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一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職務: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郵政編碼: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聯系電話: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
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的地塊的土地
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
地塊規劃用途為__
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屬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層。
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
其中實得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
_平方米,)共_____(套)(間)。
(該商品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房屋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別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第_____(幢)(座)_____層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
如暫測面積
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
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
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_____。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
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
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
為(__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
百___拾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2.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3.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4.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5.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6.代收___,計(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
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
__%(不包括±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
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
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
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的,甲方給
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幣)___億_
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
銀行(帳戶名稱:_____,帳號:_____):
1.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
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2.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
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3.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
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4.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
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5.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
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
___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換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
%,計(___幣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
_百___拾___元。
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
起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
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
____計算。
逾期超過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屆時,甲方
有權按下述第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
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
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
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
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二
廣東省建設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買賣合同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
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主管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約定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條款由廣東省建設廳和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經
規劃部門批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____【座】____【單元】____【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屬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封閉式的__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該商品房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整層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2、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3、該商品房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價款為(______幣)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本條款適用于商品房預售,該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含誤差,下同),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差異值為士0.6%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差異值為士0.6%以上(不含本數)至士3%以內(含本數)的,買賣雙方按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多退少補;
3、差異值超過士3%以上(不含本數)的,買受人可選擇多退少補或退回所購商品房。
選擇退房的,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收的全部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買受人應按以上約定的付款方式,將商品房預售款直接存入該商品房項目預售款專用帳戶,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專用帳戶為__________________。
憑銀行出具的存款憑證,向出賣人換領交款收據。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3、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該商品房預售后,出賣人不得擅自變更該商品房項目的規劃、設計。
確需變更的,出賣人應書面征得買受人同意。
不同意變更的買受人可要求終止買賣合同。
出賣人應在受買人提出終止合同申請的30日內退回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為期,以退款日同期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3、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2、 3、 4、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2、 3、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____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 3. 4.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問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份,買受人____份,____份,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簽于簽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 2、內墻: 3、頂棚: 4、地面: 5、門窗: 6、廚房: 7、衛生間: 8、陽臺: 9、電梯: 10、其他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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