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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事不當得利起訴狀范文
導語:人類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不當得利起訴狀,想要知更多的資訊,請多多留意文書幫!
不當得利起訴狀【篇1】
原告:林XX,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漢族,地址:廣東省XXXX,
身份證號碼:XXXXXX,聯系電話:XXXX。
被告:張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漢族,地址:廣東省深圳市
福田區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聯系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判決被告返還借款XXX元及利息XXX元(暫計至起訴日);
2、本案訴訟費由被告共同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年X月X日被告向原告借錢,原告遂到銀行提出XX元現金,在XX地方將現金XX元交予被告,被告寫了借條。因約定的借款期已過,被告沒有按時還款,經多次與被告協商還款事宜無果,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準予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X XX年X月X日
不當得利起訴狀【篇2】
原告:XXX,男,1962年2月19日生,漢族,住XXX
委托代理人:XX,女,住XX,聯系電話XX;
被告:XX,男,證件號碼:XX,地址:XX
被告:XX有限公司
地址:XX
法人代表:XX
訴訟請求:
1、判令一被告返還不當得利6386.82元,第二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2、判令被告們支付原告因此糾紛產生的一切損失,包含并不限于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等。
事實和理由:
2013年1月31日第一被告XX與原告XX簽訂《個人借貸記相關服務協議》。原告向第一被告借款28750元,借款利息為21.06%,借款時間為2013年1月31日至2015年2月25日,并可按實際使用時間支付到期為止的本息。
2013年8月6日原告致電第二被告提前還款,終止借貸關系,然而,被告實際支付本金加利息總共達到38356.82元,不滿6個月利息竟然高達9606.82元,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3220元)6386.82元;另,第一被告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第二被告作為專業的咨詢機構對于上述事情竟然明知而故為之,明顯偏向于第一被
告,違背了公平正義原則,有惡意串通的嫌疑。故原告要求第一被告按照法律規定退還不當得利6386.82元,第二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被告們的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特依法向貴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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