
9.6甲方有權如期取得房款。
9.7本合同簽訂后,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甲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乙方招商費及乙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所購買的商業物業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10.2代表乙方簽訂本合同的人為乙方的授權代表并提供授權委托書。 10.3乙方應保證按期交納房款。
10.4乙方有權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其范圍見附件五“工程實施條款”。 10.5乙方負責購買房屋范圍內治安、安全問題,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6乙方在不改變所購買商業物業內部主要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該商業物業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甲方須予以配合。如裝修改造涉及到房屋主體結構的變動,須征求甲方同意。
10.7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外立面的范圍內,根據經營需要進行外立面裝修改造,進行店招和廣告的制作安裝及發布,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乙方確保符合相關廣告安全消防規范并依法定程序進行。
10.8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如果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0.9本合同簽訂后,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乙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招商費及按附件五和附件六要求甲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保 密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中第1款,延遲交付該商業物業,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②乙方延遲接受該商業物業,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數據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余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注: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家具電器包括:(根據家具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家具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家具(見家具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賣方(甲方):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屋樓,一樓為___個門面,___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筑。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后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之后,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第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產一套。
第二條:付款方式
1.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出售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價款為甲方凈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過戶手續。
3.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三條: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
第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條:本合同共____頁,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合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
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折疊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后用單價乘以建筑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后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后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折疊手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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