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寧化縣旅游形象宣傳廣告語征集
為提升寧化旅游品牌形象,擴大寧化旅游知名度和影響力,寧化縣旅游局決定面向社會征集寧化旅游形象宣傳廣告語,F就征集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具有獨創性和感染力,適合于各類媒介和海內外廣泛傳播的寧化縣旅游形象宣傳廣告語。
二、作品要求
1、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充分體現寧化千年古縣、客家祖地、紅色蘇區等歷史文化底蘊和自然生態特色。
2、文辭大氣,響亮有力,便于記憶,朗朗上口,具有沖擊力。
3、文字精練,簡潔明快,準確反映寧化特點,直指人心(如:好客山東、清新福建、多彩貴州、爽爽的貴陽、江西風景獨好等)。
4、結合形象品牌并附加對應Logo設計者尤佳。
三、征集時間
本活動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0日止。
四、評審時間及獎項設置
經初步篩選后,采取公眾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評選。評審時間定于2017年1月11日—13日。設置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入圍獎5名,獎金分別為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評選結果在“寧化在線”相關媒體公布,獎金發放及榮譽證書頒發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投稿要求
1、投稿人必須承諾參選作品均為原創。
2、投稿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社會主流價值觀。
3、每人投稿不超過3件,每件作品原則上在10個字以內,并配以100字左右的闡釋說明。
4、參選作品需注明投稿人姓名、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單位或住址。
5、參選作品采取電郵、郵寄、直接送交三種方式遞交。電郵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郵寄以投稿人所在地郵戳為準,直接送交以主辦方簽收時間為準。
六、相關說明
1、參選者對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所有獲獎作品的使用權歸寧化縣旅游局。主辦方除根據本征集公告有關規定,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費用。
2、獲獎作品因與他人作品產生著作權糾紛,則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由投稿人自負,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作品內容如有重復,以第一時間收到的為先。
4、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的人均被視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的所有條款。
七、投稿方式
1、電郵:參選作品以“作者名+手機號”為文件名,發送至郵箱:nhxlyj@163.com。
2、郵寄:來稿請寄寧化縣旅游局(信封請注明“旅游形象品牌征集”),地址:福建省省寧化縣翠江鎮中山路1號(郵編365400)。
3、直接送交:寧化縣旅游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98—6823568,聯系人:張吳俊。
八、特別申明
本次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投稿人自留底稿。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寧化縣旅游局。
附件1:旅游形象品牌征集表
附件2:Logo設計說明(A4紙彩印,標注顏色)
福建省三明市寧化縣旅游局
2016年12月1日
【寧化縣旅游形象宣傳廣告語征集】相關文章:
旅游形象宣傳口號征集啟事03-19
溫泉度假旅游景區形象宣傳廣告語12-28
草原旅游形象宣傳語01-11
旅游宣傳廣告語04-22
銅川對外形象宣傳廣告語12-28
宣傳公司形象的廣告語500句03-07
衡陽旅游形象宣傳語90句08-30
珠寶品牌形象官方宣傳廣告語01-10
廣東虎門集團形象標識征集啟事03-08
自貢城市形象廣告語、宣傳語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