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買賣合同(優秀)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位買賣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位買賣合同1
甲方(出賣人):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___小區___樓___號車庫(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2、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元整,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3、甲方于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4、乙方在購得車庫后,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后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5、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后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提供相關協助。
6、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7、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2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紫玉東方”項目的地下停車場車位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坐落地點及編號
該車位位于紫玉東方地下停車場_____號。
第二條: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及付款期限
該車位使用權出讓金額為(人民幣)(小寫):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_仟元整,乙方應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繳納合同價款(人民幣)(小寫):_____元整、(大寫):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第三條:車位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乙方付清全部車位款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車位款項。
2.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交付該地下車位。
3.甲方明確該地下車位無權屬爭議。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車位所有權后,在車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圍內,乙方享有該車位占有、使用、收益、轉讓的權利。
2.乙方在使用該地下車位時,不得妨礙或損害該地下車位的各種設施設備。
3.乙方應按停車場限高及甲方劃定的停車線內停放車輛,由乙方的過錯導致車輛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選定車位位于單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規定停放車輛,并保證車輛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擔車輛停放管理責任。
5.乙方應按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其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并享受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撓、干擾甲方及物業公司對車位公共設施和共有部分(如:進出停車場通道、通風管道、動力設備、照明、消防設施等)進行維修、保養和維護的工作。
7.乙方在轉讓其所購的紫玉東方號房屋,失去紫玉東方業主身份時,需將其所購車位一并轉讓給購房人或其他紫玉東方的業主,不得轉讓給非紫玉東方的業主。轉讓價款由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將轉讓合同報甲方備案。
8.乙方如出租其車位,必須出租給紫玉東方的業主,并需將租賃合同報甲方備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責任與義務的行為均構成違約。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車位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權在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后5日內另行出售該車位使用權,乙方按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額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時,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如乙方在轉讓紫玉東方所購房屋時,未將本合同約定的車位轉讓給紫玉東方的業主,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該車位。
第七條:其他
1.車位平面圖詳見附件一: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與糾紛時,應首先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未能協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所列地址,均為可送達地址;如乙方地址變動,應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否則引起的退函視為送達。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3
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
樓盤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位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受人購買的為______期______區______號車位,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用途為______;
二、車位按照個計算,該車位售價為人民幣______元/個,(人民幣大寫:______元整)。
三、該車位均未設定抵押。
四、買受人在簽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內采取付款方式向出賣人支付車位的全部價款。
五、買受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處理: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扣除違約金后,出賣人無息退還買受人的已付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地址: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
六、出賣人應當乙方支付清全部車位價款______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交付該車位。
七、買受人同意委托出賣人代交下列第______項稅費,并在接收該車位的同時將上述稅費交給出賣人。
(1)專項維修資金;
(2)契稅;
(3)按照國家規定應繳納的相關其他稅收和費用。
八、買受人使用該車位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車位,乙方所交的車位款不予退還,給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所有直接、間接損失。
買受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并按照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九、該車位甲方不辦理權屬證。
十、乙方所交車位款不包括物業費等在使用時應當交納的費用,使用該車位應當交納物業費等費用時,乙方必須交納,與甲方無關。
十一、買受人購買的本合同所述車位不得更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車位買賣合同4
甲方(開發商):
乙方(業主):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購買“__”項目地下停車位使用權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停車位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__
項目地址:市區路號
乙方房號:停車位編號:區號
容車規格:長×寬×高(㎜)≤ × ×
容車載重:載重≤噸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號碼:
車牌號:顏色:
緊急聯絡方式:
其他: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合同簽訂后,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且無疑義。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
二、使用期限
1、__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__住宅產權年限相同。
2、乙方在出售__房產并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當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辦理變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萬元后,即可享有__區,編號為號地下車位的使用權。
2、該費用僅為公共用地占地使用費,不包含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的管理費、使用機械停車位所產生的電費及每年的維保費用。
四、交付日期
本合同簽訂且乙方付清款項后當日交付。
五、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指定編號的`停車位。
2、甲方委托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位進行停車管理服務。
3、如乙方在出售__房產并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便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合同指定車位的使用權。
2、乙方在使用地下車位時必須服從物業管理規定。
3、停車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業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超長、趙寬、超重等不符合存車條件的車輛,不得存入停車位。
4、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時,應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5、乙方不得在地下車位上清洗車輛,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須經物業管理公司許可。
6、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7、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8、非經甲方同意和物業公司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租借第三人使用車位。
六、管理責任
1、本合同為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甲方不承擔人員、財產和車輛保管及停車服務義務,乙方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在停車位使用過程中發生人身財產及車輛毀損、滅失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管理停車位的物業管理事務由乙方與物業公司另行簽訂停車管理服務的合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費。
七、免責約定
1、在本合同期內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政府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受業主大會決議導致履行不能或者變更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位置及價格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____地下車位的使用權,該車位編號為_____,總價為_____人民幣,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車位使用權款項。
三、該車位交付日期為:___年___月___日。
四、該地下車位設計為人防工程,乙方僅在和平時期享有與所購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約規定的期限將該車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車位買賣合同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廣州市花都區紫薇路鉆石豪庭小區地下停車位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
本次轉讓的.車位位于廣州市花都區紫薇路鉆石豪庭小區地下停車庫,編號為 號的停車位,具體車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車位平面附圖為準。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該車位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若國家法律政策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作出具體規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庫使用年限按國家法律政策的規定處理。
三、付款方式及責任
1.本協議所指本宗車位轉讓金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叁拾萬元整(即300000 元)(此價格中不包含汽車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過戶前管理費由甲方負責)。
2.付款方式:簽訂合同當天付伍萬元整,余款過戶當天付清。
3.辦理好過戶手續后,原小區開發商向甲方轉讓該車位而來的相關權益(建設維修基金、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已經全部轉移到乙方,甲方無權另行處置該車庫。
4.轉讓后,甲乙雙方須到小區所在的物業公司備案,就車位物業管理費繳存辦理移交手續。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該車位之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使用該停車位,須服從和遵守小區所在物業公司的統一管理,并交納相應的車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五、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發生爭議由甲方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所:住所: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時間 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鑒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后,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
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后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設備,壘筑墻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污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設備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后,于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車位買賣合同8
車位買賣協議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前山新城車位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的車位為珠海市香洲區前山新城地下車位,車位編號為:A2-285 ;
2、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沒有民事糾紛。自簽訂本協議起,甲方保證將該車位按約定價格售給乙方,期間不得反悔或將車位出售給第三人;
3、甲方并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對此乙方完全知曉。乙方同意甲方關于車位更名轉讓的承諾;
二、轉讓價款
1、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壹拾肆萬伍仟元整(¥:145,000.00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20xx年6月27日付給甲方定金讓人民幣 貳萬 元整( ¥:20,000.00 元);
2、乙方于20xx年7月27日或之前付清全部轉讓價余款人民幣壹拾貳萬伍仟元整(¥:125,000.00元);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如乙方違約,甲方沒收來自乙方的所付定金;如甲方違約,則雙倍賠償乙方所付定金。
五、交付方式
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當天內將車位更名轉讓給乙方;
2、車位的更名轉讓以乙方簽訂車位認購協議書并更換認購車位收據為標志;
3、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生的糾紛與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訴至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乙方: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9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位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將其名下位于 號車位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位僅作停車使用,不得擅自改變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2、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位交付乙方使用。
4、因該車位甲方與開發商所簽合同明確不能辦理產權證。如日后因本車位與開發商產權糾紛導致乙方損失,甲方不予負責;乙方所付甲方購車位款,甲方不予退還。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位產權及使用權。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合同法》、《房地產管理法》、《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地下車位事宜,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位于重慶市彭水縣 小區地下 區 號車位(以下簡稱該車位)售予乙方。該車位面積 及位置編號(見附件一),面積以現場實地測量為準。
2、該車位的裝飾、設備、設施等產品標準及其周邊相鄰關系,以實際勘查狀況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車位單價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圓整),此價格不含該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該車位轉讓費。
第三條 交付及交接手續
1、甲方應當在乙方付清該車位全部轉讓款后內日向乙方交付該車位。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和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甲方通知地點辦理該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該車位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該車位的轉讓總價款。自本協議簽定日起,該車位的所有權及使用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需無條件配合乙方履行轉讓合同。甲方,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退還轉讓總價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轉讓總價款50%的違約金。
2、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第五條 其他事項約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關機關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遲延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該車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賃小區停車位,與甲方協商一致后達成乙方租賃停車位的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小區停車位用于停放車型: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車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個______月,月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使用費用。
3、甲方收取的停車費只限于該停車位場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______物業公司辦理租賃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
5、租約到期后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甲方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小區停放。
6、乙方并遵守甲方《停車場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車位,凡進出小區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保安員的指揮,并憑______小區車輛通行證出入,否則保安人員有權不予放行。若乙方車輛通行證遺失請及時到物業公司報失,否則后果自負。
7、乙方聯系方式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______物業公司,否則后果自負。
8、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異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2
甲方:(以下簡稱"賣方")
乙方: (以下簡稱"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就雙方于年 月 日 簽訂的《 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達成如下補充條款,以資雙方恪守。
一、雙方清楚明白乙方所購車輛在雙方簽訂《原合同》之前已登記在甲方名下,但甲方保證車輛行駛里程不超過 公里。
二、乙方按照《原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費用,并經雙方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后,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使用。
四、如果因乙方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則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補充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車款、保險費和其他費用,并按照本補充協議辦理車輛保險后,由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當乙方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具備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后,甲、乙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
五、甲方通知乙方提取車輛,乙方不得以尚未取得小汽車增量指標或其他原因不能辦理車輛變更登記手續為由拒絕提取車輛。乙方在提取車輛時自己或受乙方委托提取車輛的人必須具備車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駕駛資格。
六、乙方在提取車輛時以及提取車輛后至車輛變更登記辦理前,應當足額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不應當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機動車已經交付的,但沒有辦理保險單批改手續的.,所有權移轉,此時買受人尚不是保險合同當事人,而出賣人不是所有人不享有保險利益,都無法獲得賠償。
七、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以及機動車使用的相關責任,在車輛交付乙方前,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后由乙方承擔。乙方取得車輛后,有權自主使用車輛,但車輛使用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概與甲方無關。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相關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因任何一方依法解除《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或《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因任何原因無效,造成甲方收回車輛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車輛使用期間的使用費,并賠償甲方損失(可按車輛折舊費計算。)
九、如果乙方未按照《原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的規定付清車款、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超過三十日的,甲方有權將車輛依法拍賣,所得價金,應先抵充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如有不足,甲方有權繼續追償。
十、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互為補充,兩者相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二、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1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于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并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車位買賣合同14
賣方:
代理人:
買方:
甲方在大竹縣竹陽鎮建設路______花園______苑______期工程(一樓)______號車庫(房屋產權證標明的設計用途是倉儲)一間,建筑面積為18.44平方米。現對外公開出售,乙方經現場查看后,決定購買其車庫,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車庫的基本情況
1、室內地面為沙漿找平,室內墻面為搓沙,室外正立面為瓷磚貼面。
2、電動卷閘門已安裝,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
3、電已經接通,費用已包含在價款中。用電戶頭由唐某某過戶到鄭某戶頭上。
二、買方與賣方約定車庫總價款(包括定金在內),人民幣壹拾貳萬元整(小寫rmb,120000元)。
三、買方于20______年2月19日支付人民幣貳仟元整作為定金。在20______年3月15日前甲方必須將車庫的房屋產權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過戶到乙方后,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包括定金在內)。
四、賣方保證所賣的`車庫沒有轉讓和設定抵押、不被第三方追償及其他影響買方的利益。如因產權糾紛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賠償給買方。
五、任何一方不得毀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買方與賣方各執一份,辦理過戶手續時,提交相關部門一份,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車位買賣合同1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恒茂國際都會恒興物業公司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筑空間,并不屬于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并轉移。上述獨立建筑空間并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于,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為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貳拾
玖萬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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