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房產買賣合同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產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產買賣合同1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房產買賣合同2
合同各方:
甲方(賣房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房產座落在潞華辦事處西街社區,南于趙全紅家相鄰,全部使用面積為184.3㎡,建筑結構為獨院一層普通民房,具體情況見潞國土資集用(20xx)字第22101220010號《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說明。
2、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現金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18.5萬元)。
1、乙方已在20_年3月7日上午一次性付給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寫出了收據,有中間人王積善見證。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_年3月7日上午將《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潞城縣房屋契證》交給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給乙方。該房產及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
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戶口,房產過戶機關要求買方必須是西街戶口才能過戶,可能在一定的時間里房產不能及時過戶到乙方,為了避免以后在房產拆
遷、翻蓋、轉讓等出現糾紛,也為了能使本房產買賣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經西街居委會做了房產買賣證明,經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后,該房產就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該房產如何拆遷、翻蓋、轉讓等都與甲方無關。
六、在以后該房產辦理有關手續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并積極提供相關證明和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書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3
本合約訂于 年 月 日
合約之第一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二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合約之第三方:十堰市博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注冊號碼: 45432432412 地址:長湖路15號中鼎溫馨家園3號樓一層c座商鋪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雙方就共同委托丙方作為獨家中介方,向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中介服務自愿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出售及購入位于 號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建筑面積(以【房地產權證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面積】為準)為 ㎡,結構為 ,甲方持有【房地產權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號碼為: 該房屋產權屬 所有。
二、乙方對該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自愿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三.房屋售價: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總售價為人民幣(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1、(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清;
(2)定金余款:人民幣 須于 或之前付清;
(3)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須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樓價余款:人民幣 須于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付清。
(5)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2、( )按揭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須在簽本合約之同時付給甲方;
(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樓款人民幣 ,須于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
(3)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4)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5)樓價余款:人民幣 元(¥ )須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撥入甲方指定銀行帳號,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6)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3、( )注銷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 【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甲方
2. 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整(¥ ),乙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3. 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
4. 房價余款: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新房屋產權證出證當日支付給甲方。
詳細約定如下:
(一)甲方自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申請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2)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 費用,并須在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資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3)首期樓款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4)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于簽署本合約后 個工作日內提供齊全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書所需的全部資料,并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該房屋的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使處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或不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撤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該房屋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乙方應在本次交易過戶完成、領取新房屋產權證當日將房價余款付給甲方,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4.( )撤銷抵押后按揭付款
申請貸款種類:□個人住房貸款 □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單純抵押貸款
⒈【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給甲方。
⒉定金余額:人民幣 元整(¥ ),買方須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給甲方。
⒊甲方應在收到定金后 個工作日內備齊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且協助乙方申請銀行按揭。乙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后 日內提供齊全銀行辦理貸款所需要的資料、支付貸款所需費用,同時委托丙方指定之按揭機構辦理交易過戶及按揭手續,并注明向銀行申請 元貸款年限 年的銀行按揭貸款(以銀行批準的結果為準)。
⒋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 )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付清;
⒌乙方按歸類上述方式的足額按期付給甲方款項(定金及定金余額除外)后,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轉給甲方:
(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內自行向抵押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同意由銀行接受還貸申請之日起申請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還清銀行貸款,甲方承擔提前還貸所產生的一切手續和費用,并須在抵押銀行出具還清貸款證明等材料后 日內到房管部門辦理撤銷抵押手續。
2)經銀行審批同意放貸,乙方與銀行簽訂《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后,乙方應在雙方到十堰市房產交易中心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遞件手續、領取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回執單當日將首期樓款付給甲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
(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銀行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1)甲方需與丙方至公證處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由丙方全權代辦提前還貸及取回房屋產權證原件、繳納相關稅費及交易過戶等相關手續,直至該事項辦理完成為止。甲方承諾放棄親自行使處分該物業產權及不得另行出售該物業。同時甲方須承擔辦理公證委托、提前還貸及注銷抵押所產生的一切手續費用。
2)乙方在收到丙方書面通知到銀行提前還貸之日起的 工作日內,將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轉入甲方貸款賬戶內,銀行到賬后即視為甲方已收取相應房款,并當即出具相對應數額之收款收據予乙方。
3)房價余款(即申請貸款額):人民幣 元整(¥ )于辦理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完成后由貸款銀行直接劃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上。如銀行實際放款額與原申請額之間有差額的,差額部分乙方應于貳日內以現金形式補足該房屋樓款。同時甲乙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4)在簽署本合約后 年 月 日前甲乙雙方配合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遞件手續。
交易費用支付方式:
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人民幣 元整(¥ ),乙方向丙方預付辦理委托事項所需費用人民幣 元整(¥ ),待業務完結后,丙方按支出憑據向【甲】【乙】方報銷;如實際發生費用與預付金額不符的,按多還少補方式處理。
四、甲乙雙方稅費支付方式及期限:
(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無論何種情況,甲乙雙方應按其新規定執行,一方拒不執行的,則視為違約方。)
五、房屋、物業的交割
1.該房屋以現狀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權代表已檢查并同意以現狀購入該房屋;該房屋之現狀是指【空屋】【有家具電器(詳見家具電器清單)】【該物業現附有租約,買賣同意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物業,甲方協助乙方與租戶簽訂新的租約】,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該房屋予乙方。
2.在簽署本合約之同時,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幣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為該房屋之雜費保證金。甲方在交付該房屋予乙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房屋之雜費(如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電話費及有線電視收視費等),待結清相關雜費后,由丙方無息原款退還該保證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約定結清該房屋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扣除相等數額之費用。
3.甲方在移交房屋時,應保持房屋結構及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裝修狀況。
4.甲方應在移交該房屋之日同時向乙方移交該房屋的水電、煤氣、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等配套設施過戶所需的各項資料。
5.甲乙雙方到房產局過戶后 個工作日內甲方開始辦理該物業戶口遷出手續。
六、基于甲乙雙方之信任并獨家委托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且丙方在買賣該房屋時提供的中介服務和咨詢服務(信貸事宜),甲乙雙方同意在合約生效當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費,具體詳見附件《買賣服務承諾書》。如甲乙雙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費或信貸業務傭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費用的1%向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全部支付完畢之日止。
七、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沒有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已征得其他產權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賃關系終止或原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2.乙方有權對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核實。
3.甲方在簽署本合約后須將該房屋之權屬證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當日。
4.甲、乙雙方均有權對丙方為其提供的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工作進行監督。
5.丙方對房屋、物業的交接有監督權并有權督促甲方盡快移交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上述約定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違約都須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另行約定除外)。
2.甲方違約則除須退還所有乙方已付之款項外,并須以定金同等數目之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不得再為此而向甲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約。
3.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定金作為違約金彌補損失,而甲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為此而向乙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4.基于丙方全權代理本次交易服務,故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須承擔丙方應收取之中介服務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須在 拾 日內履行違約責任,逾期壹日按該房屋成交價之 ‰計付予守約方作為損失賠償。
5.如該房屋的產權不真實、明晰,出現權屬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所需的各項材料,造成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或房屋抵押登記的時間往后拖延,則委托服務的.期限相應延遲,同時丙方有權拒絕轉付各類款項,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承擔。
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關交易日期相對順延。
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規定交付物業、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在甲方應得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實際損失。如甲方原因造成物業、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總房款的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給乙方。
9.因政府行為、相關政策規定及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無法進行,雙方不算違約。
九、補充條款:
十、其他條款:
a)甲乙雙方到十堰市房產局簽署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合同)時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該合同的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其他合同、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也以本合同為準。
b)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c)本合同共 頁,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修改本合同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十堰市博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0771-5533669、2056899
經辦人: 電 話:
合約三方約定茲于上述 年 月 日親筆簽名屬實
客戶須知:閣下凡向我公司繳付款項,我公司將根據款項內容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收據。如有員工私自向閣下開具白條收據,請閣下拒絕接受,否則我公司對此不予認可,并不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房產買賣合同4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用途為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___字第______號,所有權人為_________。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房屋交易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交易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
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按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由甲、乙方承擔,由丙方代收代繳。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銀行貸款,則乙方還應支付保險費、評估費和律師費,該費用在評估報告完成并確定后仍應由丙方代收代繳,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二。
第四條、委托事項和服務費
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促成房屋買賣、代辦房屋產權過戶等服務。甲、乙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甲、乙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種類和數額見附件一。
若需要從銀行貸款,則乙方委托丙方為其提供代理銀行貸款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經乙方確認,具體支付的服務費用見附件二。
第五條、定金支付
甲、乙雙方已達成該房屋買賣意向,在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當于房屋交易價格____________%的購房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乙雙方同意該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時起視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時,甲方應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以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過戶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該房屋交易所需款項(包括該房屋交易價格、與該房屋交易相關的費用以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辦理完該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丙方將該房屋交易價格的______%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銀行貸款
1、在該房屋評估報告作出后第______個工作日,乙方應將該房屋的首付款(該房屋交易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以及與該房屋交易相關費用和服務費交于丙方(此時已付定金自動轉為房款);
2、在銀行放貸手續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關證件、材料辦理______%的房款;
3、在辦理完該房屋交付手續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丙方在扣除甲方應付稅費及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七條、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二)該房屋交付當日,甲、乙雙方均需到場。待該房屋交付完畢后,甲、乙雙方應簽訂《物業交割單》。
(三)該房屋交付前,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并簽訂《物業交割單》后,因該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屋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單據。
(四)如該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屋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標準。
第八條、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無抵押、無查封、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承諾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全責。
2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交付時符合國家規定。
3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二)乙方義務
1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交付定金。
2提供該房屋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3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條中約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商;協商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約,不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額賠償乙方,甲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_________%的.違約金,丙方將乙方已付定金如數退還;若乙方違約,不購買該房屋,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仍應支付丙方相當于該房屋成交價_________%的違約金。三方對此條款均無異議。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則每逾期___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__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約條款處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___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個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約條款處理。
(四)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雖能履行已無實際意義時,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___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所有證件及相關資料退還。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對于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5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經過友好協商,自愿制定本房產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一、賣方有房產_________個單元座落在_________第_________座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合計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現自原油將該房產賣給買方。售價為_________元整(原樓價為_________元整)。
二、買方對上述房屋已核實,并審閱了房產權證書及有關資料后同意音樂會上述房產價款,買賣雙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雙方在本合同上簽署時,買方當即將房產全部的價款交給賣方,賣方在收到該房產價款后,即將上述房產證書及有關資料交給買方。
四、雙方買賣成交后,即攜帶房產權證書到_________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該房產所有權即歸買方所有。
五、賣方所賣房產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續不清時,概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
六、買方在交付房產價款后,而賣方不能交房時,則賣方應即退回房產價款,并負責賠償買方損失。
七、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經_________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印刷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鑒(公)證意見:經辦人:鑒(公)證機關(章)
20xx年xx月xx日
房產買賣合同6
售房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購房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市________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房屋無任何質量問題,且在協議簽訂后的狀況和看房時狀況一致。
2、該房屋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所有權人: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房型:_______
樓層:_______總樓層: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附屬設施:_______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該房屋產權過戶需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個人所得稅由甲方自行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以房管局實際征收為準)。
第三條、定金及房款交接約定
1、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該定金將在雙方辦理過戶手續同時自動轉為第一部分房款。
甲方收到定金后立即還清以該房屋為抵押物的所有貸款,保證該房屋在交易前產權完全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此房屋進行買賣。
2、乙方按下述方式付款:銀行貸款:按揭貸款。乙方于甲方清理完貸款后____日內將首付款交于產權交易部門指定的資金托管機構,并辦理房屋貸款,實際貸款金額與年限以銀行實際放貸為準。
第四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于騰空該房屋,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方應于騰房時結清所有水、電、煤氣、暖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戶口遷移等相關事宜。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實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有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的'貸款手續,以便乙方貸款時候的順利辦理。
2)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協議,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
3)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4)甲、乙方須依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4、如甲、乙方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協議或解除協議,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外一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格的____%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
第六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約定其他事宜
乙方保留甲方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貸款相關手續。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協議自動作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第二部分: 雙方的基本情況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第五部分:爭議的解決
第六部分:合同附件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第一部分:合同說明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協商后簽字(蓋章)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部分:雙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乙方(購買方):
法人代表姓名:
地址:
郵編:
聯 系 電 話 :
傳 真 :
第三部分:房屋土地情況概述
3.1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購買該房地產。
3.2 上述房產全部以現況為準,雙方簽訂合同房產及土地交付乙方后,雙方永無爭議。
第四部分:房屋出售價格及手續
4.1經雙方協商同意房產及土地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將購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時向乙方交付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及相關手續。
4.3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及土地產權清楚無任何糾紛,如發生產權方面的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4.4合同簽訂后乙方自行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并承擔相應的過戶費用。
第五部分 爭議的解決
5.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2如爭議未能于前述方式解決,在開始協商后三十(30)日內,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6.2 房屋產權證
6.3 土地使用證
6.4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產現狀錄像光盤
第七部分:合同簽署
甲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乙 方:
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8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棟_______間,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元;其余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稅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征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9
合同各方:
甲方(賣房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雙方依據自愿、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房產買賣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將下列房產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房產座落在潞華辦事處西街社區,南于趙全紅家相鄰,全部使用面積為184。3㎡,建筑結構為獨院一層普通民房,具體情況見潞國土資集用(20__)字第22101220__0號《集體土地使用證》上的說明。
2、該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現金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拾捌萬伍仟元整(18。5萬元)。
1、乙方已在20__年3月7日上午一次性付給了甲方所有房款,并由甲方寫出了收據,有中間人王積善見證。
2、甲方收到乙方所有房款后也于20__年3月7日上午將《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潞城縣房屋契證》交給了乙方。
三、甲方在____年__月__日將上述房產交付給乙方。該房產及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摁手印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由于乙方不是西街戶口,房產過戶機關要求買方必須是西街戶口才能過戶,可能在一定的`時間里房產不能及時過戶到乙方,為了避免以后在房產拆遷、翻蓋、轉讓等出現糾紛,也為了能使本房產買賣合同更具法律效力,乙方已經西街居委會做了房產買賣證明,經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后,該房產就為乙方所有,不管以后該房產如何拆遷、翻蓋、轉讓等都與甲方無關。
六、在以后該房產辦理有關手續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并積極提供相關證明和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乙方保管用于辦理各種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書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0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張_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徐___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個人樓房買賣合同范本。
一、甲方將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軍工院內)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室房產出售給乙方,房屋的建筑面積為155.89㎡。
二、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145萬元(壹佰肆拾伍萬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向甲方支付125萬元。余款20萬元作為甲方的信譽保證金,在房屋所有權證初始登記結束后(如登記在甲方名下時,甲方應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乙方,全權委托乙方指定的人員代理甲方辦理過戶事宜,并經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后,雙方應根據軍隊辦理產權證的方案和進度,主動辦理初始登記事宜。如經雙方努力,能夠協調相關部門直接將房屋權屬登記在乙方名下,登記所需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如果房屋權屬初始登記只能登記在甲方名下,然后在
由甲方名下變更到乙方名下,初始登記稅費應由甲方承擔,變更登記所需稅費由乙方負責。
四、此房是軍隊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根據法律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五年內不得買賣。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拖欠甲方房款,必須在初始登記后(登記在甲方名下時應履行委托公證手續)全部付清購房尾款。
五、乙方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有權指定所有權人,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應在20xx年10月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并保證此房在向乙方出售時,無抵押、無數賣、無糾紛。
七、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應將物業收取的進戶費、物業費、取暖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全部結清,無拖欠現象。此后的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1
賣方: 身份證號:
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愿將自己的一套住房售給乙方,具體條款如下:
房產位置:該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_。
一、房價及交款方式:經協議該套房住房售價 元,交款方式為一次性。
二、出賣方有協助乙方辦理好房產交付、水、電使用、房產證辦理等方面的手續。
三、出賣方不得在本協議約定的協議解除前將本房產轉賣、抵押給其他人,也不得簽訂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如違反本條承擔雙倍的賠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后,出賣方收到買受方的房款后應將房屋當日交付給買受方,如該房屋正在出租,房屋交付之日起房屋的租金由買受方收取,租賃方有直接交付租金給買受人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房屋主張權利并有確定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買方未按約定交付房屋及相關文件的,應每月按購房款的'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并承擔一切損失。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方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款收據
今收到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賣方及收款人(簽章): 買方(簽章):
配偶(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房產買賣合同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余平方米,以房產證標注為準。K
三、甲方于年月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及債務;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準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并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4、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房產買賣合同13
甲方(出賣方):,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產事宜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產狀況
甲方自愿將座落于出售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此房。
(二)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為人民幣(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元整),余款為人民幣(元整)。由于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經雙方協商,議定在簽訂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購房款為人民幣元整(元整),乙方暫扣人民幣(元整)房款,待辦理房產過戶后,將暫扣款付清。
(四)甲方義務
1、由于本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當前無法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本次交易屬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因此待到該房產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時,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主動配合乙方完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無法及時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而使乙方受到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全部損失。
2、甲方承擔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稅金、房屋維修基金及土地證費用等)。
3、甲方必須保證對該轉讓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權,無任何家庭糾紛,轉讓前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項權項,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債權債務或家庭糾紛,一概由甲方解決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除上述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4、甲方保證該房屋無重大質量問題或瑕疵,并保證在交接前未發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兇等事件,如交接后發現上述事件發生,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
5、甲方在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時,甲方要保證將與該房產附隨的取暖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等費用已結清,并將相關繳費證件交于乙方。
6、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有義務將該房產《房屋買賣合同》(包括相關協議)、購房發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證》、《結(離)婚證》、《戶口本》復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協助乙方落戶。
(五)乙方義務
1、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將上述房產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給乙方后,其該建筑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國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貶值,拆遷等),造成的各損失或受益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享受或承擔。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毀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毀約應將定金退還乙方,另付雙倍賠償乙方定金數額的違約金。因該房產暫無《不動產登記證》,雙方約定甲方收到購房款(不包括暫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鑰匙為交易成功,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證明人:
聯系電話:
日期:
房產買賣合同14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資料詳附表一)
地址: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資料詳附表二)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
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
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即售房單位)發出入伙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hkd)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帳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________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________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港幣壹萬元整(hkd10,000、00)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占管并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于逾期利息率計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
(即售房單位)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之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附表二);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生之入伙通知書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伙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3)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5)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費用及報酬);
(2)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之費用);
(3)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于發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營業執照)。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士)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伙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抵押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之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并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并予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并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____(即售房單位)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深樓花字第____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產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地產權屬情況
1、房地產地址(下稱“該房地產”):
2、房地產權證號碼:
3、建筑面積:平方米
4、房屋使用性質:住宅
5、建筑結構:鋼筋混凝土,總層數: 層,該房地產所在層數:第層。
6、該房地產以現狀售予乙方的情況:
(1)帶家私家電(詳見家私電器清單);
(2)戶口未遷出,甲方應在 前遷出,逾期則以該房
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 五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7、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甲方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有關該房地產的權屬情況屬實,保證對上述房地產享有完整產權,保證上述房地產不存在未向乙方說明的其他情況,且沒有侵犯第三人權益。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條 計價和價款
1、該房地產按整套出售并計價,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仟佰拾 元;
2、付款方式詳見附件
第三條 交樓時間和交接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該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為甲方收齊房款當天,甲乙雙方應在交樓當天一起到場查驗房屋,查驗后雙方簽妥房地產交接確認書,即視為房屋交付使用。
2、甲方應在該房地產正式交付使用前,交清該房地產在收樓前發生的所有欠款及費用(如銀行貸款、欠稅款、債務及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錢電視、管理費等費
用)。甲方保證在交易后乙方無須對上述甲方欠款及應付費用負責。
3、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地產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該房地產已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乙方應自辦理完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后 日內,持本合同、房屋權屬證書、
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更名手續。
第四條 產權轉移登記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執行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第五條 稅費繳交
1、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方式繳付稅費:(1)按政府規定各付各稅;(2)甲方承擔全部稅費;(3)乙方承擔全部稅費; (4)其他
2、簽訂本合同后,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稅費,對于調整部分按以下第 方式繳付:(1)全部由甲方承擔;(2)全部由乙方承擔;(3)甲乙雙方各自承擔;(4)其他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各方當事人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第七條 交易不成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將該房地產出售給乙方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該房地產成交價的10%,并退回乙方已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房地產,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該房地產
成交價的10%。
第八條 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交房的,應當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交房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第三條約定的房地產交付使用日期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按總房款0.0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由于乙原因,導致未能按期交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逾期交樓的風險及責任。
第九條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房款的,應當每日按未付房款0.0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自其要求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乙方之日起10日內,將乙方
已支付的房款退還給乙方。
第十條 遲延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文件的,甲乙雙方當事人同意按下列 種方式處理:
1、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按總房款0.05%按日計算,合同繼續履行。
2、解除買賣合同,終止交易,甲乙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單方解除權的行使
甲方或乙方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時,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本合同簽訂后,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需要延遲履行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當事人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物業
所在地法院管轄。
附件: 付 款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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