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精品[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汽車買賣合同1
出賣人: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
型號: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
顏色:________
價格:________
備注: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________
交車地點: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39;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____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
買受人姓名:________(章)
出賣人名稱: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簽定地點: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__年_月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_型號_發動
機號_合格
證號_車架號_海關
單號_商檢
單號_顏色價格_備注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_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3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一輛______色______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記日期___________乙方已現場核對一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有償轉讓給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車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成交,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切過戶手續后,乙方將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戶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需對本車的'真實性、合法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如因來路不明或被抵壓查封等其它因素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由甲方承擔。
三、本車甲方不做任何質量保證;由乙方現場鑒定認可購買,成交后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自簽字成交前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簽字成交后,一切事宜(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如簽字后有一方違約,由法院判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證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聯系電話: 乙方聯系電話:
甲方現將一臺車牌號 發動機號 ,色的' 車賣給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的心情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以現金形式交易,車款一次性付清。
2、此車從日時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3、此車從日時以后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對甲方的此車手續、車況、外觀、內飾等認可后簽字。
5、車輛交付后,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6、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雙方簽字后永不反悔,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別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現在住址: 現在住址:
年 月 日 時立
汽車買賣合同5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____輛,車號為____;產地:______;型號:_______;發動機號碼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顏色為______;賣給乙方,價格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余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給乙方該車以及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甲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六、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后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甲方違反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后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
型號: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
顏色:________
價格:________
備注: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在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姓名(章):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7
(按揭版)
甲方(賣方):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并辦理按揭,或乙方通過其他汽車銷售商購買汽車后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相關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
二、購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車輛;( )
2、乙方向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車輛,再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
三、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乙方提車確認單為準。
2、乙方向_______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以汽車經銷商及乙方簽名蓋章的提車確認單為準。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元,其余車款乙方委托甲方向____銀行____分行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年限___年,按揭____%,金額(大寫)_______元。
五、權利與義務
1、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汽車銷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乙方通過其它汽車銷售商購買的車輛,乙方負有審查所購車輛證件,發票、手續是否齊全、真實,若因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6、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協助乙方或協助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六、有關汽車按揭的約定
乙方委托甲方辦理汽車按揭手續的,乙方應切實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自提車之日起至銀行貸款發生之日止,須配合甲方及銀行的資信調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
2、乙方提車后,須及時上牌,并把車輛登記證及購車發票原件交與甲方。
3、按揭期內,乙方未經銀行同意,不得將抵押車輛私自轉讓給他人;如私自轉讓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在按揭期內,須嚴格履行還款義務,不得以經營狀況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為由,影響還款義務的履行。
6、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銀行貸款合同后,應嚴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權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問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甲方為乙方辦理按揭貸款手續的費用(含保證金、續保定金、擔保手續費、工本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貸款期內必須履行保險義務,乙方的續保定金在貸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險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擔。
8、乙方若變更住址及聯系電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甲方及貸款銀行,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義務的,除按按揭貸款合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罰息、調查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送達地址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九、附則
1、本合同所指的汽車銷售商,系指乙方所購汽車的開票單位。
2、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借款銀行備案一份。
3、本合同及其附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簽章):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8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買賣車輛事項訂立本協議且共同遵守。
二、甲方用作買賣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易金額為 :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簽定協議后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義務:甲方收到全額購車款后,必須將本車所有手續證件、發票交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車輛未過戶之前,每半年的年檢費由甲方負責。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之前所有違章罰款及簽定前發生產權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條款雙方檢查無誤后,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9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痹撧k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睋,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蓖瑫r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惫时景鸽p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xx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汽車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物
經雙方協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車輛(以下簡稱車輛)給乙方: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車輛代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排氣量: 。車身顏色及內飾: 。
車輛主要配置:發動機號 車架號 生產號 。
第二條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人民幣(大寫) (¥ 元),數量: 臺。
車輛總價(不含稅費和其他費用):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并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價款,計人民幣(大寫) (¥ 元)。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簽訂本合同時,首付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 (大寫) (¥ 元)。
(2)余款計人民幣 (大寫) (¥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貸款事項的相關服務,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貸款購車事項委托協議》。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條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應當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說明書載明的使用要求。雙方另有約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公告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關于機動車輛的注冊登記條件。
3、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檢查和清潔,并按生產廠的技術要求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并排除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
第五條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后填寫)。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委托運輸方代提車(甲乙雙方指定的運輸方是 )□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商品檢驗單及車輛一致性證書。
(3)三包憑證(家用汽車)、維修保養手冊、修理網點信息。
(4)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應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內飾、配置、隨車物件和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查驗,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方式處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相關物品及隨車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車前檢查(PDI/PDS)情況和已發現的汽車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況。雙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乙方委托運輸方代為提車的,甲方與運輸方簽署《商品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交付時,該車輛毀損、滅失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9、車輛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業務,雙方應另行簽訂相應的委托協議。
第六條關于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按照生產廠承諾的內容維修、保養。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的'包修期限,為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三包有效期(如適用),為 年或者行駛里程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
(2)其他約定: 。
2、生產廠(或甲方)指導特約維修站(地址: 。聯系電話: 。)提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等售后服務,其他售后服務網點可向甲方查詢。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保養手冊等相關資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保養、修理車輛,或自行改裝、調整、拆卸,或未按生產廠技術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濾清器,以及其因他不當行為致使車輛出現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生產廠)應明確承擔維修任務的維修站(廠)負責維修,若乙方自行選擇維修站(廠)自費維修,不影響其繼續依法享有汽車“三包權利”。
5、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和生產廠的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和操作流程執行。
6、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布的汽車召回范圍,甲方應當召回。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 %。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時驗收接車,且經甲方通知后超過1個月(也可雙方協商期限)仍未驗收接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5、經甲乙雙方約定的或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存在設計、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機構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對乙方信息具有保密義務。甲方保證乙方相關信息僅用于本次車輛交易過程中相關手續辦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續服務用途,除國家規定情形或特殊情況,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業信息:是□ 僅短信、郵件□ 否□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可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如阿拉伯數字與大寫數字有矛盾時,以大寫數字為準。
3、雙方通訊方式若有改變,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責任由變更方負責。
4、標的車輛為交通事故車輛、泡水車等特殊車輛時,甲方應盡到告知義務并以書面形式詳述標的車輛情況,車輛單價及總價中已包含了車輛損傷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響。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1
賣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男,漢族,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買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男,漢族,住______,身份證號: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就甲方所有的陜______出租車賣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所有的陜______賣于乙方,并且甲方的經營權與繼承權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該出租車的價格為肆拾陸萬伍仟元(:465000元)。
三、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前出租車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以及保險理賠款等由甲方負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以后所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及保險理賠款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因政策性問題,車輛過戶手續在簽訂本合同時暫時不能給乙方辦理。待能辦理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車輛過戶手續不能辦理期間,若出租車公司或____市客運管理辦公室以及有關單位需甲方本人親自到場協助辦理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到場,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付款方式:分為三次付款,
第一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10000元定金,
第二次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405000元,剩余款項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____日內乙方全部付清甲方。
六、在出租車買賣合同簽定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0元,如有任何違約情況甲、乙雙方適用定金罰則。本合同簽訂之后,出租車如有市場上的價格變動,甲、乙雙方都不能另行變動價格,都以本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價格為準。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和平的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以及中介人簽字和奈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目的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擁有的二手車過戶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當事人及過戶車輛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曳交厩闆r: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要過戶的二手車的基本情況: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___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km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輛年檢簽證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標準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證號______(征稅、免稅)。
車船使用稅納稅記錄卡繳付截止期______
車輛養路費交訖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證號______)
車輛保險險種______
保險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車輛非重大事故車輛(重大事故包括泡水、嚴重撞擊、火燒、發動機改動等)
車輛狀況說明見附件一
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三條車輛價款、過戶手續費
本車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其中包含車輛、備胎以及______等款項。
過戶手續費約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由______承擔(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支付)。
第四條定金和價款的支付、過戶手續、車輛交付
。ㄒ唬┮曳綉诒竞贤炗啎r,按車價款______%(≤20%)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作為定金支付給甲方。
。ǘ┸囕v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前,選擇以下第()項方式使用和保管:
1.繼續由甲方使用和保管。
2.交由乙方使用和保管。
。ㄈ┓綉诒竞贤炗喓骭_____日內,將本車辦理過戶□/轉籍□所需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付給______方(做好簽收手續),由______方負責辦理手續;______方為二手車經銷企業時,由______方負責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ㄋ模┳赃^戶、轉籍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價款人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同時______方付清過戶手續費。支付方式:(現金□/轉帳□)。
。ㄎ澹┤缬杉追睫k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于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有關證件交給乙方;如車輛由甲方使用和保管的應于收到全部車價款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車輛交給乙方(交付地點______)。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匠兄Z出賣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和尚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應提供車輛的使用、維修、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海關監管、交納稅費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ǘ┘追綄俣周嚱涗N企業的,還應向乙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ㄈ⿲D出本市的車輛,乙方應了解、確認買受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ㄋ模╇p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供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
。ㄎ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過戶、轉籍,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違約的,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乙方違約的,則乙方無權要求返回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ǘ┻`反本合同第四條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的,應按延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ㄈ┻`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過戶、轉籍的有關證件或車輛的,應按延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人民幣______元。
。ㄋ模┻`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并退回乙方全部車款,雙倍返還定金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ㄎ澹┻`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車輛價款的______%(人民幣______元)的違約金,并繼續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
。┻`反本合同第五條第3款,致使車輛不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的,本合同解除,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并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ㄆ撸┻`反本合同第五條第4款,致使出讓車輛不能過戶、轉籍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元給守約方,守約方另有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ò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風險承擔
本合同簽訂后,車輛在過戶、轉籍手續完成并實際交付前:
(一)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擔風險責任。
(二)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擔風險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ㄒ唬┫騙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ǘ┫蛉嗣穹ㄔ浩鹪V。
第九條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ǘ╇p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提供的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車交易市場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ㄋ模└郊
附件一:車輛狀況說明書(車輛信息表)
附件二:車輛相關憑證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5、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6、車輛養路費繳付憑證
7、車輛保險單
8、購車發票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汽車品牌
型號規格
生產廠商
生產國及產地
發動機號
合格證號
數量
車架號
單價(人民幣)
車身顏色
首選: 次選:
總價(人民幣)
大寫:
內飾顏色
首選: 次選:
備注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于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并達到產品說明書載明的技術指標,符合車輛銷售地政府規定的關于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布、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并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存在質量問題爭議的,應依據國家法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汽車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由雙方共同選定或由解決爭議的第三方指定。鑒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鑒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4、附件選裝件應明示乙方,不得強制加價銷售。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計 元作為定金;甲方交貨時,可將定金沖抵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按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2 余款計人民幣 元(可扣除定金),大寫 元,于 年 月 日前通過金融機構辦妥汽車消費貸款手續。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妥消費貸款手續或者未能足額辦妥消費貸款,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支付或補足余款。否則,按逾期付款承擔違約責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交車方式: 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
4、交車時里程表記錄: 公里以內,里程表記錄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的票據、資料:
(1)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說明書或用戶使用手冊(中文);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其他交付物件: 。
6、車輛交接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驗收項目持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乙雙方應在車輛交接時,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日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乙方。
第六條 售后服務
1、車輛售后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于車輛的說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新“三包”商品目錄》(兩年四萬公里)的有關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到生產廠商認定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閱讀車輛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損壞的;或使用、保養、裝潢、改裝不當等非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產廠商認定和雙方約定范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說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后,國家出臺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從其規定。雙方應按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規定執行。
6、在同等條件下,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于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承諾執行。
7、乙方接收車輛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車輛保險、附加費、上牌等相關手續,及時繳納稅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交付車輛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車款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交付車輛超過1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按應付款項的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超過1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可將乙方原訂購車輛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車款的 %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車輛規格型號與約定不符的,或者車輛的配置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甲方難以更換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更換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未能交付車輛的違約責任。
4、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不符合說明書或已明示的質量標準,情況屬實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5、乙方在使用后發現車輛質量問題與甲方發生爭議糾紛的,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如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6、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誤導欺騙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選擇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7、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 自然災害如水災、風災、暴風雪、地震等惡劣災情;社會動亂、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擔違約負責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說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其他約定: 。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14
甲方(銷售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描述
1.1 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
1.2 商品型號:_____________
1.3 商品數量:_____________
1.4 商品單價:_____________
1.5 商品總價:_____________
二、交貨及驗收
2.1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商品交付給乙方。
2.2 乙方應在甲方交付商品之日起五日內,對所購商品進行驗收。
2.3 乙方應驗收所購商品的數量、質量、包裝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如不符合,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內,要求甲方更換或退貨;如甲方同意更換或退貨,則甲方應承擔更換或退貨的費用和賠償損失。
2.4 乙方對所購商品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三、支付方式
3.1 乙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
3.2 乙方支付方式:
(1)銀行轉賬:________
(2)現金:________
3.3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將商品交付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4.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的違約金。
4.3 甲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的.違約金。
4.4 乙方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爭議解決
5.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5.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 。
二、從 年 月 日 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并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戶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注: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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