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匯編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賣方):趙 升
乙方(買方):張沙沙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臺(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人民幣(¥ )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元,如甲方違反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甲方和中介方將提供給乙方石板鎮政府和房開公司共同簽訂蓋章認可的安置房購房合同,作為交易依據。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上述該房屋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 天按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 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 元。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按照計算的違約金加付給甲方。逾期超過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并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自20x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存量房進行買賣的,當事人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均需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
買賣雙方自行達成交易并自行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和當事人身份證件到房屋管理部門設置的`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服務窗口進行網上簽約,持網上簽約的合同文本辦理轉移登記手續。
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代理(含代辦轉移登記手續)存量房買賣,或自行成交的買賣雙方約定通過"專用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由相關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提供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服務。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 方 (賣方) : 乙 方 (買方) :
身 份 證 號 : 身 份 證 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房屋買賣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甲方有位于
的商品房壹套(以下簡稱該房),該房建筑面積(權證登記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柳房權證字第 號,該房產權屬所有。
2、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同意購買該房。
第二條 房屋售價為(RMB: )。
第三條 乙方簽約當日向甲方支付元整(RMB: )
作為購房定金,乙方交納定金后,不得借故不買;甲方不得借故不賣和擅自提高或改動價格。
第四條 乙方付款方式為付款,首付款元整
(RMB: ),貸款(RMB: )。
第五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所需稅費由 乙 方支付。
第六條 物業交割:
1、甲方應于向乙方移交該房,并保持房屋結構及衛生、等配套設施完整。
2、甲方應結清在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衛生、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協助乙方辦理以上物業配套設施過戶手續。
3、 房 產 除 主 體 結 構 外,合 同 項 內 其 他 財 產 甲方移交時須保持完整,否則按相應價值直接從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明晰性,沒有權屬糾紛或債權務糾紛。
2、甲、乙雙方應簽訂合同的時間到指定地方辦理各項產權手續領取相關資料。
房屋買賣雙方合同(常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
本合同,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 元整。
(RMB:。
2、 該房屋的產權不真實、明晰,出現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由
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3、 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4、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交割物業的,乙方有權要求在甲方應得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實際損失,乙方同時有權要求拒絕轉付甲方應得的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補充條款: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修改本合同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補充合約,補充合約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可 ② ( ①提交簽定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4、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 系 電 話 : 聯 系 電 話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甲方(賣方) :
乙方(買方) :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 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附平 面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 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 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 ,即小寫 ________________ 。
四、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 個月內,向甲方支 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 。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 關房產公證手續,待房產公證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七、 甲方應在公證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 如電話費、 水電費、 入網費、 有線電視費等。
八、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 向對方支付______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 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______元罰金,逾期 30 日視為毀約。房屋買賣大全
九、附加條 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4、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證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乙方(買方) :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一)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下列內容在一份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這里主要是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系辦法等,以免出現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做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標的
這里應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施設備等情況;同時還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要與第一條銜接);原售房單位是否允許轉賣;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權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亂建部分;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交費狀況;房屋相關文書資料的移交過程。
3、價款
這里也是很主要的內容,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這里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5、違約責任
這里主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
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6、解決爭議的方式
這里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7、合同生效條款
雙方在此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撓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8、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9、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0、附件
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特征
二手房買賣合同,作為規范房地產轉讓的一種重要契約形式,有以下幾方面特征:
(1)二手房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是對等的。賣方承擔交付房屋給買方的義務,同時享有收取價金的`權利;買方則承擔交付一定數額價金的義務,并享有取得該房屋所有權的權利。
(2)二手房買賣合同是要式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作為不動產的房屋,具有涉及金額大、風險高、手續復雜等特點,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以免實務中發生糾紛時難以處理。
(3)二手房買賣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這是由“地隨房走”原則決定的,土地是房屋的載體,房屋是土地上的附著物,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才能擁有房屋所有權,因而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必然伴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讓渡,反之亦然。
(4)二手房買賣的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以雙方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為要件。這一特征是商品房買賣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的重要區別。
(5)二手房買賣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利益。例如房屋為非所有人以租賃等形式使用時,房屋的買賣就涉及到對第三人利益的保護。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特征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并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于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市場經濟體制發展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房屋買賣現象已相當普遍,且愈演愈烈。無論是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房屋買賣都已大量存在,特別是城鄉結合部是農村房屋買賣的主要區域。這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大量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從審判實踐來看,主要涉及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和所有權的認定兩個問題。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目前我國法律未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但是,農村房屋的買賣必然導致宅基地使用權的轉移。宅基地是農民的重要財產權利,我國法律、法規嚴禁宅基地進入市場進行交易!锻恋毓芾矸ā返诹䲢l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國務院辦公廳早在1999年就在《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作出了“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的規定。由于宅基地關系到農民的基本居住條件,所以上述法律明確規定獲得農村宅基地要受農業人口身份上的限制,只有具有農村戶口的人才能在本集體所有土地范圍內申請宅基地。
因此,對于城市居民購買農村房屋和具有農民身份但雙方非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應以認定無效為原則。對于雙方均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情形,因這類購房者具有在該地申請宅基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進行流轉的障礙,只要買賣雙方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符合《合同法》關于合同效力的要件,原則上應認定為有效合同。
二、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問題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房屋固然屬于不動產,依照物權法的物權公示原則及相關規定,不動產是需要初始登記的,轉讓時則需過戶登記。但對于農村房屋,其不屬于商品房,自身具有特殊性。針對當前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大部分沒有登記的現狀,我國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農村房屋所有權的認定必須辦理初始和變更登記。
因此,當前農村房屋所有權的取得如果以登記為生效要件,未免脫離實際。登記的首要意義在于物權變動的公示與公信。在農村,由于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申請人有著嚴格的規定,這樣在客觀上就限制了擁有農村房屋的人群大都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可以說人人都處在一個“熟人社會”,并且村民之間大多都參與彼此的房屋建設,相互之間僅通過占有行為就已經能起到客觀公示作用。村民委員會的見證和記錄即完成了公示的作用,并不需要更大范圍的公示,即使登記其效果也不一定比村民之間的監督更有利。
對于當前農村房屋買賣的現狀,一方面對于合法有效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所有權即使沒有進行變更登記,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應確認買受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權。如:房屋買賣行為經過了村民委員會同意,買受人支付了房款并實際占有。
另一方面,有條件的地區應開展集體土地房屋普查登記,建立較為詳細的產權產籍資料。房屋登記機構要積極開展工作,可以聯合國土、規劃等部門,依靠鄉鎮及農村基層組織對城鎮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房屋進行普查。通過普查登記,建立起較為詳盡完整的產權產籍資料,為推進農房登記打好基礎。
【房屋買賣合同】相關文章:
房屋買賣合同個人房屋買賣合同11-18
房屋農村房屋買賣合同03-04
房屋的買賣合同02-14
房屋買賣合同舊房屋通用12-26
正規房屋買賣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正規范文06-12
房屋買賣合同(經典)08-28
房屋正規買賣合同06-15
房屋買賣合同06-13
房屋買賣合同[經典]07-25
【經典】房屋買賣合同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