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范例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貨物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 )。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注:
① 格式合同亦稱標準合同(standard contract)。在國際貿易買賣中,由一個國際組織或外貿商業組織或律師事務所根據買賣合同應具有的基本內容而擬定的固定條文,即成固定格式的空白標準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后,才能成為有效的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的約束力。
貨物買賣合同2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復檢,需方收到貨后15天內,對發芽率、凈度、水分三項指標復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后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周期內復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 證復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復檢和鑒定,樣品保存至該批種子于生產收獲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為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類型進行合理布局,若由于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3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并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系,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于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 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并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并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 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范圍內,方可適用于其合同,如果當事 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 ,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于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 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于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 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并移轉貨 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 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于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于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 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采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 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 ;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于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并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 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 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 ,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后,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 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序相抵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貨物買賣合同4
買方:(下稱甲方)
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傳真:
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賣方:(下稱乙方)
地址:
郵編:____________傳真:
電話:____________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
2、品種:
3、規格:(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
受權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
受權代表:(簽字)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5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貨物買賣合同6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買方購進,由賣方出售下列商品,訂立本合同:
1.品名及規格
數量
單價
總價
2.合同總值:
3.包裝:
4.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5.嘜頭: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運期限: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到期。
10.裝運單據:賣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4)保險單。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于制造工藝不良或材不佳所造成的`量不符部份。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名的、并經賣方認可公證行的檢驗報告。有關量方面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于貨到目的地后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于自然原因或屬于船方或保險公司責任范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后,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并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其他有關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15.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后,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自本合同簽訂后,以前有關本批交易的函電均作為無效。
16.備注: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注:經買賣雙方以電傳或電報談妥條件,議定合同貨物品、數量、交貨期及價格等,爾后由賣方書就售貨合同,正式簽約后作為成交的依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7
甲方夫妻:(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買賣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愿將位于 市 區 號樓 單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積 130多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住宅出售價為人民幣叁拾肆萬圓整(¥ 34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暫先一次性付叁拾萬圓 ¥ 300,000,余肆萬圓年底辦房產證過戶時付清。
第四條 乙方支付甲方叁拾萬圓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或甲方先保管,可協商)。將來土地證發放后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并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五條 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具體情況可協商)
一、賣房人(甲方)應繳納稅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 (乙方愿承擔一半)。
3、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一、 買房人(乙方)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第六條 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后,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住宅,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五萬元整(¥50000元)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5%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夫妻均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夫妻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約日期:
貨物買賣合同8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買賣合同9
合同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②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③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甲方:乙方:日期:
貨物買賣合同10
法務與資產管理部20xx年第1期案例分析為《謹慎對待買賣合同中驗收及違約條款》,共由五部分組成:
一 、案例背景
二 、案件爭議焦點
三 、法院裁判
四 、以案釋法
1、為何交貨期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卻判決20xx年8月30日為應付款之日?
2、為何買方主張賣方逾期交貨違約金,法院不予處理?
五、風險警示
1、明確驗收期限,舉一反三示例;
2、應約定適當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3、處理案件時應注意各項權利行使時間;
4、普通民商事案件中的常用期限歸納整理。
一、案例背景
20xx年7月23日中船重工鵬力(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公司,賣方)與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買方)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合同主要條款約定:
第一條:合同總金額424650元;
第二條:賣方應在20xx年8月5日前交付貨物至攀枝花學院項目現場;
第三條:貨到驗收合格發票入賬后三個月付全款90%,質保金10%在貨到驗收合格一年內支付;
第五條:若延遲交貨,一天罰款人民幣一萬元整。
第七條:本產品將應用于買方生產的變壓器或其他電力設備產品,最終驗收地點在用戶現場,以用戶驗收合格為準。
合同附則第五條:質量保證期約定為驗收合格2年;
合同附則第八條第一項:如賣方不能按期交貨,應向買方償付合同總額或當批訂單總額1%/天的違約金。賣方在接到買方所索賠通知后7日內將違約金匯付買方或者由買方在賣方的應付款中直接核減; 合同附則第八條第五項:買方逾期付款,應向賣方承擔逾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合同簽訂后中船公司分別于20xx年8月9日將光伏匯流箱49臺,于20xx年8月30日直流配電柜2臺和交流配電柜17臺送至四川攀枝花市。自貨物交付后至本案起訴時中電公司一直未組織驗收。 20xx年10月9日中船公司開具金額總計424650元的發票,并交付中電公司。
中電公司以沒有驗收未到付款期限為由遲遲未支付任何貨款,并
要求追究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20xx年9月中船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要求中電公司支付貨款及違約金。
二、案件爭議焦點
1、中電公司未組織驗收,付款條件是否成就?
2、中船公司逾期交貨,是否直接在貨款中扣除違約金?
三、法院裁判結果
20xx年9月9日,法院下發判決書,判決如下:
1、自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中電公司應支付中船公司貨款382185元及違約金(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開始計算,按銀行同期同類存款基準利率標準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
2、中電公司主張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由中電公司另案起訴,本案不予受理。
四、以案釋法
1、為何交貨期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卻判決20xx年8月30日為應付款之日,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期計算?
案件中貨到中電公司一直未組織驗收,也不能確定何時驗收,根據法律規定,“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驗收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中船公司20xx年8月30日交貨完畢,期間未提質量異議,20xx年8月30日視為驗收完畢。根據合同第三條:“貨到驗收合格發票入賬后三個月付全款90%,”故法院判決支付中船公司貨款382185元,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開始計算。質保金10%在貨到驗收合格1
年內支付;質保金支付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前。
涉案法條:--------《合同法》第158條: 20xx年第1期
“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2、為何中電公司主張中船公司逾期交貨違約金,法院不予處理? 中電公司主張根據合同約定,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在從貨款中直接扣減,但根據法律規定,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應當提起反訴,本案中電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反訴,則本案不予處理。
涉案法條-----《買賣合同解釋》第四十四條
“ 出賣人履行交付義務后訴請買受人支付價款,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買受人拒絕支付違約金、拒絕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出賣人應當采取減少價款等補救措施的,屬于提出抗辯;
(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提起反訴。”
五、風險警示
1、付款節點中明確驗收期限
原因: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約定驗收期,法律默認2年后視為
貨物買賣合同11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XX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XX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XX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 銀行開立由XX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 .該信用證在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XX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XX.裝運后即刻發給XX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XX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XX除外)一份寄給XX,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定XX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生在XX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生在XX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XX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XX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XX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XX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XX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行,以致XX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XX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XX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XX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后依據,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XX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XX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XX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XX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且XX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XX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XX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XX,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XX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XX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XX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于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XX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星期,XX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XX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12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某某省某某市某某鎮。法定代表人:某某,職務:董事長
被上訴人:王某某,男,19 年2月19日出生,漢族,住某某市某某縣某某鎮中心村,系某革某縣某某建筑模板廠業主。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不服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
2、請求依法將本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3、裁令被上訴人承擔上訴費用。
事實和理由:
被上訴人訴上訴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某某省某某縣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上訴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某某縣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某某縣人民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本案應由有管轄權的某某人民法院審理。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 ) 民初字第666號民事裁定書,認為該院具有管轄權,駁回了上訴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管轄權異議只對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進行審理,屬于程序審查,不進行實體審理,未經雙方質證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而一審法院依據被上訴人提供的“發貨銷售單”的內容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顯然對未經上訴人質證的證據進行了審理,違反了程序審查的規定,認定的事實依據不足。
其次,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第四條中約定“模板質量及驗收:貨到現場,由甲方相關負責人員驗收確認。若發現模板有脫膠、起殼等質量問題,請在三天內通知乙方,以便雙方及時協商解決”。說明被上訴人提供的作為雙方收發貨物憑證的發貨銷售單僅僅是證明了客戶已經收到價值多少人民幣的貨物的收據,且貨到現場時上訴人履行的是合同約定的驗收確認模板質量的權利,并不涉及對被上訴人約定中的“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的承認。
再次,一審法院依據“發貨銷售單”的格式條款認定一審法院有管轄權,而一審法院依據的此格式條款的`內容“本公司如與客戶因各種問題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本公司住所地轄法院解決”,此款內容顯然限制了上訴人的自由,排除了上訴人的主要權利,且在收發貨物時被上訴人未對此款內容向上訴人進行合理的提示和說明。因此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格式條款無效。
第四,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某某的經銷代理商簽訂的購貨合同
中第七條約定“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訴訟”。合同中當事人有約定管轄應尊重約定。因此有管轄權的法院應該是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貴院依法審查,將本案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致
某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某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貨物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
貨物買賣
合同書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貨物,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詳見“供貨一覽表”。
格式如下:
注:供貨一覽表需附相關服務承諾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2、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二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
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總價款
本合同項下貨物總價款為(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1、在簽訂此合同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余款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于貨物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驗收后的15個工作日內付清。
2、乙方需在簽訂此合同并交貨完畢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完畢下列文件材料,由甲方財務處撥付款項:
(1)由國家稅務機關監制的正式發票,包括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和定額發票;
(2)經甲方蓋章確認的發票復印件;
(3)經甲方簽署的驗收單或區縣簽收單。
(4)合同副本。
3、本合同總價款是貨物設計、制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稅費用。
4、本合同總價款包含乙方應當提供的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
5、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6、付款采取以下第
(1)現金
(2)支票
(3)付款至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權利保證
乙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所提供的貨物應當滿足以下質量要求質量要求,則按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標準及規范為準。)
2、乙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性能。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標準規定的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如無相關標準的,雙方約定的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
乙方承擔。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包裝材料及包裝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當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5、雙方約定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內,乙方應對由于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同意退貨并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甲方退回貨物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補缺陷部分,乙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乙方應相應延長修補和/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第六條驗收
1、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是否完好。
2、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配件(含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隨機工具等交付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乙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甲方應當在到貨后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對貨物進行驗收;需要乙方對貨物或系統進行安裝調試的,甲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后的(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甲方簽署驗收單并加蓋單位公章。
4、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合同約定的尾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伴隨服務/售后服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除前款規定外,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1)貨物的現場安裝、調試和/或啟動監督;
(2)就貨物的安裝、啟動、運行及維護等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約同定期內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3、乙方所交付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拒收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換貨、修理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金額,4、在乙方承諾的或國家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取兩者中最長的期限),如經乙方兩次維修或更換,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應退回全部貨款,并支付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服務承諾”提供伴隨服務/售后服務的,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7、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8、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9、其它:_______________。
10、乙方在承擔上述一項或多項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時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項違約責任并不表明甲方放棄追究乙方該項或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轉讓
1、對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變更,合同一方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2、任何對合同條款的變更或修改均須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條款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系指買賣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并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件,諸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洪水、臺風、地震、國家政策法規的變更和修改等。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立即將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實書面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15天內提供有關相關政府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阻止、限制、延遲或干擾雙方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執行時間可根據中止的時間相應順延,免除雙方因不可抗力所延遲或阻止的部分合同的履行責任,但是,雙方應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或消除該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并且一旦該等原因被消除,則雙方應就合同的履行及后續問題進行協商,按照該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決定繼續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
4、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仍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3、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繼續執行。除非仲裁部分與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存在時間上的先后關系。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計生委財務處存檔。
甲方(購買人):乙方(供應商):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貨物買賣合同14
買方單位: 河南森潤環保節能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單位: 鄭州高新科技創業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和數量:
1.產品的名稱 冷水機組數量 1套 。
第二條 單價和貨款
1.雙方約定的價格是:
2.本合同總貨款為人民幣捌拾肆萬元整 (¥84萬元)。
第三條 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1.交貨時間為45,按預付款到賬之日時計算。
第四條 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1.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 買方指定地點 。
2.運輸方式為:汽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1.商品的質量要求:見(合同附件1)
第六條 包裝和費用:
1.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見合同附件2)
2.按出廠包裝標準。
3.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損失風險:
1.商品在出乙方倉庫前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后的一切質量、費用及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商品所有權:
1.在甲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乙方擁有對出賣商品的所有權。
第九條 貨款結算和支付:
合同簽訂后預付30%貨款,貨到現場驗收合格付70%貨款。
第十條 知識產權:
1.乙方保證對所出賣的商品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
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甲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4.乙方提前交貨和多交貨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5.樣品檢測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個工作日不能進入實際履行合同階段,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預付金未到乙方賬戶前不允許乙方進行商品備料、生產等前期準備工作,否則甲方不承擔相關的一切責任。
3.本合同以書面形式為準,任何口頭協議一律無效。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洛陽市澗西區黔川路1號電話:
傳真: 郵編: 471003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貨物買賣合同15
合同號: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賣 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買 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
(3) 單價│
(4) 總值
賣方有權在 %以內多裝或少裝 │└────────────────┴────────────────────┘
(5)裝運期限: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_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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