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文六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二手房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鑒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經辦人: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2
買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具體情況:
1. 位置: 區
2.房屋套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構
樓層 ,用途 。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總計房價 萬
千 百 拾 元整(小寫 元)
二、 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 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由甲方第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部份購房定金計人民幣(大寫 元)( 小寫 元),第二次在產地產交易中心將此房產權證交房地產交易中心處受理同時(或者辦理產權公證時)甲方再付給乙方(大寫 元)(小寫 元),第三次余款等辦完過戶手續后,甲方拿到新產權證的'同時付清,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此合同圓滿結束。
五、 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此房的過戶換證手續或辦理公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 方支付。
六、 本合同甲、乙、中介方簽章,買賣雙方均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
七、 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并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存一份,從簽字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九、交房時乙方保證該房屋的水、電、氣、光纖、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室內設施齊全完好無損。
十、 其他決定事項:
甲方簽字、蓋手印 乙方簽字、蓋手印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3
二手房比商品房價格低,受到很多人的青睞。但二手房同時也比商品房的問題多,買家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小心謹慎,避免陷入賣家設置好的陷阱里,購買不符合自己要求的二手房。那么買家在簽二手房買賣合同應注意什么呢?
一、確認產權的可靠度
1、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是否與賣房人是同一個人;
2、搞清楚是成本價房還是標準價房或者是經濟適用住房;
3、產權證所確認的面積與實際面積是否有不符之處;
4、一定要驗看產權證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詢此產權證的真實性。
二、考察原單位是否允許轉賣
1、確認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出讓時是否已經按成本價補足費用或者與原單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進行房改時原單位都保留優先回購權,因此要確認原單位是否同意出讓;
3、一般來說,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頂的平臺、走廊的情況;或者屋內是否有搭建的小閣樓;
2、是否改動過房屋的內、外部結構,如將陽臺改成臥室或廚房、將一間分隔成兩間;
3、陽臺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閉的,這牽涉到陽臺面積應該怎么計算的問題。
四、確認房屋的準確面積
1、包括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和戶內的實際面積;
2、產權證上一般標明的是建筑面積;
3、最保險的辦法是測量一下房屋內從一端墻角到另一端墻角的面積,即所謂地毯面積。
五、觀察房屋的內部結構
1、戶型是否合理,有沒有特別不適合居住的缺點;
2、管線是否太多或者走線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的痕跡,墻壁是否有裂紋或者脫皮等明顯問題。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開水龍頭觀察水的質量、水壓;
2、打開電視看一看圖像是否清楚,能收視多少個臺的節目;
3、確認房子的供電容量,避免出現夏天開不了空調的現象;
4、觀察戶內、外電線是否有老化的現象;
5、電話線的接通情況,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
6、煤氣的接通情況,是否已經換用天然氣;
7、小區有無熱水供應,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帶有熱水器;
8、冬天暖氣的供應以及費用的'收取,暖氣片數夠不夠,暖氣溫度夠不夠。
七、了解裝修的狀況
1、原房屋是否帶裝修,裝修水平和程度如何,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
2、了解住宅的內部結構圖,包括管線的走向、承重墻的位置等,以便重新裝修。
八、查驗物業管理的水平
1、水、電、煤、暖的費用如何收取,是上門代收還是自己去繳,三表是否出戶;
2、觀察電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觀察公共樓道的整潔程度及布局;
3、小區是否封閉,保安水平怎樣,觀察一下保安人員的數量和責任心;
4、小區綠化工作如何,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務。
九、了解以后居住的費用
1、水、電、煤、暖的價格;
2、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
3、車位的費用。
十、追溯舊房的歷史
1、哪一年蓋的,還有多長時間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過,什么背景,是何種用途;
3、是否發生過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錢或者發生過盜竊案;
4、是否欠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以及水、電、煤、暖的費用。
十一、了解鄰居的組合
1、好鄰居會讓你生活愉快,選不同的時間在社區內看人來人往,通過衣首和生活規律判斷人的社會層次;
2、拜訪上、下、左、右鄰居,了解他們在此居住是否順心;
3、與居委會或者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聊天,了解情況。
十二、算計一下房價
1、自己通過對市場上公房的反復比較判斷房屋的價值;
2、委托信得過的中介公司或者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3、銀行提供按揭時會做保值評估這個價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值價。
十三、看看能否做二手房按揭,二手房按揭的條件是:
1、年滿18歲,有城鎮戶口,本地、外地均可;
2、能提供穩定的收入支付本息的證明;
3、愿意將所賣的房子作為抵押,或者能提供其它符合條件的抵押;
4、所購房屋產權所屬真實可靠;
5、支付有關手續費。
十四、請律師
1、二手房買賣的情況比商品房更為復雜,因此有律師提供建議參考更可靠;
2、公房上市的時間不長,能提供這一類服務的律師并不多,收費標準也無一定之規;
3、建議請一位盡可能熟悉業務的律師做全面顧問。
十五、找代理行
1、公房上市采取兩頭把關、中間放開的政策,中間的交易過程完全由代理行來操作;
2、代理行的二手房信息要比個人更全面,但是目前來看信息的準確程度還需要驗證;
3、在把你的業務交給代理行之前應該了解:代理行提供的服務有哪幾項?是否可以幫助申請二手房按揭?買賣過程中若發生了問題,代理行是否有義務、有能力負責賠償損失?代理行的服務收費標準是多少?是否能保證買到稱心的二手房?
十六、考察代理行是否可靠代理行應該提供兩證:
1、有效的當地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頒發的中介代理行資質證書;
2、資質證書是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對保證代理行的可靠性更有作用。
十七、及時了解政策、程序、費用上的變化
1、公房上市還是一個新鮮事物,因此要做好心理準備,隨時了解政策的變化;
2、媒體的報道十分關注公房上市,要注意報紙的新消息;
3、向律師及中介代理行咨詢;
4、最可靠的還是向有關房管部門咨詢,及時了解最新的信息。
十八、產權是否完整
1、確認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會出現這樣的糾紛;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過完戶以后才能將房款轉移到原戶主手上。
十九、小心房款和產權的交接
1、不要隨便相信對方的信譽,先交錢再過戶還是先過戶再交錢是一個重要問題;
2、可以考慮將房款押在一個雙方都信得過的單位,如律師樓或信譽較好的代理行處,等過戶完成后,再將房款轉入賣方的賬戶。
二十、保證產權順利過戶
1、必須要經當地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產權才算完成過戶手續;有代理行、律師、公證的保證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過程;
2、從買房的角度來說,一定是產權過完戶以后這套房才真正屬于你,在此之前,賣方隨時可以毀約。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1.房屋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室號:____套(間)數,建筑結構:_______總層數: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劃撥()。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鑒定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愿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5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學名為“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二手房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買賣雙方最終達成什么樣的合同條款是彼此之間互相博弈的結果,不管是買方本人還是委托了律師,如果一味只強調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是不現實的,只能導致談判不歡而散。所以,高明的律師既應當保證本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要考慮如何讓對方和中介能夠接受,這就需要很高的臨場應變能力和實務技巧。
在實踐中,買賣合同往往是由中介方提供的,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制定《鄭州市存量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該文本因過于繁瑣適用面很不廣。有的買方律師主張由他單方來起草合同,往往會遭到賣方和中介方的極力反對。因此,律師想把原合同文本推倒重來不具有可實現性。遇到這種情況,本人的處理辦法是:律師事先起草一份既有利于保護買方利益又能體現公平原則的詳細合同草案,這個草案不必出示給他人而應該做到爛熟于心。然后,迅速瀏覽中介方或賣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最短時間內找出對方合同文本不完善或對我方不利的地方。最后,拿出書面補充協議方案以修改和完善買賣合同,要求在達成買賣合約的同時一并簽署補充協議。這種做法一般能被中介和賣方接受,與買方律師提供合同文本的實際效果差不多。只不過該方法對律師的要求比較高。
其實不管采用哪種合同文本,一份買賣合同至少應該把以下幾個內容說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狀況,具體包括房屋位置、面積、產權證號、產權人、共有權人等。
2、房屋產權狀況說明,要求賣方書面承諾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共有權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戶、稅務登記、貸款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并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如有違反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房屋成交價格,應當明確該成交價格是否包括裝飾裝修、家具家電,公共維修基金款項。如果包括前兩項,應該用附件方式另行說明其具體狀況。
4、付款方式,要說明是通過資金監管賬戶還是自行劃轉,是全款還是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貸款沒獲銀行批準或者貸款申請額度不夠的處理辦法是否明確,分批付款的次數和時間是否說清楚。作為賣方律師來說,這個條款最首要的問題是要考慮該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稅費負擔約定,要明確約定買賣各方應當承擔的稅費種類,如約定不明或國家政策變化產生新的稅費,由誰來負擔。
6、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戶手續,主要是哪天過戶一定要說清楚,買方交錢和過戶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越短越好以免夜長夢多,如果能在交款當天過戶是最好不過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問題,該條款包括交房時間,可以先交房再過戶也可以反過來,交房前賣方應當結清水電煤、暖氣、物業、電話、有線電視等一切費用,交房前(后)多少天賣方應當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同時,還要考慮交錢、過戶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戶以后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戶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合同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后再支付剩余尾款,這筆款項哪怕只有一兩萬,也能起到約束賣方的作用。
8、違約責任,包括賣方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戶手續或者權屬產生爭議的違約處理,賣方一房多賣的特別處理辦法,買方逾期付款違約處理等等。違約金的違約數額也有一定技巧,我認為不宜過低,低了對賣方就沒有約束力。此外律師還需關注違約金與定金條款的競合問題。
買賣合同內容如果具備上述各項條款,就可以說基本上完整了。內容完整不代表完善與縝密,為了保護買方權益,律師在起草補充協議時,還可以加上以下幾個條款:
1、公共維修基金過戶: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做不到隨房轉移,即使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已經辦完,公共維修基金也不會自動轉到買方名下,必須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戶手續,地點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區縣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
2、一房二賣的特別處理:一處房產簽多家買賣合同是賣方最惡劣的違約行為,它可能導致買方錢房兩空。為了防止一房二賣,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的示范合同文本訂立了一個極具威懾力的條款:“出賣人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約定利率付給利息,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此高額的違約金——已付房價款的一倍,而不是定金的一倍,足以讓因房價上漲而反悔的.賣方望而卻步。該條款參考了銷售新房的相關法律規制措施——最高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法釋[20xx]7號)。律師起草補充協議時可以加上此條款。
需要指出的是:加大違約責任是一房多賣行為的事后防范措施,遇上惡意行騙的產權人,他可以視高額的違約責任而不顧,拿著購房人的房款揮霍一空然后賣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證買方沒有風險。有了預告登記制度,這種情況就可以被杜絕。
3、關于預告登記的約定:預告登記是由物權法規定的一個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為防止合同生效后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前,不動產權利人另行處分該不動產,雙方按合同約定將不動產轉移事項向登記機構進行預先登記,確保受讓方在條件成熟時進行正式產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可見,賣方如果“一房多賣”,進行預告登記的買方不受任何利益損失。由于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愿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4、各種法律文件之間的沖突解決辦法:買賣二手房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很多,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間合同、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各份合同的內容有時會出現互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情況,這就需要明確定金合同、居間合同如與買賣合同發生沖突,以買賣合同為準。而補充協議正是因為買賣合同有缺陷才訂立的,因此補充協議要說明其他合同文本如與補充協議相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手房買賣合同 篇6
近年來,隨著房價的迅速攀升,房屋交易日益活躍,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的現象日益普遍,北京市海淀法院民四庭在對涉及二手房買賣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進行調研時發現,除傳統的因借款人δ及時還貸而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外,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導致借款合同目的難以實現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也日漸增多,約占此類案件總數的10%,且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關聯訴訟多、孤立辦案不能徹底解決糾紛。此類案件往往涉及買賣合同糾紛、居間合同糾紛、抵押權糾紛甚至是因虛假買賣導致的損害賠償糾紛等多個連環訴訟,案件處理結果關聯性較強,如法院對為借款合同設定的抵押權是否有效的認定直接影響到房屋實際所有人能直接取回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僅能就其權利主張損害賠償。如果承辦人不對涉案房產的訴訟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而僅作為借款合同案件孤立處理,極有可能出現不同案件處理結果相互沖突的情況,
二是案件敏感性強,處理不好易引發涉訴信訪。一方面在涉二手房買賣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屬剛需人群的比例越來越大,年齡日趨年輕化,涉案房產通常是借款人ψ一房產,且提前清償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子女盜用老人身份證件將老人房屋出賣并已經辦理過戶的情形,如果買受人又以該房產設定抵押權向銀行借款,那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需要行使抵押權時,即使該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涉案房屋也并不自然歸還老人,房屋實際所有人的權益也得不到保護。上述兩種情況如果輕易下判不僅無法真正理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還極有可能影響其生計,從而產生涉訴信訪問題,同時也給執行階段設置了障礙。
三是案件反映出金融機構之間存在風險同質性特點。金融法庭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由于銀行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平臺,導致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并非某家銀行的個案,往往在不同銀行之間反復發生,這樣一來既影響了國家金融信貸安全,也不利于銀行信貸業務的正常開展,長此以往更有可能影響轄區金融秩序。
針對上述特點,海淀法院民四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全面考慮案件審理進程,做好協調工作。此類案件,法官不能將其當成單純的借款案件孤立處理,應當將其放在二手房交易的整個環節考量,做好與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終審法院、銀行、房屋管理部門、房屋買賣雙方的溝通工作,全面了解涉及同一房屋的審判、執行情況,理順各方之間的相互關系。
二是積極解答當事人疑慮,做好判后釋明工作。對于敏感性較強、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當事人情緒較大的案件,在宣判后及時解答當事人的疑問,幫助其理順相關的法律關系,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
三是立足海淀區金融風險防范聯動機制這一有效平臺,及時對經辦案件進行歸納總結,將案件綜合情況向銀行、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公正機關等相關單λ進行定期通報,一則提示銀行其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普遍風險,二則確保各部門對同一房產的權屬認定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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