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器材買賣合同范文
音樂器材買賣合同范文1
合同編號: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買事宜,達成以下設備購銷合同范本,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
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產品涉及的技術要求: 品目號:RV003
名 稱:世界著名音樂家作品欣賞光盤 2、技術要求:
2.1.光盤內容為世界著名音樂家作品。 2.2.圖像清晰,是正規單位出版的。
品目號:RV004
名 稱:中學音樂教學光盤 2、技術要求:
2.1.光盤內容符合中學音樂教學。 2.2.圖像清晰,是正規單
音樂器材買賣合同范文2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采購概況
采購內容:教學器材。
二、器材總價:5030000元
合同金額人民幣二百零三萬整(¥5030000元)。
本工程在學校儀器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采用總價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學校招標文件、投標書范圍內的項目若學校需要增加,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標準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
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
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線規范,便于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
(2)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
為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后進行施工。
五、交貨期限:
合同簽定后 日內交貨(年 月 日交貨,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并能投入正常使
用。)
六、售后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投標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
3、在驗收合格后的三年內,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后4小時內沒有響應或24小時內沒有排除故障且沒有提供不低于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則每出現上述情況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總金額的0.1%作為對甲方的賠償,直到扣完,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每次售后服務,均要求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
4、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
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并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于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
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
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執二份(存檔一份,財務一份),乙方執一份,電教站備案一份。
十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后,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六:音樂器材分類
音樂器材分類:
中國樂器:
(1) 吹奏樂器:如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塤、嗩吶、簫,等。
(2) 彈撥樂器:如琵琶、箏、揚琴、七弦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弦、月琴、彈布爾,等。
(3) 打擊樂器:如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等。
(4) 拉弦樂器:如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等。 西洋樂器:
(1)弦樂器
(2)木管樂器
(3)銅管樂器
(4)鍵盤樂器
(5)打擊樂器
篇七: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二、商品質量標準
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三、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四、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五、驗收方法:由現場施工人員驗收
六、付款方式:簽定本合同即付30%貨款,余款50待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后即付,剩余20%待安裝調試后付清。
七、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2%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甲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年月日
音樂器材買賣合同范文3
需方:
供方:
合同簽訂地:
根據需方施工需要,購買供方音樂制作設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為維護雙方的合同權益,經雙方
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物和價款
需方購買供方的下列設備:
合計: 萬
二、價款支付:
1、在合同簽署后,需方應向供方支付元(大寫: ),作為合同預付款。
2、余款在供方將本合同標的物運至如下所指交貨地點交驗收安裝調試后一次性付清。
三、設備性能和技術參數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供方須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設備技術標準采用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
四、技術資料
供方應提供以下隨機資料:產品合格證,總裝圖,原理圖,設備清單,操作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供方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必須是完整的、清楚的和正確的,并且能滿足合同設備安裝、試運行、性能考核、操作和維修的要求。
五、交貨地點:
地址:
六、交貨時間:
七、運雜費及風險承擔:
運雜費由 供 方承擔。從供方到交貨地點的設備裝運事項,均由供方負責,并不得無故延誤。供方負責辦理所有設備以及可交付使用附件的運輸。設備運抵目的地后,由需方卸貨。風險承擔在標的物交付時轉移,交付前由供方承擔,交付后由需方承擔。
八、設備驗收:
1、合同設備到達交貨地點后,需方應及時按照設備清單,對合同設備的外觀和數量等進行檢驗。
2、設備調試完成后 12 個月內,如果發現有質量問題導致設備不符合需方的使用要求,需方有權要求供方(約定具體時間,如幾天或幾個小時內)排除保障,遲延的承擔200元/天。并賠償需方的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設備保修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運行技術條件》文中規定的供方產品“三包”執行。
十、知識產權
供方保證合同設備和技術資料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供方應當保護需方免予承擔因按本合同購買設備而侵犯或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任何賠償責任。
十一、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并-且由專-人或傳真或以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約定-地-址如下:
供方:以本合同落款所表明的地址和傳真電話為準; 需方:以交貨地點地址為準。
-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為-已-正-式-送-達-:
1、 如-專-人-專-送-,-則-為-收-到-之-日;
2、如為傳真,則為回傳確認之時;
3、 如-采-取-郵-寄-,-則-為-寄-出-之-日-后7天-,以郵-寄-憑-證-為-準;
4、-如-由-快-遞傳送-,-即-為-快-遞-寄-出-憑-證-后-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于變更后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
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為送達。
十二、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受火災、水災以及其它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影響而無法執行合同,受影響的一方應以電傳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7天內出具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當事人。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合同義務的延遲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擔任何責任,因遲延履行而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但該方當事人應盡快以書面方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消除的情況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3、雙方當事人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立即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合同期限也相應延長。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超過30天,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向需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且需方享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2、供方所交付設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應由供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修理或修理三次以上的、或者不能調換、或導致退貨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供方提前交貨應當經需方同意,需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
4、非因需方原因,供方逾期交貨的,應當向需方支付違約金200元/天;如果逾期30天仍未交付設備,按不能交貨處理。供方交付設備不符合質量要求,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賠償損失。
5、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需方如錯誤指示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承擔供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十四、爭議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盡管已訴諸法律,除非另有協議或有導致合同解除的情形,雙方當事人應繼續履行合同項下各自的義務。
十五、其它
1、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2、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事先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并蓋章。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簽名):授權代表(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開戶行: 帳號:
音樂器材買賣合同范文4
買方:重慶鼎皇體育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重慶沙坪壩區王府井B座14-5
賣方:重慶賽通體育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重慶市巴南區融匯大道5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直: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 交貨時間:20xx年8月10日 2. 交貨地點:沙坪壩公園網球中心 第三條:驗收
1. 驗收20xx年8月16 2. 由誰負責驗收:丁相濤 第四條:貨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貨之后檢驗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 甲方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兩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或自收到貨物之日起二日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格。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處理意見。 第六條: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有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相關部門調解,協商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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